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风险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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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风险与规避对策的问题分析

验资风险与规避对策的问题分析

验资风险与规避对策的问题分析企业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人力资本、组织资本等无形资产日渐成为企业经营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已经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决定因素。

但无形资产管理依然是一道难解之题。

对于专业从事法定鉴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也同样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近年来,涉及无形资产驗资的诉讼案件逐渐增多,这其中,固然可能有社会环境、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也必然有注册会计师本身的执业因素形成的。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在驗资过程中出具虚假驗资报告的事件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而注册会计师对无形资产本身的认知不到位和风险把握不科学也常常导致了驗资业务的风险与损失。

要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就必须从无形资产特性认知出发,透析企业初始设立、兼并收购、增资扩股等活动中无形资产驗资业务可能发生的风险表现,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以便更好的应对,规避风险。

一、无形资产驗资业务风险的分析注册会计师的驗资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在驗资过程中由于违约、过失、欺诈等原因,出具不恰当的驗资报告,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对注册会计师来说,应当针对以下几种无形资产驗资情况具体分析其可能遭遇的执业风险:代写论文(一)出资设立时的无形资产驗证风险根据《公司法》规定,以无形资产入资的,其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70%。

企业可以用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及采矿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设立出资,但必须评估作价。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股东要求中介机构对出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满足注册资本要求的情况。

由于评估责任不能替代或减免驗资责任。

因此,在对无形资产出资的驗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查阅评估报告,核实财产的产权归属。

如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土地使用权是否满足出资的资格,已用作抵押,涉及诉讼的土地不能用作出资,有产权证书是否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出资的,应依法办理了财产权转让手续,否则不予以确认其出资。

验资问题及风险防范

验资问题及风险防范

在会计实务中 , 有的企业为办理银行信用等级或银行贷款 , 对其拥 有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 申请评估, 同时将评估结果的增值部分计人了资 本公积科 目, 随后做转增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并 申请 验资。有人 认为 , 该资产确实已发生增值 , 属于企业现有 资产 实际价值的一部分 , 可以对 企业以评估增值转增实收资本办理增资验资业务。这种观 点是错误 的,
财 政 经 济 出版 社 ,0 1 20 .
[] 2 刘航宇. 关于注册会计 师验 资业务 的几个 问题 [ B O ] 中华 E/L.
财 会 网.
者误解有关会计信息 。
我 国资产 评 估 会 计 处理 有 关 规定 指 出 , 产评 估 会 计 处 理 应 以评 估 资
[] 继仲 , 3包 叶进春. 资业务中使用资产 评估报告 的探 讨[ ] 中 验 J.
验 资 问题 及风 险 防范
金冰树
陆 瑞新
南 昌理 工学院
南 昌大 学科 技 学 院

【 要】 摘 在公司成立或变更过程 中, 资是一个很 重要的程序 , 验 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 它对一个企业的信 用起着关键 的作用。 【 关键词 】 验资 问题 风 险防范
中图 分类 号 :2 5 文 献 标 识码 : 文 章 编 号 :0 9— 0 7 2 1 )4— 0 8一 l F7 A 10 4 6 (0 0 0 0 1 O
验资, 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 , 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 按 则的要求, 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 资本及实收资本 的 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 、 资 风 险 防 范 验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充分熟悉验资 中存在 的问题或不足以严谨的工 作态度和较强的执业判定能力办理验资业 务, 规范执业, 控制和防范验 资签证风险 。验资机构及其注册会计师应 当重点做好 以下几方面工作: ( 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能力与职责 , 一) 是减少验资诉讼 、 促进注册 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市场经济条件下, 各种 中介机构如何各司 其职, 协调工作 , 成为一个新 的课题。实际上, 股份公 司设立并发行股票 的过程就是各种 中 介机构如何各司其职 、 协调工作的一个典 范。对一般 公 司设立也完全可借鉴 , 即通过企业分别委托或 由注册会计师牵头组 成 专业化的队伍共同从事验资业 务, 资产评估师对 出资人投人的资产出具 评估报告 , 律师对企业设立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 注册会计师对新设公司的实收资本及 相关资产、 负债的真实性 、 合法性出具验资报告 。通过 明确各 中介机构 的职责与分工 , 充分发挥各 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士的专长 , 可能避 免违法 、 尽 虚假 、 欺诈性质的公司成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doc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doc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外商投资;验资风险;防范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比国内企业验资要求高,风险大。

防范和化解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途径。

随着改革和开放的力度加大,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注册师进行验资的领域不断扩大,验资业务日趋复杂。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外商来我国投资日益增加,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比国内企业验资要求高,风险大。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验资工作,提高验资业务质量,防范和化解验资风险。

一、严格审验程序验资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存在不恰当意见而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害。

注册会计师应对验资风险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

为了规避和化解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注册会计师执行外商投资企业验资业务,除实施《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棗验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棗验资(试行)》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根据情况,严格执行以下审验程序:(一)外方出资者以外币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登记证,以确定外币是否汇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外汇管理部核准的资本金账户,并向该账户开户银行函证。

投资款直接汇入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设的银行账户的,检查是否获得注册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外方出资者以实物出资的,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获取进口货物报关单,检查实物是否来源于境外。

此外,注册会计师还需要做以下工作:根据验资实务公告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价值鉴定或与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进行审验。

为有效防范验资风险,应实施以下程序:1、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实物资产出资审验过程中,涉及资产评估时,应遵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椑?米?夜ぷ鳌罚?侠砝?闷拦澜峁??繁Q樽手柿俊W⒉峄峒剖υ诶?闷拦阑?钩鼍叩什?拦辣ǜ妫?允滴镒什?壑到?猩槭保?α私馄拦滥康摹⑵拦婪段в韵蟆⑵拦兰偕璧认薅ㄌ跫?欠?樽实囊?螅?υ谧ㄒ蹬卸系幕?∩仙槭滴镒什?募壑担?⒒〕鲎收叨宰什?壑档娜峡芍っ鳌?。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摘要]近年来在实务界,由于验资问题引起的诉讼案件数量并未因《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施行而明显下降。

本文首先从注册会计师、委托方、其他行为人、验资业务特点、验资程序等主客观因素方面总结验资风险的根源,指出道德问题是引发验资诉讼的根本原因;其次从验资业务过程、注册会计师防范委托方道德风险以及注册会计师自身道德风险的防范等方面提出验资业务的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验资风险;防范措施;道德风险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与修订前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相比,作了适当修改和补充,如强化对出资合规性的审验程序、修订职业道德要求、增加与委托人沟通的要求并明确沟通事项等。

但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由于验资业务而引发的诉讼案件仍然层出不穷,最为典型的案例之一就是2007年西安康达因虚假验资被撤销,这是继原野、长城、海南新华三大诉讼案之后又一震惊注册师行业的验资事件。

本文研究了验资风险的来源,以期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控制,完善风险审计技术,巩固自己在证券市场的地位。

一、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相关理论概述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中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由上可见:首先,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其次,验资的对象。

需要验资的情况包括被审验单位实际收到出资者缴纳的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再次,验资的成果。

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验工作后,应对公司或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

企业注册验资报告风险

企业注册验资报告风险

企业注册验资报告风险一、引言企业注册验资报告是企业在注册成立之前,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的一份资金证明文件。

该报告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以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然而,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和隐患。

本文将对企业注册验资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阐述,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应对这些风险。

二、风险分析1.资金数据准确性风险在编制注册验资报告时,企业需要提供准确的资金数据,包括资金来源、金额、时间等。

然而,由于人为因素、会计错误或其他原因,资金数据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情况。

这可能导致注册验资报告的不真实性,进而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合法性。

2.验资报告审核不严谨风险注册验资报告的审核过程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他们负责核实和审查报告中的数据和信息。

然而,如果审核人员缺乏经验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可能会导致对报告的审核不严谨。

这可能会产生虚假报告、严重的漏洞或错误的信息,从而使报告失去真实性和可信度。

3.资金来源合法性风险企业注册验资报告要求明确资金的来源,包括股东出资、借款、投资等。

如果资金来源存在非法渠道,如黑钱、洗钱等,可能导致报告的失真和违法行为。

此外,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也涉及到税务和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如果企业不能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证明,可能会面临罚款、处罚甚至被注销的风险。

三、应对策略1.做好内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规范流程等,以确保资金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偏差。

2.寻求专业帮助企业在编制注册验资报告时,可以寻求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和咨询。

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和合法的资金证明文件。

3.加强人员培训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对注册验资报告编制要求的理解、审核程序的规范和法律法规的更新等。

导致注册会计师验资风险的事项分析

导致注册会计师验资风险的事项分析

导致注册会计师验资风险的事项分析注册会计师验资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报名注册、参加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审计工作时面临的风险。

这些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能力风险个人能力风险主要体现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

如果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可能会造成在审计工作中疏忽或错误判断,从而影响审计质量。

此外,注册会计师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客户和上级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否则可能会导致审计过程中的误解和冲突。

二、信息披露风险信息披露风险主要涉及企业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依赖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进行工作,但有些企业可能存在信息隐瞒、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此外,由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只能对企业进行抽样检查,无法对所有业务进行全面审计,因此也存在未发现企业隐藏问题的风险。

三、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面临的道德困境和诱惑。

审计工作需要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但由于企业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和利益关系,可能会产生道德冲突,使注册会计师在决策过程中偏离原则,从而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四、法律合规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所导致的风险。

审计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职业准则和规范,如《注册会计师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实施指南》等,违反这些规范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还需要关注国家对企业财务报表合规性的要求,如有关公司治理、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等,否则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合规风险。

五、市场竞争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和声誉。

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注册会计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同时,注册会计师的声誉也非常重要,一旦出现审计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和职业前景。

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验资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存在不恰当意见的可能性。

注册会计师应对验资风险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

一、产生验资风险的因素㈠历史因素。

⑴“两会”联合前的执业标准与现行验资实务公告不统一。

审计事务所主要执行《社会审计工作规程》和《注册审计师验资规则》,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两者与现行验资实务公告有一定差异。

⑵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与改革前财会制度的会计内容有较大差异。

两种差异对验资实务产生不同程度影响。

如部分验资人员仍还以“验资担保书”作为实收资本确认。

另外,以前出具的验资报告仍潜伏着诉讼的可能。

㈡环境因素。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与要求不适应。

⑴从体制上讲,大多数事务所尚未独立,基本上都有一个能主宰事务所人、财、物的行政主管机关。

⑵许多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不太了解,验资时向注册会计师提出不合理要求,责难注册会计师。

㈢素质因素。

⑴业务素质。

验资业务接触的范围广,情况复杂,特别是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轨时期,许多经济现象尚无明确规定,给验资业务带来了一定难度,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验资的风险。

⑵道德素质。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好坏是直接影响验资风险的重要因素,如受利益驱使故意出具虚假不实验资报告。

㈣客户因素。

⑴委托者的品质。

如委托者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未能发现。

⑵被审计单位情况。

被审计单位企业的类型、规模、组织形式、内部控制、业务性质等不同与验资风险密切相关。

⑶委托者对验资报告的使用以及委托验资的种类。

如验资报告用于融资与用于投资的风险不一样;新设企业验资与年检验资风险不一样。

二、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㈠分清六个界限。

防范验资风险除了执行一般审计质量控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外,针对验资业务特定内容,在执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分清如下六个方面的界限:1、分清资产是以使用权投资还是以所有权投资。

投资者如果以资产所有权投资,注册会计师必须取得所投资产权属实际发生转移的证据,如投资方以商品投资时仅凭被审验提供的投资商品清单是不够的,应取得合法的发货票以及接受投资方的收货依据、现场记录等;如果以资产的使用权投资,则相对复杂些,应区别不同情况。

验资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验资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验资业务的风险与防范验资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一项特殊审计业务是目前一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收入来源。

面对注册会计师涉及验资业务的诉讼案件的逐渐增多,有些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此项特殊审计业务采取了回避的办法,即拒绝出具验资报告。

笔者认为,回避不是明智之举,因为拒绝出具真实的验资报告既减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又有损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形象。

在此,笔者列举在实际工作遇到的一些验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与同仁共勉。

验资业务风险的类型1. 由某些中介机构联系的验资业务目前,市场泛滥成灾的“皮包公司”及其虚假投资行为很多就是这些中介机构协同作战的杰作。

他们联系验资业务的最大目的是为了完成代投资及代办企业工商注册等代理业务,从而获取非法的巨额代理费收入。

不管是投资人签发的出资协议、投资者出资申明(承诺/确认)书等法律性文件,还是银行或其他单位出具的出资证明材料,可能就是由这些中介机构代办甚至是伪造的。

尤其是要警惕的是,这些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大都具有一定的会计、审计、投资、金融、外贸等业务知识,对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验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专业要求比较熟悉,而且有中介机构提供资金、金融机构提供伪证掩护,因此,其欺诈带有很大的隐蔽性。

2. 涉嫌“炒单”人员联系的验资业务“炒单”是指具有一定业务关系网的人员将其承揽的业务转交给某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

“炒单”人员有两种:一种是不在任何单位就职的自由职业人士;另一种是为谋取第二份收入的第二职业人士。

“炒单”人员通常不能提供其代表委托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有时一次带来两单以上的验资业务,有时则是一个人先后代表不同的单位联系验资业务。

广义的“炒单”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只拉单不作业务,“炒单”人员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收取佣金、回扣;另一种是业务做完后交给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出报告,“炒单”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分成。

3. 在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经常跳槽的业务人员所联系的验资业务经常跳槽的部分业务人员可能存在职业操守问题,特别是刚从被撤销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流出来的业务人员,其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更值得怀疑,他们常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顾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声誉和业务质量。

降低验资风险四步曲

降低验资风险四步曲

山东审计3在当前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内,注册资金验证向来被认为是风险性最大的一项业务。

实际工作中,我们以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为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与实践,总结出了降低验资风险四个步骤。

一、深入1.工作方式上深入到委托单位。

我们在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都要走出办公室,到委托单位去。

对认为单位情况较好、风险性较低的,事先约定好时间;对认为存在一定风险性的单位采取突击式的“访问”,防止对方以各种假象蒙蔽我们。

这种面向市场面对客户的开放化、深入化,一改过去办公室化的封闭工作模式,从而使我们对委托单位有了一个感性认识。

2.深入了解情况。

在委托单位,我们详细了解单位基本情况,采取直接询问和间接调查方式,通过有关人员的介绍和实地查看,较为全面地了解单位的硬件、软件情况;同时通过对单位负责人关系人的调查,从侧面了解情况,使自己掌握较为可靠全面的信息,以衡量风险大小,确定是否签订业务约定书。

二、严格1.严格验资程序。

无论单位大小,我们均严格遵照规范,实施验资程序。

从编制验资计划开始一直到出具验资报告,做到层层推进,步步为营,三级复核,使最后出具的报告经得起考验,把各种有意、无意的虚假行为消灭在验资程序之中。

2.严格审查所提供资料。

结合验资程序,对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分清情况,正确处理。

属于资料提供不完整、手续不齐全的,要求进一步补齐;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的给予说服以至拒绝。

在工作中,我们既不获取不必要的资料来掩盖事实,也绝不迁就客户,为自己埋下风险的种子。

所出具的报告内容简明,附件齐全,底稿与报告衔接得当,杜绝空头报告现象,对特殊情况做到特殊说明,使报告使用单位正确了解运用。

3.严格收费。

收费问题,既涉及到事务所的经济利益,也直接影响委托单位的经济利益,是一个热点、难点问题,也是验资风险的源头之一。

对此,我们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拿收费作交易。

在目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存在随意降低收费的环境下,我们将眼光放长,坚信只有快捷、高效、全面的服务,严谨、务实、守信的作风,才能最终赢得客户,占领市场。

验资报告的风险

验资报告的风险

验资报告的风险1. 引言验资报告是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资本运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其主要目的是验证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并进一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

然而,虽然验资报告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验资报告的风险,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2. 验资报告的风险2.1. 虚假注资风险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通过虚假注资的方式提高其注册资本,以此获得更多的信任和资金支持。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也会对投资者造成财务和信任风险。

虚假注资可能包括人为操纵资金流动、伪造资金证明等手段。

2.2. 资金挪用风险验资报告应当核实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是否与注册资本相符。

然而,一些企业可能会将部分资金挪用于其他用途,例如个人消费、偿还债务等。

这种行为会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2.3. 财务数据造假风险为了满足验资报告的要求,一些企业可能会通过虚假财务数据来掩盖其真实财务状况。

这包括虚报收入、减少负债等手段。

虚假财务数据不仅会误导投资者的决策,还可能扭曲市场竞争环境,对其他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的风险。

2.4. 专业机构失信风险验资报告通常由专业机构负责编制和签署。

然而,有些专业机构可能存在失信行为,例如在报告中故意掩盖财务问题、为企业编造虚假资金证明等。

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准确的财务信息,导致投资决策的不确定性增加。

3. 解决方案针对验资报告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一些解决方案:3.1. 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大对验资报告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专业机构的资质审核,严惩失信行为。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和举报机制,鼓励投资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3.2. 提高专业机构的审计质量专业机构应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和独立性。

加强对财务数据的核查和抽查,提升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的数量日益增加。

然而,受各种市场和政策因素的影响,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也在不断上升。

本文将从验资风险的定义入手,讲述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特点及其防范与化解。

一、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定义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验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风险。

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募资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成本、机会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时间成本等。

二、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特点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有以下几个特点:1. 风险多源:外商投资企业在验资过程中面临多种多样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

2. 风险难以预测:外商投资企业在验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状况,其具体情况难以预测。

3. 风险后果严重:一旦出现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其带来的后果往往严重,可能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防范外商投资企业在验资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对验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防范:1. 加强尽职调查:在进行外商投资企业时,应对所投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确保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减少后续风险。

2. 充分沟通:在完成尽职调查后,外商投资企业应与被投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企业诉求、目标及经营方式等,确保共同理解。

3. 注意重要信息披露:外商投资企业应加强对企业内部重要信息披露的识别与分析,及早发现企业内部重要信息被隐瞒的情况。

4. 定期审查投资对象:外商投资企业应定期对所投企业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后续风险的加剧。

四、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风险的化解当外商投资企业遭遇验资风险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风险的化解:1. 合理引导被投企业的行为:一旦发现产生验资风险的原因,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合理引导被投企业的行为,尽量避免风险的扩大。

2. 加强沟通:双方应加强沟通,及时解决所涉问题,避免问题越来越严重。

无形资产:验资风险与规避对策

无形资产:验资风险与规避对策

失。 要 使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健 康 稳定 的发展 , 就 无形资产出资的验 资过程中, 注册会计 师要 在 收 购莲 花 公 司时 , 莲 花 公 司的 账 面 资 产 价 必 须 从 无 形 资 产 特 性 认 知 出发 , 透 析 企 业 初 严 格查 阅评 估报 告, 核实财 产的产权 归属。 值 仅 为5 0 0 0 万美 元 , 而 收购价 达 到3 5 亿 美 始设立、 兼 并收 购 、 增 资 扩 股 等 活 动中无 形 资 如 以土 地 使 用 权 出资 的, 该 土 地 使 用权 是 否 元 。 并 购 价 格 与 被 并 购企 业 的账 面 价 值 产 生 产 验 资 业 务 可 能发 生 的风 险 表 现, 针 对 性 地 满 足 出资 的 资 格 , 已用 作 抵 押 , 涉 及 诉 讼 的 极 大 的差 距 。 表 明无 形 资 产 不 能 很 好 在 反 映 采 取防 范 措 施, 以 便更 好 的应 对 , 规 避 风险 。 土 地 不 能用 作 出资 , 有 产 权 证 书是 否 办 理 了 企 业 某 一 时 点 财 务 状 况 的 资 产 负债 表 中反
产权 过 户手续。 以知 识 产 权 、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映 其 真 实 的价 值 。 无 形 资 产交 易价 格 是 双 方


无形资产验资业务风险的分析
出资 的, 应 依法 办理 了财产 权转 让 手续 , 否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协 商 产 生的 双 方 均 可 以 接 受
对 无 形 资 产 本 身的 认 知 不到 位 和 风 险 把 握 估 值 满 足 注 册 资 本 要 求 的 情 况 。 由于 评 估 会 计 计 量 是 以历 史 成 本 为 基 础 的, 成本计量

验资风险与对策

验资风险与对策

货 一 近 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 外 . 币资金出资的验证相对较简单 但对于 的主体。于是就有 了自相矛盾的验资报告 , 变更验资来说 , 一般都需要对企业的资产和负 方 面确认被 审验单 位已收到 出资者投入 的资 社会经济 和法律环境发生 了很 大变化 , 特别是 运用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是否 产 , 一方 面又补 充说 明该资产 尚未办理产权移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 , 企业的组 织形式 、 投资 债情况进行审汁 , 审计结论是否正确与审计人员的专业判 交手续 . 于是就产生 了所谓的“ 验资怪圈” 。 主体及出资方式呈多元化趋势 。 由于我 国目前 适 当,
为客户 出具验资报告。 的职权限制, 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 已验证 执行相关的审验程序, 的被审验 单位注册资 本的实收或变 更情况符 合国家相关法 规的规定和协议 、 合同 、 章程的
( ) 二 客观 因素
上的资产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的投资额进行审计 。而在实际工作中 , 注册会
的投资主体包括 国家 、 法人 、 个人和外商 , 多元 断能力密切相关。
4、社 会 公众 对 注册会 计 师的期 望值 过
化的投 资主体使企业产权 关系 日趋复 杂. 而产
2验资人员的道德 水平。 、 验资人员道德水 大。 社会公众 ( 包括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认为注
公 权关系的构成 , 又是企业经营决策权 、 收益分 平 的高低就是看验 资人员是 否能认真遵守 道 册会计师应对 出资 人的投资是否符合我国《
的可能性 以及注册会计师需 承担民事 责任 、 行 自己推到了法律 责任深渊的边缘。 所 还应该 大力加 强对本所从 业人员 的专业教
政责任 和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导致验资风险的

处理验资业务时应规避的风险及建议

处理验资业务时应规避的风险及建议

对账户信息的掌握 基本上来源于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
管 理系统 , 如果相关单位或个人故意利用验资账 户隐 匿财产, 则难以被发现 , 更难以进行强制措施。 3 . 难以确定待验资资金 的性质 。 在现行 的管理模
式下, 验 资成 功后当 日即可转 为基本账 户并 转出注册
权代表 人出具 验资失败的说 明并签署承诺书后 即可退
实务 ・ 行业治理
栏 目编辑 -梁丽雯 E — ma i l : l i v e n 一 0 1 @1 6 3 c o m
处理验资业务时应规避的风险及建议
■ 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 罗 星


存在的问题
( 一) 银行机构层面 1 . 验资不成 功后资金退 回的处理要求不一。 如果
回出资款 ; 另一部分银 行机构坚持待名称预核准通知
书有效期届满后才允许退 回出资款。
资本 , 无 意 中让专业 的注册公 司有机可乘 , 最低 注册 资本制度形 同虚设 , 相关部 门无法判断其真实 的资金
实 力
2 . 开立验资账户后, 验资人主动放弃验资, 则无法 及时退 回出资款。 由于相关制度中对验资人 主动放弃验 资后如何进行账户处理没有规定, 导致银行机构无章可 循, 只能参照验 资不成功的相关情况进行处理 , 以规避 风险, 这将导致验资人无法正常退 回出资款, 影响其资 金使用。 3 . 对预留印鉴的要求不一。 部分银行机构允许以个
9 8 l 2 0 1 3 年 ・ 第7 期 投稿 邮箱 h n f c @2 l c n . n e t
人签名作为预留印鉴; 另一部分 银行机构考虑到个人签
二. 相关建议
( 一) 将验资账户纳人报备内容 建议上级部 门将验资账户纳入报备内容, —方面可

当前验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验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对境 内设
立企业 的
,
对正 在
经营 过 程 中的 企 业 其 注 册 资本 一 般 等 于 实 收资本 (除 分期 出资 和 资金不 到 位者外 们 的制度 规定
随 意 减少
, 。 ,
验资

)


是企 业 生 产经 营过
,
企 业 实收资 本 一 经 形 成不 得
如果 要 追加 投资 则要展 行 一定 的
, ,

要 完全 解 决这
上 还有 许 多 间 题 都有 侍研 究和 解决 要 使
它 成 为 一 种 完 警而 且 狄 立
个 问题
,
还 有待 于 理论上 和 实 务操作 上 更深

有效的 会计 计 t
入 的研 究
( 作者单位
:
中央 时 政 金 融 学 院
模 式 尚有许 多 工 作 要 做
,

南 开 大 学经 济 研 究 所 )
《江 西
财 税 与 会 计 》1
,
6
.
5

资本 不一致 则

无 法 体 现 资 本 保 全 和 不变 原
资本 的核 减或增 加均要 依法 履行 审 批 程 序
:
再 加 上 近 几 年 国 有资 产管理 部 门 ( 注 行使 政
2

有 关 企 业 或 公 司注 册 的 法规 不 健
,

府行 政职 能部 门 ) 每年 均要 对 国 有 资 本金 进 行核 实年 检 不 考虑企 业 亏 损 注 册 会计 师 无 权 核实

营 业 执 照 上 的 注 册 资本 进 行 经济 交往
5

预防验资风险的对策

预防验资风险的对策
、 ,

资产的 完 整 和安 全 责 任 当 出 现 验 资 风 险 中 时 可 以依据 验 资业 务 约 定 方按照《 书 欢
, ,
,
实在 资 金 变 更 前 的 注 册 资 金 额 是 否 至 今 还 存 在 因此 变 更 验 资 的审 验 在 许 多 情况 下 与会 计报表 审计 相 似 注 册会 计 师应 根 据 业 务 的性 质 和 特点 按 照 会 计报 表 审计 程 序 和 设 立 验 资程 序 的 基本 要 求 综 合 编制 并严 格
、 。 ,
验资是 注 册会 计 师 的 一 项 重 要 业 务 验 资 工 作 的程序 和 方法 并 不 十分 复 杂 但 若 不
按 规定 的审 计 程序 执业 验证 工 作 不 细致
, , ,
,
,
{ 蘸
草率从事 仍 会 出 现 很 大 的 风 险 直 接 影 响 到审计 师 ( 会计 师 ) 事 务所 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声誉
, 。 , 、 、 , , ,
甚 至 会 使 其 承 担 经 济赔 偿 责 任 和 刑

事 责任
: 验 资 风 险产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一 是 客
,
户使 用 欺诈 手段虚 报 注册 资本 蒙 骗 审计 人
员 ; 二 是 注 册 会 计 师思 想 觉 悟 不 高 法制 观
,
念 不 强 与客 户 串通 故 意 提供 虚假 验 资报 告

,
,
资 一 般 分 为 设 立 验 资 和变 更 验 资 两 种 基 本 类 型 则 验 资 审 验 程 序也 包括 设 立 验 资 的 审
验 程序 和 变 更 验 资 的 审 验 程 序
, 。 ,

浅析验资高风险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验资高风险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验资高风险的原因及对策近年来,验资诉讼案件骤然增多,大有“诉讼爆炸”之势,以致当前很多事务所将验资业务机为高风险业务,采取了消极回避的态度。

本文试就此作一探讨,以图引发业内对验资风险更深层次的思考。

一、验资业务高风险的原因(-)验资业务的固有风险居高不下,是造成验资业务高风险的内在原因。

验资风险同审计风险一样,可以划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业内人士普遍以为,验资风险难以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关键是由于验资业务的固有风险居高不下所致。

具体表现如下。

1.相关法规的不完善,直接导致验资业务的固有风险较高。

一个新设公司验资的实质,就是对公司验资报告截止日,投资者投进资产的产权回属性、计价正确性、客观存在性和表达允当性的审验。

根据我国《工商登记治理条例》,新设公司在取得验资报告之后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时才意味着公司主体地位的确立。

就产权回属性而言,要求投进资产的所有权应经过正当手续转进新设公司。

可是,在新设公司尚未成立之时,该新设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尚不具备,又如何能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呢?于是就有了自相矛盾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正文确认被审验单位已收到出资者投进的资产,同时后面又加一说明没说明上述资产的转移手续尚未办理。

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意见类型的验资报告属非无保存意见的验资报告。

产权尚未转移,不能确认产权回属性,因此工商治理部分不能依据此报告进行工商登记。

可是,不进行工商登记,就不能成为接受财产所有权的法律主体。

这就产生了所谓的“验资怪圈”。

实在,同样的也存在于货币资金的验证过程。

由于投资方在划出资金时,在有关票据和进帐单上必须写明收款人,且收款人必须为拟设立公司的名称。

而该公司尚未成立,又怎么能成为收款人呢?同时,“交存进资资金报告单”并没有相应栏目注明,该款项投资于拟设立的公司。

实际上,新公司之所以能够设立,在于银行及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在办理有关手续时,都采用了变通的。

2.行政部分的各自为政,进一步加大了验资业务的固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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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风险与对策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对企业资本进行验证作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然而近几年来,由于人们对注册资本和验资报告作用的夸大、扭曲,甚至以注册资本信用代替商业信用,致使注册会计师由于出具验资报告而被诉诸法庭的案件日益增多。

面对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如何认识验资风险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论述。

一、验资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经济和法律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主体及出资方式呈多元化趋势。

由于我国目前的投资主体包括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使企业产权关系日趋复杂,而产权关系的构成,又是企业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从而使注册会计师在验资业务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由于受验资固有的局限性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

因为如果出资者与被审验单位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通同作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审验结论,导致所发表的审验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同时,验资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能作为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

二、验资风险的形成原因
所谓验资风险就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申报的、但实际上不存在或并不为企业所拥有的“实收资本”提供不正确的验证意见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可能性以及注册会计师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导致验资风险的因素有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方面。

(一)主观因素
1、验资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一般来讲,验资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越强,其验资业务所带来的验资风险越低。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就设立验资
而言,除了用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的,要获得评估证明及产权证明,同时还要判断投入非货币资产的优良性和有效性,需要验资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外,货币资金出资的验证相对较简单。

但对于变更验资来说,一般都需要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运用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是否适当,审计结论是否正确与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密切相关。

2、验资人员的道德水平。

验资人员道德水平的高低就是看验资人员是否能认真遵守道德规范、是否有强烈的责任心、是否尽到其应尽的义务;是否存在验资人员明知委托方有欺诈行为,却为了收取验资费用,而没有很好的执行相关的审验程序,为客户出具验资报告。

(二)客观因素
1、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状况。

质量管理是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中的关键,如果事务所的每一个执业人员都能够按照专业标准进行执业,对注册会计师验资结果进行三级复核,则可以降低验资风险;反之,会给事务所带来灭顶之灾。

2、行政部门的干涉。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是行政机关投资设立的,或是与行政机关有特殊关系,再加上“政企不分”等各种原因,虽然国家已对中介机构进行了“脱钩改制”,但在实践中仍不乏行政机关越权行政、中介机构迫于压力盲目服从的事例。

注册会计师委曲求全,一味退让,满足了不同级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但却将自己推到了法律责任深渊的边缘。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一个新公司的验资实质就是对公司验资截止日、投资者投入资产的产权归属性、计价准确性、客观存在性和表达适当性的审验。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新设公司在取得验资报告、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才意味着法律主体的确立。

而对于产权归属性,要求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应经过合法手续转入新设公司。

可是,在新设公司尚未成立之时,该新设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尚不具备,不能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于是就有了自相矛盾的验资报告,一方面确认被审验单位已收到出资者投入的资产,一方面又补充说明该资产尚未办理产权移交手续,于是就产生了所谓的“验资怪圈”。

4、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过大。

社会公众(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注册会计师应对出资人的投资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有关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的规定进行确认。

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不仅需要对出资人投入的资产进行审验,还要对投资人在验资时点上的资产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额进行审计。

而在实际工作中,注册会计师往往无法对投资者的净资产进行审计,这就使注册会计师进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进一步加大了验资风险。

三、降低验资风险的对策
(一)严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

审验人员应该强化专业知识的学习,注意实践经验的积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准确理解和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等专业标准,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谨慎做出各种判断,不放过应注意到的任何可疑事项;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验程序时,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业务,发表意见,不为委托人或第三人的非法意思表示所左右。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还应该大力加强对本所从业人员的专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

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业务过程实行三级复核,制定出一套科学严谨、易于操作的工作底稿,使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尽快走向规范,力求报告的客观、公正、真实、合法。

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和风险,做到权责明确、奖罚分明。

会计师事务所除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有关部门的业务质量检查外,建立业务质量自查制度,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将检查出的问题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借鉴,以不断提高员工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和执业水平。

(三)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及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边界。

只有通过成文法的形式,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明确政府的职能及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边界,才能避免行政部门的越权干预,从而保障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依法行使职责。

(四)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突破“验资怪圈”。

在实际工作中,要解决“验资怪圈”的关键是要在公司成立前有一个过渡性的承载主体,使得股东投入的资产可以办理财产产权转移,以清除验资时缺失法律主体的障碍。

如果出资人、被审验单位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人员通同作弊,提供虚假的验资材料,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业,受职权及技术手段的限制,也可能得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审验结论。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减少出资人或被审验单位提供虚假验资资料的可能性。

同时,加大对提供虚假验资资料单位的惩戒力度。

(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理解。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理解是至关重要的。

不适当地夸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职能,导致社会公众过高的期望与注册会计师固有能力的差距,这也是导致注册会计师验资风险的重要因素。

注册会计师应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建设与宣传,积极进行协调,以消除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客观现实与社会公众的过高期望之间的差距。

验资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但是,随着被审验单位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有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社会各界与注册会计师的进一步沟通、理解,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但作为一名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应在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的同时,增强判断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

将风险意识、质量意识贯穿于验资业务的全过程,贯穿于注册会计师的所有业务,贯穿于注册会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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