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费用管理办法和核算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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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费用管理办法和核算规程
为加强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费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制订的《烟草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烟草企业成本费用核算规程》,结合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特点,制定本办法和规程。
第一条卷烟物流费用是指烟草商业企业在卷烟和雪茄烟购进、调拨、储存和销售等实体流动过程中,所耗费的各项资源的货币表现,是包装、装卸、搬运、运输、储存、卷烟物流信息等各个环节所支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
第二条卷烟物流费用管理办法和会计科目设置、核算方法、报表格式由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制订。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物流费用核算管理责任制,加强物流费用的核算和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卷烟物流费用的核算,定期编制卷烟物流费用报告,反映特定的会计主体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卷烟物流费用状况。各企业必须配备物流费用会计核算人员,由主管企业财务部门委派,也可根据管理需要,在物流中心设置会计机构。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物流费用原始记录、各项商品和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计量与验收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制订科学合理的物流费用定额,实行定额管理办法。
第六条卷烟物流费用定额指标范围及测算方法
卷烟物流费用定额指标的确定是卷烟物流费用预算管理的基础。各企业按卷烟物流费用的不同特点制订相应的定额。卷烟物流费用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
(一)卷烟物流费用的变动费用主要指随企业卷烟物流业务量变化而变化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理费、装卸费、保管费、商品
损耗、包装费等。其定额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运输费定额主要依据企业与外运单位运输合同或代运协议确定。
2.燃油费定额主要依据送货车辆平均油耗标准、油价和行驶里程确定。
3.过路过桥费定额主要依据送货线路、送货次数及配备车辆确定。
4.装卸费用的定额主要依据各地劳动力价格水平确定单箱装卸费标准后,再结合企业销售预算或订货合同确定。
5.通讯费定额主要依据企业费用报销标准和主管部门下达劳动定额或企业从业人数确定。
6.办公费的定额主要依据主管部门确定人均办公费用和下达劳动定额或企业从业人数测算。
7.商品损耗定额主要依据平均存货和损耗率测算。
8.包装费定额主要参照单箱耗用包装材料和消耗数量确定。
9.其余的卷烟物流费用如差旅费、接待费、修理费、保管费等指标依据上年财务数据适当考虑个别增减因素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浮动比例。
(二)卷烟物流费用中固定费用指不随企业卷烟物流业务量变动而变动的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人员、仓储、分拣和配送人员的人工费用如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培训费等相关人工费用。
2.折旧费。指卷烟物流中心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
3.无形资产摊销。指与卷烟物流有关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4.租赁费。指卷烟物流中心所发生的全部租赁费用。
5.税费。指企业支付卷烟物流中心经营设施的税费。如办公场地、仓库、
车辆等所交纳的车船税、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费。
6.保险费。指企业仓库设施设备、送货车辆、库存商品、现金等发生的保险费用。
7.养路费、年检费、运管费。指卷烟物流中心车辆发生的养路费、年检费、运管费。
8.劳动保护费。指卷烟物流中心所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
第七条卷烟物流费用定额测算程序
烟草行业卷烟物流费用定额水平测算程序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程序,即以省级公司为单位测算各省(区、市)的平均定额水平后上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根据各省(区、市)定额水平和浮动比例,公布行业的卷烟物流费用定额水平,作为各省级公司加强物流费用管理的依据。
企业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卷烟物流费用定额,编制卷烟物流费用定额和预算(参见附表2),制订出各项费用的预算,以确保卷烟物流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按照核定的定额和预算指标,定期进行检查、分析。
第八条企业应对卷烟物流费用实行预算管理
卷烟物流费用预算由企业预算委员会核定,卷烟物流中心在预算范围内开支。未经主管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和批准调整时,一律不得列支。卷烟物流中心每月定期报送卷烟物流费用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材料物资等实物和“材料物资”核算的管理,主要包括燃油、轮胎、办公用品、宣传品及有关材料物品的入库、领用和盘存等。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与车辆运行有关的各项费用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卷烟物流费用的核算
一、卷烟物流费用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仓储分拣费用、配送费用、卷烟物流管理费用。
1.仓储、分拣费用:
(1)仓储、分拣人员的人工费用。核算仓储、分拣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
(2)保管费。核算卷烟和雪茄烟等商品在储存过程中所支付的保管费,包括倒库、消防、护仓、照明用品、委托保管费,养护商品和劳动保护所购置的物品等费用。
(3)包装费。核算卷烟和雪茄烟等商品正常调拨、储存、配送而支付的包装费用,主要包括仓储和配送所需要的包装物、标签标识、扫、打码用耗材以及技术使用费分摊等费用。
(4)商品损耗。核算卷烟和雪茄烟等商品在运输、保管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损耗。
(5)装卸费。核算企业在装卸卷烟和雪茄烟过程中按件计酬装卸所发生的费用。
(6)其他费用:核算除以上费用以外的仓储费用。
2.配送费用:
(1)配送人员的人工费用。核算配送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
(2)运输费。核算企业支付给外部运输单位的送货费用、车站运输费、吊装费以及指定代送费等。
(3)燃油费。核算企业配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用。
(4)过路过桥费。核算企业配送车辆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用及停车费、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