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低保提标提补和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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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低保提标提补和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蔡府发[2011]10号
关于城镇低保提标提补和动态管理工作实施
各社区委会、镇有关单位:
根据宁民字[2011]24号文件精神,为实在保鄣和改善城镇低保对象的详细生活,确保城镇低保提标提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
一、目的任务和提标对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现有城镇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后,继续享受低保补助的对象,属此次提标提补范围。
二、方法和:
此次提标提补和动态管理工作分为开展政策宣讲、调查确定补助金额、审核审批、发放资金四个阶煅完成。
1、开展政策宣讲
广泛动员加大城镇低保政策宣讲力度,使提标提补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同时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创立一个稳定、和谐发展的环境。
2、调查确定补助金额(2011年4月25日—5月5日)
在确定对象的基础上,结合上级下达的领导标准:城市居民低保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由2011年的245元/人/月进步至30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程度达到200元/人/月。农社区居民低保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由2011年的110元/人/月进步至13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程度达至90元/人/月。
3、申报审核审批(2011年5月6日—16日)
各社区、各单位要集中人力、结合施纪开展入户调查,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困难程度确定补差程度,开展好评议公示,确保公示内容真实,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公示表必须有镇、社区干部签名,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坚决杜绝“人情保”和“关系保”,大力表现政策的公正性。并于5月16日上报表格材料。
4、资金发放(2011年6月1日—10日)
镇民政所负责全镇新的提补标准核实汇总,并和平财政所、信用社按时足额将提标补助金发放到位。
三、加大领导、精心组织:
1、城镇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为按时确保任务完成,必须加大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各单位必须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操作、狠抓落施。为了使城镇低保提标提补和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镇创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城镇低保管理领导小组。各社区也要创立以社区长负责农社区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所这项民生工作做好做实。
2、加大动态管理,要以此次提标工作为契机,加大动态管理管理力度,城镇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应达到10%以上,使符合条件的对象立即享受,对已改善生活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清退。实在把党和政府此项惠民实事做好,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成为人民满意工程。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