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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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在居住地居委会申请
所需资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结婚证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单位或社区出具的申请表。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放保健费
服务对象: 1、申请人为本市户口,领取 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的个体、低保户、无用工单 位人员。 2、领证夫妻的孩子在16周岁 以下,少数民族享受保健费 合计不超过16周岁。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 证
服务对象: 1、本市户口汉族夫妻自愿终 生只生育或领养一个子女。 2、本市户口少数民族夫妻自 愿终生只生育或领养两个子 女。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 见并签章,居委会核实后上报 街道计生办。
1、街道计生办对有关材 料进行审核。 2、街道计生办进行审批。
街道对符合规定的申请 人,现场发放《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或《计 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证
服务对象: 1、初婚初育的夫妻。 2、再婚初育,且夫妻双方再 婚前均未生育或领养过子女。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 见并签章,居委会核实后上报 街道计生办。
1、街道计生办对要求生 育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进 行审核。 2、街道计生办进行审批。
1、街道计生办打印《生 育服务证》加盖公章下发 居委会; 2、居委会将《生育服务 证》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后 上报街道计生办。
1、街道对社区居委会上 报的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 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规定的人员名 单进行公示,无疑议后上 报市人口计生委。
社区在发放双方无用工家 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前,再 次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无疑议后进行发放。
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地居委会。
携带《独生子女父母 光荣证》或《计划生 育父母光荣证》到社 区领取保健费。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后, 为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
申请地点: 到女方户籍地居委会申请。
1、街道计生办对申请人 的婚育情况等有关事项 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自治区再生育 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 进行审核; 3、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并签字盖章上报市人口 计生委。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行政服务大厅发证
服务对象: 申请人为本市户口,且具备以 下条件之一 (1)二等甲级以上残废军人 或者相当等级因公伤残人员; (2)婚后不育,汉族夫妻收 养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夫妻收 养两个子女后怀孕的; (3)夫妻一方从事业下作业 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 的;工种危险并给予特殊照顾。 (4)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 子女的; (6)经州(地市)计划生育 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符合规定 生育的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 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 为该夫妻可以生育的。 (7)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申请地点: 1、初婚初育的夫妻到居住地 居委会申请。 2、再婚初育的夫妻到女方户 籍地居委会申请。
所需资料: 1、优生优育学校结业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男女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到单位或现居住地居委会找 计生宣传员出具) 。 4、男女双方合影照片2张(2寸)。 5、再婚初育夫妻须提供离婚协议书原件以及申请书。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后, 为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
1、街道计生办对申请人 的婚育情况等有关事项 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自治区再生育 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 进行审核; 3、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并签字盖章上报市人口 计生委。
1、申请人带齐所有资料 到行政服务大厅市计生委 窗口办理。 2、由市计生委再生育管 理小组审批后,发证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证
服务对象: 申请人为本市户口,年满18岁周 岁,且为流出人口。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后, 上报街道计生办
街道计生办对申请人的婚 育情况、相关资料等有关 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街道计生办审批后,发放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申请地点: 到户籍地居委会申请。
所需资料: 1、申请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有效结婚证原件; 3、男女双方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申请表、协议 书、接管函
1、申请人带齐所有资料 到行政服务大厅市计生委 窗口办理。 2、由市计生委再生育管 理小组审批后,发证
பைடு நூலகம்
所需资料: 1、优生优育学校结业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男女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到单位或现居住地居委会找 计生宣传员出具) 。 4、男女双方合影照片2张(2寸)。 5、离婚协议书原件以及申请书。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独生子女证原件 5、奎屯市社保缴费单原件 特殊情况家庭还需要提交《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 《离婚证》等。 以上所有证件的须复印件一份(A4纸)。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行政服务大厅发证
服务对象: 1、申请人为本市户口,再婚 再生育,且夫妻双方再婚前合 计生育或领养过一个子女。
申请地点: 到女方户籍地居委会申请。
所需资料: 1、优生优育学校结业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男女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到单位或现居住地居委会找 计生宣传员出具) 。 4、男女双方合影照片2张(2寸)。 5、申请书。 6、符合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的相关证明(独生子女证、 井下作业证明、烈士子女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