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评估系统应用培训-征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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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税务登记行业信息变更预警”指标 针对有些纳税人利用行业变更规避预警的问题,新增“税 务登记行业信息变更预警”指标,对季度内变更行业或行 业明细的纳税人进行预警,提醒管理人员深入查找是否存 在虚假变更、规避预警的情况。
2010年征管预警指标优化完善情况
增加了“注销户异常情况预警”指标的预警内容 针对有些纳税人利用注销税务登记隐瞒涉税问题、部分 小规模纳税人在超标准后注销以逃避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情 况,增加了“注销户异常情况预警”指标的预警内容,对 注销纳税人与开业纳税人为同一法人、同一行业的情况进
三、征管指标的预警评估情况
1
自动承接预警指标评估落实
2
提醒类预警指标落实
自动承接预警指标评估落实(5个指标)
分别是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欠税异常情况(按季)预 警、连续三个月发票开具金额超过定额20%未做定额调整的个体双定业
户预警、增值税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但申报应税销售额为零纳税人预警、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3、连续三个月发票开具金额超过定额20%未做定额调整的个体双定 业户预警 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双定户税源监控管理办法》的公告 (公告〔2010〕1号)要求, 个体双定户经营额连续3个月超过或低于 国税机关核定的定额20%,应当提请主管国税机关重新核定定额,主 管国税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 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双定户连续3个月达到起征点的,应当向主管 国税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主管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有 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对未如实申报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行预警,提醒管理人员可能存在虚假注销的问题。
2010年征管预警指标优化完善情况
优化”手工版普通发票平均开票金额低于所领购 发票的金额版位预警”指标 根据《全省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鲁国税发(2009)177号)要求, 手工版普通发票已取消万元版和十万元版,因此 调整后该指标只针对千元版发票,现实针对性更 强。
自动承接预警指标评估落实
1、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是指在综合征管软件中,通过对失踪纳税人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纳税人状态在 全省范围内比对,对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情况进行预 警。按季度生成评估任务。
自动承接预警指标评估落实
1、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数据来源:数据信息来源于综合征管软件的“税务登记信息”。 计算口径:纳税人状态包括非正常户和非正常户注销。 反映的疑点问题:反映存在纳税人“走逃”,又重新开业,有逃 避履行纳税义务的疑点问题。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1、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为切实做好失踪纳税人管理工作,省局早在2008年就 下达了《关于加强重新经营失踪纳税人管理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8]115号),今年又在《关于认真贯彻落 实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 问题的公告>的通知》(鲁国税函[2011]155号)中予 以补充完善,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大落实力 度,失踪地与重新经营地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协调配 合,积极主动地对系统预警的重新经营失踪纳税人依 法处理。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1、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重新经营地国税机关可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①严格控制发票用量、种类和金额版位,可根据纳税人情况采取代管 自开、代开发票等形式加强管理; ②作为重点评估检查对象; ③列入年度检查计划; ④适当降低其纳税信用等级; ⑤作为日常重点监控对象,必要时按照税收征管法第38条规定依法实 施税收保全措施; ⑥其它必要的严格控管举措。 对重新经营失踪纳税人在失踪地国税机关接受税务处理并已解除非正 常户状态的,重新经营地国税机关在收到失踪地国税机关《失踪纳税 人解除非正常户状态通知书》后,应及时解除上述措施。
手工版普通发票平均开票金额低于所领购发票金额版位的纳税人预警。 征管类预警指标为季度预警指标,税收分析预警系统按季发布预警信
息,纳税评估系统承接并生成评估任务。
征管类指标评估流程
由于征管类指标的问题指向明确、事实清楚, 不需要进行审核分析,评估系统承接后自动将评 估任务转入实地核实环节,税收管理员从实地核 实环节开始评估实施,后续步骤与其他类别的评 估任务相同。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2、欠税异常情况(按季)预警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欠税监 控办法>>(鲁国税发„2010‟131号)的通知 欠税监控遵循科学监控、依法追征、全面清缴的原则, 以 基础管理为核心,以风险防范为重点,以信息管税为手段, 从防范、核算、监控、清缴、监督考核等方面,全方位、 多角度对欠税人加强跟踪管理,实施有效协作与全面监控。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1、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对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税务登记的,按照以 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主管国税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件,限量供应发票; (二)主管国税机关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成其到失 踪地国税机关接受税务处理; (三)失踪地国税机关依法对失踪纳税人进行处理,对处理完毕解除 非正常状态的,向其出具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四)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在失踪地国税机关办结涉税事宜的纳税人, 根据其提交的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税务事项通知书》,为其转办正式 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2、欠税异常情况(按季)预警
功能描述:查询综合征管软件内的欠税情况与申报后企业报送的 会计报表进行对比,提取欠税纳税人会计报表中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 产、货币资金余额等数据,对于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 福利费仍有余额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发生变化的进行预警,税收 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追缴欠税。该指标按季度生成评估任务。 数据来源:数据信息来源于综合征管软件申报征收信息、财务报表 信息。 计算口径:在“申报征收-财务报表”模块中,财务指标取数口径在 原2005版基础上又增加2007版财务报表表式。 根据各财务报表表式 不同,分别进行取值。 反映的疑点问题:存在税款到期应入库但未及时入库问题。
分析
预警 分析 预警 16 分析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征管类指标总体情况
征管类预警指标设计多体现为政策性 预警,事实比较清楚,指标指向明确,基 层落实预警信息更有针对性。 征管类指标按预警频度分类,分月度、季 度指标,其中启用14个预警指标,另外2项 因数据源问题暂未启用。
征管类指标总体情况
考虑到预警落实具体情况,预警指标分为提醒类预警和转评估落实预 警两类指标。其中提醒类9个预警指标包括: 非正常户比例偏高预警 达到临界点个体双定户比例偏高预警 不足起征点个体双定户比例偏高预警 一年内停业三次以上或停业6个月以上户数预警 增值税纳税人普通发票使用面偏低预警 非正常户普通发票流失情况预警 注销户异常情况预警 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领购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预警 税务登记行业信息变更预警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3、连续三个月发票开具金额超过定额20%未做定额调整的个体双定 业户预警 功能描述:对连续三个月发票开具金额超过核定销售额20%的个体 双定纳税户情况进行预警。本指标隔季度发布,连续三个月的计算时 间起止为本季度往前推两个月至本季度最末月。 数据来源:取数来源于综合征管软件个体定额信息、发票信息、 文书信息。 计算口径:定额取自定税清册;发票开具金额指发票交旧验旧金 额、发票代开金额,剔除名称包括(二手车)的票种、出口发票、收 购类发票等,剔除行业为银行业的纳税人;未做定额调整户数:发票 开具金额超过定额20%后没有使用“250141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 审批表”或“250142批量定额调整文书”进行调高定额的纳税人。 反映的疑点问题:存在个体定额核定偏低、定额调整不及时问题。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2、欠税异常情况(按季)预警 六是实行以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的,按欠税发 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 抵减欠税时,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的,实际抵减 金额等于期末留抵税额,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 纳金;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的,实际抵减金额等于 欠缴总额。 七是对经过法定清算,已被依法注销或者吊销法人资 格的破产、撤销纳税人,根据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 (民事判决书)列明的终审判定的清偿结果,依法进行死 欠税金核销。
三是对生产状况良好、货款回收正常,但恶意拖欠税 款的纳税人,依法采用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积极追 缴欠税。对隐匿资金往来情况或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 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可进一步依法采取提请法院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查封、 扣押、拍卖变卖和阻止其法定代表人出境等强制措施。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2、欠税异常情况(按季)预警
一是深入调查,分类处理。对可全额清缴的 及时清缴入库;对不能全额清缴的,要求纳税人 制订清缴欠税计划,分期清缴欠税。 二、清缴欠税,原则上采取配比的办法依法核算 并同时清缴相应的滞纳金,对于往年陈欠,可暂 先将欠税清理入库。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2、欠税异常情况(按季)预警
分析指标
增值税 消费税
分析
预警 分析 预警 分析 预警
专 项 指 标 分 析 预 警
车购税
企业所得税
分析 预警
出口退税 征管类指标 财务指标
分析 预警 分析 预警 分析
10
预警指标
增值税 消费税 分析 预警 分析
预警
分析
专 项 指 标 分 析 预 警
车购税
预警 分析
预警
企业所得税
出口退税 征管类指标 财务指标
征管类指标总体情况
转评估落实预警指标 1 2 3
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欠税异常情况(按季)预警
连续三个月发票开具金额超过定额20%未做定额调整 的个体双定业户预警 增值税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但申报应税销售额为 零纳税人预警
4
5
手工版普通发票平均开票金额低于所领购发票金额版 位的纳税人预警
二、2010年征管预警指标优化完善情况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1、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重新经营地国税机关要审验比对其身份证信息、加强户籍监控, 防范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凡是市局间协调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省局,省局负责督促解决。 省局已在FTP设置了“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预警协调”文件夹,专门 接收各地提报的此类问题。 对重新经营失踪纳税人在失踪地国税机关接受税务处理并已解除 非正常户状态的,重新经营地国税机关在收到失踪地国税机关《失踪 纳税人解除非正常户状态通知书》后,应及时解除上述措施。 鉴于该指标问题指向明确,各地不得作无问题解除。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2、欠税异常情况(按季)预警 四是实行以票控欠。对于业务正常但经常欠税的纳税人, 控制其发票领购量,督促其足额纳税;对于有逃税嫌疑的 欠税人,可采用代开发票的办法,严格控制其开票量。 五是实行以欠抵退。凡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税的, 先将欠税和滞纳金抵顶应退税款和应退利息,就其应退余 额办理退税。抵缴欠税时,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 发生的先抵缴。应退税款为出口退税的,在应退税款全额 退付纳税人账户后应优先用于清缴欠税和滞纳金。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1、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对于发现的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重新经营的 失踪纳税人,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进行相应处理。
纳税评估中的具体应用
1、失踪纳税人重新经营(按季)预警
处理此类问题需要做细致的协调工作,对协调有困难的,要加强 上下联动。 对于发现的在同一设区的市内跨县(市、区)重新经营的失踪纳 税人,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1)所在市国税局向纳税人重新经营地的主管国税机关下达协查清单。 (2)重新经营地国税机关根据市局下达的失踪纳税人信息,向所辖纳 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成其到失踪地主管国税机关接受税 务处理。 (3)失踪地主管国税机关积极与重新经营地国税机关取得联系,及时 沟通,并对重新经营失踪纳税人依法进行税务处理。 对处理完毕已经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出具《失踪纳税人解除非 正常户状态通知书》 (4)对拒不到失踪地主管国税机关接受处理的重新经营失踪纳税人, 重新经营地国税机关应将其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行从严管理。
主要内容
一 二
征管类指标总体情况 2010年征管预警指标优化完善情况 征管指标的预警评估情况 几点工作要求
三 四
一、征管类指标总体情况
征管类设计分析指标10项,预警指标16项.另外1 个与增值税类预警指标合并(申报销售额低于发 票开具金额的小规模纳税人预警)。 征管类分析预警指标主要是通过登记类、个体定 额类、普通发票使用类、欠税类指标反映纳税人 漏征漏管户、个体定额税负偏低、发票控管不严 以及未及时清理欠税等疑点问题,明确税源控管 目标,强化税源的源头控管,堵塞征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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