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非优区开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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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非优区的开发
摘要旅游资源非优区是相对于旅游资源优区而言的,它们在开发经营方面落后于后者。
徽州地区古村落旅游资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在对其开发的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使得大部分徽州古村落日益沦为旅游资源非优区。
本文主要以徽州古村落为例分析了其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旅游资源非优区古村落
中图分类号: f590文献标识码:a
一、旅游资源非优区
(一)旅游资源非优区的概述。
旅游资源非优区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旅游资源较为缺乏,品位较低,知名度不高,对游客吸引力小的区域”。
一个区域的旅游开发取决于旅游资源价值高低、区位条件优劣和区域经济背景好坏的组合。
所谓非优区并非是绝对的不优而是与其他旅游区(资源优越区)相对而言的。
同时,“优”与“非优”会随旅游需求、区内资源的构成要素组合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也正是具有这种相对性使非优区优化成为可能。
(二)国内旅游资源非优区研究现状。
许春晓(1993)认为旅游资源非优区是指没有国家级和世界级的风景区、缺少骨干旅游景点、并且旅游景点丰度不够、难于形成
知名旅游产品的特定地区。
芮晔(2000)以常州市为例,论述了旅游资源非优区旅游发展的基本对策。
刘玉(1999)以江苏盱眙县为例,从空间格局和开发时序两方面探讨了其旅游开发的思路。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古村落型旅游资源非优区的研究尚不太多。
本文初步探讨了这一特殊类型的旅游资源非优区的开发现状,并且提供了一些开发对策。
二、徽州古村落非优区旅游产品开发现状
(一)徽州古村落旅游资源概述。
徽州曾是一个行政区划概念,包括了歙县、黟县、绩溪、祁门、婺源和休宁在内的六县。
这一府六县的格局从唐代一直维系到了19世纪,在这漫长的一千年中,除形成了稳定的带有浓厚地域性色彩的徽州文化之外,徽州古村落作为一种物质文化遗产也保留至今。
以西递、宏村、南屏、唐模为代表的徽州传统村镇是我国保存最完整、数量最丰富的传统村镇群之一。
(二)徽州古村落非优区存在的问题。
1、旅游资源单一、品位不高。
徽州古村落几乎都是利用徽州文化、徽州古建筑来给自己进行营销。
那么,在这中间就难免会出现雷同与相互模仿,最终导致这一类型的旅游资源单一、品位不高。
事实证明,大多数徽州古村落在开发上都不太注重自身特色的挖掘,而过多的相互模仿,这样势必会造成彼此互相抑制,都难以有较大的发展,从而导致整体的品位下降。
2、旅游产品开发缺乏特色。
徽州古村落目前的旅游产品,都只停留在较为低级的观光型产品上,古村落其本身所独有的文化内涵没有得到重视和挖掘,使游客无法真正体会到其中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目前,古村落旅游开发仍局限在一些看得见的文物上,强调对文物古迹的恢复和利用,忽视对徽州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
游客在导游人员带领下,看看老房子,逛逛老巷子,进行走马观花似的游览,这种旅游方式与真正领略、了解徽文化相距甚远。
3、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
古村落一线服务人员如售票员、古民居接待户、工商户和导游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文化修养、业务素质、外语水平等方面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以文化体验为主的旅游产品,要求导游人员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但目前古村落的导游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自身对徽文化理解肤浅,照本宣科现象普遍,经不起游客的追根溯源。
三、徽州古村落的旅游开发对策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应在古村落旅游开发中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坚决按照古村落保护规划进行管理,一切开发活动必须置于科学的保护规划之下;制定古村落旅游发展规划,包括旅游点布局、风格要求和服务规范等,作为具体旅游开发的行动指南;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开发资金,建立旅游发展基金,实行滚动发展模式。
(二)突出徽州文化特色,充分挖掘文化内涵。
徽州古村落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整合,通过品牌诊断、品牌规划、品牌传播、品牌延伸、品牌维护和品牌提升的实施,深层次地挖掘古村落的文化内涵,提升景点的高度,开辟有特色的旅游线路,挖掘村落文化内涵,实施品牌营销战略。
(三)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地方政府应遵循“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古民居的保护力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适度的开发:一是会同文管部门及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共同制定文物建筑保护修缮设计方案;二是要拓宽思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争取项目投资;三是要妥善处理好商业发展与古村落风貌保护之间的矛盾,合理划分旅游功能区,进行分区管理,严禁在景区内进行任何商业性建设;四是要加大对文物保护,依法打击盗卖文物、破坏古民居、乱拆乱建的违法犯罪分子。
(四)保护村民利益,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在进行旅游开发时应切实考虑居民的社会地位、生活方式、价值取向,以彻底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为目的,这样才能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更有利于古村落的保护。
四、结语
古村落是前人留下的瑰宝, 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也是全世界的宝贵遗产。
在对其开发过程当中,旅游资源价值、区位条件、区域
经济背景等条件好的旅游景区相对易于开发。
但这类地区毕竟只占少数,决大多数旅游景区还是属于旅游资源非优区的范畴。
在大兴旅游的今天,对于这一类的旅游资源非优区的开发,我们一定要做到保护第一, 科学规划, 合理开发, 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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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旅游学院)
参考文献:
[1]罗艳菊.旅游资源非优区开发研究.社会科学
家,2002(7):52-55.
[2]保继刚. 楚义芳. 旅游地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3]许春晓. 世纪中国旅游地理学的新领域:旅游资源非优区研究.旅游学刊,2000,(1):67-72.
[4]芮晔, 张树夫. 浅析旅游资源非优区的旅游发展——以江苏省常州市为例. 华东经济管理, 2002,(4):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