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不定项选择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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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64-75题及不定项选择题92-96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64.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答案】:ABD【考点及易混点】: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专家解析】:考察依据三大本第二卷第二章第九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页码为281页。

其中C错误,正确的说法是,该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65.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

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答案】:ABCD【考点及易混点】:管辖【专家解析】:考察法条《高法解释》第2条第2款:“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66.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

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答案】:BC【考点及易混点】:逮捕中的应当讯问【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243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上诉与抗诉,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上诉、抗诉均不需要理由B.上诉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C.抗诉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D.检察院针对一审未生效判决提出抗诉未必就能启动第二审程序正确答案:B解析:关于上诉的理由,《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上诉主体只要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并引起第二审程序。

关于抗诉的理由,《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可见,“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是抗诉的理由。

A错误。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口头与书状上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抗诉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制作抗诉书。

B正确,C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检察院针对未生效一审判决的抗诉必然会启动第二审程序,且人民法院必须开庭审理。

故D错误。

知识模块:第二审程序2.在第二审案件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直接驳回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反诉B.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C.与检察院协商,以确定是否允许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D.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以确定是否允许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正确答案:B解析:《高法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二-143 (1)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二-143 (1)

司法卷二-143(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43,分数:92.00)1.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2.00)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解析:2.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分数:2.00)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解析:3.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分数:2.00)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解析:4.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

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分数:2.00)A.正当程序主义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解析:[解析] 实体真实主义可以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传统的实体真实主义仅指前者,认为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加以处罚;为不使一个犯罪人脱逃,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是发现真相。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将发现真实与保障无辜相联系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辜者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的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

2007年律政司法考试黄金考点训练——刑诉篇

2007年律政司法考试黄金考点训练——刑诉篇

2007年律政司法考试黄金考点训练——刑诉篇一、不定项选择题:1.某案,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之后,认为有一些证据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那么,法院可以进行下列哪些调查证据的工作?A.搜查B.勘验C.扣押D.鉴定2.某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一起抢劫案件,那么关于本案合议庭的组成方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B.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C.由审判员7人组成合议庭D.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3.被告人胡某被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案件提交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在审判前被告人要求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判。

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被告人无权提出这样的要求B.被告人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C.如果被告人的要求合法,那么,该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从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D.如果被告人的要求合法,那么,该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从该院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4.某县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许某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意见分歧很大,于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汇报,请示处理意见。

上级人民检察院听取汇报后,认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这一要求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那么,关于本案的处理程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正确,因为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B.正确,因为上级人民检察院与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C.错误,因为上级人民检察院无权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D.错误,因为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就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指示和命令5.某案,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那么,此时公安机关应当做出何种处理决定?A.不立案B.撤销案件C.不起诉D.终止审理6.李某是某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A.李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蔡某无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B.李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权申请回避D.李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蔡某无权参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7.某案,被害人是精神病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被邀请参加法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配套练习及答案5

刑事诉讼法配套练习及答案5

司法考试踉章配套练习刑诉第十七至二十一章(含解析)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一、单项选择题1.现有甲、乙、丙团伙抢劫案件,法院一审判处甲死刑、判处乙无期徒刑、判处丙有期徒刑10年。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一审法院将全案报送省院复核,并将乙、丙交付执行。

若省高院在复核的过程中,认为原审判决对丙量刑过重,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B.应当改判丙为适当的刑罚C.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后,改判丙适当的刑罚D.应当维持原判2.被告甲犯抢劫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省高院提出抗诉,省高院按二审程序审理后直接改判为死刑。

对此案正确的报请复核程序是哪种?()A.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B.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C.省高院不能对此案直接改判,只能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D.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3.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时()A.必须开庭审理B.必须公开审理C.必须书面审理D.必须提审被告人4.孙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院提起抗诉。

第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

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第二审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B.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C.因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核准权已经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该死刑判决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应当生效,执行死刑5.谢某在云南贩卖毒品被抓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其无期徒刑,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其情节恶劣,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则()A.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B.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C.无需核准,可立即执行D.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6.南京市政府公务员张某因抢劫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刑诉习题2

刑诉习题2
6.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担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A.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责人
B.该人民法院院长
C.本案的合议庭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C.按照数罪中最重的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自发现对证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应当如何量刑?
A.对舒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B.对刘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C.对舒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
8.被害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郑某提起自诉,市北道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郑某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2000元。下列哪种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符?
A.未对郑某采取强制措施
B.对自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A.侦查羁押期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年月起计算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某甲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被告人李阳,因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7.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屑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不定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不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2011年(三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第92-93题。

92.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2题A.绑架案件B.抢劫案件C.爆炸案件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答案】ABCD【考点】限制减刑【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93.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3题A.直接改判B.发回重新审判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答案】D【考点】限制减刑程序【解析】《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四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

请回答第94-96题。

94.如李某、阮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下列选项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4题A.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B.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C.李某左腿严重残疾D.阮某系怀孕妇女【答案】A【考点】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理【解析】《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二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朱某是一起决水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朱某拘传至人民检察院接受了1日的讯问。

何处程序违法?A.未经传唤,直接拘传B.应由公安机关决定C.应由公安机关执行D.时间长至1日正确答案:D解析:传唤不是拘传的前提条件,故A错;拘传三机关均可决定,故B错;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选D。

知识模块:强制措施2.梁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发现其已有5个月身孕,公安机关对梁某应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A.仍应当逮捕B.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C.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D.不应采取强制措施正确答案:C解析:对于罪该逮捕但已怀孕的妇女,有关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参照《刑事诉讼法》第65条和第72条。

知识模块:强制措施3.华某因参与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华某家庭生活拮据且家庭负担全靠他一个人支撑,其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

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华某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可以作为华某的保证人的是:A.华某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B.华某的妻子C.华某的父母D.华某尚未立业的儿子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华某的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不符合保证人的条件。

知识模块:强制措施4.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自诉案件以后,对被告人谢某作了取保候审的决定,由谢某的妻子王某作其保证人,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谢某骗过其妻子外逃,其妻子王某发现情况后,直到有关机关发现,都没有报告,挪么哪个机关可以对王某处以罚款?A.因为取保候审的决定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因此应当由人民法院对王某处以罚款B.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因此应当由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罚款C.当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与执行机关不一致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指定其中一伞机关对王某处以罚款D.以上意见都不对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4条,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02-09司考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4).doc

02-09司考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4).doc

02-09司考刑法真题解析一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4)(2008 年)(二)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

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

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

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

当周某发现了该100 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

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

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

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答案及解析: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题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位领导所就职的黄河商贸公司系国有企业,因此他们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他们所占的估分为40%、30%和30%,也就是说他们决定将100万元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实际上就是分配给这17个公司领导,即17人自己决定将钱分给他们17个人,另外他们的这一决定采用隐瞒的方式,并没有让公司的职工知晓,因而不符合私分国有资产的构成要件,故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

刑事诉讼法__西南政法大学(3)--平时第三次考试试卷及题解

刑事诉讼法__西南政法大学(3)--平时第三次考试试卷及题解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20 —20 学年 第 学期课程 刑事诉讼法 专业 年级 本试卷共4页,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45分钟;考试方式: 闭卷一、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的是 【】 A.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B.有犯罪事实 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D.认为有犯罪事实2.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律进行的 【】A.专门调查工作 B.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C.案件受理活动 D.控制犯罪活动3.下列属于询问证人的法定地点有 【】A.现场 B.证人所在单位C.证人提出的地点 D.公安机关4.下列属于享有发布通缉令的主体有 【】 A.某区公安分局 B.某市公安局C.某市人民检察院 D.某监狱5.下列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是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B.恐怖活动犯罪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_________专业年级 :_________________考试教室:____________-密-----------------封-----------------线-------------------内-------------------不---------------------要-----------------------答-------------------题-----------------------------------------------------------------------------------------------------------------------------------------------------------------------------------------------------------------C.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D.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6.下列属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必经程序的是【】A.讯问被告人 B.听取被害人的意见C.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D.补充侦查7.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合议庭人数可以是【】A.3人 B.5人C.7人 D.9人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A.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B.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C.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 D.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9.下列属于人民法院庭外调查核实证据的法定方式是【】A.勘验 B.检查C.搜查、扣押 D.查询、冻结10.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 B.传唤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C.期间是专门机关会同诉讼参与人共同进行诉讼行为的时间D.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二、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刑事起诉的概念和意义2.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A.应当排除,不得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B.由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C.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D.在审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判
6.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1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C.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D.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
13.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关于该匕首,应当履行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
B.某甲有权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
C.某乙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D.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某乙可以向该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自诉
5.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组成合议庭
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
C.审理后改判
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起诉第一审程序模拟试卷1_真题-无答案(865)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起诉第一审程序模拟试卷1_真题-无答案(865)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起诉、第一审程序)模拟试卷1(总分76,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B. 可以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C. 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证明D. 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不应当由检察院进行证明2. 周某抢劫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B. 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认为应当由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不需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C. 共同犯罪案件,需要由不同级别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按照主犯来确定管辖D. 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不附卷3. 张某意图盗窃深夜潜入李某家中,见熟睡的李某心生歹意,对李某实施了强奸,在李某反抗的过程中张某将李某压迫致死。

此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为此,正确的做法是:( )A. 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B. 县人民检察院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后,向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C. 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由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D. 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同级人民法院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 某看守所干警王某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张某被立案侦查。

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王某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

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B. 王某有权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C. 张某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D. 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张某可以向该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自诉5.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

刑事诉讼法之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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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回避一、单项选择题1.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害人陈某,男,19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武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

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A.杨某的母亲B.陈某的母亲C.崔某D.武某2.当事人可以对下列哪组所列全部人员申请回避? ()A.仲裁员、书记员、证人、鉴定人B.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C.证人、审判员、书记员、勘验人D.调解员、仲裁员、鉴定人、勘验人3.吴某因伤害本县公安局局长李某的儿子而被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吴某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李某回避,李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A.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B.上一级公安局局长C.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该县人大常委会4.检察员何某曾参与办理杨某贪污一案的侦查,在杨某被提起公诉后,何某被调到同级人民法院工作。

法院刑庭庭长认为何某是本案的侦查人员,熟悉案情,决定让何参加合议庭的工作。

何某应当()A.参加审判B.主动申请回避,不再接受任务C.经院长同意后,继续参加审判D.只有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才回避5.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吉某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吉某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决定并告知吉某C.法庭应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继续开庭6.张某是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在该案的侦查阶段,张某申请某侦查人员回避,但被驳回,对此,张某可以()A.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一次B.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C.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次D.向人民法院申诉7.在一起公诉案件的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申请出庭的某公诉人回避,此时,有权对该公诉人是否应予回避作出决定的是()A.合议庭B.合议庭的审判长C.人民法院院长或审判委员会D.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8.邹某与刘某系同村村民,素来不合。

刑事诉讼法复习思考题

刑事诉讼法复习思考题
〔3〕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其他见证人在场
〔4〕搜查妇女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5〕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8.回避的理由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
C.不讲真实、住址,身份不明的
D.有消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BD
8.鉴定人的条件
A.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或者技能的人
B.必须是获得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的人
C.必须是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
D.必须是由人民法院指派或聘请的人
ABC
9.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A.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D
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和抗诉案件,合议庭的组成是:
A.审判员3人至5人
B.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人至7人
C.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人至5人D.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人至5人
A
4.有关人民检察院职权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
A.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B.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6.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请论述证据的特征
〔一〕证据的客观性
1.证据的本质是事实
2.证据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事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

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1、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3、犯罪嫌疑人、名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使用的对象仅针对财物。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中,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方式有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两种。

()5、某地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当地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后3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经检察长批准,延长了15日。

()6、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向法院提出没收申请,而是应当向检察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二、单选:1、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

公告期间为()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A.1个月B.3个月C.5个月D.6个月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第一审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驳回申请裁定的,可以在()日以内提出上诉。

A.3B.5C.7D.93、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 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C. 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 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4、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B.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

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甲故意伤害(致死)一案,经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被害人的儿子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甲赔偿2万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若被害人的儿子乙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赔偿数额不够,则乙应如何?A.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B.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5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C.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5日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D.如果乙仅就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则应当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正确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因此,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判决或者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状或者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在法定期限内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因此,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

可见,第一审刑事判决应当是在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第10日以后才开始生效,被害人若想提起申诉也应当是在第10日以后提出,故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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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不定项选择题分析
被告人童某,女28岁,某市卷烟厂验货员,童某道德败坏,与同厂
车间主任权某通奸已有2年,弄得满城风雨,童某一不做,二不休,竟然公开与权某姘居。

权某结发之妻钱某忍无可忍,扬言要到法院
告权某和童某重婚罪,童某非常恼怒,便与权某密谋杀掉钱某。

1997年6月的一个晚上,权某打电话叫钱某锁上门到A区公园等他,钱某以为丈夫回心转意,欣意前往,到了公园不见权某,钱某待到
晚上9点多,天已全黑,只好独自回家,走到一黑暗处,童某用事
先准备好的铁棒将钱某击昏,童某授意权某用麻绳勒钱某的脖子,
权某表示好歹夫妻一场,实在下不了手,童某于是自己把钱某勒死后,抛进城外护城河,钱某尸体被发现后,市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很快查获了主犯童某,从犯权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依法以
故意杀人罪判处童某死刑,立即执行。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权某有期
徒刑10年,此案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上诉,市检察院也没有抗诉,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
执行死刑命令后7日内决定交付执行,另外为了扩大影响,起到法
制宣传教育作用。

执行当天,将被告人童某押在一辆敞篷吉普车上,在城内繁华待道上绕了一圈,然后将罪犯押到市中心广场上准备执
行枪决,在执行前,童某突然提出自己与权某姘居后怀孕已3个月,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市中院立即停止执行,报高级法院改判为死
刑缓期2年执行。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提出的问题:
1.本案应由下列哪个法院管辖?
A.市中级人民法院
B. A区人民法院
C.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24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本案判处死刑立即执地,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A.由作出判决的法院直接执行
B.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先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核

答案:CD
解析:见《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5条第(一)项规定;"中
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
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
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
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3.下列关于本案死刑执行程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能示众
B.为了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可以将死刑犯游街示众后执行
C.刑场不应设在繁华地区,交能要道
D.本案法院在市中心广场执行死刑,更有利于预防犯罪
答案:AC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5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能示众。

"本案中执行法院将童某游街示众是不合法的;第212
条第3款规定:"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 4.童某在被执行前突然提出自己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应如何处理?A.继续执行
B.应当停止执行
C.可以停止执行,是否停止执行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D.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之规定,对于判处死刑立即执
行的罪犯,如果在执行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
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这里"正在怀孕"包括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
情况。

5.关于在死刑执行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如何处理的正确表述是
哪些?
A.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羁押期间人工流产的,而不包括羁期间自然流产的,因此本案中童某可以执行死刑
B.执行死刑时,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等到分娩后再执行死刑C.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刑缓刑2年执行
D.执行死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刑,死缓以外的刑罚。

答案:D
解析: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所以本案中不能对童某适用和执行死刑,其中"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制度,而死刑制度既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

因此高院对童某改判为死缓是不合法的,正确做法是改判除死刑,死缓以外的其他刑罚,并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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