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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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本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确保产品标识的真实、准确、清晰、易于识别,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标识管理。

三、产品标识的内容(一)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和用途。

(二)产品规格型号应清晰标明产品的规格型号,以便消费者选择和使用。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采用清晰、不易擦除的方式标注,保质期应明确标注在产品包装上。

(四)生产批次对于需要追溯的产品,应标注生产批次,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和处理。

(五)成分或配料表对于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应如实标注成分或配料表,按照含量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六)执行标准应标注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

(七)质量等级对于有质量等级划分的产品,应明确标注其质量等级。

(八)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应标注本公司的名称、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在需要时能够与我们取得联系。

(九)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对于需要特殊使用方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应标注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十)认证标志如果产品获得了相关的认证,如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等,应标注相应的认证标志。

四、产品标识的标注要求(一)标识的位置产品标识应标注在产品的显著位置,易于消费者查看和识别。

对于包装较小的产品,标识可以标注在包装的标签上或产品说明书上。

(二)标识的清晰性标识的文字、图形应清晰、完整,不得模糊不清、残缺不全。

标识的颜色应与背景色对比明显,易于辨认。

(三)标识的牢固性标识应牢固地附着在产品或包装上,不得轻易脱落或损坏。

在产品的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标识应保持完好无损。

(四)标识的准确性标识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或误导消费者。

标识的内容应与产品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夸大或缩小产品的性能、用途等。

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3篇)

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包装标识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所有产品包装标识。

第三条产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产品包装标识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条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产品包装标识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产品包装标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产品包装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产品名称;(二)生产厂名、厂址;(三)生产日期、保质期;(四)净含量、规格;(五)执行标准;(六)生产许可证号;(七)产品成分或者配料表;(八)安全使用说明;(九)警示标志或者注意事项;(十)其他依法应当标注的内容。

第七条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准确,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者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

第八条生产厂名、厂址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厂名、厂址或者伪造厂名、厂址。

第九条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标注,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使用期限。

第十条净含量和规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消费者的表示。

第十一条执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许可证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标注。

第十三条产品成分或者配料表应当清晰、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隐瞒成分。

第十四条安全使用说明应当包括产品的主要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五条警示标志或者注意事项应当醒目、明确,便于消费者理解。

第十六条其他依法应当标注的内容,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标注。

第三章特殊产品包装标识要求第十七条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殊产品包装标识,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应当标注营养成分、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二)药品:应当标注药品名称、成分、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等内容;(三)化妆品:应当标注产品名称、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等内容。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及实施办法_办法_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及实施办法_办法_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及实施办法产品标识是在产品或包装上标示的信息和内容,其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和其它的相关要求。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产品标签标识方法,仅供参考!产品标签标识规定一、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予以确定。

二、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

三、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

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四、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它技术要求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剧毒、放射性、危险、易碎、怕压、需要防潮、不能倒置以及有其它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应当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六、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该种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七、获得国家认可的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的产品,可以标注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

标注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时,应明确标明获得时间和有效时间。

八、产品标识标注的产品条码,应当是有效的产品条码。

产品标签标识方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产品标识是指在产品或包装上标示的信息和内容,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为了规范产品标识,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表示,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限期使用的产品,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或使用常用名称或俗名。

如果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符合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十七条规定,对于性能、结构复杂且不易安装使用的产品,必须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提供详细的安装、维护和使用说明。

第十八条规定,生产者标注的产品产地必须是真实的,并按照行政区划的地域概念进行标注。

如果产品在异地进行辅助性加工,则应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产地。

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产品产地有特别规定,则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规定,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在该种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第二十条规定,获得国家认可的名优称号或名优标志的产品可以标注该称号或标志。

在标注时,必须明确标明获得时间和有效期间。

第二十一条规定,产品标识中的产品条码必须是有效的。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按照合同特制的不直接用于销售的产品,其产品标识可以按照合同要求标注。

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者销售的商品的标识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名称和地址;不得伪造产品的产地、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不得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产品条码和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其他质量证明。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是指组织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对产品标识进行管理的一套规定和步骤。

这些规定和步骤旨在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合规性,以提供有关产品的正确和明确信息。

在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识定义和标准:规定产品标识的定义和标准,包括标识的形式、尺寸、字体、颜色等,并确保标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标识设计和制作:详细说明标识的设计和制作过程,包括设计稿的审批流程、制作工艺和所需材料等。

3.标识使用和安装:明确规定标识的使用范围和地点,并指导正确的安装方法和位置,以确保标识的可见性和可识别性。

4.标识变更和更新:规定标识变更或更新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变更申请、审批流程和更新周期等。

5.标识管理责任:明确标识管理的责任和权限,指定标识管理的负责人,并规定必要的培训和沟通机制。

6.标识合规性检查: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标识进行合规性检查的程序和方法,以确保标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7.标识记录和档案:要求建立完整的标识记录和档案,包括标识的设计稿、制作记录、安装记录和变更记录等。

扩展和深入分析:产品标识是产品上的文字、图形或图像,用于标识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生产日期、认证标志等重要信息。

通过正确和清晰的标识,消费者能够迅速获取产品的基本信息,从而选择合适的产品。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保证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防止虚假标识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某些行业中,产品标识需要标注相关认证或安全标志,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此外,产品标识管理规定还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产品信誉度。

通过统一和标准化的标识设计,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建立和巩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和信任。

举例来说,食品行业对产品标识管理非常严格。

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必须准确无误。

这样消费者能够知道产品的成分和营养信息,同时也可以根据保质期合理安排消费。

产品标识规定

产品标识规定

一、目的为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产品的混淆和误用不合格品,以及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

二、产品标识1、对进货物资份区域、上台架存放,同时以标签等方式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适当内容,防止混淆。

2、对流转中的零部件及在制品以标签、用原有标识、随带相关质量记录等方式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或用处等适当内容,防止误用。

3、对完成品以铭牌或在外包上标注产品名称、型号、产品编号、生产日期、厂名,并附有检验员印章及出厂日期的产品合格证。

三、加工状态标识产品加工处理过程中,以状态标识牌进行标识,加工完成操作者进行自检或由检验员抽检,合格挂合格标识,不合格挂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四、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1、进货物资a)未验证的进货物资不得入库。

b)经验证合格的,在验证报告中注明合格(或通过)字样,入库存放。

c)需退货的不合格品,立即由供方拉回,需暂存的存放指定地点并以挂标牌等方式注明退货。

d)对挑选使用或再加工使用的应存放指定区域,并以标牌注明。

2、在制品a)在制品加工完成,按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的挂合格标识不合格的挂不合格标识;合格品交付或转库,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b)对不合格品根据处置要求,以标牌或随带相应记录表单等方式注明”返工“、“返修”。

3、成品a)产品经加工最终完成,悬挂“待检”标牌,检验员取样检验并悬挂“检验待决”标牌。

b)检验合格产品悬挂或附带产品合格证(带有检验员印章及出厂日期)。

c)不合格品以标牌、记录注明不合格,根据处置决定以标牌或随带相应表单注明“返工”、“返修”。

4、可追溯性控制对直接影响最终产品性能的重要外购外协件、自制件、适当时在产品记录中对其唯一性标识进行记录,以其作为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追溯的依据。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企业对产品标识的管理,保障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产品标识设计与制作一、产品标识的设计与制作应当充分考虑产品的特性和品牌形象,确保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审美需求。

二、产品标识的设计与制作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负责,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产品标识的设计与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标识内容应当准确、简洁、清晰,便于理解和识别;2. 标识色彩应当搭配协调,符合产品特性和品牌形象;3. 标识文字应当规范、易读、易记;4. 标识材料应当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可持续性材料;5. 标识尺寸应当与产品大小相适应,不得过大或过小;6. 标识位置应当明显、合理,便于消费者查找和辨识。

四、产品标识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制作工艺应当精细、规范,确保标识质量;2. 制作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定期维护和检修;3. 制作过程应当跟踪记录,确保标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4. 制作成本应当合理控制,确保经济效益。

第三章产品标识的应用与管理一、企业应当建立起产品标识的应用与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二、产品标识的应用范围应当明确,禁止随意更改或擅自使用他人标识。

三、产品标识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产品标识应当与产品密切结合,与产品形成整体;2. 产品标识应当放置在醒目的位置,便于消费者识别;3. 产品标识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有破损或不清晰的情况发生;4. 产品标识应当与产品一起记录归档,确保可追溯。

四、企业应当加强对产品标识的管理,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五、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产品标识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一、企业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产品标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档案中。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3篇)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3篇)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1. 定义产品外部标识:产品外部标识是指用于辨识、识别和区分产品的标记、标签、标识符或者其他形式的标识。

2. 产品外部标识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签、包装、产品名称等。

3. 标识的合法性:所有产品外部标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并且进行合法注册或认证。

4. 标识的真实性:所有产品外部标识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特征、性能和质量。

5. 标识的清晰度:所有产品外部标识必须清晰、易于识别,不得模糊、模仿、伪造或掩盖。

6. 标识的节制性:产品外部标识应当合理、适度地使用,不得过分冗余、重叠或混淆。

7. 标识的一致性:产品外部标识在同一产品系列中应当保持一致,以确保消费者的认知和辨识。

8. 标识的更新和维护:产品外部标识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其与实际产品的特征和性能保持一致,并及时修复损坏或磨损的标识。

9. 标识的授权和使用:产品外部标识的授权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未经授权的标识不得擅自使用。

10. 标识的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行政处罚等。

11. 标识的监督和检查:相应的部门应当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产品外部标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2. 标识的培训和宣传:对于产品外部标识规定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相关人员对标识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以上为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产品外部标识的管理,确保其合法、规范和有效的使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的产品外部标识管理。

第三条产品外部标识是指附着于产品上或与产品连续的、为识别产品或者表达产品特性、规格、性能等信息的字、形、色、图形、图案、标志、商标、标识的任何标识。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是指企业或组织在生产、销售和使用产品过程中,对产品外部标识的要求和管理措施的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1. 标识设计规定:产品外部标识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误导、危险等信息。

2. 标识内容规定:产品外部标识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等相关信息,以保障产品的追溯和识别能力。

3. 标识使用规定:产品外部标识应牢固、清晰地粘贴或印刷在产品上,不能易脱落、易损坏或易篡改,以确保标识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 标识位置规定:产品外部标识应放置在易于辨识的位置,以便用户或监管部门获取产品信息和识别产品真伪。

5. 标识标准化规定:产品外部标识的尺寸、字体、颜色等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以保证标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6. 标识监督检查规定:企业或组织应建立有效的标识管理制度,定期对产品外部标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7. 标识处罚规定:对违反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的企业或组织,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等。

总之,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也是企业或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

企业或组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产品外部标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产品标识是指在产品上贴或者印刷的标识、商标、品牌等信息,用于区分和识别产品的特征和属性。

有效的产品标识管理可以提高产品的辨识度和品牌形象,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旨在规范和强化产品标识管理,确保产品标识符合法规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实物产品、电子产品和服务型产品。

三、产品标识管理职责1. 产品设计部门负责确定并设计产品标识,确保标识与产品特性相符,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2. 生产部门负责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贴附和印刷,不得有任何模糊、缺失、歪斜等质量问题;3. 销售部门负责核实产品标识的正确性,并向客户传达产品标识的相关信息;4. 品质部门负责对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把关,定期抽查产品标识的合规性和质量情况;5. 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产品标识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整改。

四、产品标识规范1. 标识内容:产品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等关键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特点;2. 标识位置:产品标识应清晰可见,固定于产品上合适的位置,不得粘贴或印刷在易剥离或易模糊的部位;3. 标识质量:产品标识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有任何涂抹、涂改、损坏等情况;4. 标识语言:产品标识的语言应符合所销售市场的要求,如有多语版本,应提供相应版本标识;5. 标识颜色:产品标识的颜色应与产品特性相协调,标识颜色不得与竞争对手相同,以避免混淆和误导。

五、标识管理流程1. 设计阶段:产品设计部门在设计产品时,应考虑产品标识的合理安排和设计要求,并与品质部门进行沟通协调;2. 生产阶段:生产部门根据产品设计部门提供的标识文件,使用专业设备进行贴附或印刷,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质量;3. 质检阶段:品质部门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标识质量抽查,确保标识的合规性和质量;4. 销售阶段:销售部门核实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并向客户传达相关信息,确保客户了解产品标识内容;5. 监督阶段:监督部门定期对产品标识的管理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概述产品标识是指用以标识和识别产品的标志、商标、文字、图案等信息。

为了保证产品标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形象,特制定本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对于产品标识的管理和使用。

三、产品标识的定义1. 标识:指用以标明产品身份或者产品特征的标志。

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或者组合。

2. 商标:指注册在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的标志,具有独立于企业的法定使用权。

3. 文字:指产品名称、规格、成分、用途、注意事项等文字信息。

4. 图案:指产品外观图案、装饰图案等。

四、产品标识的管理责任和流程1. 产品标识的管理责任属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由专门的标识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

2. 产品标识管理流程如下:2.1 新产品开发阶段,由研发部门提出产品标识需求,并提交给标识管理团队;2.2 标识管理团队根据需求进行标识设计,提供初步设计方案;2.3 设计方案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后,由标识管理团队进行调整和修改;2.4 最终确定的标识方案由标识管理团队进行出版、印刷和制作;2.5 协调产品开发、生产和营销部门,确保产品标识的正确、一致和及时应用。

五、产品标识的设计规范1. 产品标识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1 简洁明了,突出产品特点和企业形象;1.2 配色协调,符合视觉美感;1.3 字体清晰、易读,不得使用模糊不清或过于艺术化的字体;1.4 图案设计要符合产品特征和市场需求。

2. 设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设计能力和创意思维,能够深入了解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并根据需求进行设计。

六、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1. 产品标识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应明确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2.1 标识使用授权:由标识管理团队负责发放和管理标识使用授权,确保标识的合法使用;2.2 标识应用监测:标识管理团队对产品标识的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标识的正确使用和效果;2.3 标识更新和升级: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形象调整,对产品标识进行及时更新和升级。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对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范产品标识的设置和使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

二、定义1. 产品外部标识:指产品表面、包装或其他附着物上标注的标识或符号,用于展示产品的名称、型号、品牌、质量认证、安全提示等相关信息。

三、标识设置原则1. 明确性原则:产品外部标识应明确、准确地表达与产品相关的信息。

2. 真实性原则:产品外部标识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性能、质量和其他相关特征。

3. 规范性原则:产品外部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涉及虚假、夸大宣传和误导性的内容。

4. 安全性原则:产品外部标识应包含必要的安全提示和防范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使用。

四、标识使用要求1. 标识内容完整:产品外部标识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品牌、生产厂商、质量认证等必要信息。

2. 标识字体清晰:产品外部标识的字体应清晰可辨,字迹不得模糊,以保证消费者准确获取产品信息。

3. 标识位置合理:产品外部标识应放置在容易被消费者注意到的位置,不得遮挡或隐藏,以便于消费者获取相关信息。

4. 标识耐久性强:产品外部标识应具备较高的耐久性,经得起多次使用和摩擦,不易脱落或磨损。

5. 标识一致性要求:产品外部标识应与实际产品相一致,不得使用不符合实际的标识或造假标识。

五、标识管理责任1. 生产企业的责任:生产企业应确保产品外部标识的真实、准确和清晰,对标识的内容和质量负责。

2. 销售商的责任:销售商应检查产品外部标识的完整性和清晰度,不得销售标识不全或不清晰的产品。

3. 监管部门的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产品外部标识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标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六、标识管理措施1. 技术手段: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产品外部标识的防伪性和真实性,防止制假和假冒伪劣产品。

2. 信息公示:建立产品外部标识信息公示平台,供消费者查询和核实产品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

产品标识规定

产品标识规定

产品标识规定产品标识是指在产品上标示有关产品的相关信息的一种方式。

产品标识的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对产品进行区分、识别和了解,以便于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做出准确的决策。

产品标识规定主要包括标识的内容、标识的形式、标识的位置等方面。

首先,产品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和品牌:告知消费者产品的名称和品牌,便于消费者辨识和记忆。

2. 产品规格和型号:标明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便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尺寸、容量等参数信息。

3.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以便于消费者知晓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

4. 生产厂商和联系方式:显示产品的生产厂商名称和联系方式,方便消费者联系和查询相关信息。

5. 质量认证标志:标示产品通过的质量认证标志,如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ISO认证等。

其次,产品标识的形式应符合以下要求:1. 清晰易读:产品标识应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颜色,以便于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能够准确辨识。

2. 耐久不易褪色:产品标识应采用耐久性较高的材质,以确保标识不易褪色、掉落、破损等。

3. 安全无毒:产品标识材质应符合相关环保和安全标准,确保对人体无毒无害。

最后,产品标识的位置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1. 明显可见:产品标识应安放在容易被消费者注意到的位置,如产品包装正面、侧面等。

2. 固定稳定:产品标识应牢固地固定在产品上,避免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脱落或破损。

除了以上的基本规定外,不同类型的产品可能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特定的标识要求。

因此,在制定产品标识规定时,应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产品标识规定应包括标识的内容、形式和位置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产品标识能够清晰、明确地向消费者传递有关产品的相关信息。

产品标识的规定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3篇)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品标识标注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地区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第三条产品标识标注是指产品上用于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产品成分、安全警示等内容的信息标注。

第四条产品标识标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标识。

第二章标识标注内容第六条产品标识标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不得使用外文、缩写或代号。

2. 规格型号:应明确表示产品的规格、型号,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性能和用途。

3. 生产厂名、厂址:应标注生产企业的全称和地址,确保消费者能够追溯产品来源。

4. 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易腐、易变质的商品,应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5. 执行标准:应标注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6. 产品成分:应标注产品的主要成分,特别是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成分。

7. 安全警示:对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应标注安全警示。

8. 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根据产品特性和国家相关规定,可能需要标注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产品标识标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字体、字号:应清晰易读,不得使用模糊不清的字迹。

2. 位置:应标注在产品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查看。

3. 颜色:应与产品背景色形成对比,便于识别。

4. 材质:应使用耐久、不易褪色的材料。

第三章标识标注管理第八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地区产品标识标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标识标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标识标注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十条产品销售者应当对所销售产品的标识标注进行核查,不得销售标识标注不符合本规定的产品。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一)生产部门负责在产品上标注生产日期、批次号、生产地等基本信息,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准确。

(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监督产品标识的标注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标识进行纠正和处理。

(三)销售部门负责在产品包装和销售资料上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保质期、使用说明等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四)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产品标识进行验收和保管,确保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标识不被损坏或丢失。

四、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一)准确性产品标识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不得误导消费者。

(二)清晰性标识的文字、图形、符号等应清晰可辨,易于识别。

(三)耐久性标识应能够在产品的正常使用和储存条件下保持清晰、完整。

(四)合法性产品标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五、产品标识的内容(一)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清晰准确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二)规格型号标明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便消费者选择和使用。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采用清晰的标注方式,保质期应明确标注时长和计算方法。

(四)生产批次号便于产品的追溯和质量控制。

(五)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让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来源和责任主体。

(六)执行标准号表明产品符合的相关标准。

(七)产品成分和含量对于有成分要求的产品,应如实标注成分及含量。

(八)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包括产品的使用方法、适用范围、禁忌等。

(九)质量等级如有质量等级划分,应明确标注。

(十)认证标志和编号如通过相关认证,应标注认证标志和编号。

六、标识的标注方式(一)直接标注在产品上可以采用印刷、喷码、贴标等方式。

(二)标注在产品包装上包装上的标识应与产品本身的标识内容一致,并保持清晰可见。

(三)随附文件对于复杂产品或需要详细说明的产品,可以通过随附的说明书、合格证等文件提供标识信息。

产品的认证标识管理规定(3篇)

产品的认证标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认证标识管理,规范认证活动,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产品认证标识活动,包括认证标识的申请、审核、颁发、使用、监督检查等环节。

第三条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自愿、互利原则;(三)科学、规范、高效原则;(四)与国际接轨原则。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产品认证标识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认证标识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认证标识的申请与审核第五条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识规定的,均可申请认证标识。

第六条申请认证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二)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三)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五)有符合规定的检验检测设备;(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认证标识,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三)产品标准文本;(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五)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六)认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认证机构应当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认证:(一)受理申请;(二)现场审核;(三)产品检验;(四)审核评审;(五)颁发认证证书。

第九条认证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条认证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中止审核,并报告国家认监委。

第三章认证标识的使用与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申请人取得认证证书后,可以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认证标识。

第十二条使用认证标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认证标识应当清晰、完整、规范;(二)认证标识不得变形、变色、褪色;(三)认证标识不得与其他标识混淆;(四)认证标识不得擅自更改、转让、伪造;(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产品标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产品标识是指产品的商标、型号、规格、尺寸等所有能够识别产品的符号、名称和标记。

产品标识的管理是指对产品标识的制定、使用、维护和改进等一系列活动的管理。

下面是对产品标识管理的规定。

1. 标识制定: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形象,制定适合的产品标识。

标识应包括品牌商标、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日期、售后维修电话等信息。

标识要简单明了,易于辨识和识别。

2. 标识使用:在产品的包装、广告宣传、营销活动等方面,应始终使用统一的标识。

标识应与产品质量相匹配,不得虚假宣传。

禁止使用他人的标识,以免侵权。

3. 标识维护: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标识维护机制。

对于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标识的正确和有效使用。

标识应该保持完整、清晰、易识别的状态,不得模糊不清或损坏。

4. 标识改进: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不断改进产品标识。

标识应具有时代感和市场感,符合潮流和趋势,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5. 标识保密:企业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保密工作。

禁止泄露产品标识信息,防止他人盗用或模仿。

对于重要的产品标识,应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标识的独特性和权益。

6. 标识标准化: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化的规定,制定企业内部的标识标准。

标识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7. 标识管理责任:企业应明确标识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标识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标识管理工作。

8. 标识宣传:企业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宣传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公众宣传企业的标识形象和产品信息,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综上所述,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是企业进行标识管理的准则和规范,有利于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企业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管理,全面提升产品标识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和价值。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是指企业或组织在生产、销售和交易过程中对产品外部标识的管理要求和规定。

产品外部标识是指产品包装、标签、商标、型号、批次号或其他可识别的标志,用于识别和区分不同产品或者同一产品的不同批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1. 标签要求:产品标签应清晰、准确地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案应清晰可辨认,不得误导消费者。

2. 印刷质量要求:产品包装或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和商标应印刷清晰、色彩鲜艳、不易褪色和破损。

3. 商标管理:企业应合法注册并保护自己的商标,禁止冒用、仿冒或盗用他人商标。

产品上的商标应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或混淆。

4. 批次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产品批次管理制度,对不同批次的产品进行有效管理和追溯,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追溯到具体的生产批次,采取相应措施。

5. 审核和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产品外部标识的审核和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检查包括对标签和包装的外观、质量和内容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6. 外包装管理:企业应制定外包装管理规定,确保外包装符合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要求,保护产品不受损坏或污染。

7. 监督和处罚:相关监督部门应对产品外部标识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产品特点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企业或组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产品外部标识的准确性、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产品标签标识的作用是对商品进行信息传递,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

本文将就产品标签标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1. 产品标签标识的基本要求产品标签标识应当清晰、准确地传递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确保消费者准确辨识。

1.2 产品规格: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尺寸、容量等规格参数,方便消费者选择购买。

1.3 产品成分:针对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定领域的产品,应清晰地标示出产品的成分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

1.4 使用说明:标签上应提供清晰的使用说明,包括使用方法、禁忌、注意事项等,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1.5 质量标准:对于符合特定标准的产品,标签上应注明相关的质量认证信息,如ISO认证、安全认证等。

1.6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以便消费者判断产品的新鲜度和可用性。

1.7 生产厂商信息: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的生产厂商、地址、联系方式等,方便消费者查询咨询。

2. 特定产品标签标识规定除了基本要求外,针对特定产品,还有一些额外的标签标识规定:2.1 食品标签:食品标签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标识,包括原料名称和含量、营养成分表、食用方法、储存条件等。

2.2 药品标签:药品标签应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包括药品名称、药品批准文号、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

2.3 化妆品标签:化妆品标签应符合化妆品管理法规定,包括化妆品名称、功效、使用方法、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贮存条件等。

3. 标签标识的合法合规性为确保标签标识的合法合规,相关企业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1 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应确保标签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

3.2 信息真实可信:企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并对标签标识中的文字、图案等进行审核,防止虚假和误导。

3.3 语言描述规范:企业应使用规范、简明的语言描述,避免使用夸张、迷惑性的用词和广告宣传用语。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明确和规范产品标识的管理要求和流程,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一致和规范使用,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产品。

二、定义1. 产品标识:指产品上的文字、图形、图标、条形码、二维码等标识,用于识别和区分产品。

2. 产品标识管理部门:指负责产品标识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的部门。

三、产品标识管理流程1. 申请(1)产品开发部门在产品设计阶段提出产品标识的初步设想,并填写《产品标识申请表》。

(2)填写表格时,需提供产品标识的设计图样、标识材质和尺寸规格等详细信息。

(3)申请表需经产品开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产品标识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 审批(1)产品标识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表填写完整、信息准确无误。

(2)审批通过的申请将进入下一阶段,审批不通过的将退回给产品开发部门进行修改和完善。

(3)产品标识管理部门将审批通过的申请登记并留存备案。

3. 制作和发放(1)产品标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单上的信息,委托专业制作单位制作产品标识。

(2)制作完成后,产品标识管理部门将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检验,并与产品开发部门确认。

(3)确认无误后,产品标识管理部门将产品标识发放给产品制造部门。

4. 安装和使用(1)产品制造部门根据产品标识管理部门发放的产品标识,按要求进行安装。

(2)产品使用部门在销售和分发产品时,严格按照产品标识管理部门的要求使用产品标识。

5. 监督和管理(1)产品标识管理部门定期对产品标识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和规范使用。

(2)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时,产品标识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伪造、盗用、篡改产品标识的个人或部门,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录个人信用档案、取消品质奖励资格等。

五、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产品标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本规定的权利。

2. 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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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定产品的标识方法,以便控制和追溯整机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批量生产的产品从原材料的采购、投料生产到产品交付全过程的标识、传递、记录。

3.责任
3.1供应部、生产部根据使用标识的规定作好标识。

3.2质量部负责使用标识的定做、发放、管理和制定相应人员的责任;产品唯一性标识记录的归档、保存。

4.工作程序
4.1外购产品的标识。

4.1.1外购的元器件、接插件等经验证合格入库后,由库房保管员按品种、
型号、规格、数量设“动态管理标牌”。

4.1.2外协的结构件经验证合格入库后,由库房保管员按品种、规格、数量
设“动态管理标牌”。

4.2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2.1半成品的标识由库房保管员按品种、数量设“动态管理标牌”。

4.2.2库存成品由库房保管员按区码放并按品种、数量设“动态管理标牌”。

4.3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标识
4.3.1为了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实现可追溯性,须对成品进行整机编号,并在
各阶段分别赋于投料批号、主印制板号、整机总装号、主板调试号和整机调试号。

4.3.2整机编号的产品有
需进行整机编号的产品有
(1)M系列整机;(2)M-A系列整机;
(3)M-V系列整机;(4)MJ系列整机;
(5)MJ-A系列整机;(6)MJ-V系列整机;
(7)MS系列整机;(8)MX128中型矩阵主机系列;
(9)MX2050大型矩阵主机系列;(10)M***B系列主机;
(11)MJ***B系列主机;(12)教学中心控制主机;
(13)高速球形摄像机;(14)交通类控制器;
(15)终端解码器系列;(16)控制键盘系列;
(17)接口转换器系列;(18)其它小产品系列;
需标注投料批号的产品有:
(1)终端解码器系列;
(2)控制键盘系列;
(3)接口转换器系列;
4.3.3按品种、年、月、批设投料随工单。

4.3.4主印制板按年、月、块分品种编号。

4.3.5整机总装编号。

4.3.6主印制板调试编号。

4.3.7整机调试编号。

5、产品的标识形式
5.1整机编码规则:整机号的构成
NO: XXX XX XX XXX
当月具体类型产品机号
生产月
生产年
整机代码
5.1.1整机代码的规定
(a)M系列整机代码为“AX”。

A9——M832
A8——M824
A7——M816
A6——M532
A5——M524
A4——M516
A3——M316
A2——M308 A1——用户退回的M系列返工机代码
(b)M-A系列整机代码为“BX”。

B9——M832A
B8——M824A
B7——M816A
B6——M532A
B5——M524A
B4——M516A
B3——M316A
B2——M308A
(c)M——V系列整机代码为“CX”
C9——M832V
C8——M824V
C7——M816V
C6——M532V
C5——M524V
C4——M516V
C3——M316V
C2——M308V
C1——用户退回的M——V系列返工机代码。

(d)MJ系列整机代码为“DX”。

D9——MJ832
D8——MJ824
D7——MJ816
D6——MJ532
D5——MJ524
D4——MJ516
D3——MJ316
D2——MJ308
D1——用户退回的MJ系列返工机代码
(e)MJ——A系列整机代码为“EX”。

E9——MJ832A
E8——MJ824A
E7——MJ816A
E6——MJ532A
E5——MJ524A
E4——MJ516A
E3——MJ316A
E2——MJ308A
E1——用户退回的MJ-A系列返工机代码
(f)MJ——V系列主机代码为“FX”。

F9——MJ832V
F8——MJ824V
F7——MJ816V
F6——MJ532
F5——MJ524V
F4——MJ516V
F3——MJ316V
F2——MJ308V
(g)MS系列主机代码为“GX”。

G9——MS516
G8——MS512
G7——MS508
G6——MS316
G5——MS312
G4——MS308
G1——用户退回的MJ系列返工机代码
(h)MX128中型矩阵系列主机代码为“HX”。

(i)MX2050大型矩阵系列主机代码为“IX”。

(j)用户退回的中型、大型系列返工机代码为“X1”
(k)M***B系列主机代码为“KX”。

K9——M832B
K8——M824B
K7——M816B
K6——M532B
K5——M524B
K4——M516B
K3——M316B
K2——M308B
K1——用户退回的M***B系列返工机代码
(l)MJ***B系列主机代码“LX”
L9——MJ832B
L8——MJ824B
L7——MJ816B
L6——MJ532B
L5——MJ524B
L4——MJ516B
L3——MJ316B
L2——MJ308B
L1——用户退回的MJ***B系列返工机代码
(m)教学中心控制机代码为“JX”
(n)高速球形摄像机代码
Q1 MTR500 Q2 MTR500A
(o)交通类控制器代码M为“JT”
(P)数字硬盘录像机代码
DVR PC式数字硬盘录像机
EDVR 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
(q)终端解码器系列整机代码为“000”; 退库返工作新机代码为“501”; 退库返工作换货机代码为“502”;
(r)控制键盘系列整机代码为“000”; 退库返工作新机代码为“501”; 退库返工作换货机代码为“502”;
(s)接口转换器系列整机代码为“000”; 退库返工作新机代码为“501”; 退库返工作换货机代码为“502”;
(t)其它小产品系列整机代码为“000”; 退库返工作新机代码为“501”; 退库返工作换货机代码为“502”;
说明:生产年、生产月、当月具体类型产品机号保持不变
5.2投料批号的构成
月生产批次
生产月号
生产年号
随工单号的构成
年累计生产批次
生产年号
5.3主印制板号
板号
月号
年号
5.4整机总装号的构成X—1、2、3······,为整机总装人员编号。

—1、2、3······,为调试人员编号
5.7工作程序
5.7.1开随工单
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日程安排投料时,开出批投料随工单。

随工
单上写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投料开始工位、投料时间、数
量。

5.7.2贴主印制板号
a).从插件工序开始投料时,由插件操作者按工艺文件规定的位置贴主印制板。

b).从修板工序开始投料时,由修板者按工艺文件规定的位置贴主印制板号、易粹日期纸。

5.7.3贴主板调试号
主板调试合格后,由主板调试人员在主板规定位置贴上自己的编号。

5.7.4贴整机总装号
a)整机总装按以下规定的地方贴号。

1)M、M—A、MV、MJ、MJ—A、MJ—V系列整机总装号贴在前键盘印制板上。

2)MS系列整机贴液晶板所焊印制板背面。

3)M128系列贴在后板内侧。

b)整机总装完毕,由总装人员在规定位置贴上自己的编号。

5.7.5贴整机编号
a)整机编号员按照编号规则,对本批入库整机进行唯一性的编号。

b)经生产调测合格的产品,由调测员在规定位置贴上整机的编号、注明易粹纸日期。

c)生产各阶段产品的标识(编号)必须记录、存档。

1)生产各阶段产品的标识(编号)必须记录、存档。

2)主印制板号;
3)总装号;
4)主印制板调试号;
5)整机调试号;
6)投料批号;
7)易粹纸日期。

5.7.6贴整机合格号
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在规定位置贴上整机合格证号。

5.7.7外包装贴上整机的编号、易粹日期纸及注明日期。

6.附录
6.1 M***C系列主机代码为“”
M9——M832C
M8——M824C
M7——M816C
M6——M532C
M5——M524C
M4——M516C
M3——M316C
M2——M308C
M1——用户退回的M***C系列返工机代码
6.2 MJ***C系列主机代码为“SX”
S9——MJ832C
S8——MJ824C
S7——MJ816C
S6——MJ532C
S5——MJ524C
S4——MJ516C
S3——MJ316C
S2——MJ308C
S1——用户退回的MJ***C系列返工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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