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服务规范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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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服务规范三篇
篇一:代驾服务规范
为保证我公司代驾送车服务质量和客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我公司特制订了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及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每一位代驾服务专员,均系由公司严格挑选的驾驶技术与道德品质兼优的北京职业司机。一般年龄在30—50岁之间,职业驾龄在8年以上,并通过家访了解其人品、生活习性及家庭经济状况,经本公司路考并严格培训方可上岗。
现将本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范》送达,并请您监督执行。
第一条、绝对禁止服务专员饮酒后执行代驾送车任务。我们将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也请求客户协助监督,一经发现可拒绝其服务并通知我公司,我们将马上调换服务专员。经调查核实后,将解除聘用,并由此可能发生的事故损失将由本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代驾服务协议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其本人追究责任。
第二条、要求服务专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行车不得超速、抢行、闯红灯,安全礼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送达不出事故(客观无法避免的对方车辆全责事故除外)。如果出现有我方违章责任的交通事故,乙方车损保险免赔部分将由甲方按责任
比例承担。甲方还可以负担乙方车辆修理期间适当的交通补贴费用。属对方车辆主要责任的,甲方不负责损失赔偿,但可协助交警调查及保险理赔。
第三条、服务专员需在客户预约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必须着我公司统一制做的工装并佩带我公司统一制作的配有服务编号及照片的胸卡,戴手套及座位铺垫。
第四条、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公司要求服务专员在见到预约客户时,发现其已有明显醉酒现象、意识不清醒,我们原则上不再接受其服务(除非有亲属、朋友陪同,并注明代其在服务协议上签字方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五条、与客户见面后,礼貌地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并出示本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按照与客户预约,核定取费标准,先行收取服务费用,并交付等额发票。
第六条、出发前必须请客户配合了解、熟悉车型、车况,如车辆已有损坏处需经客户确认。
第七条、送客过程中不得接触车内及客户的随身财务、贵重物品,送达目的地后帮助客户锁好车,并协助检查客户的车辆和贵重物品,确保无损坏及丢失,请客户在服务协议回执联上签字并评定服务质量等级。自己也要在服务协议上签字确认任务完成。
第八条、任务完成后,要求服务专员即刻打电话给公司值班人员报告任务完成情况。第二天下午,公司客户服务与质量监督部将电话回访客户,征求客户对该服务专员的意见及对公司的意见与建议。
第九条、禁止服务专员向客户索要小费馈赠。若接到客户有关投诉,公司将做出相应处罚并要求该服务专员向客户道歉后双倍送还。
篇二:代驾服务规范
第一条公司每一位服务人员,均是公司严格挑选的驾驶技术与道德品质兼优的正式员工。一般年龄在26~5 0岁之间,驾龄在5年以上,并通过面试筛选、驾驶技术路考合格并经严格培训方可上岗。第二条严禁服务人员饮酒后执行代驾任务。公司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和客户监督制度。客户一旦发现有饮酒迹象,可拒绝其服务并通知公司,公司将马上调换服务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对违规服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服务人员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行车不得超速、抢行、闯红灯,安全礼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送达不出事故(客观无法避免的对方车辆全责事故除外)。如果出现有代驾服务方违章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客户车辆损坏、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失,保险免赔部分将由公司按责任比例承担。公司还将负担客户车辆修理期间适当的交通补贴费用(100—500元)、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以及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率上浮差价部分。
第四条服务人员需在客户预约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必须着公司统一的工装,佩带统一制作的配有照片的胸卡。
第五条与客户见面后,礼貌地与客户签订服务工单。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服务人员在见到预约客户时,发现其已有明显醉酒
现象、意识不清醒,原则上不再接受其服务要约(除非有同乘亲友陪同,并代其在服务工单上签字)。服务人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六条出发前必须请客户配合了解、熟悉车型、车况。如车辆已有损坏处需经客户确认。(最好有书面备注说明)
第七条代驾过程中,服务人员不得接触车内及客户的随身财产、贵重物品,送达目的地后帮助客户锁好车并协助检查客户的车辆和贵重物品,确保无损坏及丢失,由客户和服务人员双方签字确认。第八条完成任务的同时,服务人员应拨打甲方指定电话报告任务完成情况,以方便甲方安排客户回访。
第九条禁止服务人员向客户索要小费及馈赠。若接到客户有关投诉,将相应处罚该服务人员并向客户双倍送还。
附件2:
代检车服务规范
第一条公司每一位服务人员,均是公司严格挑选的驾驶技术与道德品质兼优的正式员工。一般年龄在26~5 0岁之间,驾龄在5年以上,并通过面试筛选、驾驶技术路考合格并经严格培训方可上岗。第二条严禁服务人员饮酒后执行代检车任务。公司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和客户监督制度。客户一旦发现有饮酒迹象,可拒绝其服务并通知公司,公司将马上调换服务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对违规服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服务人员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行车不得超速、抢行、闯红灯,安全礼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送达不出事故(客观无法避免的对方车辆全责事故除外)。如果出现有代检车服务方违章责任的交通事故,客户车损保险免赔部分将由公司按责任比例承担。公司还将负担客户车辆修理期间适当的交通补贴费用(100—500元)、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以及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率上浮差价部分。
第四条服务人员需在客户预约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必须着公司统一的工装,佩带统一制作的配有照片的胸卡。
第五条与客户见面后,礼貌地与客户签订服务工单。待检车辆须具备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原件、三角架等相关材料手续,并将车辆违章处理完毕。第六条出发前必须请客户配合了解、熟悉车型、车况。如车辆已有损坏处需经客户书面确认。
第七条代检车过程中,服务人员不得接触车内的客户财产、贵重物品,不得在车内吸烟、就餐。检测完毕送达目的地后协助客户检查车辆和贵重物品,确保无损坏及丢失,由客户和服务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车辆检测费和环保检测费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九条在检测过程中,如果客户车辆检测或环保不合格,服务人员应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根据客户意见协助进行处理,相应的问题和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条完成任务的同时,服务人员应拨打甲方指定电话报告任务完成情况,以方便甲方安排客户回访。
第十一条禁止服务人员向客户索要小费及馈赠。若接到客户有关投诉,将相应处罚该服务人员并向客户双倍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