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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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职工本人生育医疗费用的
1、《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
1.2、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验原件)
2.3、相关医疗费用票据(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
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始票据并加盖
医院公章)(收原件)
3.4、相关医疗费用明细(住院费用提供汇总清单,加
盖医院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4.5、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说明分娩或计生手术方
式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
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5.6、职工本人的银行账号(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可不
提供复印件;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提供九大行“中、
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或深农商”的借
记卡或活期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
6.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
费用的提供;已开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可
不提供纸质材料;加盖计生部门公章)(验原件,
收复印件)
7.8、婴儿出生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报销产前检查及
分娩费用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8.9、代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验原
件,收复印件)
二、报销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的
∙1、《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2、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验原件)
∙3、相关医疗费用票据(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始票据并加盖医院公章)(收原件)
∙4、相关医疗费用明细(住院费用提供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5、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说明分娩或计生手术方式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6、职工本人的银行账号(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可不提供复印件;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提供九大行“中、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或深农商”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已开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可不提供纸质材料;加盖计生部门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9、代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10、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1、失业登记证明(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提供,加盖当地劳动就业保障部门公章;已开具《深圳市
失业登记证明》的可不提供纸质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2、未就业配偶的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