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国物业管理十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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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物业管理十大事件

文/王洋

2010年12月底,《现代物业》专题策划组慎重推出“2010中国物业管理十大事件”推荐评选。专题组全面收集整理了本刊报道的行业年度现象和新闻,推荐了十八件有代表意义的重大事件,汇编后同时向530余位国内外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士、政策和理论研究专家、教师和学者、司法界人士、政府官员、社区活动著名人士、著名律师和记者、著名媒体和财经评论员发出采访函,对2010年度物业管理行业大事件进行投票和排序,最终得出十大事件排序,以及其他值得关注的热点推荐。

NO.10 郭德纲助手打人事件引发全国性关注“私搭乱建”

2010年7月,相声演员郭德纲的徒弟与前来采访郭别墅搭建“侵占绿地”一事的记者发生肢体冲突,被舆论广泛关注。由此公众开始关注全国各地别墅区私搭乱建现象及城市管理执法整治行动。在这些整治行动中,物管公司处于尴尬的境地。很多企业因受制于业主不交物管费的威胁,对私搭乱建“制止不力”,但遭遇政府拆违时,业主又称搭建是物业服务企业默许的。

上榜理由:

物业服务企业此时落入了两面不讨好的处境,很多物管公司选择了集体沉默。经济利益与服从行政管理不可避免地在物管企业身上发生冲突。

被采访人点评:

受伤害的总是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市场混乱的法律关系环境下,物业服务企业缺少风险意识。其实,只要我们履行报告义务,几百字一篇的情况报告,交给行政执法部门,“默许”就不存在了。我们哪有“默许的权利”哟!?——沈阳鲁捷

NO.9 中央出台一系列严厉措施调控房地产

自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控制二套房贷款管理后,年内中央连续出台若干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干预。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分析,到2010年8、9月两月,全国住宅用地成交总量同比呈负增长,10个重点城市增速低于全国水平,多数一线城市同比负增长。

上榜理由:

物业管理规模始终与房地产开发增速紧密相关,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直接影响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规模。

被采访人点评:

连续不断的政策调控使地产的发展进入了紧缩时代,常言道“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枯”,对于众多依附于地产公司发展的物管公司而言,是否也步入了紧缩时代?——青岛毕晓阳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跟不上房产开发速度,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规模取决于人才能否辈出,缺少人才会降低该行业准入门槛,业主与物管、开发商的矛盾会加剧。——上海陈钧芳

NO.8 广州“5·7”特大暴雨导致大量停车纠纷

2010年5月7日,广州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据《现代物业》记者现场报道,暴雨共使35个车库遭受水淹,受损项目46个,水浸受损车辆共计2,076辆,涉及物管公司25家。被淹车库小区物管面临天价索赔官司。已在抢险中据称支出超过400万元的广州中海物业,又被中海康城36名未买车险的车主以管理不善为由索赔近500万元。“5·7特大暴雨”后法院接到多起水浸车案起诉,但继中海康城之后法院均未立案,中海康城案将成为其他同类案件的重要参考。

上榜理由:

物管公司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能力有限,如何认定物管公司法律责任与物管公司的赔偿能力成为业界关注焦点。

被采访人点评:

谁才是真正的弱者呢?社会在这方面一定不会把它冠给物业管理。因为许多不走市场的物管真的很强势。物管也是企业,公司法本就有规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同时委托合同要约中的责任与权利本就是对等的,收那么点服务费,买个保险都没钱,怎么承担这么大的赔偿?——上海王振太

NO.7 深圳“好来居”案终审判决及《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2010年4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好来居”大厦高空抛物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大厦管理者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赔偿由74户关联业主共同承担。

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及第八十七条对建筑物致人损害及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上榜理由:

持续四年的著名案件有了终审定论,对物管公司的判决与一审大相径庭,终审判决中体现的思路与稍后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制定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处。本案或可对今后全国判决高空抛(坠)物案件形成判例。

被采访人点评:

我国虽然不是欧美法系国家,但此判例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具有里程碑式的作用。——苏州张烜

共同危险行为在国外的民事法典中早有规定,在我国一直处于理论研究和理论探索阶段,《侵权责任法》的出台,给物业管理企业也带来新的课题,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对于新知识的学习,紧密结合形势去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提高自身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能,也才能从客观上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天津焦宏宇

NO.6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颁布

2010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正式颁布,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专门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从开发商处查验接收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环节作出规定并明确责任归属。

上榜理由:

以部颁文件的形式专门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某一特定环节作出规定,希望对广受业主质疑的查验交接和公共部位、设备质量纠纷定分止争,同时又反映出此环节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实矛盾。

被采访人点评:

本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企业的交接职责,改变了物业服务企业围绕开发企业转的局面。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小区时不仅能维护业主的利益,而且会更加注重保护自身利益,使承接验收工作发生质的变化。——淮安徐俊华

NO.5 物管企业承担上海世博会服务

2010年5月1日,上海世博会正式开幕。据《现代物业》调查采访,上海市直接参加世博会物业保障服务的企业超过20家,参与人数1.3万;企业在世博会运营期间提供园区设施设备维护、秩序维护、出入口管理、客服和贵宾接待、引导等服务,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安保、清洁和绿化保养等服务工作;世博会运营50%的工作依靠物业管理和服务支撑。本次世博会物业管理总招标面积达207万平方米,前后时间跨度长达一年半。

上榜理由:

中国物业管理全面介入世界级展会,与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主办世博会同样引人瞩目。

被采访人点评:

物业服务领域扩大与服务档次提升,同时带来行业地位与人员素质的提高,出于世博的全球影响力,最值得关注。——南宁粟勤生

这种参与带有太多的政府因素,并不是物业管理水平的自然提升,但是这是个全面检验物管的好机会。——北京杜兆勇

NO.4 玉树地震,85%房屋倒塌

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地震,至4月27日受灾人数达20万,县城85%的房屋倒塌。

上榜理由:

2008年汶川地震后的又一大强震灾害,举国投入抗震救灾。

被采访人点评:

如何在地震中逃生、自救和救援,是每一个公民应该掌握的基本常识与技能,物业服务企业(尤其是地震高发区)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应该向业主们普及和宣传。虽然这不是义务,但体现的却是企业“服务至上”的理念与精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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