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关键特殊岗位管理办法
关键特殊工序岗位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岗位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公司关键、特殊性工序岗位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的关键、特殊工序岗位的定义、识别、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三、公司内部特殊工序和关键工序定义特殊工序:工序的加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充分得到验证,这种工序属于特殊工序。
关键工序:指设计图样上涉及安全标注有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的加工工序及在加工、装配过程中难度大、质量易波动的工序。
四、关键特殊岗位的识别关键岗位是指在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容易对公司的设备、仪器、产品、人员、原材料、人、财、物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隐患和重大质量问题的特种作业、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等一系列岗位,特殊岗位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对企业生存发展起重要作用,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承担起重要工作责任,掌握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能,并且在一定时期内难以通过企业内部人员置换和市场外部人才供给所替代的一系列重要岗位的总和。
五、关键、特殊岗位的管理公司所有的关键、特殊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在岗人员状态等相关信息都需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当公司发生重大组织结构调整、部门职能职责变更、主要产品转型、主要技术更新、主要工艺创新、主要材料更新、主要设备变更时,都需要进行关键、特殊岗位的再识别。
所有新增或删减的关键、特殊岗位都需要经过岗位的识别,并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安稽办、质量部、技术部是关键、特殊岗位识别鉴定担当部门。
关键、特殊岗位在岗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指定机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关键、特殊岗位必须取得人力资源部统一颁发公司内部上岗证或任命。
已获得上岗证的人员出现岗位调整时,应将现岗位的上岗证上交发证机关。
有岗位津贴的关键、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前不予发放岗位津贴。
关键、特殊岗位在岗人员进行转岗或调动时,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考试,获得由人力资源部颁发的上岗证,才可以从事关键、特殊岗位的作业。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范本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特殊岗位的管理工作,提高特殊岗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特殊岗位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与常规教职工岗位有所不同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考核、培训、待遇、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设置需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经学校聘用合同签订,由学校人事部门跟踪管理。
第五条学校特殊岗位的人员应遵守学校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其他教职工平等对待。
第六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并经过书面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享受与其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相适应的待遇。
第八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尊重学校的领导和同事,不得从事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第九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需通过招聘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工作应当考核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以确保候选人适合该岗位的聘用。
第十二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岗位聘用期限、薪酬待遇、工作职责等相关事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章考核第十三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程序采取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作相关人员参与评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等级。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将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者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第四章培训第十八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应根据特殊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
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加强对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指在学校内担任特殊工作的教师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管理员、文秘、后勤保障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员等。
第三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第四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特殊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励其积极工作。
第五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特殊岗位人员,包括教职工和员工。
第七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应当与学校的岗位设置、职责划分、薪酬福利等相配套,确保特殊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应当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相协调,服务于学校的整体目标和发展。
第二章特殊岗位人员的选拔与录用第九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选拔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选聘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
第十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选拔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采取面试、资格审查、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性。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特殊岗位人员招聘制度,明确选拔条件和程序,制定选拔方案,公开选拔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录用应当按照相关的招聘程序和标准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明确工作岗位、职责、薪酬福利等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录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录用不当而引发的问题。
第十四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录用应当经过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确保程序合法、透明。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特殊岗位的职工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岗位的职工管理制度范文特殊岗位的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岗位的职工管理,提高岗位效能,保障职工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岗位的职工管理制度是公司为特殊岗位职工制定的行为准则,旨在规范特殊岗位职工的工作行为和职责,促进特殊岗位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岗位的职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员、操作员等。
第四条公司特殊岗位的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特殊岗位的职工应具有相应的技能和专业知识,并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二章入职第六条特殊岗位职工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招聘人员应符合公司规定的招聘条件,并通过面试、技能考核等评选程序。
第八条入职人员应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发放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入职人员应参加岗位培训,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工作第十条特殊岗位职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特殊岗位职工应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二条特殊岗位职工应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特殊岗位职工应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工作流程或修改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特殊岗位职工应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其他岗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四章职业发展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特殊岗位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第十六条特殊岗位职工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十七条特殊岗位职工可以申请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和评审,提升自身的职业水平和岗位竞争力。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应按规定对特殊岗位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第十九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特殊岗位职工,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一、引言特殊岗位指的是那些工作环境相对困难、风险较高、工作条件相对特殊的职位。
为了激励员工,提高他们在特殊岗位上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以及确保特殊岗位的正常运转,许多企业采取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
本文将介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1. 津贴发放范围特殊岗位津贴主要面向那些从事体力劳动或风险较大职位的员工,例如高温、低温、高海拔、高压力、高精度、高风险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职位。
具体的特殊岗位范围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2. 津贴计算方式特殊岗位津贴的计算方式应根据特殊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计算方式:(1)按照岗位风险程度进行分类,高风险岗位津贴较高,中风险岗位津贴适中,低风险岗位津贴较低。
(2)按照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进行分类,例如高温、低温、高海拔等不同工作环境,给予相应的津贴。
(3)根据特殊岗位的重要性和对组织的贡献度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津贴。
3. 津贴发放标准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公平、公正、合理。
在制定津贴发放标准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特殊岗位的工作压力和风险程度。
(2)特殊岗位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影响。
(3)特殊岗位对组织运转的重要性。
(4)特殊岗位的劳动保护措施和设备设施。
4. 津贴调整机制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评估内容包括特殊岗位的工作环境、风险程度是否发生了变化,员工对特殊岗位津贴的满意度等。
调整机制应确保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三、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规范管理办法1. 申请与审批员工在进入特殊岗位前,应填写特殊岗位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或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2. 津贴过程管理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应设立专门的工资管理制度或机构进行管理。
该制度或机构应明确津贴的发放标准、计算方式、申请和审批流程等。
特殊作业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和高效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特殊作业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等。
第二章岗位培训与资格认证第三条特殊作业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 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2. 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3.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4. 设备维护保养知识。
第五条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上岗资格。
第三章岗位操作规范第六条特殊作业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作业过程中,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第九条作业时,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到相关人员。
第十条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设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特殊作业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3. 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4. 设备设施安全状况;5.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制定特殊作业岗位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第十五条特殊作业岗位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够熟练操作应急设备。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对特殊作业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十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特殊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校医、心理咨询师、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等。
第三条特殊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根据特殊岗位的需求,对招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特殊岗位人员需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七条特殊岗位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校医负责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第九条心理咨询师负责学生的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维护学生心理健康。
第十条安保人员负责校园安全保卫、门卫管理、巡逻检查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学生食堂的卫生、营养、安全等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第十二条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卫生检查、安全巡查等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学校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特殊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十五条学校为特殊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条件。
第十六条特殊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发挥特殊岗位人员的作用,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特殊岗位人员(以下简称特岗人员)的招聘、选拔、培训、管理和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特殊岗位是指学校为保障校园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等需求而设立的特殊职能岗位,包括保安、门卫、餐厅服务员、勤杂工等。
第四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管理。
第二章招聘和选拔第五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招聘合格人员。
第六条对特殊岗位人员招聘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特殊岗位人员招聘的程序包括职位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第八条特殊岗位人员的选拔应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验和应聘者的适应能力等综合因素。
第三章培训和管理第九条特殊岗位人员入职后,学校应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服务礼仪等内容。
第十条特殊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出勤管理、工作纪律的监督等。
第十一条特殊岗位人员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特殊岗位人员应保护学校的财产安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个人利益的获取。
第四章考核和奖惩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特殊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特殊岗位人员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特殊岗位人员如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保障和激励第十六条学校应为特殊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其身体和生命安全。
第十七条特殊岗位人员工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发放,不得拖欠或乱扣。
第十八条学校应根据特殊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合理设置相应的激励机制,如奖金、晋升等。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特殊岗位管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管理,保障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校医、保安、后勤人员、图书管理员等,其管理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
第四条学校特殊岗位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保障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岗位职责,服从学校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以学校和学生利益为重,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八条学校特殊岗位管理由学校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第九条对于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学校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十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应当经过严格的招聘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符合学校聘用条件方可正式上岗。
第十三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任用期限应当明确,一般不超过一年,任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四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五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校医应当熟悉常见病症和突发疾病的处理方法,具备一定的急救能力,做好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保障工作。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应当严格执勤,负责校园安全和秩序管理,协助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第十八条后勤人员应当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图书管理员应当保障图书室的管理维护,协助学生和教师使用图书馆资源,并做好图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保障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特殊岗位是指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危险性和特殊性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高温作业等。
第三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是指在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工等。
第四条公司对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对自身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管理流程和安全标准,做好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监督。
第二章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第六条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拔标准和培训要求;(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应急处理措施;(四)特殊岗位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五)特殊岗位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六)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二)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三)通过公司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四)相关证件齐全,如操作证、特种作业证等。
第八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作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作业规定。
第九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勇于举报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急救设施,确保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制定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预案,及时做好作业安排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设置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设置特殊岗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特殊岗位的管理,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是指在组织中具有特殊性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风险岗位、关键岗位、特殊技能岗位等。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殊岗位员工,为员工提供明确的权责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岗位设置1. 高风险岗位:指工作中可能存在危险因素,有较高风险的岗位。
如消防员、警察等。
2. 关键岗位:指组织中具有重要作用,且难以替代的岗位。
如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3. 特殊技能岗位:指需要特殊技能或专业知识的岗位。
如设计师、程序员等。
4. 其他特殊岗位:根据组织特点和需要,设立其他特殊岗位。
三、岗位职责1. 高风险岗位员工负有维护工作安全和保障他人生命安全的责任。
2. 关键岗位员工负有保障组织正常运营和推动工作发展的责任。
3. 特殊技能岗位员工负有保障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的责任。
4. 其他特殊岗位员工按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四、岗位评价1. 针对不同特殊岗位,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流程。
2. 高风险岗位员工需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培训。
3. 关键岗位员工需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专业培训。
4. 特殊技能岗位员工需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五、岗位激励1. 针对不同特殊岗位,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
2. 高风险岗位员工享受工作风险津贴和保险保障。
3. 关键岗位员工享受重点培训、晋升机会和薪酬激励。
4. 特殊技能岗位员工享受技能津贴和专业发展机会。
六、岗位退岗1. 高风险岗位员工因年龄或健康原因不适宜从事工作时,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或给予离职补偿。
2. 关键岗位员工因工作表现不佳或组织需要,进行调岗或降职。
3. 特殊技能岗位员工因技术落后或无法胜任工作,进行职业转岗或培训。
七、补充规定1. 特殊岗位员工需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规范。
2. 特殊岗位岗位设立、调整、调动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和备案。
3. 特殊岗位员工发现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配合解决。
4.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组织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医院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特殊岗位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特殊岗位,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感染性疾病科、病理科等。
第三条特殊岗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2. 严格遵守医院感染控制规定,防止交叉感染;3.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突发状况;4. 积极参与科室的科研、教学、培训等活动;5. 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五条特殊岗位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 感染控制知识;3. 岗位技能操作;4. 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医院定期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2. 操作技能;3. 感染控制;4. 职业道德。
第七条考核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特殊岗位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谨工作态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2. 不得在岗期间饮酒、吸烟;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五章奖惩与晋升第九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特殊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特殊岗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一条特殊岗位人员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需符合医院相关规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特殊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品操作、特种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第二章岗位安全责任第四条特殊岗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六条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八条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特殊岗位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工具、环境等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特殊岗位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检测,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三条危险品操作时,必须遵守危险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安全储存、运输、使用。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操作时,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七条报告安全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八条事故处理后,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特殊 岗位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岗位管理,并提高特殊岗位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特殊岗位,是指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和科学素养等方面要求较高、较严格的岗位。
第三条特殊岗位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严格责任、尊重人格、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特殊岗位员工应遵守本规定、本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工作任务,保守机密,充分发挥自身特殊优势。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特殊岗位员工的招聘、任职、考核、奖惩等管理。
第六条特殊岗位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提高特殊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组织机构分为特殊岗位管理委员会和特殊岗位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特殊岗位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特殊岗位的定岗、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九条特殊岗位管理办公室由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特殊岗位员工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第十条本规定由特殊岗位管理委员会和特殊岗位管理办公室根据不同特殊岗位的实际情况,定期修改完善。
第二章招聘第十一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和社会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平竞争。
第十二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进行严格身体检查、心理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确保人员质量。
第十四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明确工资待遇、奖金福利、工作条件和工作责任,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对新员工进行接收培训和技术指导,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任职第十六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经特殊岗位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签订任职合同。
第十七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应超过试用期,并通过考核评定合格,方可转正。
第十八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应实行专业化管理,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相关知识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管理的目的为了规范医院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医院运行的安全稳定和患者的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岗位的定义和分类特殊岗位是指在医院内具有特殊性质或特殊职责的岗位,包含但不限于安保部门、药房、试验室、病理科、感染掌控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等。
第三条特殊工作人员的定义和职责特殊工作人员是指在特殊岗位工作的员工,他们承当着医院运行中的特殊职责和任务,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操作、医疗废物处理、试验室检测、药物配制等。
第四条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选拔与培训1.特殊岗位的人员由医院依据工作需要,依照程序进行选拔,严格审核人员的资格和素养。
2.特殊工作人员担负岗位前,应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
3.特殊工作人员每年都需要参加相关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以不绝提升自身本领和素养。
第五条特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1.特殊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医院的纪律规定和工作流程。
2.特殊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保证岗位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特殊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部门乐观搭配,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应依照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和评价。
2.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表现、技术本领、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评价。
3.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晋升、薪资调整等方面的紧要依据。
第七条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纪律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作息时间、工作布置、听从调度等方面的规定。
2.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应保障岗位安全和医院秩序,不得私自离岗或离开工作区域。
3.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应对工作中显现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保持冷静应对,及时报告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管理制度一、引言特殊岗位是指一些具有特殊性质和要求的岗位,例如安全岗位、高风险岗位、机密岗位等。
为了保证特殊岗位的安全和顺利运行,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明确特殊岗位的管理政策和流程,确保员工对特殊岗位管理制度有清晰的了解。
二、管理目标特殊岗位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特殊岗位的安全和运转。
具体目标包括:1.保护特殊岗位的机密性。
2.确保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资质。
3.建立合适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提高特殊岗位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4.防范特殊岗位带来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管理责任特殊岗位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角色的责任。
具体责任如下:1.公司领导:制定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特殊岗位的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
3.相关部门:根据特殊岗位的具体需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源保障。
4.特殊岗位操作人员:遵守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培训和演练。
四、核心内容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岗位申请与审核特殊岗位的设立必须经过严格的申请与审核程序。
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岗位说明和操作规程,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审核。
审批通过后,才能正式设立特殊岗位,并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员工担任。
2. 岗位培训与考核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需要接受专门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应包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完成后,需要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 安全保密措施特殊岗位涉及到重要的机密信息和资产,因此需要进行特殊的安全保密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访客登记、身份认证、信息加密和物理防护等方面的措施,旨在确保特殊岗位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4. 监督与管理特殊岗位的管理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监督方式可以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巡查等。
管理方式可以包括岗位责任书、工作日志、考勤记录等。
夜班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夜班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夜班特殊岗位人员,包括生产车间、仓库、保卫、维修等岗位。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夜班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夜班特殊岗位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夜班特殊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管理内容1. 值班安排(1)夜班特殊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制度,每月根据生产需求进行排班。
(2)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3)因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需提前24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2. 工作要求(1)夜班特殊岗位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作流程,掌握相关技能。
(2)值班期间,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3)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与上级、同事的沟通。
3. 保密工作(1)夜班特殊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2)不得擅自将公司资料带出工作场所。
4. 巡查制度(1)夜班特殊岗位人员应定期对生产现场、仓库、保卫区域进行巡查。
(2)巡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状况、消防安全、人员管理等方面。
5. 应急处理(1)夜班特殊岗位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2)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五、考核与奖惩1. 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夜班特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遵守制度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夜班特殊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表现不佳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夜班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工厂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工厂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工厂特殊岗位,保障员工和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的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高空作业等特殊岗位。
第三条工厂特殊岗位管理应遵循“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加强对特殊岗位员工的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特殊岗位安全生产。
第四条工厂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相适应,确保特殊岗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特殊岗位管理职责第五条工厂管理层应建立特殊岗位管理责任制,明确特殊岗位相关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对特殊岗位进行识别和评估,明确特殊岗位的范围和岗位职责。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特殊岗位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九条特殊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特殊岗位培训第十条工厂应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岗前培训内容应包括特殊岗位的操作流程、安全规范、应急处理和救援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定期培训应包括特殊岗位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方法、事故案例分享和安全意识培养等内容。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应经过员工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四条培训记录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
第四章特殊岗位考核第十五条工厂应定期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其安全生产操作能力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应涵盖特殊岗位的岗位要求、操作规范、安全生产知识等方面。
第十七条考核不合格的特殊岗位员工应接受再培训,并重新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经过多次再培训和考核仍不合格的特殊岗位员工,应视情节轻重进行奖惩,甚至取消其特殊岗位资格。
第五章特殊岗位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工厂应对特殊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特殊岗位的安全生产。
校内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特殊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1. 校园保卫人员;2. 校园物业管理人员;3. 图书馆工作人员;4. 食堂工作人员;5. 宿舍管理员;6. 医疗保健人员;7. 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8. 校园绿化保洁人员;9. 其他经学校认定需管理的特殊岗位人员。
三、岗位职责1. 特殊岗位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 特殊岗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地为师生提供服务。
3. 特殊岗位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 特殊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学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解聘。
四、人员配备与选拔1. 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需求,结合个人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进行选拔。
2. 特殊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
3. 学校将定期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招聘、培训、考核和调整,确保岗位人员素质和队伍稳定。
五、工作考核与奖惩1. 学校将建立健全特殊岗位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
3. 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4. 特殊岗位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岗位操作规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目的
为了实现对公司岗位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对一些具有特殊性的岗位进行管控,以达到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及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特殊岗位定义、识别、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3. 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特殊岗位在岗人员培训安排、培训资料归档、内部上岗证的颁发以及特殊岗位相关信息汇总备案。
3.2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特殊岗位的识别、鉴定和现场管理,根据公司的标准岗位体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特种作业岗位清单,并对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提供特种作业对应岗位的任职要求,体现在工作标准(岗位说明书)中。
3.3 技术部:负责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岗位的识别和鉴定,根据公司的标准岗位向品质部提供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3.4 品质部:负责产品岗位的识别和鉴定,根据公司的标准岗位体系提供产品检验岗位清单和产品审核岗位和过程审核岗位清单,提供产品检验、产品审核和过程审核对应岗位的任职要求,体现在工作标准(岗位说明书)中。
3.5 各部门:根据上述各类岗位清单和明细表,明确本部门从事特殊岗位的人员,并负责本部门关键、特殊岗位人员的动态管理,当本部门关键,特殊岗位人员发生以下情形时,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报培训需求,部门内缺乏相应培训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中流程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本部门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实习培训,以保证在岗人员的技能符合特殊岗位任职要求。
3.5.1 当在岗人员长时间请假或长时间未接触本关键、特殊岗位,间隔时间在180天以上(含);
3.5.2 在岗人员发生岗位异动,有新员工接任工作,须对新员工进行培训;
3.5.3 在岗人员转岗至另一个关键、特殊岗位,需要进行培训;
3.5.4 本关键、特殊岗位任职要求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
4. 定义
4.1 特种作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资料文件规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4.1.1.公司内部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
机动车辆驾驶、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危险物品作业、冲压作业、剪切设备作业等。
4.2 关键工序: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特殊特性所在工序和影响产品特殊特性的工序,如:压铸工、冲压工、研磨钻孔工等。
4.3 质量控制点:是指经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需进行重点检测、检验、控制和关注的点。
4.4 产品检验:对公司产品一种或多种特性通过测试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检验、度量等手段所进行符合性评价。
4.5 体系审核:为获得审核依据,对体系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规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检查。
5. 作业内容
5.1 关键、特殊岗位的识别:
5.1.1 关键、特殊岗位是指在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容易对公司的设备、仪器、产品、人员、原材料、等人、财、物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隐患和重大质量问题的特种作业、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检验、体系审核等一系列岗位,关键、特殊岗位应当包含在本公司标准岗位体系中,岗位名称应当和标准岗位一致。
5.1.2 当公司发生重大组织结构调整、部门职能职责变更、主要产品转型、主要技术更新、主要工艺创新、主要材料更新、主要设备变更时,都需要进行关键、特殊岗位的再识别。
5.1.3 管理部、品质部、生技部是关键、特殊岗位识别鉴定担当部门。
5.2 关键、特殊岗位的管理:
5.2.1 公司所有的关键、特殊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在岗人员状态等相关信息都需在资源管理部等级备案,所有新增或删减的关键、特殊岗位都需要经过岗位的识别,并在资源管理部登记备案。
5.2.2 关键、特殊岗位在岗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关键、特殊岗位必须取得资源管理部统一颁发公司内部上岗证或授权。
5.2.3 已获得上岗证的人员出现岗位调整时,应将现岗位的上岗证上交人力资源管理部。
5.2.4 对有岗位津贴的关键、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前不予发放岗位津贴。
5.2.5 关键、特殊岗位在岗人员进行转岗或调动时,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考试,获得由资源管理部颁发的上岗证,才可以从事关键、特殊岗位的作业。
5.2.6 员工可以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键、特殊岗位上岗证。
5.2.7 人力资源部、品质部、技术部、生产部在关键、特殊岗位的培训中,应当提供必须的师资力量,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5.2.8 所有的上岗证均须定期检查,特种作业岗位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公司内部规定的上岗证每年复审一次,开始时间自证书获得之日起。
5.2.9 人力资源部协同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部门关键、特殊岗位的的人员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部门月度绩效考核。
5.2.10 各部门应当制定责任人(一般为培训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关键、特殊岗位人员动态管理,每月28日下班前将《关键、特殊岗位人员月度报表(公司内部证)》和《关键、特殊岗位人员月度报表(国家颁发证)》报送人力资源部。
5.3 上岗证考核
5.3.1 员工与每月10日前填写《上岗证申报表》,经所在部门审核确定后交人力资源部。
6. 相关文件
6.1 《培训管理规定》
6.2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7.相关记录:
7.1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