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担保合同(标准版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
质权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
出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自愿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作担保,以确保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守。
一、质押财产:
1、乙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为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质押担保。
2 、“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二、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车辆共作价¥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质押率为百分之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元整。
三、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本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
质物保管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四、质押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止。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应将该质物及其相关权属证书全部交存于甲方保管。
五、质押车辆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质押车辆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质押车辆。
2、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出售和馈赠质物;乙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处分质物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见证、鉴定、税费、登记、过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质物的保险:
1、质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甲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乙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乙方应对保险期
作相应延长。
2、在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全部偿清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乙方中断或撤销保险,甲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3、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作为甲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处理质押物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和费用后还有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十一、质押权的行使:
1、甲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1条、第13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押物时,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十二、处置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1、甲方代垫的费用、质物保管费用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2、主合同借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3、主合同借款本金。
十三、违约责任:
1、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乙方不提供新的质押财产的,甲方可以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或者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并与乙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乙方违反第六条约定,擅自处分质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甲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质押权,甲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
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并交付质物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共6页,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声明条款:
1、乙方确认质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承诺该资产在质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乙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质权人:(甲方)出质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