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处罚一览表[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六节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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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 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 ① 有权对单位并处3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五), ②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两二)。 (如: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另设会计账簿进行核算的行为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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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都违反两个以上法律规定的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 1、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 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2、但对于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 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章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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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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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 告的法律责任
(1)行为特征 1.伪造(无中生有——虚假的依据)会计凭证、会计账 簿 2.变造(篡改事实——涂改、挖补 )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 3.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2)附加刑。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也就是说,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 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 加刑。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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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中,经查,2002年 伟鸿公司实际亏损10万元,而其财务报告表现为盈利5万元, 虚增了利润。财政部门对此进行了行政处罚。对主管人员及其 他直接负责人恰当的处分为( )。 A.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金 C.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D.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金
违反会计法案例
违反会计法案例1、审计机关对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有以下行为::(1)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在未发生存货购入业务的情况下,从其他企业买入空白增值税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购入商品,买价2000万元,增值税额340万元。
财务部门以该发票为依据,编制购入商品的记账凭证;纳税申报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税款。
(2).会计人员有充分证据证明以上行为属公司总经理强令会计人员所为。
(3)公司销售商品开出发票时,“发票联”内容真实,但本单位“决账联”和“存根联”的金额比真实金额小。
会计以“记账联”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导致少记销售收入900万元,少记增值税153万元;试问,以上三种行为分别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公司事实(1)属于违反会计法的伪造会计凭证行为;公司事实(2).表明,其实质属单位责任人强令会计人员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公司事实(3)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违法行为。
公司负责人对以上造成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不真实的情况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应更正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规范会计行为。
对负有责任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2 、某公司1999年发生以下事项:(1)1999年4月,由于原来在该公司中担任出纳员的孙某调走,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由刚从省财会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此的会计主管赵某的儿子来担任出纳工作;(2)1999年6月,该公司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了其在银行的单位的单位卡帐户。
要求:请指出以上行为是否符合有规定,并说明理由3 、 1998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机械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1997年10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冯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科长,并将厂长李某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监督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自成立以来,A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市值逐年攀升,成为业内知名企业。
然而,在2018年,A公司因涉嫌财务造假被证监会查处,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概述经调查,A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隐瞒费用、虚增收入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约10亿元。
具体表现为:1. 虚构业务:A公司虚构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收入和利润计入报表,实际交易并未发生。
2. 隐瞒费用:A公司将部分应计入当期费用的支出,通过调整会计政策,将其计入递延费用,以达到美化利润的目的。
3. 虚增收入:A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三、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在本案中,A公司的会计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审核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合规。
2. 审核记账凭证:会计人员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与原始凭证相符。
3. 编制财务报表: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编制财务报表,确保其真实、完整。
4. 内部审计:A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四、案例评析1. 会计监督缺失:A公司财务造假案暴露出该公司会计监督机制的缺失。
会计人员未能严格履行职责,导致财务信息失真。
2. 内部控制不力: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未能有效防止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3. 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五、案例分析1. 虚构业务:A公司虚构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属于典型的虚假交易行为。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会计处罚制度范本
会计处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障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处罚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财务总监、会计主管、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处罚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对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处罚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对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既要依法处罚,又要注重教育,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依规从事会计工作。
(三)责任追究原则。
对会计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条处罚措施(一)警告。
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二)罚款。
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三)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对严重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四)刑事责任。
对触犯刑法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处罚程序(一)发现会计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二)调查核实结束后,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三)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被处罚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处罚决定生效后,依法执行处罚措施。
第六条申诉和复议(一)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
(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诉和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七条罚没款项的处理罚没款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第八条法律责任(一)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会计处罚制度制定机关。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模拟卷6
一、单选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对会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是( )。
A 警告 B 记过 C 责令限期改正 D 开除2.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非经营性存款人在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时,违反规定支取现金,未构成犯罪的,给予的处罚是( )。
A 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 B 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C 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D 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3. 下列各项中,要求会计人员对于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依法保守,不得泄露的会计职业道德是( )。
A 诚实守信 B 廉洁自律 C 客观公正 D 坚持准则4. 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种中,适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A 资源税 B城镇土地使用税 C 车辆购置税 D 土地增值税5. 在我国,组织和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并对相关工作依法执行的机构是( )。
A工商行政管理 B 财政部门 C 会计行业组织 D 其他机构6.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下列各单位中,可以确定并公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是( )。
A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B 地市级人民政府C 县市级人民政府D 乡镇级人民政府7. 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制度,( )验审一次。
A 半年B1年 C2年 D3年8.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应发挥的作用的是( )。
A 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工作 B 替代会计行政管理制度 C 促进行业的发展 D 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9. 依照税收的规定,与自然人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该纳税人收取税款的征税方式是( )。
A 定期定额征收 B 委托代征 C 代扣代缴 D 代收代缴10.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是( )。
A 存款人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B 存款人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C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拟宣告破产的D 存款人被撤并、解散的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 群:31854989611.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办理的业务是()。
会计人员触犯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财务状况复杂。
张某某,女,35岁,大学本科毕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2010年起担任该公司会计。
张某某工作认真负责,曾获得公司多次表彰。
然而,在2019年,张某某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公司举报,后经调查,张某某确实存在违法行为。
二、违法事实1. 虚开发票张某某在担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调查,自2016年起,张某某通过虚构业务、夸大业务量等手段,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余份,涉及金额达2000余万元。
这些虚开的发票主要用于抵扣公司购进原材料、设备等成本,从而虚增公司利润。
2. 虚列支出张某某还涉嫌在财务报表中虚列支出。
她通过虚构项目、夸大支出金额等手段,将公司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与虚假支出相混淆,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
经调查,张某某虚列支出金额累计达500余万元。
3. 挪用公款张某某还涉嫌挪用公司公款。
她在担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公款挪用于个人用途。
经调查,自2017年起,张某某累计挪用公司公款100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产、支付信用卡消费等个人开支。
三、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涉嫌虚开发票罪、虚列支出罪、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律法规。
2019年,张某某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同时,法院责令张某某退赔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挪用公款所涉及的全部款项。
四、案例分析1. 财务风险意识淡薄张某某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本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然而,她却因自身道德败坏、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公司财务风险加大。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会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责。
违反会计法的真实案例
违反会计法的真实案例
近年来,违反会计法的真实案例屡屡发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
首先是上市公司“伟星新材料”财务造假案。
该公司在2016、2017年财报中虚增收入和利润,隐瞒负债和费用,骗取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信任。
此前,该公司还多次违反会计法规定,未及时披露财务信息、违规占用企业资产。
最终,该公司被证监会处以重罚,股票在2019年被暂停上市。
其次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澳柯玛投资”的违规操作。
该公司用虚假账户和财务报表隐藏了投资损失,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并非法挪用。
由于缺乏资管业务经验和风险意识,该公司的管理团队对风险控制不力,导致资金被大量亏损。
最终,该公司被证监会吊销基金从业资格,相关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是某地方农村信用社“犇犇贷”乱象。
该信用社通过伪造贷款人身份、夸大项目收益等方式,虚增贷款业务规模,骗取政府补贴和利息差。
而且,该信用社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增、弄虚作假等问题,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
最终,该信用社被银保监会处罚,相关人员也面临行政和刑事责任。
违反会计法的行为给企业、投资者和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损害了公众的信任和对企业的声誉。
因此,加强会计监管,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会计治理水平,避免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至关重要。
同时,投资者和市场监管机构也需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戒力度。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众利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发展。
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行为处罚裁量基准
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行为处罚裁量基准本基准对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告》第7项,项目名称为“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行为处罚”的裁量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
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
1、初次违反注册会计师管理类法律规范。
2、没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3、会计师事务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但未造成或造成较小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业务,对注册会计师可以暂停其执行业务。
1、再次违反注册会计师管理类法律规范。
2、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3、会计师事务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对注册会计师可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
1、多次违反注册会计师管理类法律规范,屡查屡犯。
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
1. 虚假报账:包括虚构支出、漏报收入、伪造凭证等方式虚增
或虚减财务数据。
2. 财务隐瞒:故意隐瞒或篡改财务信息,以掩盖真实经营状况。
3. 滥用资金: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目的,或在没有
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动用资金。
4. 侵占资金: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或将公司资金转账至自己
或他人的账户。
5. 财务舞弊:通过伪造财务记录、违规资金往来等手段,造成
公司财务损失。
6. 未经批准改变财务数据:未经授权擅自修改财务数据、账簿
记录等,以掩盖经营实际情况。
处理措施一般包括:
1. 追究责任:对于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人员,可以进行内
部审查和调查,确定责任人,并追究其责任。
2. 立即纠正:对于财务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如纠
正账目、追回资金等。
3. 经济处罚: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进行经济处罚,如罚款、降薪、扣发工资等。
4. 行政处罚: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违规行为,可以报请有关部
门进行行政处罚,如吊销营业执照、行政罚款等。
5. 法律追责:对于涉及犯罪行为的违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如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等。
处理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
处理措施,并确保公平、公正、合法。
财务制度处罚细则
财务制度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维护财务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强化财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财务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条财务管理人员在执行财务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财务制度,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依法对财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必须依法审查,确保处罚程序合法合规。
第五条财务违法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财务制度处罚细则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财务违法行为进行总结分析,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第七条财务人员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财务造假;(二)挪用公款;(三)私分公款;(四)徇私舞弊;(五)违规借款;(六)违规报销;(七)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财务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财务工作资格,责令返还造假所得,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九条对于挪用公款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取消其财务工作资格。
第十条对于私分公款行为,一经查实,将责令返还私分所得,处以较重的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财务工作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违规借款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返还借款本金并处以罚款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违规报销行为,一经查实,将责令返还违规报销款项,并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在发现财务违法行为后,应当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全面搜集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在接受调查时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处罚一览表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行政处分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2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行政处分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处罚一览表
序号
违法行为
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处罚
对单位的处罚
对情节严重的处罚
1
任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会计人员;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使用监管会计帐簿等);私设会计帐簿的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行政处分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通报批评,并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报批评,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法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我国《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重要法律,旨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文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件为例,分析会计法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案情简介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
2016年,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
经查,甲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税务机关依法对甲公司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三、案件分析1. 违法事实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在本案中,甲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违反了《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2. 违法原因(1)企业内部管理混乱。
甲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部分员工有机会进行违规操作。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
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为了个人利益,不顾企业及国家利益,进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3)税务机关监管不力。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甲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违法行为得以持续。
3. 法律责任(1)对甲公司处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对甲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200万元;2)罚款人民币200万元;3)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2)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甲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会计违法行为案件,充分暴露了企业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启示:1.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会计人员应提高职业道德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及国家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了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了修改为您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了修改”供您参考,更多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将及时为您更新!祝您顺利通过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了修改日前,中国人大网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而就在不久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如下修改:(一)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二)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三)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删去第二款。
(四)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 第21号,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的财务违规与处罚规定
事业单位的财务违规与处罚规定事业单位作为一类特殊的单位组织形式,在中国的公共管理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近年来一些事业单位财务违规现象不容忽视,给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规定和执行合理的财务违规处罚制度势在必行,以保障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重点探讨事业单位的财务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事业单位财务违规行为的类型及案例事业单位财务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虚报、隐瞒、套取、挪用、侵占公款、贪污受贿等多种形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案例。
1. 虚报行为:事业单位通过编造假帐目、假借名义等手段,故意夸大或缩小收入、支出等财务数据,以达到偷税、骗贷或其他非法目的。
比如某事业单位通过虚报绩效、虚构项目进展等方式,骗取了大量的经费拨款。
2. 挪用公款行为:事业单位负责人或财务工作人员私自将公款挪用、侵占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例如,某事业单位负责人将原本用于购买设备的公款挪作私用,用于购买房产或者进行赌博。
3. 贪污受贿行为:有些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收受贿赂、索取好处等手段获得私利。
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单位的财产利益和公共利益。
比如某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审批报销款项时,常常要求供应商支付一定的回扣。
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事业单位财务违规行为的类型丰富多样,具体的案例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和发现。
二、事业单位财务违规行为的社会后果事业单位财务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具体的社会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损失:事业单位财务违规行为直接导致了经济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公款被挪用、套取等行为使得原本应该用于公共事务的资金流入了个人腰包,无形中增加了社会的无谓开支。
2. 社会信任破裂: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其财务行为应该遵循诚实、透明、公正的原则。
然而,一些财务违规行为让社会失去了对事业单位的信任,使得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评价产生质疑。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处罚裁量基准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处罚裁量基准本基准对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告》第6项,项目名称为“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处罚”的裁量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2、私设会计账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一)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初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
2、违法行为的发生是因工作失误或客观原因。
3、没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4、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F1 知识框架图(五) 法律责任-推荐下载
财经法规 CAIJINGFAGUI
第一章 知识框架图(四)
【★★教材 P56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 2 种主要法律责任形式
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针对一般违法行为
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单位、相关责任人)所实施的一种惩罚—于民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认真挑选,核对无误。希望考生仔细思考,认真答题,切勿直接抄袭答案。
【习题 1·多选题】授意,指使 ,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
薄,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尚
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可处(
A. 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B. 五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习题 6·多选题】如有( )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对单位处以 3 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2 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A.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
B.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C.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D. 私设会计账簿
【习题 7·单选题】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可以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视情节轻
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刑法》第 161 条: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
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 2~20 万元以下罚金。
【提醒】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科目,以下例题已经经由本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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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行政处分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
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处罚一览表
违法行为
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处罚
对单位的处罚Leabharlann 对情节严重的处罚1
任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会计人员;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使用监管会计帐簿等);私设会计帐簿的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行政处分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行政处分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打击报复
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通报批评,并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报批评,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通报批评,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报批评,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