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人员就业登记备案
上海招退工及社保操作流程图-现行
登陆上海社保自助经办平台
确定当月社保人员名单,新增当月1 5日之前入职的,减少当月15日之
前离职的
招工
退工
上海户籍
外地户籍
点击“劳动就业-退 工登记”
点击“劳动就业-招 工登记”
新进(从未在上海交过 社保,无上海社保账户
)
输入招工人员信息 后点击“确定”
员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采 集表》,需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输入退工人员信息 后点击“确定”
打印招工信息
公司填写《个人基本信 息采集汇总表》,一式
两份加盖公章
上海户籍打印“退 工证明单”一式四
份
外地户籍打印“来沪 就业人员退工备案”
在员工的劳动手册上填 写起始日期,盖章留档
至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 心办理招工
在员工离职当天 交给员工一份退
工单
点击“劳动就业-招 工登记”
打印申报表及核 定表
打印申报表及核 定表
申请预缴费
查询打印服务 预申请缴纳通
知书
打印缴纳通知书
制作工资单中社保部分
在员工的劳动手册上填写合 同终止日期,盖章交还给员
工
Hale Waihona Puke 输入招工人员信息 后点击“确定”
打印招工信息
公积金操作 流程
招退工完成
社保办理
缴费变更申报
新增
减少
点击“转入人员”
点击“转出人员”
输入转入人员信息 后点击“完成”
输入转出人员信息 后点击“完成”
其中“用工情况说明”选 择第二项
其中“退工情况说 明”选择第二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沪人社就(2011)104号关于本市开展201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为进一步做好来沪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满足来沪农民工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的需要,缓解本市就业结构性矛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6号)的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定于2011年2月中旬至4月在全市共同开展“春风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
二、服务对象来沪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以及各类有招聘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活动时间2011年2月15日至4月30日。
其中,全市于2月19日(星期六)开展“春风行动”主题日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四、活动目标(一)宣传到位。
要向来沪农民工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让其了解本市春风行动开展时间和服务内容,了解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和服务专窗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了解相关政策,知道求职门路,掌握务工常识。
向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提供本市春风行动活动的具体安排信息,并让其了解本市农民工就业政策和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项目。
(二)服务到位。
要向来沪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包括求职登记、岗位信息查询、推荐面试、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咨询、就业及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劳动维权咨询等各项服务;有招聘用人需求的单位可以通过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获得人员推荐、组织面试、用工指导和就业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
(三)政策到位。
要充分发挥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服务专窗以及招聘会作用,积极为来沪从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有参加技能培训意愿的来沪农民工可以按规定享受本市的政府培训补贴政策。
(四)维权到位。
要向来沪农民工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包括提供劳动维权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向有维权需求的来沪农民工提供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向各类用人单位提供诚信招聘、合法用工等方面的政策指导,提高企业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意识。
上海社保用工备案操作流程
上海社保用工备案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上海社保用工备案操作流程如下:一、准备工作1. 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的,在注册地所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在经营地所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外籍人员管理问题
外籍人员管理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进入我国境内任职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外籍人员不断增加。
那么,对于外籍人员的要注意到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跟着一起来看看吧!中国内地调控外国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所以在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一些涉及外籍劳动就业的问题在法律上缺乏明文的规定或者明确的标准,这也就引发了这样的困境,资源管理人员在管理外籍员工的操作过程中常常无据可依。
由此,很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都对招用外籍员工就业的问题非常感到头痛。
比方,招用外籍员工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外籍员工是否适用于中国的劳动法以及外籍员工享受那些福利待遇等等问题。
所以,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来说,掌握好外籍人员劳动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把握好对外籍人员劳动管理的相关准那么,在不违反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公平合理原那么的前提下,合理处理与外籍人员的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而且紧迫的课题。
一、哪些人属于外籍人员?判断外籍人员的标准是什么?外籍人员,也称外国人,通常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内地)工作和居住的人。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以下简称《规定》)第2条的规定,“外国人”是指依照《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与此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具体涵义,即,“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规定》第3条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但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人员。
由此可见,一般我们所称的“外国人来中国就业”中的“外国人”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其一,该人员不具有中国国籍。
如果该人员具有中国国籍,比方是港澳台人员、华侨等,那么不属于外国人。
其二,该人员在中国内地没有取得定居权。
上海市网上交社保流程
上海市网上交社保流程社保缴费两种方法,其中上海网上交社保的方法是什么,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
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上海市网上交社保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上海市网上交社保流程1.如果是个人在上海有工作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工作单位进行个人社保工作单位代缴社保;2.个人挂靠工作单位,有挂靠帮忙代缴社保;3.如果没有以上两类,需要个人自己去就近社保局进行咨询,填表来自己缴纳,具体分为以下两类:本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4.本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可按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纳城镇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8%,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2%,失业保险的比例为1.5%,生育保险的比例为1%,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确定缴费比例,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
5.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2%。
6.就个人而言,社保对于个人来说是必须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社保就是从社会的角度保障了个人的权益,所以尽可能的交社保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达到老有所养的长期目的。
上海企业交社保流程1、社保开户:请携带单位的相关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及公章,前往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单位社会保险开户。
如有外来从业人员的,还需同时开设外来从业人员的社保户。
具体可在前往前致电12333再确认一下资料。
2、给员工办理录用。
1)如果是上海市本市户口人员,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就业培训==》招工登记备案,就可以办理了。
用户名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好,密码你可以问一下12333,他们给每个新单位都有一个初始密码的。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7.02.14•【字号】沪公发〔2007〕52号•【施行日期】2007.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沪公发〔2007〕52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根据市局领导的指示,现将市局制定的《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规范》、《上海市居住证受理点人口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规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三日以上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第三条(《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条件)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二)具有在本市固定的住所证明。
第四条(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来沪人员在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一)《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在本市固定的住所证明。
第五条(支付证件押金)《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来沪人员在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时应当交付IC卡押金。
离开本市等办理退证手续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并交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后领回押金。
第六条(当场拍照)来沪人员应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当场在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免费拍照。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11.04•【字号】沪人社外发[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0]58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5]34号),制定了《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十一月四日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5]34号)以及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联系电话 63729831
本次备案登记人数共计: 人
四、本表一式二份,区县外管部门、用人单位各留一份。
三、如本表中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有未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请同时填写《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随本表一起送交区县外管部门招工备案登记表(外来从业人员)
单位名称: (盖章)单位联系人 黄栩区县外管部门经办人 (区县外劳力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受理时间: 年 月日
说明:一、“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按编号填写:1、初签 2、续签 3、未签二、“用工形式”按编号填写:1、全日制 2、非全日制。
来沪少数民族服务指南
来沪少数民族服务指南来沪少数民族流动⼈员服务指南⼀、关于办理居住登记(⼀)来沪⼈员应当提供哪些信息?根据《上海市实有⼈⼝服务和管理若⼲规定》规定,实有⼈⼝信息采集⼯作应当按照规范格式的信息采集表逐项填写。
对来沪⼈员,使⽤《来沪⼈员信息登记表》,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来沪⼈员基本信息、居住信息、联系⽅式、就业信息、机动车信息等项⽬。
(⼆)来沪⼈员如何办理居住登记?1.本⼈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居住登记窗⼝提出申请;2.填写《来沪⼈员居住登记表》(窗⼝领取),确认后签名;3.当场拍摄⼀⼨免冠数码照⽚(免费);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对材料齐全的,收取押⾦,当场制作、发放《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三)来沪⼈员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哪些材料?1.《来沪⼈员居住登记表》;2.居民⾝份证等有效⾝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四)住所证明有哪些要求?1.“房地产权证”,是指记载申请⼈本⼈姓名的房地产权证;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包括,⼀是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出具的居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是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集体宿舍证明”有统⼀样式,由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需经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确认。
4.“寄宿证明”有统⼀样式,由居住房屋所在地的居(村)委出具,经房主本⼈签名后,由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确认及辖区社区民警审核并签名确认。
(五)《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到期怎么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有效期满不再续签。
持证⼈应当在《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个⽉内,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提供相关材料重新办理。
外国人来华工作备案流程
外国人来华工作备案流程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工作。
为了规范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管理,保障合法就业,同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外国人来华工作需要进行备案。
以下是详细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备案流程。
一、准备工作在开始备案流程之前,用人单位和外国人都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用人单位需要: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有明确的外国人招聘需求和岗位安排,所招聘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3、具备为外国人提供工作条件和保障的能力。
外国人需要:1、应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二、申请工作许可通知用人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上注册账号,并为拟聘用的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通知。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体检证明。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三、办理邀请函或签证外国人凭工作许可通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 字签证)。
如果外国人在境外,需要办理工作签证入境;如果外国人已在境内,持其他签证,需要在境内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
四、入境后体检外国人入境后,需要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将作为后续备案的重要依据。
五、申请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入境后,用人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上为其申请工作许可证。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聘用合同。
3、有效居留许可或签证。
4、体检报告。
5、工作许可通知。
六、领取工作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或外国人可以到当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领取工作许可证。
上海社保退工办理流程
上海社保退⼯办理流程上海社保退⼯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强制建⽴社会保险基⾦,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的。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上海社保退⼯办理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家! 办理项⽬名称: 来沪⼈员退⼯登记备案 服务对象: 招⽤来沪⼈员的⽤⼈单位 办事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12⽉23⽇中华⼈民共和国⼈⼒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关于进⼀步加强本市劳动⽤⼯备案⼯作的意见》(沪劳保就发〔2007〕25号) 受理单位: 区就业促进中⼼来沪⼈员就业管理部门 申请条件 本市⾏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与⾮本市户籍从业⼈员终⽌或解除劳动(⼯作)关系。
⽤⼈单位与来沪⼈员终⽌或解除劳动(⼯作)关系后,应在15⽇内为其办理退⼯登记备案⼿续。
办理流程 1、⽤⼈单位取得“法⼈⼀证通”数字证书后,可登陆“上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上⾃助经办平台”(⽹址:https:///zzjbdl/jsp/login.jsp)办理来沪⼈员退⼯登记备案业务。
2、⽤⼈单位因未申请“法⼈⼀证通”数字证书,或其他特殊情况⽆法通过⾃助经办平台办理退⼯登记⼿续的,可前往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来沪⼈员就业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时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1)⽤⼈单位填写《退⼯备案登记表(外来从业⼈员)》(⼀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对申报信息填写不全等不符合办理规定的'情况,需根据要求将信息填写完整。
如⽆法当场补全信息的,需待补全材料后重新申请办理。
上海如何办理招退⼯和退社保、公积⾦的⽅法: 1、招⼯、退⼯在⼀个⽉能可以在⽹上办理。
如果不能办理需要,填写招⼯单、退⼯单去职介所办理招退⼯。
(外地⼈在外劳⼒)新⼈⼊职,要去柜台办理招⼯备案,然后就可以回家在⽹上办理社保转⼊,也可以去社保中⼼柜台办理转⼊。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地区办等八部门关于本区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地区办等八部门关于本区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04.19•【字号】嘉府办发[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地区办等八部门关于本区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07〕26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地区办、公安嘉定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区信息委《关于本区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十九日关于本区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07]1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加快形成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人口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的水平,针对本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工作目标完善居住证受理点窗口建设,以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工作为有效抓手,掌握来沪人员总量,健全来沪人员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全区人口有序流动,提高全区来沪人员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一)居住证受理点建设。
按照“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要求,做好居住证受理点建设工作。
受理点设备配置和工作人员的配备标准,按照市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口办)制定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证受理点建设要求》(沪信息委办[2005]345号)执行。
(二)受理操作规范。
各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要准确录入来沪人员登记信息,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市、区两级信息交换平台,将信息在当日内传送至公安、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审核;公安、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在受理点出具受理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一、说明为规范外来从业人员的用工备案登记程序,提高管理效率,特编制此填表说明。
请各用工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二、填表要求1. 表格类别:本登记表为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用于登记单位聘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
2. 填表对象:用工单位填写此表。
如有多个用工单位共同雇佣一名外来从业人员,则以主要雇佣单位填写,并在“备注”栏注明其他单位的名称。
3. 填写要求:按照表格所列项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表格中带有“*”的项目为必填项,请务必完整填写。
4. 填表注意事项:- 请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填写,务必保持填写清晰、字迹工整;- 如需更正,请用直线划掉错误内容,并在旁边写明更正后的正确内容,谢绝使用涂改液;- 如有多页,请依次编页,并在每页右上角标记页码;- 如有需要,可添加附件并注明在“备注”栏。
三、填表内容解析1. 表头部分:包括填表单位、填表日期,直接填写即可。
2. 外来从业人员信息:依次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3. 单位信息:填写聘用外来从业人员的用工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类别、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
4. 工作岗位信息: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作岗位、职务、入职日期、合同期限等。
5. 用工形式:选择用工形式,包括劳务派遣、合同制、临时工等。
6. 用工协议:填写用工单位与外来从业人员签订的用工协议的相关信息。
7. 其他信息:该部分为补充信息栏,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的家庭地址、户籍情况、紧急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填写。
四、注意事项1. 填表单位需审慎核实填写内容,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2. 填写时请注意保护外来从业人员的个人隐私,妥善保管填表信息,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
3. 如有变动,请及时进行更新并重新备案登记。
以上是《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请各用工单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doc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一、办理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办理条件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并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三、所需材料(一)网上办理1、首次来青办理正规就业的港澳台人员,须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首次来青办理正规就业的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须上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现场办理1、招用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招用人员为港澳台人员,可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招用人员为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携带外国人永久居留证);2、《青岛市“三口合一”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1.网上办理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三口合一/招用参保模块(原就业登记)或登录青岛就业网()进入我要办事/招用参保(原就业登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1)用人单位选择接受《企业承诺书》。
(2)填写招用人员信息(必填项不能为空)。
选择参保单位,点击提交,经计算机系统自动验证匹配提示审核通过后,打印带验证码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后存入被招用人员个人档案。
2.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可持材料就近到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职业指导一、办理范围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有求职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所需材料无三、办理流程1.了解需求: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进行交流,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希望解决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介绍服务内容,建立指导服务档案。
2.职业素质测评和心理测试:根据指导需要,选择测评测试项目,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和心理测验。
来沪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来沪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附件一:
姓名身份证号来沪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性别联系电话
户籍省(市)县(市)地址在沪联系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号室地址□首次申领
□遗失,申请补证)申领□损坏、载满等,申请换证□其他(____________原因
本人申请日期:年月日签名: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经办人:受理日期:年月日
备注:
1、用人单位代为领取的,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补(换)证的,填写回执加盖受理章后交申领人,申领人需凭回执领取补(换)证。
?
领取补(换)证回执
____________:
请于年月日凭此回执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经办人(业务受理章):
年月日
2寸照片黏贴处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修订后的《金山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修订后的《金山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16•【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修订后的《金山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经第5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修订后的《金山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4年5月16日金山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版)为全面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2012-2014年),进一步落实《金山区关于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原则,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并以创业带动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具体内容(一)初创期场地房租补贴1.申请条件:⑴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毕业后两年内的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劳动者在本区注册登记(认定)18个月以内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组织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等创业组织(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013年8月1日起,对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劳动者吸纳本市户籍劳动力不少于6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⑵对于具有本区户籍的劳动者在本区注册经营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土地、大棚设施开展创业活动,吸纳本区失业人员、协保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须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下同),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申请租用土地、大棚设施补贴。
2.补贴标准:符合⑴类情形对象:房租补贴金额根据创业组织当年从业人员人均租金及从业人员中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人数确定,年度人均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并以创业组织当年实际支付租金为限。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7•【字号】沪府发〔2017〕89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府发〔2017〕8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境内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相关事项,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报居住登记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以下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一)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二)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三)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前款所称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条办理居住登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提供《居住登记凭证》。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第四条居住登记信息变更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新人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和迁移日益频繁。
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涌入。
为了更好地管理人口流动,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上海新人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总体要求《规定》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以优化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法治保障为手段,加强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宜居的现代城市。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人口类型和流动特点,实施分类管理。
3.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流动趋势,动态调整管理措施。
4. 便民利民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
四、管理对象《规定》的管理对象包括:1. 本市户籍人口;2. 非本市户籍人口;3. 临时来沪人员;4. 其他需要管理的人口。
五、户籍管理1. 户籍登记:公民应当依法办理户籍登记,如实申报户口信息。
2. 户籍迁移:本市户籍迁移应当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3. 户籍注销:因死亡、失踪等原因,应当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六、居住证管理1. 居住证申领: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满六个月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 居住证延期:居住证有效期满的,可以申请延期。
3. 居住证换发:居住证损坏或者遗失的,可以申请换发。
七、临时来沪人员管理1. 临时来沪人员登记:临时来沪人员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
2. 临时来沪人员住宿登记:旅馆业经营者应当对临时来沪人员住宿进行登记。
3. 临时来沪人员离开登记:临时来沪人员离开本市时,应当到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离开登记。
八、人口服务1. 计划生育服务:本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公民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来沪从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8]37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来沪从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来沪从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劳保就发[2008]3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本市来沪从业人员失业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单位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失业后可以到其在本市常住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来沪从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三、本通知自二○○八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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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沪人员就业登记备案
随着上海这座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省市人员选择来沪就业。
单位如何为外来从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来沪人员招、退工登记备案
单位已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的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zzjbdl/jsp/login.jsp)办理。
单位未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因特殊情况无法网上办理的。
前往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来沪人员就业管理部门办理。
所需材料可在“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中查询。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在法人一证通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就业登记的,招用的来沪人员需已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
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所需材料可在“人社局官网()—来沪人员就业服务网—业务指南”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