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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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加工账务处理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发出时:借:委托加工物资----B公司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B公司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消费税(有的前提交)
贷:银行存款
收回:借:原材料(原材料成本加消费税)
贷:委托加工物资----B公司
委外加工案列: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2009-10-15 13:15【】【】【】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
【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 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2007年5月16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000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 2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