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办法(2014年第67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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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回购股权
股权回购案例:M公司决定将董
小姐持有的10%股权回购,并注销10% 股权。董小姐投资成本为100万元,目 前M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亿元,因 此M公司支付给董小姐1000万元。回购 股权后,马先生和盖茨先生各自持股 为50%,公司注册资本变为900万元;
M公司
45% 50%
两个案例效果相同!但适用 情形不同。2011年41号公告
45% 50%
股权转让案例:董小姐将持有的
M公司10%股权,分别转让给马先生和盖 茨先生各5%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500 万元;转让后,马先生和盖茨先生各自 持股为50%;公司注册资本依然为1000 万元;
10%
(三)IPO同时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证监会公告[2013]44 、[2014]11号)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Neway Valve (Suzhou) Co., Ltd.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湘江路 9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4年1月13日)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8,250万股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5,000万股,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 3,25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 东正和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公开发售合 计 3,220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 有。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66元;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价格与新发行股票 的价格相同。 发行后总股份:75000万股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 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 形。
67号公告适用范围
中国境内 有限责任公司 非上市股份公司
M公司
要点: 第一:自然人股东, 既包括境内自然人, 也包括境外自然人股 东; 第二:被投资方,不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企业,但是包括 其他组织。
×
①个人独资企业 ②合伙企业 ③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股
×
第三:转让上市公司 股票、限售股,不适 用67号公告;包括有 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 股份公司的股份。( 办法30条)
7月15日前申报纳税
第三种意见:暂时不征税 虽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但是股权转 让行为尚未完成,暂时不征税。
第三: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 受股东权益(67号公告要求纳税)
杭州某地产公司
案例: 2014年6月,宋先生与孙先生约定,以 60亿元价款转让其拥有的M房地产公司23% 股权,协议已生效。(交易税费略) 2014年6月,孙先生支付了全部股权支 付款,截止目前双方尚未实际交割。但是 孙先生旗下人马已经进驻M地产公司,履行 地产公司的管理职责。 第一种意见:立即缴税 因为“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 者享受股东权益” 第二种意见:不缴税 因为交割尚未完成。事实上,几个月后 ,一场狗血剧就要上演,双方悔婚了!
被转让企业
第六条第2款: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 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二条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 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1、工会持股、员工持股 会 (已经构成上市障碍) 2、华为公司的持股模型 3、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 (67号公告不规范上市 公司股票) 4、员工直接持股并在章 程附回购方案(67号公 告规范)
7月15日前申报纳税
注:现实版的股权大战,双方的股权交割是通
过海外的平台公司,并不一定涉及个人所得税, 这里仅做案例,不代表实际情形。
不公允的增资协 议123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 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 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一)股权转让
2.扣缴义务人(以股权投资例外) 境内自然人 境内法人 境外自然人 境外法人
?
被转让标的为合伙企 业按照2011年41号公告
扣缴义务
深圳市地税局
受让方列明了四种情况: 1、境内自然人; 2、境内法人; 3、境外自然人; 4、境外法人; 纳税地点: 被转让企业所在地(19条)
1.纳税人
第十一条:四种核定收入的情形
(一)申报的 股权转让收入 明显偏低,并 无正当理由的 ;
(二)未按照 规定期限办理 纳税申报,经 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申报,逾 期仍不申报的 ;
(三)转让方 无法提供或拒 不提供股权转 让收入的有关 资料;
(四)其他应 核定股权转让 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六种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情形
第一种情况:M公司2015年盈利超过 2000万元,许先生收到奖励款2000万 元;(作为后续收入补缴个税) 第二种情况:M公司2015年盈利为1800 万元,马先生收到补偿款1200万元; (许先生是否可以退个税呢?)
不能双重标准吧?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一 致 行 动 人
朱俊峰(夫) 胡爱珍(妻)
定向增发50亿元股票 投资成本2亿元 评估价值50亿元
84%股份
投资成本2亿元 评估价值50亿元
9.6亿元个人所得税?
2008年 投资者认购 50亿元股票
南京浦 东建设 房地产 公司
(五)业绩补偿是否 能退个人所得税)(联系第9条)
实际控制人
2009年: 业绩补偿2.49亿元
第九条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 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第六条第1款;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 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 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类需要评估的资产
土地
超过资产的20%
房屋
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
知识产权
探矿权
采矿权
股权
第十三条:四种正当理由
(一)国家政策原因 (二)直系亲属之间
纵向:上下五代; 横向:夫妻+兄弟姐妹; 抚养人和赡养人
(三)员工内部持股
2013年12月19日: 借款2.08亿元,期限 两个月,以嘉信投资 100%股权作为质押( 工商总局32号令) 2014年5月26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调解,以股权抵 偿债务,大股东易主
实际控制人:田汉
京汉投资
100%股权
嘉信投资
实际控制人 16.38%股票
000615
湖 北 金 环
应当缴纳个人所 得税(2.08亿-成 本)×20%; 应缴纳到嘉 信投资所在地税 务机关:武汉市 地税局
3.协助方
纳税人:转让方(第5条) 扣缴义务人:受让方(第5条) 协助方:被转让企业(第6条)
转让方
三方的责任问题
一般情况下,无申报义务,除非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或无法履行扣缴义 务;有时候甚至会签订包税合同,因而引起诸多争议。 根据总局2015年第20号公告,以股权投资以转让方为纳税人。
受让企业
M公司股权成本:500万
专利技术:忽略不计 公允价值:1000万 公允价值:1000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双林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 (1000+1000-500)×20%=300万
50%股份
50%股份
1700万元现金
双 林 公 司
是是非非 319!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 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实际控制人
工商总局39号令
借:资产公积—股本溢价2.49亿 贷:长期股权投资—浦东建设2.49亿元 借:银行存款2.49亿元 贷:资产公积—股本溢价2.49亿
南京浦 东建设 房地产 公司
对赌协议
股权奖励与补偿条款:第9条后续收入
估值调整协议 “对赌”的一种!
M公司
案例: 许先生将M公司的100%股 权转让给马先生,双方对M公司 的估值为1亿元。 股权转让协议决定:如果M 公司2015年利润超过2000万元 ,则马先生需要支付奖励款 2000万元; 如果M公司2015年利润不足 2000万元,则许先生需要支付 给马先生补偿款(2000-实际利 润)×6;
北京M音乐公司
案例: 2014年6月,韩小姐与孙先生约定,以 1000万元价款转让其拥有的M音乐公司100% 股权,韩小姐投资成本为500万元。双方约 定:合同签字并支付首期股权支付款200万 元后,合同生效。(交易税费略) 2014年6月,孙先生支付了200万元首 期股权支付款,同月,双方在工商局办理 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一种意见:100万元 孙先生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万 乘以20%=100(万元),缴纳给北京地税 局。 第二种意见:20万元 孙先生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万 乘以20%=100(万元); 但是由于首期支付200万元,因此应该 按缴款比例扣缴20万元个人所得税。
7月15日前申报纳税
第二:征税是否需要工商变更为 案例: 2014年6月,韩小姐与孙先生约定,以 前提?(国税函[2005]130号)
北京M音乐公司
1000万元价款转让其拥有的M音乐公司100%股 权,韩小姐投资成本为500万元。双方约定: 支付首笔款项合同生效。(交易税费略) 2014年6月,孙先生支付了200万元首期 股权支付款,截止目前双方尚未在工商局办 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一种意见:100万元 孙先生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 万乘以20%=100(万元),缴纳给北京地 税局。 第二种意见:20万元 孙先生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 万乘以20%乘以20%=20(万元);
疑问1:如果支付的是定金,但是没有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难道收到的定 金也要去申报纳税么? 疑问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但是没有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此时物 权没有转移,就要按照债权去申报纳税么?感觉文件的制定者,对物权变动 和物权变动的原因严格区分的概念没弄清楚。
第一:分期纳税,还是一次纳税?
第三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 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 专项记载备查。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代持股!
A公司
起诉
法院强制拍卖股权抵 偿债务拍卖款5000万 元 (执行费略)
欠4200万元
成本 1000万
100%股权
还4200万元 扣税800万元
直接通知工 商过户(法 [2014]251号 )
M公司
100%股权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 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1、是是非非319(国税函[2005]319号) 2、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国税发[2008]115号 3、总局2011年2号公告第522条 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5、国税函[2011]89号文件 6、67号公告 7、2015年4月1日后,财税【2015】41、总局 2015年20号公告。 国投中鲁(305)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其中七类资产合计占20%以上的,需要进行评估;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
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
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
马 云
马 化 腾
67号公告 20%税率 财税[2009]167号 20%税率
李 彦 宏
问:新三 免税! 板股票是否 免税? 上市公司股票 含定向增发限售股等
非上市公司股权、股 票(含ipo发售股票)
上市公司新老划断限售股 、ipo限售股(原始股)
一般来说,公司 转让股权、股票 25%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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