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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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
校本课程是学校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的前提条件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校本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它是与国家课程相对应的一个课程板块,是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重要补充。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为基地、学校自主决定、教师及有关人员广泛参与、家长和行政管理人员指导下合作探索、共享开发成果的一种应用性课程研究活动。国家课程方案明确规定:“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为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保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快规范我校校本课程管理的步伐,弘扬学校文化,发展学校特色,特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如下。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意义和目的
校本课程开发使高中课程更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能更好地适应地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在于以校本课程开发为中心,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与进步。通过校本课程开发,提高课程的适应性,使学生获得实际发展需要的课程,促进个性成长;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实现学校的课程创新,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推动普通高中内涵式发展。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思想
1、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要求和《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逐步完善我校新课程结构。
2、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提高课程的适应性。
3、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4、实现学校课程的创新,形成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办学的品位。
三、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则
1、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校本课程开发充分尊重学生的差异性特点和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提供多样性的课程,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选择自己所需课程,个性得到充分、自由、全面的发展。学生的发展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出发点和最终追求。
2、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校本课程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激发教职员工的课程意识,引导并激励学校及教师通过反思,强化学习机制,提高学校及教师的自我发展能力,使校本课程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不断进步,并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
3、以人为本原则。校本课程开发应当认真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一切从他们的成长、发展出发。
4、目标导向的原则。校本课程开发必须以国家确定的教育目标为课程开发的准则与导向,减少课程开发的随意性,既保证国家对高中教育的基本要求,又体现学校教育的独特性、针对性和多样性。
5、多样性与量力性相结合原则
校本课程开设的多样性程度越高,学生选择余地就越大,学校在培养多样化的人才,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方面,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校内外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课程资源,努力把蕴藏于师生中的生活经验、特长、爱好转化为课程资源,并进行独立或合作开发。同时也要考虑学校课程资源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实际发展需要,不要勉强开设。
四、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
1、成立组织。成立由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教育专家和社区相关人士等组成的苑庄镇中学课程委员会。负责校本课程开发中的重大决策的审议。
2、需要评估。在课程委员会的指导下,评估学生对校本课程的需求,确定课程开发的重点,学校布置科任教师以及各班班干部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学生需求情况,确定课程开的重点。
3、确定目标。在分析与研究需要评估的基础上,通过课程委员会的审议,确定校本课程的总目标,制定校本课程的大致结构等。
4、组织实施。根据校本课程的总目标与课程结构,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教师在课程实施之前或实施过程中,撰写自己承担课程的《课程纲要》。
5、评价与完善。通过校本课程开发评价,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校本课程。评价包括课程方案评价、课程实施评价、学生学业成绩评价3方面。评价的结果应向相关开发人员或社会公布。
五、校本课程开发方式
1、以选用和改编为基本方式,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进行再开发。在各课程中发现最能体现地方和学校特色,能适应本地区、本校及学生不同发展需要的课程题材,发掘相应的课程资源,设计有创意的课程主题和课程单元。也可借鉴、移植其他地区校本课程的开发成果。
2、以新编和重组为基本方式,在国家课程计划给学校留出的空间内对校本课程进行自主开发。要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整合,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方面进行创造性的设计与开发。特别是开发涉及科学与生活、历史与社会相关的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和科学精神;开发与学生生活相联系的相关课程,让学生在生活中体验,在快乐中学习。
六、校本课程实施与评价
(一)校本课程实施的设想
1、教师培训。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作为培训教师的基本依据。它包括需要评估、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目标、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框架、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程序、校本课程开发的管理条例等。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课程(而不是学科)的知识与技能方面,教会教师自己拟定一门课程的《课程纲要》,澄清课程纲要与教科书的区别,学会运用合作模式与连续模式来开发校本课程。
2、申报与审议。需要申请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必须填写申报书、写一份简要的《课程纲要》,提交学校课程委员会进行审议。课
程委员会根据校本课程的总目标与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编入《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选课,选课人数达到20人以上,方可开课;
3、撰写《课程纲要》。确定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须撰写所开设课程的《课程纲要》。《课程纲要》包括一般项目和具体方案两个基本部分。一般项目要简要地说明开课教师、课程性质或类型、教学材料、学习时限、适合对象等;具体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活动安排、课程实施说明、考核评价说明等。
4、制定《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凡通过审议的校本课程,列入《选修课科目目录与说明》(包括课时、内容、学分、任课教师、上课地点),提供给学生选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所需填报志愿,每学期调整一次。
5、拟定校本课程设置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拟订学校高中阶段三年的校本课程设置计划。
(二)校本课程评价的设想
1、教师课程实施过程评定及《课程纲要》的评价。《课程纲要》由课程委员会最终确定可试用性,实施过程中由教务处通过听课、向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实施考核,确定出优、良、较好、一般、差五个等级,对实施中评价为差的应停上开课。
2、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注重过程评价,可以采用书面知识、制作结果定量定性的评定,也可以采用学生互评、自评、教师评、家长评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