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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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年北京市社保基数

2012、2013年北京市社保基数

本报讯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三险的最低月缴费金额确定为702元,较上年多缴77元。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 上周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度社会平均工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五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 而对于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

在缴纳基本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最低月缴费即为418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单位个人8.00%167.120.20% 4.178个人不缴费-个人不缴费-2%+365.6812.00%190.92190.92190.928.00%167.12个人不缴费-个人不缴费-个人不缴费-2%+365.688.00%167.120.20% 4.178个人不缴费-2%+365.688.00%167.120.20% 4.178个人不缴费-2%+365.68。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2013年本市五险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5669元,最低为2089元。

为62677元,月度社会平均工资为5223元。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据此又公布了2013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基本医疗保险。

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8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其最低月缴费额为25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其最低月缴费即为259元;三险最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总计808.502232.8808.502236.978783.43236.978783.43236.978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2012北京社保测算表

2012北京社保测算表

失业保险
企业1% 18.69 18.69 18.69 18.69 3.74 个人 0.2% 3.74 合计 22.43 18.69 22.43 18.69
工伤保险
缴费 基数 2803 2803 2803 2803 企业 0.4% 11.21 11.21 11.21 11.21
生育保险
缴费 基数 2803 2803 2803 2803 企业 0.8% 22.42 22.42 22.42 22.42 企业 706.42 706.42 706.42 706.42 个人
2012年社会保险费用测算明细表-北京2012.4至2013.3
序 号 1 2 3 4
养老保险 人员类别 缴费 企业20% 个人8%
基数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 1869 1869 1869 1869 373.80 373.80 373.80 373.80 149.52 149.52 149.52 149.52
总计
残疾人 保障金 无 无 无 无 合计 918.74 915.00 918.74 915.00
212.32 208.58 212.32 208.58
2011社会平均工资:56061
2011月均工资:4672
*各企业工伤比例各有不同,此处为东方汇佳公司工伤基数。
注:社保标准调整文件:《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社保发〔2012〕21号 京
颁布时间:2012.04.09
公积金基数: 缴纳比例: 公司缴纳金额: 个人缴纳金额:
1432 12% 171.84 12 523.32 523.32 523.32 缴费 企业10% 基数 2803 2803 2803 2803 280.30 280.30 280.30 280.30 个人 2%+3 59.06 59.06 59.06 59.06 合计 339.36 339.36 339.36 339.36 缴费 基数 1869 1869 1869 1869

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文件京社保发[2012]21号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 ?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 ?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 ?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 ?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 ?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 ?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 ?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3.64元。

北京公布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2012年4月

北京公布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2012年4月

北京公布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2年04月10日20:57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评论(0)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2012年该市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4月6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凡按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新标准执行。

4月1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根据201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了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016元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69元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03元确定。

据介绍,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4672元、2803元和1869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27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

201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21号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3.6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3.8元、失业保险费22.43元。

北京市2012年社保缴费政策

北京市2012年社保缴费政策

北京市2012年社保缴费政策第一篇:北京市2012年社保缴费政策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基本说明: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

一般在0.2%-2%之间。

4.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特别说明:关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有的单位其下限确定方式是按照上年社平工资60%的比例确定,有的是按照40%的比例确定。

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险缴纳方式,是否还可以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以及医疗保险能否在两者之间选择,最新的情况不太清楚。

北京市2011-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2012年最新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2012年最新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2012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3.6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3.8元、失业保险费22.43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2.14元、失业保险费3.74元。

北京2012年社保基数和比例

北京2012年社保基数和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四)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照下列标准划入个人帐户:(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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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缴费人员类别 本市城镇
本市农民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动

参加险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10%)
缴费工资基数 (最低) 1,869.00
2,803.00 1,318.00 1,869.00
2,803.00
1,869.00 2,803.00 1,869.00 2,803.00
单位缴费比 例
20.00% 1.00% 1.00% 0.80% 10.00% 12.00% 20.00% 1.00% 1.00% 0.80% 10.00% 20.00% 1.00% 1.00% 10.00% 20.00% 1.00% 1.00% 10.00%
18.69
个人不缴费
280.30
2%+3
373.80
8.00%
18.69
0.20%
28.03
个人不缴费
280.30
2%+3
个人缴费 149.52 3.74 59.06 158.16 149.52 59.06 149.52 3.74 59.06 149.52 59.06
总计
单位
个人
713.90
212.32
158.16
158.16
723.24
208.58
691.48
212.32
700.82
208.个人缴费比 例
373.80
8.00%
18.69
0.20%
18.69
个人不缴费
22.42
个人不缴费
280.30
2%+3
158.16
12.00%
373.80
8.00%
18.69
个人不缴费
28.03
个人不缴费
22.42
个人不缴费
280.30
2%+3
373.80
8.00%
18.69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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