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频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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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HG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 14-2006
BBK-80/1140
矿用隔爆型变频调速器
2006-10-01发布 2006-12-01实施
发布
Q/THG14-2006
目录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型式及基本参数 (1)
3.1型式 (1)
3.2基本参数 (1)
3.3型号 (2)
4.技术要求 (2)
4.1一般规定 (2)
4.2环境条件 (2)
4.3性能要求 (2)
4.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3)
4.5绝缘电阻 (3)
4.6工频耐压 (4)
4.7温升 (4)
4.8交变湿热性能 (4)
4.9防爆性能 (4)
4.10高、低温贮存 (5)
4.11电缆引入装置夹紧及密封性能 (5)
4.12橡胶密封圈材料老化性能 (5)
4.13透明件抗冲击性能 (5)
4.14绝缘套管扭转性能 (5)
4.16外观检查 (5)
5.试验方法 (5)
5.1外观检查 (5)
5.2绝缘电阻检测 (5)
5.3介电强度试验 (5)
5.4功能试验 (5)
5.5温升试验 (6)
5.6交变湿热性能试验 (6)
5.7高、低温贮存试验 (6)
5.8电缆引入装置夹紧及密封性能试验 (6)
5.9橡胶密封圈材料老化性能试验 (6)
5.10透明件抗冲击试验 (6)
5.11防爆性能试验 (6)
5.12绝缘套管扭转性能试验 (6)
5.13外壳静压试验 (7)
6.检验规则 (7)
6.1检验分类 (7)
6.2出厂检验 (7)
6.3型式检验 (7)
Q/THG14-2006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
7.1标志 (7)
7.2包装 (8)
7.3运输 (8)
7.4贮存 (8)
Q/THG14-2006
前言
本标准格式依据GB/T1.1-2000,内容依据GB3836-2000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内部生产条件而制定的。

本标准与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3-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5590-85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一致,并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研发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由公司负责解释。

矿用隔爆型变频调速器企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KKB-45型矿用隔爆型变频调速器(以下简称变频器)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产品适用于有爆炸性气体(甲烷)和煤尘的矿井中。

可实现对煤矿井下局扇、压风机、水泵、工作面泵站等设备的调速控制,也可实现对井下皮带运输机、给煤机、斜井绞车等的传动控制。

该产品的前级必须有隔爆型真空电磁启动器供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4048.1—200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MT210—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MT211—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质量检验规则》
MT/T661 《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T111—1998 《矿用防爆型低压交流真空电磁启动器》
GB/T12668.2—2002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第二部分:一般要求,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
3.型式及基本参数
3.1 型式
矿用隔爆型“ExdI”。

冷却方式为热管冷却。

3.2 基本参数
3.2.1 额定输入电压及频率:AC1140V,频率50Hz。

3.2.2 输出电压:0—AC1140V
3.2.3 额定输出功率:80KW
3.2.4 变频器输出频率范围2—50Hz。

3.2.5 控制电压:DC 10伏、DC 5伏、DC 24伏。

3.2.6 引入电缆最大外径:主回路Φ35mm,控制回路Φ19mm。

3.2.7 输出频率分辨率:0.1Hz。

3.2.8 过载能力:变频器能承受150%额定输出电流,一分钟。

3.2.9 本安工作电流<5mA,本安工作电压:DC 24V。

3.3 型号
(额定电压)
(kW)
4.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变频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由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

4.1.2 变频器必须符合GB3836.1-2000、GB3936.2-2000、GB3836.4-2000的规定,并取得国家指定防爆检验单位发放的防爆合格征。

4.2 环境条件
变频器在如下条件下可靠工作:
a)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b)周围环境温度为-5~+40℃,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

c)在有甲烷或煤尘爆炸的场所
d)无严重滴水、淋水和剧烈震动的场所
e)安装垂直斜度不超过5度
4.3 性能要求
4.3.1 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多段频率设定,并可通过本机按钮或远方操作按钮使用户设备按设定的时间和运行参数进行起动和运行。

4.3.2 操作显示装置上可显示调速器的工作状态,运行参数及故障类别。

4.3.3 过载能力
变频器过载能力应符合GB/T12668.2中5.2.2的规定,每次非周期过载的间隔时间,不小于10分钟。

4.3.4 变频器的额定输入电压及频率为三相AC1140V±10%,频率50Hz±5%.
4.3.5 额定输出电压
在输入电压三相1140V±10%,50Hz条件下,输出100%额定电流时,变频器应能保证输出1140V±3%电压。

4.3.6 额定输出频率50Hz。

4.3.7 输出频率调节范围2—50Hz。

4.3.8 变频器的加、减速时间控制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以电动机为负载时,加、减速时间任意可调,其上限值不小于60S。

4.3.9 正、反转
变频器具有正反转运行功能。

4.3.10 变频器欠压保护,当输入电压≤80%Ue保护瞬动。

变频器过压保护,当输入电压≥120%Ue保护瞬动。

Ue为额定电压。

4.3.11变频器设有断相保护功能,当输入电源及输出电压发生断相时,保护瞬动,变频器封锁输出。

当电源突然断电有很快恢复供电时,装置不能自启动。

4.3.12 变频器设有功率元件过热保护,当功率元件基板表面温度大于80℃时保护瞬动。

4.3.13 变频器设有短路保护功能,当输出电压任意两相短路时,保护动作变频器输出封锁。

4.3.14 变频器具有过载保护功能,当输出电流达到1.5倍额定电流时,1分钟至2分钟内保护动作。

4.3.15 变频器设有11个预置V/f模式,适应各类负载的起动要求。

4.3.16 变频器内置简易PLC,能实现简单的程序控制。

4.3.17 变频器内置PI调节,可方便构成自动闭环调节系统。

4.3.18 变频器的输出频率稳定精度≤0.5级。

4.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4.4.1 主腔内电气间隙
变频器相对相电压所确定的电气间隙数值应符合表1 的规定。

变频器额定绝缘电压或工作电压及材料组别所确定的爬电距离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接线腔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2-2000附录C中C.3的规定。

4.4.4 本质安全型电路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本质安全型电路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4-2000附录C中6.3、6.4的规定。

4.5 绝缘电阻
变频器内带电回路与地之间(半导体元件除外)的绝缘电阻应符合MT/T661-1997中附录A的要求。

绝缘电阻只作为介电试验时的辅助性判别。

4.6 工频耐压
变频器带电回路应能承受表3的工频耐压,变频器本质安全型电路的介电性能应符合
GB3836.4-2000的有关规定。

4.7
在下列试验条件下变频器的温升极限值应不超过表4的数值,接线端和晶闸管模块温升极限及易触及的部件温升极限值不超过表5的数值,其他部件的温升应以不损害部件本身及相连或相邻近部件正常工作为限。

温升的试验条件:
a)控制电源电压为额定值;
b)主电路通以额定发热电流;
c)各种与发热有关的元件应选择在最大发热值。

变频器应能承受严酷等级为+40℃、周期12d的交变湿热性能试验。

在试验结束后对变频器各回路进行介电性能试验,应能承受4.4.2规定的工频耐压,历时1min试验,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变频器隔爆面应无锈蚀现象。

4.9 防爆性能
变频器隔爆接合面间隙,接合面宽度和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3836.2-2000第5章的要求并能承受GB3836.2-2000中15.1、15.2规定的外壳耐压试验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本质安全电路设计应符合GB3836.4-2000规定,并通过GB3836.4-2000中10.4规定的火花点燃试验。

4.10 高、低温贮存
变频器中电子组件应能承受严酷等级为+60℃、16小时高温贮存试验和严酷等级
-40℃、16小时低温贮存试验,在产品恢复到实验室环境温度后测量其电气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4.11 电缆引入装置夹紧及密封性能
变频器电缆引入装置应符合GB3836.1-2000附录D和GB3836.2-2000附录D规定夹紧及密封性能要求。

4.12 橡胶密封圈材料老化性能
变频器内橡胶密封圈应符合GB3836.1-2000附录D3.3规定的老化试验,试验后在室温情况下测定硬度IRHD的变化不得超过试验前的20%。

4.13 透明件抗冲击性能
观察窗的透明件应能承受GB3836.1-2000中23.4.1的冲击试验。

4.14 绝缘套管扭转性能
变频器连接件绝缘套管性能应符合GB3836.1-2000中23.4.5的要求。

4.15 外壳静压性能
变频器外壳在精加工后应进行压力为1MPa的水压试验,历时12S,试验中不得有连续渗漏试验后以无结构损坏或影响隔爆性能的永久变形为合格。

4.16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按下列要求进行:
a)对照产品图纸和相应的标准,检查各种元器件安装是否牢固、端正。

b)对照产品图纸和相应的标准,检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隔爆面、隔爆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铭牌、警告牌、接地标志牌、防爆标志和“MA”标牌是否齐全。

d)对于本质安全电路应按照GB3836.4-2000的规定进行检查。

e)内部接线端子是否齐全、紧固,变频器箱体内外应喷漆。

5.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查
按本标准4.16要求用目测检验。

5.2 绝缘电阻检测
测量绝缘电阻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根据各回路的工作电压而定,如表6
介电强度试验按GB/T14048.1-2000中8.3.3.4的规定进行。

5.4 功能试验
5.4.1 额定输出电压试验
用T51、0.5级电压表,电流表测量(T51也可用相同性能的仪表替代)。

5.4.2V/F曲线检测
按GB/T12668.2—2000的有关规定进行。

5.4.3 额定输出频率试验
电源电压为额定值,输出为额定电流时,用频率计测量变频调速器输出频率值。

测量时,变频调速
器输出端与频率计输入端之间加一滤放器。

5.4.4 频率调节范围试验
电源电压为95%—110%额定值,输出为额定电流时,用用测量精度为±1%的频率计测量输出频率的上限值和下限值。

应满足4.3.7的要求。

5.4.5 频率精度试验
在额定电压允许的变动范围内,装置在额定频率和额定输出电流的条件下,30分钟内测量六个输出频率值,按下式计算稳定精度。

频率稳定精度=(fNmax—fNmin)/(fNmax+fNmin)×100%
5.4.6 正、反转试验
变频器设置在正、反转运行状态,当电动机在正向转动的条件下,按反相转动键,电动机应按设置的减速时间进行减速,当速度减到零后立即反相起动。

5.4.7 启动性能试验
变频器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以电动机为负载(该电动机在空载时应能提供一定的电流,以满足所验证的性能要求),以相邻两次启动的时间间隔不大于30S时,用停机、开机键操作,连续启动次数不低于5次。

5.4.8 保护试验
5.4.8.1 过载保护试验
变频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改变其负载,使输出电流达到额定输出值的150%时,1min应进行保护。

5.4.8.2 短路保护试验
变频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改变其负载,使输出电流达到额定输出值的200%时,应立即进行保护。

5.4.8.3 过压和欠压保护试验
变频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用二相调压器调节输入电压,当输入电压高于额定电压的120%,低于额定电压的80%时,应立即进行保护。

5.5 温升试验
温升试验按GB/T14048.1-2000中8.3.3.3的规定进行。

5.6 交变湿热性能试验
交变湿热性能试验按GB/ T 2423.4-1993的有关规定进行。

5.7 高、低温贮存试验
高、低温贮存试验应符合GB/ T 2423.2-2001 和GB/ T 2423.1-2001的有关规定。

5.8 电缆引入装置夹紧及密封性能试验
电缆引入装置试验按GB3836.1-2000附录D的规定进行,密封试验按GB3836.2-2000附录D.2的规定进行。

5.9 橡胶密封圈材料老化性能试验
橡胶密封圈老化试验按GB3836.1-2000附录D3.3的规定进行。

5.10 透明件抗冲击试验
透明件抗冲击试验按GB3836.1-2000中23.4.1的规定进行。

5.11 防爆性能试验
防爆性能试验按GB3836.2-2000的规定和GB3836.4-2000的规定进行。

5.12 绝缘套管扭转性能试验
连接件绝缘套管性能试验按GB3836.1-2000中23.4.5的规定进行。

5.13 外壳静压试验
外壳静压试验按GB3836.2-2000中15.1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变频器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按表7规定。

6.2 出厂检验
每台变频器出厂前应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该产品为合格品,不合格产品不允许出厂。

6.3 型式检验
6.3.1 在下述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型式试验满5年时。

d)产品停产超过1年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有较大的差异时。

f)国家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2 型式试验应从出厂合格的产品中抽样2台进行,抽样基数不少于3台。

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判该产品合格,有1台一项检验项目不合格,则加倍复查,复查中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如仍1项不合格,则该产品不合格。

除防爆性能外,任何一项检验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复查。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
应在变频器壳体的显著位置上牢固的设置铭牌、警告牌和永久性凸文标志“Exd[ib]I”、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MA”标牌。

在接地螺栓附件应设有接地符号“〨”。

7.1.2 标牌材料
铭牌或警告牌采用耐化学腐蚀、坚固耐磨的金属制造,如青铜、黄铜或不锈钢。

7.1.3 标牌内容
标牌内容应具有: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主要参数;
c)防爆标志;
d)检验单位标志;
e)生产许可证号;
f)防爆合格证编号;
g)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号;
h)制造厂名;
i)本安输出;
j)重量;
k)出厂年月或编号。

7.1.4 警告内容
警告牌上应具有“严禁带电开盖”的字样。

7.2 包装
7.2.1 表面字样与标志内容
产品包装箱外表面应具有如下字样与标志内容:
a)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装箱数量;
d)毛重;
e)包装箱外形尺寸
f)标志如“小心轻放”、“切勿受潮”、“向上”等图形或字样;
g)包装年月;
h)生产厂名及地址、邮政编码。

7.2.2 随机文件
变频器出厂时,制造应随机提供以下文件:
a)装箱发货清单;
b)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证明书;
c)产品使用说明。

7.3 运输
运输过程中不得倒置,不得遭受强烈的颠簸、震动、碰撞及雨、雪的侵蚀。

7.4 贮存
产品贮存于没有雨雪侵入、空气流通、周围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0℃、相对湿度不大于90%以及没有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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