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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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渔业类:核心区经营面积1000亩以上(传统老渔区及海岛、山区可适当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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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示范区集中连片。其中,水果类需单树种连片规模1000亩以上;竹子核心基地2000亩以上,用材林不少于350亩;花卉苗木类集中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竹木类分区布点不超过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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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示范区区块合理布局,功能明确定位,形成循环生产和生态生产方式。畜牧类示范区内各养殖主体间、养殖主体与周边村庄及骨干道路的卫生防护距离300米以上,距离城市规划区、畜产品加工厂等1000米以上。
(4)渔业:核心区面积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辐射带动周边1000亩以上(传统老渔区及海岛、山区和主养品种价值特别高的可适当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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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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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显标志牌。
5
3
园内道路畅通,基础设施配套合理、排灌方便。林业有效灌溉面积不少于50%。
5
4
农作物有采后处理场地等配套设施,园缘有必要的防护林带;养殖业全部采用标准化饲养栏舍;养殖塘及其配套的增氧机械、泵站、电、路、渠、房等附属设施建设科学。
4
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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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应用先进设施,主要生产环节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设施。设施化程度符合省级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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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业人员持有绿色证书或经过职业技能培训,有若干名大学生创业;农技培训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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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成果应用转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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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水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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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一批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示范区内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比率符合省级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
二、申请条件
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省农业园区办《浙江省现代农业综合区规划编制导则及园区建设标准》(浙农园办〔2010〕2号)要求。
2、经县(市、区)自评合格;
3、无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4、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请材料
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应提交如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1、考核验收申请表(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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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17分)
4
有明显标志牌。
3
5
园区内道路畅通,主干道和辅助道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竹木及经济林园区道路不低于3公里/千亩,宽度达到建设要求;畜牧业区块符合动物防疫隔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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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区块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合理、排灌方便。用电安全方便,配套机电排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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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农作物采后处理场地等配套设施;畜禽排泄物处理与利用率达95%以上;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符合DB33/453-2006要求,有条件的应配备水质在线监控设备。竹类有效灌溉不少于1000亩,经济林不少于500亩,花卉苗木设施栽培不少于1000亩。
2、省考核验收采取现场查看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查看
表1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自评得分______分;省评得分______分)
项目指标及赋分
序号
标 准
权重
得分
备 注
建设规模
(15分)
1
(1)种植业类:建设面积3000亩以上,辐射面积达1万亩以上(蔬菜瓜果类山地建设面积2500亩以上);
2、创建工作总结;
3、县级自评表(表1、表2)及说明;
4、示范区、精品园建设基本情况表(表4);
5、示范区、精品园的区位图与区块图(1:50000)
6、相关附件:
(1)列入省级创建点的文件复印件;
(2)申报创建点的建设方案;
(3)其他。
四、考核验收工作组织
1、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报经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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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完善的订单机制,主要投入品订单供应率、主导产品订单收购率符合省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
4
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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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善的产后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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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内农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农产品实行品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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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认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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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示范区实施主体运作规范,机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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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效益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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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技应用
(25分)
8
落实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实行首席农技专家负责制度,各产业区块责任农技员到位、工作任务量化到人。
3
附文件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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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应用优良品种,主导品种及优良品种覆盖率符合主导产业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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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主要农产品有生产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可追溯制度。标准普及率符合省级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各项记录齐全,相关制度健全。
满分100分;自评得分______分;省评得分______分)
项目指标及赋分
序号
标准
权重
得分
备注
建设规模(12分)
1
(1)种植业:面积达1000亩以上;
(2)养殖业:生猪存栏5000头以上,或奶牛250头以上、蛋禽存栏3万羽以上、肉禽年出栏20万羽以上,其余畜禽规模按排泄物产生量折算达到相应标准;
(3)林业:面积达500亩以上。
示范区内农产品主要生产技术指标、综合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达到省级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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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集约化生产水平和资源利用率提高、加快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发挥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机会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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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改善农民生产环境和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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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现代农业园区(精品园)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2)畜牧类:常年存栏生猪2万头,或奶牛存栏1000头以上、蛋禽存栏10万只以上、肉禽出栏50万只以上(山区、海岛地区酌情降低);
(3)食用菌类:1000万袋或500万平方尺以上;
(4)竹木类:竹子总规模10000亩以上,用材林总规模在2000亩以上;
(5)经济林类:规模1000亩以上;
(6)花卉苗木:总规模5000亩以上;
2、省级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各自负责组织本系统示范区、精品园创建点的考核验收组织工作。
3、考核验收组由省级有关部门以及设区市有关专家、管理人员3-5人组成,由省级专家任组长。
五、考核验收程序
1、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验收条件的,组织考核验收组赴当地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组织考核验收,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附件: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
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2010〕6号)精神,为加强我省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以下简称“示范区”、“精品园”)考核验收工作,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
凡省级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发文公布,且未列入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规划范围的示范区、精品园创建点,并对照建设标准已基本完成的,可申请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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