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概论期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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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二学

《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期末论文

题目:商鞅对法家思想文化的贡献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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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和启示论文提纲

摘要:在中国文化中,法家思想是中国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星。法家思想作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仍旧对我国今天的法制思想与体制建设有深远意义和启示,这些成绩的创造少不了一个伟大人物-----商鞅。商鞅作为法家思想的真正实践者对法家思想的发展和传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今天看来仍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应当不断的传承与发展,使之成为历史长河中一部不朽的史诗。

关键词:商鞅法家思想法治贡献

正文: 1.商鞅个人简介与历史背景造就了商鞅变法

简述商鞅个人简介与历史背景相结合,提出商鞅变法的措施和成果。

2.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

通过商鞅对法家思想的完善和具体措施,举例说明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

3.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对我们的启示

简述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和商鞅变法及商鞅个人对我们与我国当今社会法律体制完善的启示。

参考书目

结束语:肯定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表达出法家思想在当今社会发展进程中也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与发展法家文化思想,使之更加具有现实与实践意义。

商鞅对法家思想文化的贡献和启示

摘要:在中国文化中,法家思想是中国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星。法家思想作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仍旧对我国今天的法制思想与体制建设有深远意义和启示,这些成绩的创造少不了一个伟大人物-----商鞅。商鞅作为法家思想的真正实践者对法家思想的发展和传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今天看来仍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应当不断的传承与发展,使之成为历史长河中一部不朽的史诗。

关键词:商鞅法家思想法治贡献

1.时势造英雄,商鞅变法应运而生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法家的代表人物,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法家学说的奠基人,思想家,政治家,真正做到了将自己的政治思想有力地贯彻到国家的治理中,是法家思想的实践者,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人。

战国时代,是一个各国征战兼并的时代,是一个唯国家实力论的时代,是一个以武力解决争议的时代。而商鞅能拨开纷繁复杂的干扰,直捣症结的关键,抓住矛盾的根本,足可见商鞅的高明。到秦国后,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变法,终于使秦国一跃成为战国时期强盛的大国。

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垦草令》的实施取得了成效,商鞅进行了第一次变法,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次变法使秦国迅速壮大起来,紧接着进行了第二次变法: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

2.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

法家学派在政治理论等方面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法治”代替“礼制”,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耕战”,而商鞅则将这些思想运用到变法中,颁布《垦草令》,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细化了许多具体法令,涉及行政管理,地税征收,刑罚制

度,运粮制度等。他将法家思想运用实施,一张巨大的网,牢牢地笼罩在秦国之上,深深地渗透在秦国人生活的每一个缝隙。

商鞅强调法治是治国的根本措施,推行连坐制,轻罪重罚,是直接将法家思想的核心实践在变法中,纲举则目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代替了周朝所遵循的以“礼”为制度的生活方式,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首次出现了以强硬手段保证实施的规则。“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对于法治的实施,商鞅主张严格按法办事,“不以私害法”“善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以功授官予爵”“刑无等级”“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

商鞅将“法”放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法”不可动摇、不可轻视、不可偏私,只有对“法”能持如此刚毅的态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将他制定的耕战兴国为纲,明细法令为目的执政方式,坚定的贯彻执行下去。为了使“法治”的思想能够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占统治地位,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商鞅的“壹教”精神和措施,认为必须使国内做到“言谈者必轨于法”,意思是说要使每个人的思想和言论都符合法家的精神和遵守国家的法律。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这一思想的,这为后来法家思想的行成与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商鞅也是明确的提出性恶论——法家人性论的基础,而后世荀子、韩非、李斯等法家人物都是基于性恶论继续阐述和发展法家思想。所以说商鞅是法家思想的实践者与奠基者。

商鞅不仅运用法家思想改变了秦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格局,使秦国强盛起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观的塑造与培养他也将法家的诚信观融入其中,并做出了立木为信这一经典事例,这正是对法家思想运用最好的体现。

纵观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他不仅把法家思想运用在变法实践中,还是通过实践对法家思想的完善者与开拓者,他通过法家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和民众乃至国家,还将法家思想融入到治国大计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见,他对法家思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3.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对我们的启示

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在今天看来仍具有很大的价值。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这一思想的,这正是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的发展,虽然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区别,但它仍具有启蒙作用。

相对于现代社会,制订法律,有法可依是现代社会法制建设的关键。没有社会各方面的法律,法律制度无从谈起,法治社会更无法建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古代社会它体现的是专制君主的意志,而在今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人民当家作主,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而商鞅在法家文化中所指的法律是礼仪制度和宗法等级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而形成的,法律的内容是维护阶级统治的伦理道德,法律只是辅助道德来治理国家。今天中国的社会不再是为了维护君主的意志,而是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而是在消除阶级的基础上建立的平等的、民主的、自由的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为了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现代化的伟大目标,必须有健全的法制建设。

商鞅重法的法家思想对我们现代依法治国的方略政策是有其重要的现代价值的。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古代的法家思想与现代的依法治国都有个最突出的特点,即制订明确的法律,按照法律来办事,对犯罪进行惩罚。这就是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对我们最大的启示。

商鞅对法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虽有不足,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轻罪重罚等,但就如对待其它的传统文化一样,我们必须积极面对古代法家的法治思想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我们不能在斩断传统的基础上来建设现代法治,而应当采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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