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对1家公司通报批评 对14家公司出具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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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对1 家公司通报批评对14 家公司出具监管函

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丝毫没有放松的迹象。《证券日报》记者

经过梳理后观察到,进入6 月份以来,短短7 天时间,就有15 家公司被沪深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其中,沪市上市公司4 家,深市上市公司11 家。从采取监管措施的类型看,1 家公司被通报批评,14 家公司被出具监管函。

被通报批评的这家公司是因为公司副总裁短线交易。据介绍,公司副总

裁在2015 年5 月28 日买入公司股票400 股,合计买入金额9616 元;6 月3 日,卖出公司股票400 股,合计卖出金额11302 元;7 月3 日,买入公司股票13600 股,合计买入金额193480 元;11 月24 日,卖出公司股票1500 股,合计卖出金额为33195 元。

另外,该公司副总裁在2015 年11 月24 日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也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第1 条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 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要求;其减持股票行为还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7 条中关于董

监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转让不得超过25%的相关规定。

上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

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自

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出具的14 份监管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至于处理的事由也不尽相同,如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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