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及考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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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及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联社《---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息报送及考

评暂行办法》精神,为推动银行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考评机制,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县信息服务、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支行、分理处,总行各部室(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信息是指与全系统改革、发展、管理工作相关的经营、组织活动等重要情况,包括政策性、综合性、动态性、学术性的信息,目的是为全系统互通情况和各级领导决策

提供服务。

第四条总行综合管理部是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

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经常性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信

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评比全系统内

的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本

单位信息工作网络,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渠道快捷畅通,工作高效运转。

第二章信息报送机制

第六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

的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工作,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定的信息工作人员应报总行综合管理部。

二)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国家政策尤其是经济、金融等领域

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2.善于把握大局,有较强的敏感性和鉴别力,及时发现、

捕捉、反映各类重要信息;

3.掌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

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

5.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有关规定。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三)各单位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改善

工作条件和手段。在参加会议、调阅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和干部交流等方面要为信息工作人员创造条件,使其优先了解本单位各项政策及有关方面的工作动态,充分调动并发挥其积极性。

四)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现代化建设,完善技术手段,采用

科学的信息分析处理方法,保证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客观地

(五)总行综合管理部负责主办本单位信息刊物,并报省联

社备案,严禁滥办、滥发,确保信息刊物质量。

(六)总行综合管理部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信息工作培训。

培训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提高信息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信息工作原则。

(一)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映情况应当全面准确、

真实可靠,防止以偏概全。具体事件、时间、地点、数字、名称、计量单位、专业术语等要力求准确。

(二)新颖性。反映的情况、思路、经验、建议应当有新意、

有借鉴意义,并突出地方特点。反映问题应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和代表性,努力发掘、揭示深层次问题,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三)时效性。要快速、及时地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涉

及的情况、数据要有时效性和可比性,重大及突发性事件必须第

时间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原因、进展、处理情况和后果。

(四)规范性。信息应包括时间、地点、情况、问题、趋势、

建议等要素,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五)适用性。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和特点,有针对性报

送信息。

(六)责任性。在对信息内容进行筛选、分类、加工、处理、

送审等各个环节中,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工作质量和信息安全。

(七)保密性。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处理,要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要求办理。

第八条信息报送内容。

(一)日常综合信息

贯彻总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进展;干部、职工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事

件;各类先进典型事例;重大突发性事件与敏感问题;干部、职工对总行工作的建议与意见等。

(二)阶段工作汇报会

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阶段性工作小结与思路,其中总行各部室每季度要对当季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次季五日内报总行综合管理部汇总;专题专项性工作小结;上级布置的活动开展材料汇总。

(三)经验交流材料

特色经验材料;工作体会与收获;工作实践与思考;工作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

(四)调查研究报告

课题调研报告;考察分析报告;专题研究报告;上级主要领导视察各单位的情况。

(五)其他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

第九条信息报送与采用。

一)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总行报送信息,所报信息须

经本单位信息负责人签发,重大信息要送分管领导审批。

二)信息报送应一事一报,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等快捷方

式及时报送;机密事项的报送,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失泄密。

三)总行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各单位报送有关信息,各单位

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1.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和省联社、总行领导到各单位检查

和调研工作情况,要在1 个工作日内报送;

2.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接报后3小时内、事发后24 小时内报送有

关情况,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

3.一般工作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

4.与改革发展及监管工作相关的情况、问题、经验和政策

建议等综合性信息,应及时报送。

五)信息报送方式:

办公邮箱:OA 邮件系统总行综合管理部信箱,并附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必要时可同时传真(7020318)报送。

六)总行综合管理部可根据需要,对信息内容、发布形式

进行编辑、修改和调整。

七)各单位所报信息一经采用,由总行综合管理部整理在

东至农合行网站发表、上报省联社综合管理部或其他新闻单位;也可由总行综合管理部同时报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各报刊、媒体参阅。

八)总行综合管理部将适时向各单位通报信息报送参考要

点,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第三章信息考评机制

第十条考评范围。

一)考评对象:本办法所适用的所有单位以及各单位的信

息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上报信息被总行采用以及上报省联社被采

用的情况;被考评单位上报信息的情况。

第十一条基本任务要求。

一)各单位信息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信息队伍健全,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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