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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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试行)

继续教育是专业教育毕业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教育,是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的重要途径,从而提高对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为了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根据卫生部、人事部有关继续教育管理相关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医护、药技以及其它类别所获得的学分分别不得低于25、20、15学分。

二、学分分类

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授予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项目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计算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按项目实际学分计算,无学分证者,每3小时计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计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按项目实际学分计算,无学分证者每4小时计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计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1500字计1学分,考试合格计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8学分。

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方法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15-13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

国内统一刊号(GN)的刊物12-10学分

省级刊物8-6学分

地(市)刊物5-3学分

内部刊物2-1学分

3、科研项目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计算学分: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1 2 3 4 5

国家级课题15 14 13 12 11学分

省部级课题12 11 10 9 8 学分

市厅级课题9 8 7 6 5 学分在完成年度内按规定完成量计算学分。

4、出版著作,每编写1000字计1学分。

5、出国考察报告、国内调研专题报告,每1500字计1学分。

6、发表医学译文每1000字计1学分。

7、医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计4学分,参加者计1学分,考试合格者计1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临床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各类业务查房,每次主讲人可计3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三)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年度规定的学分;参加自学考试,每门单科结业证计5学分。

四、学分登记与考核

(一)医院统一印制继续教育登记证,由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凭证。

(二)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由医院学术委员会主管继续教育的负责人审查,学术委员会主任审定后,对所获学分进行登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O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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