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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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营养中心近1年质控评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质控相关指标要求等开展质控工作、定期针对科室内部发现的和医务部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一些列PDCD的改进工作,因此近1年的质控评分在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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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会诊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培训:临床营养中心每季度对病区医护进行营养干预相关知识培训,并记录。
(2)患者教育:临床营养中心或病区护士对病区患者每季度进行营养相关知识科普宣教。
(3)加强沟通与反馈:待营养软件上线后临床营养中心每季度向科室负责人汇报营养干预情况,包括筛查率、会诊率、干预方式、干预效果、营养处方合理性等。
(4)提高工作效率:临床营养中心加强业务学习,制定规范统一营养治疗及观察表,及临床营养干预路径。
(5)加强随访:临床营养中心应对出院患者进行评估,与随访办公室联系,进行电话及门诊随访,并做好记录。
(6)增加营养示范病房:与标准化病房联系,增加1个营养示范病房;加强与ICU医生沟通,提高会诊率。提高临床科室工作积极性:加快营养相关收费的工作申请及营养检测仪器的应用。
(7)加强监管:待营养软件上线后临床营养中心每月向医务部上报筛查率、会诊率、营养处方合理性数据,建议医务纳入每次临床科室质控及考核。
(8)联合相关部门及科室共同推进FSMP的规范化“进、销、用”管理,公开招标或比选。
3、门诊量情况分析
2018年门诊量较2017年稍有增加,仍大大少于全院其他科室门诊量。
对目前存在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
整改措施:
(1)患者教育:临床营养中心或病区护士对病区患者每季度进行营养相关知识宣教,提高患者营养意识。
(2)通过营养随访,提高营养不良患者的复诊率。
(3)对临床科室进行营养相关知识巡讲,提高医生营养干预意识。
(4)与重点科室进行联合门诊。
(5)与随访办公室联系,患者出院随访中,如有营养相关问题,建议到营养门诊咨询。
4、营养干预模式
营养干预方式以饮食指导为主(除全肠外营养患者,实际所有患者均进行了饮食指导,此处数据仅指未给予特殊医疗食品,单纯指导饮食内容、结构的患者),其次为ONS(口服营养补充),最少为全肠外营养,总体趋势符合目前国内外先进单位的营养干预的模式。
5、 MDT分析与改进
我中心医师在参与MDT时发现以下问题,尚需进一步提高整改:
(1)主治医生提交讨论的MDT病例中营养相关病史介绍较少,或主治医生提交病例比较仓促,或患者未在场,没有足够时间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膳食调查、问诊和查体等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准确的提供营养治疗相关意见,这需要加强与MDT负责人的沟通交流,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
(2)对于我中心医生反复提出的意见,尚未得到病区医生或护士重视和采纳的,可考虑加强病区营养相关知识的讲座。
6、营养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
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对营养制剂的使用要求进行营养筛查评估及有相关营养诊断结果才能予以报销;肿瘤患者营养不良发生率高,需要进行营养筛查、评估、检测,对于有营养不良及营养不良风险的患者应进行强化营养咨询及肠内肠外营养治疗。开展以上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专业仪器设备,并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但项目没有相应收费条目,不能合理的收取费用,临床科室积极性不高,而仪器使用也仅限于科研。省内外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医院均有相关收费。
整改措施:
建议建立我科与医务、护理、财务和信息中心沟通、协调机制,确定收费条目,优化收费流程。
7、肠内制剂
目前国家特医食品已纳入了食品监管体系,国家以天津试点,天津市颁布了《天津市医疗机构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处方应用指南》,指南中明确提出特医食品必须有医师和营养医师、营养师开具处方,并参照药品处方进行规范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整包装直接出售给病人,应按处方分装、配制,送至病人床前;处方的调剂须由取得营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
整改措施:
建议医院规范管理肠内制剂的进销和使用。
8、科研情况分析与改进
我中心目前的科研实力较薄弱,整改措施:
(1)加强科内学习、资料收集及团队合作;
(2)做好课题申报动员,与临床继续加强合作;
(3)制定科室论文撰写计划,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