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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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SB/T 1024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术语和定义,经营服务基本要求、等级条件和评定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种形式的农家乐经营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是用于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5 年)《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户(farmer) 地域在乡村,以农,牧、渔业为主要职业的居民户,其“农户”的定义包含渔户、牧户。
3.2 农家乐(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 农户利用乡村资源,农家庭院为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餐饮、住宿以及劳动
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的经营实体,可有田园休闲型、山地景观型、生态文化型和产业基地型等模式,包括渔家乐、牧包乐等。
3.3 服务员(service in 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 在农家乐中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农事参与、旅游、娱乐等活动服务人员。
4. 农家乐等级划分及标识
农家乐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星级越高,表示其农家乐的经营服务水平越高。
5. 农家乐经营服务基本要求
5.1 经营要求
5.1.1 农家乐的经营管理和服务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1.2 应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排污证等,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5.13 明示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5.2 环保要求
5.2.1 周围环境整洁,无散放垃圾、无污水或其他污染物。
SB/T10421-2007
5.2.2 家禽、宠物实施疾病预防处理,出示相关证明。
5.2.3 有环保宣传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废弃物措施。
5.2.4 不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与原料。
5.3 消防要求
5.3.1 经营服务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5.3.2 室内装修、装饰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5.3.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5.3.4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5.4 安全要求
5.4.1 房屋建筑坚固、安全。
5.4.2 住宿设施门锁等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5.4.3 电力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有效;电气安全、完好。
5.4.4 各项活动和休闲设施设备及器具完好、安全。
5.5 卫生要求
5.5.1 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5.5.2 服务人员应具有卫生常识,进行健康检查,取得至少乡镇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5.5.3 餐饮场所卫生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
GB16153的相关要求。
5.5.4 住宿场所卫生应符合GB9663的相关要求。
5.5.5 食品加工应做到生熟分开。
5.5.6 禁止加工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5.7 禁止使用法规和标准规定的高度农药或使用农药未超过安全期的蔬菜、水果及其他可食农产品。
5.5.7 应配备基本生活药品,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积极救助。
6. 农家乐经营服务等级条件
6.1 一星
6.1.1 建筑与环境
a)提供服务的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
b)室外搭建的遮阳棚等装置安全、牢固。
6.1.2 住宿接待设施
a)客户内配置桌、椅、床等必要的家具,通风、照明良好;
b)设有供客人使用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蹲坑、洗脸盆、淋浴等基本卫生洁具,通风、照明良好,固定时段供应冷热水;
c)客用床单、被套、枕套等棉织品一客一换;
d)提供冷热饮用水;
e)有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措施。
6.1.3 餐饮接待设施
a)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
b)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
c)就餐区域干净、整洁,照明、通风良好。
6.1.4 活动及娱乐设施
a)客人活动场所干净、卫生,无散放垃圾或其它污染物;
b)活动场所安装的设施应安全、稳固、干净、卫生。
6.1.5 服务人员
a)服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诚信、公平、敬业,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b)服务人员行为举止文明,自然得体,亲切热情;
c)至少有 1 名服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普通话;
d)服务人员需持键康证上岗,其他人员应有健康证明,无急慢性传染病;
e)建立服务人员基本服务操作规程要求,服务人员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6.2 二星
6.2.1 建筑与环境
a)建筑外观风格保持基本完好;
b)提供服务的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
c)室外搭建的遮阳棚等装置安全、牢固。
6.2.2 住宿接待设施
a)客户有一定装修,配置桌、椅、床等必要的家具,提供电视机,电风扇等设备,通风、照明良好;
b)设有供客人使用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蹲坑、洗脸盆、淋浴等基本
卫生洁具,通风、照明良好,固定时段供应冷热水;
c)客用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棉织品一客一换;
d)提供拖鞋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良好,安全卫生;
e)提供冷热饮用水;
f)有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
6.2.3 餐饮接待设施
a)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相关要求;
b)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
c)就餐区域干净、整洁、照明、通风良好;
d)有与餐厅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