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构成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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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犯罪构成

五、犯罪构成

但是,这些情况对于判断这个人是否构成 犯罪,不具有任何价值。因为,行为人脸 黑或脸白对于其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是没 有影响的,我们不能因为行为人脸黑就认 为他构成抢劫罪,也不能因为行为人脸白 就不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对于行为人的脸 色没有任何限制。所以说,脸黑或脸白对 于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具有刑法 上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构成的要件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构成要件 分别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 分别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 主体和犯罪主观要件四个有机组成的部分 。
首先,犯罪客体是用以说明犯罪社会危害 性有无的要件,它是犯罪本质特征在犯罪 构成中最集中的反映,是我国刑法所保护 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第三,犯罪构成是由证明行为的社会危害 性及其程度的要素组合而成的。 在社会生活中,与犯罪有关的事实特征形 形色色、千差万别。这些事实特征都从不 同的侧面及意义上说明、证实了犯罪。
比如犯罪的对象、时间、地点、方法、痕 迹,行为人的相貌、衣着、体态、身高、 年龄、口音、习惯动作,以及犯罪者的身 份、人数等等,他们对于侦破、证实和认 定犯罪,都有不同的作用。
我们认为:医生应该构成相关受贿犯罪。 医生为病人开处方收取“回扣”和医生为 病人开刀收取“红包”是有很大区别的。 这些区别最主要有两点。
其一,医生手里掌握的处方权,既有医疗 因素,同时又有医生行使权力的因素。因 为,病人到医院看病,医生开处方药,一 方面是为病人治病,这体现了该行为的医 疗性;另一方面,医生可以为病人多开药 ,这体现了医生行使职务赋予的权力。
其次,犯罪客观要件是用来说明我国刑法 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通过行为人怎样的行 为受到侵害,在怎样的情况下受到侵害, 以及受到怎样的侵害的要件。它分别包括 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

犯罪构成的名词解释

犯罪构成的名词解释

犯罪构成的名词解释
犯罪构成是法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指的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和犯罪形成的过程。

犯罪构成是研究犯罪构成的学科,也是研究犯罪构成理论的分支。

犯罪构成理论主要研究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体是指实施犯罪的人,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2.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犯罪所侵犯的特定对象,如财产、人身、权利等。

3. 犯罪的行为方式:犯罪的行为方式是指犯罪所采取的具体手段和方式,包括犯罪行为的形式和手段。

4. 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对于犯罪的发生和结果的认识和态度,包括犯罪故意和过失。

5. 犯罪的因果关系:犯罪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的发生与特定条件下的因果关系,包括犯罪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与社会背景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犯罪构成理论对于理解犯罪的本质、特点和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构成的分析也是判断犯罪性质和情节的重要标准。

此外,犯罪构成理论还可以为刑法设计和修订提供理论支持。

除了犯罪构成理论外,犯罪构成还包括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犯罪构成要素理论等。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认为,犯罪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而犯罪构成要素理论则将犯罪构成要件分解为多个要素。

这些理论的研究对于深入理解犯罪构成的本质和特征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构成理论是研究犯罪构成及其相关问题的学科,对于理解犯罪的本质、特点和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犯罪构成理论还可以为刑法设计和修订提供理
论支持。

《犯罪构成》课件

《犯罪构成》课件
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构成 抢劫罪。
犯罪构成的辩护
1 无罪辩护
辩护人可以通过证据证明被告人没有犯罪构成,从而获得无罪判决。
2 正当防卫辩护
被告人可以主张自己是在合法情况下进行正当防卫,从而削弱犯罪构成。
3 精神障碍辩护
如果被告人患有精神障碍,可以辩称其无法辨认或控制行为,削弱犯罪构成。
故意与犯罪构成
在犯罪构成中,故意是一个重要的主观要件。只有当犯罪主体具备故意,才 能成立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实例
盗窃罪
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情节较重,构成故 意伤害罪。
诈骗罪
行为人用虚假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 诈骗罪。
抢劫罪
《犯罪构成》PPT课件
通过本次PPT课件,我们将深入探讨犯罪构成的定义、要件、实例、辩护以及 刑罚,以求对这一重要课题有更全面的了解。
犯罪构成的定义
在刑法中,犯罪构成是指构成犯罪的各项法律要素,包括行为、客观方面和 主观方面的要件。
犯罪构成的要件
犯罪构成的要件包括行为要件、结果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以及因果关系要件,这些要件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 的犯罪。
犯罪构成的刑罚
不同的犯罪构成将面临不同的刑罚,例如监禁、罚款、缓刑等。刑罚的大小 与犯罪的严重程度密切相关。
结论和要点
通过探讨犯罪构成的定义、要件、实例、辩护和刑罚,我们加深了对刑法中 这一重要概念的理解,并为未来的法律实践做好了准备。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第⼆节刑法分则的条⽂结构 刑法分则条⽂的基本内容,是规定什么⾏为是犯罪,以及对该犯罪⾏为应当适⽤何种刑罚,具体的犯罪条⽂反映具体的罪刑关系,它的构成⼀般包括三部分,⼀是罪状,⼆是罪名,三是法定刑。

⼀、罪状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中包含罪刑关系的条⽂对具体犯罪及其主要构成要件的描述。

刑法理论⼀般根据罪状对具体犯罪描述的⽅式的繁简程度的不同,将罪状分为以下四种: (⼀)叙明罪状 即在罪状中,对具体犯罪构成的主要特征,作出较为具体的描述。

例如,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鉴定⼈、记录⼈、翻译⼈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或者隐匿罪证的……”,就是最典型的叙明罪状,它对伪证罪的主客观特征作了具体、全⾯的描述,完全符合⽴法明性原则,便于⼈们理解和执⾏。

(⼆)简单罪状 即在罪状中对具体犯罪构成的主要特征进⾏简单描述⽽没有超出罪名的概括。

例如,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体的”,构成盗窃、侮辱⼫体罪,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法的”,构成传授犯罪⽅法罪,等等,都是典型的简单罪状。

刑法采⽤简单罪状,⼀般是因为⽴法者认为,有些罪的必要法律特征较少,且为群众所熟知,如故意杀⼈罪、故意伤害罪等,⽆须在罪状中作更多的描述。

简单罪状的优点是简练性,可以避免刑法条⽂庞杂。

但是,不适当地采⽤简单罪状,造成简⽽不明,则不利于依法正确定罪判刑,影响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因此,简单罪状不可不⽤,但也不宜多⽤。

(三)引证罪状 即引⽤同⼀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或确定某⼀具体犯罪构成的特征。

例如,刑法第124条1款规定“破坏⼴播电视设施、公⽤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破坏⼴播电视设施、公⽤电信设施罪;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款的罪状即为引证罪状。

所谓“前款罪”,主要是针对前款⾏为的客观特征⽽⾔的。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的概念: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特征: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法定性。

虽然大多数人一生之中,是不会用到刑事法律规范,但是对于各位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说,在日常生活中会较为平常的遇到犯罪行为,故而对于此种类型的工作者,知道并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是基本要求,此外,还需要了解其他的法律名词。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通说认为,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在于: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1)作为犯罪概念基本特征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特征。

(2)犯罪构成又是犯罪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的具体化,它通过一系列主客观要件具体而明确地体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使犯罪概念的法律特征得以具体化,反映出犯罪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功能相异:犯罪概念的功能是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揭示犯罪行为的社会、政治本质,以便从原则上区分罪与非罪的;而犯罪构成的功能是解决构成犯罪的具体规格和标准问题,进一步明确回答犯罪是怎样成立的,构成犯罪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二、犯罪构成的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成立或者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有的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有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它们有机统一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

例如,刑法典第三百○三条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是:(1)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上必须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活动;(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是刑法中用于确定一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概念。

在刑法中,犯罪构成的要件是指一系列规定,满足这些规定才能认定一些行为是犯罪行为。

而犯罪构成的特征则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共同特征,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

首先,犯罪构成的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一系列满足条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和事实,如其中一行为是否危害了他人的生命、财产等利益。

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心理状态,如行为人使用暴力是否有故意或过失。

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和事实以及主观意图和心理状态满足相应的要件,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其次,犯罪构成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客观性:犯罪构成要件是基于客观的事实和行为的,而不仅仅是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

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意图,只要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即可认定为犯罪行为。

2.满足法定要件:刑法对每个罪名都有明确的构成要件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严格符合刑法规定的这些要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法定要件的明确性是刑法确定的犯罪构成的特征之一3.具体性:犯罪构成要件是具体而明确的,它们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犯罪。

具体性使得犯罪构成要件不仅对行为人具有约束力,也使得司法机关有法可依、依法办案。

4.相对稳定性:犯罪构成要件是通过立法确定的,一旦确定以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

这种相对稳定性有利于司法机关和行为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事,而不会因为法律频繁变动而导致判断的风险。

总之,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对于理解刑法的适用和犯罪行为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了解犯罪构成的要件和特征,有助于使个人避免犯罪,同时也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地认定犯罪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

犯罪构成是指什么概念?

犯罪构成是指什么概念?

How self-discipline you are, how free you ar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犯罪构成是指什么概念?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犯罪构成又是一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中的具体规定来判断这个具体行为对于社会、对于环境的危害程度,来判定犯罪人需要承担多少的刑事责任。

是审判的一个依据和标准,结合了主观和客观,相互统一。

下面就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犯罪构成是指的什么概念。

一、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二、解释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某些特定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损害特定的对象等。

犯罪构成有助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对准确、合法、及时地同犯罪作斗争,切实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者不受非法追究,具有重要意义。

三、要件在众多的事实特征中,哪些可以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是由立法者加以选择之后,由刑法加以规定的。

这也就决定,当某人的行为符合了刑法规定的某犯罪构成的要件时,也就意味着触犯了刑法。

2017法硕考研刑法重点-犯罪构成

2017法硕考研刑法重点-犯罪构成

2017法硕考研刑法重点:犯罪构成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的总和就形成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

1.基本犯罪构成、修正犯罪构成:依据犯罪构成形态方面特点基本犯罪构成:符合刑法分则关于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既遂)规定的犯罪构成。

修正犯罪构成:刑法总则规定的:1)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等直接故意犯罪中的犯罪未完成形态2)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标准犯罪构成、派生犯罪构成:依据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特点标准犯罪构成(独立犯罪构成):符合刑法分则对具有标准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它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形式。

派生犯罪构成:在标准犯罪构成基础上,刑法分则对标准犯罪构成个别特别规定。

派生犯罪构成种类:加重犯罪构成、减轻犯罪构成。

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犯罪的本质特征。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只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客观危害,而且也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行为的客观危害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统一。

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主要有:(1)行为侵犯的客体。

(2)行为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

(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

(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

(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反映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说明了国家将一定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加以刑罚惩罚的理由,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

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违法性不仅是指违反《刑法》的规定,而且也包括违反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事法律的规定和行政、经济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重点:犯罪和犯罪构成要件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重点:犯罪和犯罪构成要件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重点:犯罪和犯罪构成要件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重点:犯罪和犯罪构成要件”,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

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重点:犯罪和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的定义及特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具有刑事违法性;(3)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2.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等四个要素。

(1)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体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包括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有: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行为、年龄‘刑事责任)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①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②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杀伤强抢贩放爆投)单位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有: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司、团体。

(2)犯罪的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3)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

它包括犯罪的故意、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犯罪的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是指犯罪的各个要素的完整描述,包括犯罪的客体、主体、犯罪手段、动机、结果、后果等多方面的要素。

它是犯罪定罪的基础,也是犯罪罪责的根据。

犯罪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
客体是指犯罪行为的对象,通常包括人身、财产、社会公共利益等。

不同的犯罪行为
需要对不同的客体进行保护和侵害,如人身侵害类犯罪需要对人身进行保护,财产侵害类
犯罪需要对财产进行保护等。

2.主体
主体是指犯罪行为的实施者,通常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体根据其所犯罪
的严重性可以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两类。

成年人在法律上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未
成年人则需要根据其年龄和犯罪情节进行刑事责任的适用。

3.犯罪手段和动机
犯罪手段是指犯罪行为实施时采用的手段和方法。

犯罪手段可以是暴力、欺骗、偷盗、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等多种方式。

犯罪动机则是犯罪行为实施时的动机和目的。

犯罪动机
可以是为了获取财物、满足个人的欲望、报复社会等多种因素。

4.结果和后果
结果是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社会不安等。

后果则是指
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如社会安全问题、公众心理影响等。

这些结果和后果是判
断犯罪行为程度及其罪责的重要标准。

总之,犯罪构成是判决和定罪的基础和判断犯罪性质、罪责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于保
障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社会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司 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构成的概念

司 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构成的概念

司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构成的概念在刑法的领域中,犯罪构成是一个极其关键且基础的概念。

理解犯罪构成,对于准确认定犯罪、保障公民权利以及实现公平正义的司法实践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那到底什么是犯罪构成呢?简单来说,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我们可以把犯罪构成想象成一个“拼图”,只有当所有必要的“拼图块”都完整地拼凑在一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犯罪形态。

这些“拼图块”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以及犯罪客观方面。

先来说说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指的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单位。

对于自然人而言,要成为犯罪主体,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并且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比如说,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而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十六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则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外,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接下来是犯罪主观方面。

这一方面主要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

犯罪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则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过失则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司考刑法之犯罪构成

司考刑法之犯罪构成

(三)犯罪构成的意义 对刑事立法和司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 义。对于立法:每个罪的构成要件必 须明确。对于司法:犯罪构成是认定 犯罪的唯一法律标准。认定罪与非罪、 区分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重罪 与轻罪,都需要犯罪构成。
(四)犯罪构成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犯罪构成进行不同 分类。常用分类: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 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分则性条文就单独的 既遂犯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一个合格的犯 罪主体、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一个罪名,既 遂——单独的既遂犯。法律 敎育 网 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总则性条文以基本的 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加以修正而就共犯、 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所规定的犯罪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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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可以分为具体要件与共同要 件。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是指具体犯罪的 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每一个犯罪都有其具 体构成要件。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任何 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共同要件是 从具体要件中抽象出来的。根据刑法理论的 通说,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即 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与 犯罪主观要件。
司考刑法之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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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通说: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 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 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简言 之,犯罪构成就是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 要件,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 (二)犯罪构成的特征 1.犯罪构成就是法律规定的犯罪的要件。因此,它 具有件。

刑法基本概念深入理解犯罪构成与犯罪主体的关系

刑法基本概念深入理解犯罪构成与犯罪主体的关系

刑法基本概念深入理解犯罪构成与犯罪主体的关系刑法是一门研究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学科,它规定了社会对于违法行为的制裁方式和标准。

在刑法中,有两个核心概念需要深入理解,即犯罪构成和犯罪主体。

犯罪构成是指构成一种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各项要件,而犯罪主体则是指犯罪行为的主体或者实施者。

本文将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主体的关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

一、犯罪构成1.1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要素犯罪构成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当某个行为符合特定的要件时,即视为构成犯罪。

犯罪构成的要素包括犯罪的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

客观要素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存在和实施方式,例如杀人犯罪的客观要素包括实施杀人行为,并有明确的受害者。

主观要素则是指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状态,例如杀人犯罪的主观要素包括故意或过失等。

1.2 犯罪构成与法律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犯罪构成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同的犯罪行为也有不同的构成要件。

例如,在某国的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可能包括:实施杀人行为、具备违法目的、证明杀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等。

只有当这些要件齐全时,才能认定某人犯有故意杀人罪。

二、犯罪主体2.1 犯罪主体的分类犯罪主体根据其法律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和法人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即个人,法人犯罪主体则是指组织、企业等法人实体。

2.2 犯罪主体的法律责任不同的犯罪主体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法律责任是个人承担,可以判处刑罚或其他法律制裁措施。

法人犯罪主体的法律责任则是由法人实体承担,可以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2.3 犯罪主体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犯罪构成与犯罪主体之间存在紧密关系。

犯罪构成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法律规定,也需要有特定的犯罪主体来实施。

例如,在故意杀人罪中,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能被定罪和判刑。

三、犯罪构成与犯罪主体的关联案例3.1 案例一:盗窃罪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其犯罪构成包括实施盗窃行为、具备盗窃目的等要素。

浅谈犯罪构成的概念

浅谈犯罪构成的概念

浅谈犯罪构成的概念推荐文章浅谈犯罪构成的概念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犯罪的本质与基本特征,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一)犯罪构成的法定性尽管我国刑事法律中没有出现“犯罪构成”这一术语,但刑法确实规定了构成各种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刑法理论也正是将刑法的这种规定概括为犯罪构成,所以,刑法实际上规定了犯罪构成。

在我国,刑法总则与分则作为有机整体规定了犯罪构成,表现在总则规定了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分则只规定具体犯罪所特别需要具备的要件。

由于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目的在于禁止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因此,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就表明其行为具有了刑事违法性。

(二)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所形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通说,这里的“客观”包括犯罪客体与犯罪客观要件,“主观”包括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构成不是各个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要件的有机统一;各个要件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形成为一个整体。

如果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没有内在联系,也不能形成为犯罪构成。

例如,盗窃罪的客观要件与放火罪的主观要件,不可能形成为一个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告诉人们:如果某种行为只是符合某个或者某几个要件,而不符合全部要件,则该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因而不成立犯罪。

例如,不满14周岁的人故意杀害他人的,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也不成立其他犯罪。

(三)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的统一性犯罪构成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法律概念,而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认定犯罪的实质标准是行为所具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如果司法机关直接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定为犯罪,必然陷入罪刑擅断的局面。

刑法第三章犯罪构成

刑法第三章犯罪构成

4.单位犯罪
要件:1.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 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独资、私营企业犯罪的,有法人资格的,按照单位犯罪处理;没 有法人资格的,按个人犯罪论处 3.个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4.单位成立后主要以犯罪为目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5.盗用单位名义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以个人犯罪论处
有危害 不履行义务可能造成危害
不作为犯分为
纯正不作为犯(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母亲故意不喂婴儿致其饿死,构成故意杀人)
3.危害结果
广害义行的为危的直害接结结果果,和是间指接危结害果行,为属对于社构会成和要他件人的所结造果成和的不一属切于损犯害罪事构实成。要它件具的体结包果括危
5.犯罪时间地点方法,通常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4.犯罪主体
1.老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缓刑从宽: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犯罪客体种类 (社会利益大小
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侵害的社会利益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直接客体-某一犯罪侵害的特定的社会利益
简单客体(一犯罪只侵害一个利益) 复杂客体(一犯罪侵犯2个以上利益)
犯罪对象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物或信息
1.是成立犯罪的标准,是成立一罪还是数罪的标准, 区别此种犯罪和彼种犯罪的标准

司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构成的概念

司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构成的概念

司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构成的概念在我们探讨刑法的领域中,犯罪构成的概念是一个基石般的存在。

它就像是一把尺子,用来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

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刑法、保障公民权利以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犯罪构成呢?简单来说,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这听起来可能有点抽象,让我们来把它拆解一下。

犯罪构成首先包括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主要指的是犯罪行为以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还有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比如说,张三拿刀捅了李四,导致李四重伤。

在这里,“张三拿刀捅李四”就是犯罪行为,“李四重伤”是危害结果,而张三的捅刺行为与李四的重伤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这些客观的事实是构成犯罪的重要基础。

除了客观要件,犯罪构成还包含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主要涉及犯罪人的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以及犯罪目的等。

还是以刚才的例子来说,如果张三是故意拿刀捅李四,想要伤害甚至杀死李四,那么他就具有犯罪故意;如果张三是在和李四打闹过程中不小心捅伤了李四,那么他可能就只是存在犯罪过失。

而如果张三捅李四是为了抢劫李四的财物,那么“抢劫财物”就是他的犯罪目的。

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只有当一个行为同时满足了所有的犯罪构成要件,我们才能认定这个行为构成犯罪。

比如说,仅仅有犯罪行为,但没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或者犯罪人没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犯罪构成,我们不妨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来进行分析。

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王五在开车时因为接听电话分神,不小心撞到了行人赵六,导致赵六轻伤。

在这个案例中,王五的开车撞人行为是客观的犯罪行为,赵六的轻伤是危害结果,王五因为接听电话分神而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存在犯罪过失。

5犯罪构成

5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
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 特征:
形式性:总则与分则共同规定 实质性:说明法益侵犯性、非难可能性 抽象性:是法律规定,不是具体事实
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重点:掌握确定构成要件的方法(运用) 原则
重形式:法定原则(强奸、受贿) 重实质:法律、实质特征统一(诬告陷害罪) 主客观一致:违法性与有责性统一(伪证罪)
方法:处理好几个关系
总则与分则关系 分则条文之间关系 同一条文内部关系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客观构成要件:违法构成要件 主观构成要件:责任构成要件
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
是概括规定,是在刑法无法具体规定时作 出。需要个案分析以综合判断。(略)
第四节 犯罪构成要件要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第二节 犯罪构成的概念
一、犯罪构成的一般含义(重点) 二、犯罪构成的机能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犯罪构成的一般含义
含义:刑法规定的,反映行为的法益侵犯 性与非难可能性,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 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构成要件的机能整体。
特征:
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法律标志 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犯罪构成的机能
人权保障机能 犯罪个别化机能 罪数区分机能 罪行评价机能
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关闭的犯罪构成与开放的犯罪构成 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普通的、加重的、减轻的
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 二、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三、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四、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要素:组成要件者。
注意以下层次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内容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内容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内容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项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法定要件或事实要件。

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法定要件和事实要件。

法定要件是指犯罪构成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中明确规定的必备条件。

一般包括犯罪的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以及特定的法律状态。

例如,对于盗窃罪来说,法定要件包括:盗窃行为、非法占有、转移或掩饰他人财物的故意等。

事实要件是指在犯罪实施中需要存在的实际情况或现实条件。

它是法定要件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在法官和陪审员判断犯罪是否成立时所关注的具体事实。

例如,对于盗窃罪来说,事实要件包括:盗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盗窃对象、盗窃手段、盗窃物品的价值等。

总体来说,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法规定的关于犯罪形态和犯罪行为特征的具体规定,它决定了哪些行为属于犯罪、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证据判断被告人是否符合构成犯罪所必需的各项要件。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条件,是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

在法律中,只有当某个行为符合相关的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1.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本条件。

不同的犯罪行为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体要件:指犯罪行为主体的身份要求,如公民、法人或特定的群体。

•客观要件: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如杀人、盗窃等行为。

•目的要件:指犯罪行为的动机或目的,如故意、盗窃之用等。

•结果要件:指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如致人死亡、财产损失等。

2. 犯罪构成条件除了犯罪构成要件外,还存在一些特定的条件来进一步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时机条件: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是否在法定期限内。

•地点条件:指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是否在法定辖区内。

•方式条件:指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是否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

•其他条件:指犯罪行为是否具备特定的情节,如是否具有累犯、共同犯罪等情况。

3. 犯罪构成类型不同的犯罪行为根据其构成要件和条件可以归纳为不同的犯罪构成类型。

常见的犯罪构成类型包括以下几种:•故意犯罪:指犯罪行为主体有明确的故意或目的,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

•过失犯罪:指犯罪行为主体由于过失或疏忽造成了违法行为,如过失致人死亡、过失损坏财物等。

•非法犯罪:指犯罪行为主体的身份或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如非法经营、非法集会等。

•危害犯罪:指犯罪行为主体的行为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如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等。

4. 犯罪构成判定犯罪构成判定是指法院根据犯罪构成的相关要件和条件,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过程。

在判定犯罪构成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事实审查:法院会审查案件的相关事实,收集和审查各种证据,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犯罪行为是危害社会安定的一大要素,司法机关在审理犯罪行为时,需要从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入手,然后判断犯罪行为人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

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一般不会实施犯罪行为,只会实施违法行为,故而会受到的处罚是较轻的。

▲一、如何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要素,即要件的总和形成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四要件▲(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

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

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构成要件是由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各了犯罪行为的犯罪要素都是根据犯罪要件来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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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犯罪
构成的概念
在理论和实务上都很重要的作为与不作为、因果关系、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犯罪故意和过失、认识错误等与犯罪成立与否直接有关的主、客观要素。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犯罪的本质与基本特征,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一)犯罪构成的法定性
尽管我国刑事法律中没有出现“犯罪构成”这一术语,但刑法确实规定了构成各种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刑法理论也正是将刑法的这种规定概括为犯罪构成,所以,刑法实际上规定了犯罪构成。

在我国,刑法总则与分则作为有机整体规定了犯罪构成,表现在总则规定了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分则只规定具体犯罪所特别需要具备的要件。

由于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目的在于禁止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因此,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就表明其行为具有了刑事违法性。

(二)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
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所形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

这里的“客观”包括犯罪客体与犯罪客观要件,
“主观”包括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构成不是各个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要件的有机统一;各个要件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形成为一个整体。

如果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没有内在联系,也不能形成为犯罪构成。

例如,盗窃罪的客观要件与放火罪的主观要件,不可能形成为一个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告诉人们:如果某种行为只是符合某个或者某几个要件,而不符合全部要件,则该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因而不成立犯罪。

例如,不满14周岁的人故意杀害他人的,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也不成立其他犯罪。

(三)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的统一性
犯罪构成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法律概念,而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认定犯罪的实质标准是行为所具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如果司法机关直接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定为犯罪,必然陷入罪刑擅断的局面。

因此,必须由立法机关规定出犯罪的法律标准。

犯罪构成要说明行为在何种条件下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成立犯罪,所以,必须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实质依据。

正因为如此,只有那些对说明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才会被刑法规定为构成要件;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就表明该行为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四)犯罪构成的重要性
由于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因此,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任何行为,凡是符合某种犯罪构成的,就成立犯罪;凡是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就不成立犯罪。

就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而言,除了犯罪构成之外没有别的标准,也不能在犯罪构成之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

所以,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由于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因而与符合犯罪构成的事实(犯罪构成事实)有别:前者是法律规定,后者是具体事实。

二者的联系也显而易见:具体事实符合法定的犯罪构成时,才能称为犯罪构成事实。

犯罪构成及其理论是罪刑法定主义的产物。

罪刑法定主义要求刑法明文、明确规定各种犯罪的成立条件与法律后果,犯罪构成正是犯罪成立条件,因此,犯罪构成使罪刑法定主义得以实现。

罪刑法定是法治在刑法领域的体现,又是保护合法权益与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所以,犯罪构成对实现法治、保护合法权益与保障公民自由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说,犯罪构成具有针对犯罪人的恣意而保护社会、针对社会的恣意而保障犯罪人的双重保障机能。

犯罪构成作为法律规定,对刑事司法具有
特别重要的意义:
1.它为区分罪与非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就成立犯罪,否则便不成立犯罪。

2.它为区分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不同的犯罪存在各自不同的犯罪构成,符合不同的犯罪构成就成立不同的犯罪。

3.它为区分一罪与数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区分行为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基本上是以犯罪构成为法律标准的:行为符合一个罪的犯罪
构成就成立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罪的犯罪构成便成立数罪。

4.它为区分重罪与轻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犯罪构成的内容不同,其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就不同,人们从某种犯罪构成便可知道该罪的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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