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版操作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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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版操作服务指南

[2010年2月启用]

第一部分软件的下载

参保单位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登陆首都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V 4.2.0)(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及企业管理子系统升级补丁V4.2.1。

特别提示:

随着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会不断升级,请各参保单位随时关注网站上的升级程序。

第二部分软件的安装及运行

双击SETUP.EXE图标进行软件的安装,软件安装可能需要3至5分钟时间,(如之前安装过V2.4.8版本医疗信息企业版采集软件,需先进入开始菜单→设置→控制面板→添加或删除程序→进行医疗信息企业版采集软件V2.4.8普通单位版的软件卸载,再进行新企业版软件及升级补丁的安装),安装完毕后,登陆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

特别提示:

软件安装后,在开始菜单→程序→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中的用户指南,有软件的详细介绍及操作步骤。

第三部分已参保单位软件操作流程

一、参保单位五险数据下卸与导入操作

(一)五险数据下卸

已参保单位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U盘到海淀社保中心、上地分中心或万寿路分中心下卸本单位的医疗基础数据和四险基础数据。

(二)五险数据导入

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中的数据交换→医疗基础数据导入/四险基础数据

导入→浏览→选择从社保中心下载的医疗、四险数据文件→打开→导入特别提示:

1.操作数据导入时,需先进行医疗基础数据导入再进行四险基础数据导入。

2.社保中心为参保单位导出的医疗基础数据文件名格式为:1080_社保号_单位名称_V2.2.2.dat。

3.社保中心为参保单位导出的四险基础数据文件名格式为:社保号_SX_导出日期及时间.dat。

二、单位信息变更操作

当参保单位信息发生变更时,可通过企业版软件中的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内有四个页签(分别为:五险共有信息1、五险共有信息2、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直接在需变更信息处进行修改→保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信息报盘环节

特别提示:

1.如无人员增减变动,可直接进入信息报盘模块导出报盘文件。

2.如有人员增减变动,请操作完人员增减变动后一同进行信息报盘操作。

三、个人信息录入操作

当参保单位有人员新参保或人员调入时,可通过企业版软件中的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选择单位名称→内有三个页签需分别录入(分别为: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保存(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增员环节

特别提示:

1.“申报月均工资收入”项录入时需注意以参保人本人入职后第一月工资收入进行填写。

2.调入人员请按《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信息进行录入。

3.请将增员环节操作完成后,再进入软件中的“报表打印”模块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四、人员增加操作

参保单位操作完个人信息录入后,进入企业版软件中的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增员标识处勾选需增加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增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信息报盘环节

五、人员减少操作

当参保单位需要减少人员时,可通过企业版软件中的个人变更登记→减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在减员标识处勾选需减少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停止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减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信息报盘环节

六、信息报盘操作(单位信息变更、人员新参统、增员、减员均从此模块进行数据报盘)

参保单位操作完单位信息变更、人员新参统、增员和减员业务后,均需从此模块进行数据报盘操作。进入企业版软件中的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核对四个页签中显示出的报盘信息 [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增员(续保)、减员]→报盘→设置存盘路径→确定数据导出成功特别提示:

1.信息报盘工作请在单位信息变更、人员新参统、增员、减员业务均操作完毕后,统一生成报盘文件。

2.信息报盘模块导出的医疗及四险数据是一个文件,文件名格式为:社保号_日期及时间.dat。

3.导出的报盘文件及文件名均不能修改。

4. 对于不能报盘的业务请持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现场办理。

七、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操作

当参保单位有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可通过企业版软件中的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在左侧人员列表内选择需变更信息的人员→内有三个页签需分别录入(包括: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直接在需变更信息处进行修改→保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个人变更信息报盘环节

八、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操作

当参保单位有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变更时,可通过企业版软件中的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在左侧人员列表内选择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在“变更后定点医疗机构”处直接进行修改→保存(打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个人变更信息报盘环节

特别提示:

1.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后一年,方可再次变更。

2.请按政策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九、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操作(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均从此模块进行数据报盘)

参保单位操作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后,均需从此模块进行数据报盘操作。进入企业版软件中的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两个页签分别显示需报盘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报盘→设置存盘路径→确定数据导出成功(生成文件为d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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