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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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物资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引入并建立竞争机制,结合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与ISO9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FHEB-QP-0601-2000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是指本企业(要紧为项目)对适合招标采购的物资,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性招标或者邀请招标采购。

本办法适用于局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局经营管理处负责监督、指导全局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制定办法并组织落实。

向各单位提供产品标准及货源、价格信息,抽查各单位的评标结果。

第四条各公司(处)材料科根据本办法,负责本单位各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指导与管理,在招标前提供货源信息与价格信息,审查各项目的评标结果。

如项目需要或者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参加与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局鼓励在本单位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由公司(工程处)材料科负责对外集中招标采购。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买方,是指通过招标采购物资的项目经理部。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根据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

第二章招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材料部门作为物资采购的招标机构,负责招标的业务工作,包含招标邀请函的发送,招标文件的制定、发放及解释,投标文件接收与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项目材料部门在发放标书前务必对计划采购的材料价格、货源信息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并可征询公司(处)材料科或者局经营管理处的意见,为招标做好细致的前期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营部门应及时提供计划采购的材料需用量计划,填清材质要求或者技术标准。

第九条局委托凯通公司作为全局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土工布、土工格栅等五种专用材料采购的招标机构,负责承办以上五种材料招标、评标、定标等具体业务工作。

凯通公司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局所属各单位对以上五种专用材料的采购,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均须凯通公司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以形成批量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满足项目需求,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规范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招标准备1.确定采购需求: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明确项目物资需求,包括数量、规格、品牌等方面的要求,编制采购需求清单。

2.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招标文件模板等内容。

3.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公告并在指定的媒体或平台上发布,确保公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招标流程1.报名和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接收供应商的报名申请,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确保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2.招标文件领取和答疑:合格的供应商可以领取招标文件,并在指定时间内提出疑问和问题,招标人对疑问和问题进行解答并发布答疑文件。

3.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内容,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开标评标:招标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和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5.中标确认: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未能中标的供应商可以要求查看评标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四、采购履约与验收1.供应商交付物资: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物资,并提供相应的采购文件。

2.项目方验收:项目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数量和规格符合合同要求。

3.支付结算:项目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并进行结算。

4.异议处理:如项目方对物资有异议,可以向供应商提出,并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监督与管理1.项目监督:项目负责人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监督招标采购过程,确保招标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企业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企业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企业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在采购物资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采购过程更加规范化和高效化。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企业物资采购招标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管理要点。

2. 招标准备2.1 制定采购计划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运营需求,确保物资采购能够满足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需要。

2.2 资格预审在正式招标之前,企业可以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满足一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资格预审的标准应明确并公开,以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

2.3 招标文件准备企业应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预算金额等;•供应商资格要求:包括供应商注册资格要求、过往业绩要求等;•技术规格和质量要求:对采购物资的技术规格和质量要求进行详细描述;•投标报价要求:明确投标报价的方式和要求;•采购合同范本:包括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条件。

3. 招标公告和投标收集3.1 招标公告发布企业应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招标范围、预算金额等;•招标截止日期和地点;•投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3.2 投标文件收集和登记企业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及时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提交时间等。

4. 招标评审和中标公告4.1 技术评审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评审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技术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4.2 商务评审企业应对符合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审内容应包括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供应商过往业绩等。

4.3 中标公告企业应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中标金额等。

5. 中标合同签署和履行5.1 中标供应商评审企业应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实力、信誉等。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单位进行物资采购招标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经济、合理原则;(三)科学技术原则;(四)诚实守信原则;(五)依法采购原则。

第四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的组织机构为采购招标委员会。

第五条采购招标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二)制定、组织实施招标程序;(三)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四)监督合同执行情况;(五)处理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采购招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任命,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中的相关术语:(一)采购单位:指需要购买物资的各级各类单位;(二)招标人:指采购单位;(三)供应商:指有意向参与招标活动并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四)投标人: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招标活动应该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范围和数量;(二)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投标文件要求;(四)投标保证金及退回办法;(五)招标时间;(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供应商携带相关资质和证件参加招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三)经验和能力;(四)信誉和业绩;(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条采购招标活动应该公示中标结果,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的主要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二)领取招标文件;(三)投标准备;(四)递交投标文件;(五)评标;(六)确定中标单位;(七)公示中标结果;(八)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范围和采购数量;(二)招标公告应当至少在主流媒体上连续发布3天;(三)招标公告应当明确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经营、工程建设提供物资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列入物资分公司管理的、且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采购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物资招标采购遵循以下原则(一)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 质量优、成本低、服务优的原则;(三) 满足公司经营、工程建设需求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室、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物资采购招标小组,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分公司副总经理副组长:物资分公司总经理成员单位: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规划建设部、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物资分公司、物资使用单位等。

第六条物资采购招标小组主要职责(一) 负责物资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二) 宣布中标物资供应商;(三) 审查入围厂商资格,提出物资供应商动态管理意见;(四) 鼓励及推广新型物资使用。

第七条物资分公司主要职责(一) 制、修订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二) 建立健全物资供应商信息资源库,组织物资供应商风险等级评定初评工作,对与公司业务往来有无不良记录进行评价,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上报物资供应商风险等级初评结果;(三) 编制招标采购物资计划,内容包括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现场质量要求、使用方向、技术标准等,提交物资分公司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向参与招投标物资供应商发送邀请函及标书;(四) 接受纸质、电子标书;(五) 招标采购会议的召集、记录,依据物资招标计划,提供物资市场价格;(六) 与中标物资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七) 负责收集物资供应商物资质量状况信息、提出验收条件及意见;(八) 物资到货后的质量、数量确认。

物资招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物资招标询价采购是指根据企业的需求,在保证质量和价格的前提下,通过招标询价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需要。

为了规范物资招标询价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减少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询价采购的基本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标询价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参与各方平等竞争。

2.公开招标原则:除法定特殊情况外,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

3.询价采购原则:对于采购金额较小或紧急情况下的采购,可以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

4.供应商资格审查原则:对参与招标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供应能力。

5.经济效益原则:在保证物资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具有合理价格的供应商,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招标询价采购的流程1.项目准备阶段:–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需求确定采购项目,并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

–设计招标文件: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阶段:–发布公告:将招标文件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招标信息。

–发送招标文件: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3.补充材料阶段:–接收并记录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和备案。

–筛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下一阶段。

4.投标阶段:–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书面的投标文件。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拆开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进行记录和备案。

5.评标阶段:–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

–发布评标结果:将评标结果通知所有供应商,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

6.签订合同阶段:–经过商务谈判和合同条款的协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

四、招标询价采购的相关责任1.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并参与招标文件的设计和编制。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行评价。

第四条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程序包括需求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者资格审查、标书评审、中标确定、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二章需求确认第五条采购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规模、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

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选等。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含项目背景、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第三章招标公告及投标者资格审查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政府指定媒体或者采购平台上,确保泛博潜在投标者能够获得招标信息。

第九条投标者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经验证明、财务状况等,以证明其具备参预投标资格。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对投标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投标者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者,采购单位应及时通知其进入下一轮评标环节。

第四章标书评审及中标确定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组织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价格等。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应按照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形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及履行第十四条采购单位应与中标人签订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一、总则㈠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㈡招投标活动不受单位、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㈢招投(邀)标的范围:四川***有限公司从市场购买原燃材料、设备、零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其它物资超过以下限额的应进行招投(邀)标采购。

1、一次性采购额15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额60万元以上的同种物资采购项目。

2、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公司招(邀)标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同意的物资,可以不纳入招投(邀)标采购范围。

二、组织管理㈠公司每年年初发布招(邀)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招(邀)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领导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2、负责公司更新技改、新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3、负责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负责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纳入公司统一招投(邀)标范围的招标工作。

4、负责确定公司统一招标方式、标的物的确定,参与评标、议标过程。

5、负责提出招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㈡评标小组:由招(邀)标委员会确定,挂靠企管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公司招标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并对中标结果负责。

2、负责对招标后,在签订合同内容有变更时进行会签。

㈢招标承办单位:物资采购实施招标时,由物资供应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大修技改、工程实施招标时,由工程项目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其它物资实施招标时,由相关单位作招标承办单位.三、招标㈠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㈡招标文件的格式由招(邀)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和修订,招(邀)标文件应载明下列内容:1、投标人须知;2、投标书格式;3、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4、技术规格和图纸;5、报价及货物量清单;6、交货时间;7、必要的附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制作费(或资料费);8、开标的时间、地点;9、具体的评标办法;10、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建筑施工单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单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行批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管理,增加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批量采购优势或影响工程最终质量的主要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沥青、水泥、碎石、钢绞线、锚具等。

第三条对于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划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

第四条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第六条分管领导负责物资招标采购的组织工程,召集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等相关部门参加确定采购数量、规格、价格。

第七条公司项目部主要材料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或委托项目部组织招标采购,其它材料由项目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三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八条确定物资招标采购方案(一)、明确招标材料名称、数量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时间、地点。

(二)、方案的审批: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单位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并在相应的媒体或信息网络上发布,并编制资格预(后)审文件。

(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货物供应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3、交货的地点和时间;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后)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后)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提交资格预(后)审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日期;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投标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后)审文件。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后)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采购制度】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WORD6页)

【采购制度】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WORD6页)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杜绝物资采购中的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招标采购的范围:1、正式招标范围:除业主提供产品外,工程项目和企业生活物资需用总量或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大宗材料。

即钢材200吨及以上、木材100立方米及以上、水泥1000吨及以上、有集中供应条件的砂石料1000立方米以上、其它材料单项品种采购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生活及其他各类物资采购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单项周转材料月租金超过3万元及以上。

低于上述标准有条件的也应招标采购。

2、询价意向招标采购范围:除正式招标范围以外的小批量采购及低值易耗品等C类物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招标的组织: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分公司直管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其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公司所属公司管的工程项目一般由所属公司直接组织实施。

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投资超过两亿元的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应派人参加,子、分公司管的工程项目投资超过五千万元的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子、分公司业务部门应派人参加。

第四条询价意向招标的组织:一般由基层项目部组织,即: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分公司直管的工程项目由其派出的项目部组织实施。

子公司所属公司管的工程项目由所属公司组织实施。

第五条物资招标、询价意向招标要组成由项目主要领导负责,物资、财务、技术、计划、及上级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具体工作由项目物资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及子、分公司所属公司、项目部实施招标时,应将招标计划、方案、招投标文件分别对口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和子、分公司物资主管部门事先审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评审结果报审后履行签订合同手续,事后将招标全套资料上报审批单位一份备案。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企业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招标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以获取最佳的采购结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招标范围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适合于企业对各类物资进行采购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

三、招标流程1.需求确认:确定物资采购的具体需求,包括物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需求确认的结果,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

3.发布招标公告: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物资的基本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4.发放招标文件:故意参预投标的供应商可以通过指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5.供应商资格审查: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注册资质、经验背景等。

6.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7.评标: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确定中标供应商。

8.中标通知: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9.履约管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确保按照合同要求供货。

四、招标文件内容1.招标公告:包括招标物资的基本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详细信息。

3.投标函:供应商填写的投标表格,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报价等。

五、评标标准1.价格: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价格因素。

2.质量:根据投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估。

3.交货期:考虑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交货时间,确保能按时供货。

4.服务支持:考虑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能力。

六、中标结果公示在评标结束后,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中标金额等。

七、合同管理1.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交付期限等。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1.1 引言本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确保公平竞争,提高采购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

1.2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物资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招标管理2.1 招标文件准备2.1.1 招标范围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确定招标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其他技术要求。

2.1.2 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草案等。

2.1.3 招标文件发布将招标文件发布到指定的招标平台和相关媒体上,确保广大投标人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信息。

2.2 投标管理2.2.1 投标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注册资格、业绩要求和信誉状况等。

2.2.2 投标报价及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2.3 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三:采购管理3.1 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采购时间等。

3.2 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提供合格的物资。

3.3 采购合同管理对采购合同进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执行和变更等。

附件:1. 招标文件模板2. 投标文件模板3. 合同草案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通过竞争选择供应商的过程。

2. 招标文件:招标人为进行招标而编制的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草案等。

3. 中标:指在招投标过程中,经过评审确定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4. 采购合同:在招标过程中,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采购物资的数量、价格和交付期限等。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4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4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资采购是指本公司为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科研等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的购买活动。

第四条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竞争。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物资采购招标是指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公告需求,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供应商是指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采购招标的合法的、具备供应相应物资能力的单位。

第七条本细则所称标段是指可以独立进行采购的物资或者被采购物资的独立属性的一个或多个部分。

第八条本细则所称招投标监督机构是指由本公司指定的专门监督采购招标活动的机构。

第九条本细则所称投标是指供应商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表明其意愿参与本次物资采购招标,以争取成为中标人。

第十条本细则所称中标人是指在本次物资采购招标中由招标人选择出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本细则所称成交价是指中标人在招标中确定的供应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总和。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制定招标文件,并审核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投标文件、合同样本等内容。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名称、编号、招标标的、招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等信息,并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发布。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设立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簿,要求招标人在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招标说明应当详细说明招标标的的规格、数量、要求等信息,并说明投标人要求提交的材料、报价等。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投标保证金、资质证明、报价单等内容。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设立招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并明确招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和期限。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为规范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活动,保证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的单位和个人。

三、基本原则1.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应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开,确保公开透明。

2.公平:在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中进行公平竞争,不偏袒任何一方。

3.公正:根据中标人的实际情况、资信等,进行评估和比较,确保中标结果公正。

4.审慎:对招标采购的项目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分析,严格控制项目风险。

四、招标采购流程1.确定需求:根据物资设备的实际需求,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要求和指标。

2.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其中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等。

3.发布招标公告:通过适当的渠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征集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5.评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投标文件,并进行评标工作。

6.中标公示:根据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进行商谈和签订合同。

7.履约管理:跟踪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8.结算支付:完成项目后,及时结算支付中标单位的货款。

五、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对招标项目进行详细描述,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规模、技术要求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质条件和经验要求。

3.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递交方式等进行规定。

4.投标人义务:明确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则和义务。

5.评标办法:对评标的原则、方法、标准等进行规定。

6.合同范本:提供合同样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其他相关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补充其他相关内容。

六、评标原则和方法1.评标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评标方法:根据项目的特点,采用相关评标方法,如资格预审法、综合评分法等。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局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物资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引入并建立竞争机制,结合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ISO9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FHEB -QP-0601-2000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系指本企业(主要为项目)对适合招标采购的物资,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性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

本办法适用于局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局经营管理处负责监督、指导全局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制定办法并组织落实。

向各单位提供产品标准及货源、价格信息,抽查各单位的评标结果。

第四条各公司(处)材料科依据本办法,负责本单位各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在招标前提供货源信息和价格信息,审查各项目的评标结果。

如项目需要或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参加与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局鼓励在本单位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由公司(工程处)材料科负责对外集中招标采购。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买方,是指通过招标采购物资的项目经理部。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依据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

第二章招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材料部门作为物资采购的招标机构,负责招标的业务工作,包括招标邀请函的发送,招标文件的制定、发放及解释,投标文件接收和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项目材料部门在发放标书前必须对计划采购的材料价格、货源信息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并可征询公司(处)材料科或局经营管理处的意见,为招标做好细致的前期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营部门应及时提供计划采购的材料需用量计划,填清材质要求或技术标准。

第九条局委托凯通公司作为全局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土工布、土工格栅等五种专用材料采购的招标机构,负责承办以上五种材料招标、评标、定标等具体业务工作。

凯通公司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局所属各单位对以上五种专用材料的采购,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均须凯通公司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以形成批量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物资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供应商的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物资招标采购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并确保所采购物资质量与数量的合理,并且具备合规的供应商资质和合同履约能力。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第四条本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本企业的招标采购工作。

第五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签订合同并开展后续的履约管理工作。

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和制约。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程序第七条招标采购应按照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分为以下步骤:(一)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书、评标标准等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刊登,明确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交货日期、投标截止日期等具体要求。

(三)接受投标:受标的供应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书。

(四)评标: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招标采购的中标供应商与本企业签订正式的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物资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具体内容。

(六)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由招标采购管理机构负责跟进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并及时处理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第四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八条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和投标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式,以确保评标的公正和公平。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标文件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并明确缴纳方式和退还原则。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审查第十一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对所有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明等相关证书和资料。

物资采购招标及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标及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标及合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引进市场定价机制,使采购价格得到有效地控制,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招标及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和履行。

三、职责(一)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审核、评标小组的审批、及中标单位的确定等工作。

(二)物资部:为公司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主办部门,负责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合同管理全过程控制的具体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参与物资采购招标及合同文件的审核工作。

四、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一)招投标分级管理在工程项目中A类的物资,如:钢筋、砼、电线电缆、配电箱、消防等物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同时,凡具备有招标条件的,一次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也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工作内容1、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a)投标邀请函b)投标须知c)主要合同条款d)技术标准、规范、图纸及相关资料。

e)投标文件的要求:(2)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a)法人代表资料证明书b)授权委托书c)资质证明文件d)报价及报价清单e)付款方式f)承诺书g)业绩2、资质预审公司物资部依据制定采购评价准则,收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3C认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强制性认证等文件,并年检有效),并组织公司相关部室或项目部对所参加的供方进行资质评审,对通过资质评审评选出3~5家合格的供方单位,准备进行招标。

3、组织招标文件公司物资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合同文本,项目部负责提供技术文件(图纸或相关文字说明)及技术标准、产品的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甲方封样产品要求、材料需求计划等,物资部组织公司相关部室及项目部以传阅的方式进行评审,填《招标文件审批会签单》,并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最后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物资招标采购是企业进行物资采购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企业的业务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物资招标采购过程,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各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简要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以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的本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益,减少采购成本,保证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物资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和办公用品等方面的采购。

三、采购程序1. 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

2. 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确认,编制招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要求等。

3. 公示和发布:采购部门在指定的平台上公示招标信息,并向潜在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一般为不少于15个工作日。

4. 投标:潜在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评标:采购部门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价格、交货期等。

6. 中标公告和谈判:采购部门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发布中标公告。

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价格和条款的谈判。

7. 合同签订和履行: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监督履行合同内容。

8. 结算和验收:采购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款项,并与供应商进行验收工作。

四、供应商准入与考核1. 供应商准入:企业采购部门要建立供应商库,并按照一定的准入标准筛选合格供应商。

供应商准入评估主要考查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交货能力等。

2. 供应商考核:企业采购部门要建立供应商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稳定性、交货准时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五、违规处理1. 如发现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贿受贿等行为,采购部门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记录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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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公司董事长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8、负责及时将开标、评标会议纪要、评标报告等资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保证公司物资价格信息及时汇总发布。

第九条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的全过程行使监督职能。

第十条公司物资部职责1、负责制定、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公司内部集中招标机构的组织、职责的分配。

3、公司物资部发起并组织本公司的大宗集中材料采购招标。

4、汇总公司材料采购情况,进行招标采购分析。

5、建立公司合格供应方档案和招标、招标采购情况报表,并进行分析。

6、对公司招标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第十一条合约设计部职责1、合约预算部及时上报项目主要物资采购计划表,以便公司合理安排招标采购。

2、设计部及时提供物资招标的技术标准。

第四章招标物资适用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物资材料采购以下相关材料及要求必须采取招标采购。

1、铝材。

2、五金配件。

3、辅助配件。

4、胶条及辅助胶类。

5、玻璃胶。

6、玻璃。

7、设备。

8、其它价值在5万元以上其它批量材料。

第五章招标规定和要求第十三条招标采购根据发起形式为:邀标招标采购(合格供应方)。

第十四条招标原则。

1、首选招标原则:公司为加强物资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降低工程成本,保证材料质量,同时约束供应方与我方的关系,使双方关系更加规范并受法律保护,要求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组织招标采购;2、比价透明原则:不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材料、关键材料采购由物资部组织竞争性谈判、货比三家形式的批量采购方式,但必须形成细致的谈判记录、比价记录和审批记录;3、招标采购必须遵循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免予招标属于下列情况:1、按中标合同规定不适合公开招标的物资或专属材料(属于业主甲供或行业集采专供的物资);2、定制非标物资。

3、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工程抢险、施工急需等情况。

4、材料市场竞争不充分(卖方市场)。

5、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竞争。

6、市场处于价格高峰期。

7、材料质量、进度与价格关联度较高。

8、采购的物资价值较低。

9、其他。

第十六条招标采购调查、计划。

物资部负责根据公司要求对各种材料进行市场调查、询价,以及调查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材料供应商,同时编写项目合格供应商名册,并针对材料、关键物资进行采购时机、采购方式的策划;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的编制1、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由发起组织的工作小组编制,其中商务部分由招标发起组织的物资部门编制,物资的技术标准文件和标的描述由设计部门编制,由物资部门汇编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发起。

2、物资采购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两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要求部分。

商务部分:招标通告或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合同格式、投标指南等。

技术要求部分:合同技术条款、技术标准、技术规格、标的物描述、交货期限、交货状态、验收标准等内容。

其中工作小组必须在招标邀请中明确:公司地点、开标地点等内容。

3、招标文件的编制,可依照《物资招标采购文件范本》进行编制。

4、如果开标后招标人还将对标价进行谈判,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书面明确将要进一步谈判,保障招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发售、答疑1、资格预审:招标采购一般要求采取供应方标前预审,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汇总并报领导小组审核,将通过的预审供应方发布。

对于招标周期时间要求较短的可以采取资格后审,在开标评标后对预选中标投标人数量的二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2、发放标书:在通告或邀请规定时间内,由工作小组负责向有资质的单位发放标书。

3、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期限内,由招标发起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工程技术、质检、物资、财务等部门进行技术答疑,对于需要澄清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递标前3天内以标书中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投标人条件与要求第十九条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制造或供应能力的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自然人作为投标人时应经过项目评议通过。

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必须具有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物资质量责任的能力。

第二十条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完全了解招标物资材料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按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第二十一条投标报价1、投标人对投标物资材料进行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物资材料数量及分项价格表内分别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单价、运输费、吊装费、包装费、安全环境维护费用、仓储费、代理费用、保险费等。

2、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3、国内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第二十二条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人代表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环评通过报告、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

5、近3年来同类物资材料的销售业绩(特别注明在二公局的销售情况)。

6、获得的各种荣誉(复印件)。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第二十三条技术响应文件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对于招标物资材料的要求,包括重要的物资材料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规格、涉及的图纸、质量标准、交货期、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主要内容,逐条进行说明。

2、投标人必须提交所投标物资材料是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文件要求的,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其价格和原材料供货来源资料。

3、供应计划保障方案及措施,售后服务或技术支持承诺。

第二十四条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若经修改,应由投标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盖章。

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或以上,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招标人对接收的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开标前不得开启。

5、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6、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材料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更为详尽文件或资料纳入投标文件。

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可以书面要求招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

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答疑会或标前会。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以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七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二十七条开标。

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投标文件,并经招标人检验密封完整,签认文件递交确认。

2 、开标一般采取现场开标方式,招标小组、投标人代表履行报到、签到手续,开标应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

3、现场开标由工作小组分工进行唱标、监标、记录,唱标人当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以及必要的核实内容,监标人现场核实,记录人现场作出《物资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评标。

1、标书初审。

评标小组必须对收到的每一份标书进行完整性审查,确认要求的文件资料、证明、承诺、报价表齐全。

评标小组继续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确认是否对招标书中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都做出了响应,是否有偏差。

2、通过初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理人的签字和加盖公章齐全,符合招标要求;(2)投标有效期、标的物交货期、到站或到场等时限、地限是否与招标文件相符;(3)投标标的物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描述的要求;(4)投标文件明确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人没有附加招标人招标文件以外的接受条件;(6)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7)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担保、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将作为废标处理。

3、缺项处理:投标人在实质性响应了招标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不完整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缺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可以降低其履约能力评分,但不能做废标处理。

4、以上工作完成后,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对修正结果应向投标人澄清,并经过投标人的书面确认。

5、评审。

评标小组人员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以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认证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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