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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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证件类别及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证件类别及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卖给乙方一事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位置、结构、层次和附属设施

1.本合同所买卖转让的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该

房屋为:楼房三室两厅一卫的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2.房屋质量:该房屋为结构,现已进行

装修,未设定抵押。

3.该房地产产权类型:

4.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与该房屋相关的权益随

同该房屋一并转让。

5.房屋现有装修及其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券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规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转让该房屋前办妥。出售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双方确定该房屋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2.付款方式:

a.本条第一款的转让价格为甲方的收款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乙方于签定合同时以现款支付定金壹仟元人民币(¥1000)其余贰拾玖万玖仟元整人民币的购房款,在本合同签定后的日以内即公元2018年月日以前以现款(现金或银行转账均可)一次性全部付清。

b.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和交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c.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同时将房屋的门锁钥匙交给乙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收到全额房屋转让买卖款项的即时,将与该房屋相关的全部门锁钥匙交给乙方,并在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取了款项后不按时交付门锁钥匙的,按逾期天数和总购房价款每天千分之五的比率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

约金,逾期三十天以上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退付全额购房款,解除合同的同时保留乙方追索违约金和购房款的权利。

本合同签定后的日以后,乙方不支付购房款,甲方不向乙方交付门锁钥匙、不退还乙方交付的定金、可以视情况向乙方以外的任何人另行转让该房产。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必须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后的三个工作日以内通知乙方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乙方名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转让手续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甲方要予以充分协助,因甲方不配合拖延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赔偿乙方。

第六条: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将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 在办理该房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产权证,土证产权办理为乙方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在乙方名下,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办证和过户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均有出租、出售和转让该房产的完全权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该房产的任何出租出售和处理。

4.双方共同声明:甲方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房产据为己有,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率、按照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天数和该房产的效果总价格计算,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违约金,并退还乙方的购房价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

第七条: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现在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买卖等事项,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纠纷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屋及房产证书(购房合同)交给乙方后,房产过户办

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屋再卖给他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按照房屋买卖价款总额和每日千分之五的比率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该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结清该房屋交接日以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该房产现有因纠纷而尚未交纳的费元,将来乙方只承担元数额以内的费用,超出数额.以外的费用和滞纳金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拖延或

拒交相关费用而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和有关权属证明的办理。

3.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定后,双方都要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对照本合同的前八条规定,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若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的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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