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审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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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程序和方式有关政策概述

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程序和方式有关政策概述

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程序和方式有关政策概述土地利用管理处(2010年3月30日)一、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一)兵团审批土地的依据、权限1.自治区人大授权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第四条明确了兵团土地管理事权和范围。

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兵团系统内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在国家批准的兵团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依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下列规定审批:(一)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公顷以下、其他土地50公顷以下的,由兵团批准; (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50公顷以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 兵、师建设用地审批权限2000年1月18日印发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办法细则的通知‣(新兵发…2000‟9号,以下简称•细则‣)在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等条款明确规定了兵团和师的审批用地权限。

(1)兵团建设用地审批权限①师、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兵团批准。

②师、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确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修改)方案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由兵团批准。

③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的,其中由国务院、兵团审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兵团批准。

④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国有未利用地的,师或兵团批准的建设项目和跨师的建设项目,由兵团批准。

以上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公顷以下、其他土地50公顷以下的,由兵团批准。

(2)师建设用地审批权限①兵团分批次已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中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由师批准。

②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除兵团批准以外的,由师批准。

土地征收审批流程图

土地征收审批流程图

是Leabharlann 耕地保护处处长分发 耕地保护处处长分发 ( (1 1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承办人审核( 承办人审核(4 4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地籍、规划、执法、利用、信访、开发处会审( 地籍、规划、执法、利用、信访、开发处会审(2 2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否 现场勘查、材料补正和缴纳税费( 现场勘查、材料补正和缴纳税费(16 16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是否符合条件 是否符合条件

耕地保护处处长复审( 耕地保护处处长复审(1 1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厅领导签批( 厅领导签批(2 2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报省政府审批(2个工作日)
( (一 一) )单独选址: 单独选址:1. 1.市、县人民政府用地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用地申请;2. 2.市 市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报告;3. 3.建设用地申请 建设用地申请 表; 4. “一书三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表;4.“一书三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5. 5.建 建 设用地相关规费缴入资金专户的证明(由当地国土 设用地相关规费缴入资金专户的证明(由当地国土 资源部门出具)和征地资金转入征地资金专户凭证 资源部门出具)和征地资金转入征地资金专户凭证 ; ;6.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7. 7.建设项目批准、核 建设项目批准、核 准或备案文件; 准或备案文件;8. 8.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 件; 9. 使用林(草)地批准文件(涉及占用林、草 件;9.使用林(草)地批准文件(涉及占用林、草 地的); 地的);10. 10.征地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审批表(项目占 征地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审批表(项目占 用农用地且被征地农民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或被 用农用地且被征地农民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或被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需求计划表(被征地农民不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需求计划表(被征地农民不 参加社会保障的); 参加社会保障的);11. 11.耕地占补平衡挂钩信息确认 耕地占补平衡挂钩信息确认 单; 单;12.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涉及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涉及规划 调整的); 调整的);13. 13.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 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 勘测定界图; 勘测定界图;14. 1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15 15 . .拟占用土地 拟占用土地1 1: :1 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6. 16. 土地利用计划审核意见(市(州)国土资源局出具 土地利用计划审核意见(市(州)国土资源局出具 ); );17. 17.根据需要提供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项目占 根据需要提供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项目占 用临时用地)。 用临时用地)。 (二)城市分批次: (二)城市分批次:1. 1.市、县人民政府用地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用地申请;2 2 .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报告;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报告;3. 3.“一书三 “一书三 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 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 、补充耕地方案; 、补充耕地方案;4. 4.建设用地相关规费缴入资金专 建设用地相关规费缴入资金专 户的证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和征地资金 户的证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和征地资金 转入征地资金专户凭证; 转入征地资金专户凭证;5. 5.征地社会保障资金落实 征地社会保障资金落实 审批表(项目占用农用地且被征地农民符合社会保 审批表(项目占用农用地且被征地农民符合社会保 障条件的)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需求计划表 障条件的)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需求计划表 (被征地农民不参加社会保障的); (被征地农民不参加社会保障的);6. 6.耕地占补平 耕地占补平 衡挂钩信息确认单; 衡挂钩信息确认单;7. 7.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 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 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 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 部); 部);9. 9.拟占用土地 拟占用土地1 1: :1 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 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 图; 图;10. 10.土地利用计划审核意见(市(州)国土资源 土地利用计划审核意见(市(州)国土资源 局出具)。 局出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6.10.06•【字号】浙土资发[2006]49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49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去年11月,省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四个工作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93号),四个工作规则的施行,对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省厅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就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1. 对违法补办的建设项目用地,省厅执法监察局不再参与网上并联审查。

2. 对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不再参与网上并联审查。

3. 对不涉及耕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省厅耕地保护处不再参与网上并联审查。

4. 加快推行省、市、县三级网上审批,逐步取消电子报盘,实现通过网上报送电子报件。

二、进一步优化报批材料1. 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时,取消提供预安排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

2. 城市分批次、单独选址和建设项目供地报批时,林业、环保、水利、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及无压覆矿藏和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证明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查,并如实填写《相关部门意见汇总表》,报省审批时只须提供《相关部门意见汇总表》,各部门的意见材料不需上报,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存档备查。

3. 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取消提供《土地权属证明》。

4. 城市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时,取消《征(占)权属情况汇总表》、《农用地转用地块汇总表》、《建设用地情况汇总表》,统一提供新格式的《建设项目用地情况汇总表》。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图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图

目录一、项目建议书 (3)二、项目建议书批复 (3)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3)四、选址意见书 (5)五、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5)六、可行性研究报告 (6)七、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八、土地划拨或继续划拨批复 (7)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市场供地) (8)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9)十一、勘察设计招标 (11)十二、初步设计及概算 (11)十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11)十四、扩大初步设计 (11)十五、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11)十六、施工图设计 (12)十七、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市级) (12)十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13)十九、施工图报审 (14)二十、监理及施工单位招标 (16)二十一、办理质监、安监手续 (16)二十二、施工许可证 (17)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一、项目建议书责任主体:委托的设计单位二、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部门:发改委所需要件:1.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或相关规划、计划;2.项目所在地区发展改革部门或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请示文件;3.项目建议书文本。

时限:约2个工作日,具体视情况而定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部门: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要件:(一)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4.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5.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6.标注项目用地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7.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二)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和项目建设依据;3.标注项目用地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4.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土地审批流程图

土地审批流程图

1、发受理通知;
2、地籍、规划、耕保、监察局出具审查意见
3、利用科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大厅接受申请、
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
申登请记人、提受理出审申查请,
提交相关资料。
退回资料,说明原因
符合受理条件 局会审会会审
经补正仍不符 合受理条件或
超过补正期限
五日内一次性 告知申请单位 补正资料
资料不全的 局办事大厅接受申请
退回资料,说明原因
局领导审核
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不具备条件的 会审会决议
上报市政府审批
符合受理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审批文件,通过国土资源
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录入并签订
国有通建过设国用土地资划源拨部决土1定地、书市发,场受下动理达态通划监知拨测;用与地监批管复系统
经补正仍不符 合受理条件或 超过补正期限
退回资料,说明原因
签 订《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
(8)国有建设登用记申地请 使用权不属出本局租受理范流围的程图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分割转让审批流程图 资料不全的 符合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 交相关资料。
经补正仍不符 合受理条件或 超过补正期限
五日内一次性 告知申请单位 补正资料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是否是符合规定要求
局政务大厅受理 1、初审材料,发受理
补报资料一次性告知
通知 打 主2、印办将采科申矿室请许、资可主料证管扫或领描审导、查审通意批过见局域网 送主办科室 3、受理补件
不具备条件的
符合申受请理,条件提交相关资料。
经补正仍不符
合受理条件或
局会审会会审
超过补正期限
1、发受理通知;
五日内一次性 告知申请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16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16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16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审批事项一清单、在线办理一平台、审批时间一百天),现就简化优化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审批事项统一清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主要包含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12项审批事项(附件1),涉及的申报材料形成一张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

在立项审批阶段,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实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

各级审批部门要按照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进行审核办理,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清单之外的申请材料。

二、推动投资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所有投资审批事项要统一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实行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一网通办”,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一口受理、统一赋码、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项目单位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后续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应通过在线平台共享获得,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

深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深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目录一办理条件 (2)二办理材料 (3)三办理机关及地点 (4)四办理时间 (4)五办理程序 (5)六办理材料 (7)七办理机关及地点 (8)八办理程序 (9)(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3.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民航、机场、林业等部门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6.铁路、交通、能源、水务、学校和医院等重要建设项目,以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民航、机场、林业等部门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6.铁路、交通、能源、水务、学校和医院等重要建设项目,以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申请表(原件1份);(二)申请人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三)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六)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民航、机场、林业等部门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七)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或者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围进行建设并可能形成重大、特质灾害隐患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还应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份);(八)规划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原件各2份);(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

一、用地预审报批规划调整报批材料(报设区市政府):1、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请示2、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后的规划修改方案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国土局)3、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提供)4、听证委托函5、规划修改听证会议纪要6、专家论证参加人员7、专家论证会议纪要8、勘界图(用地单位提供)9、立项批复文件(用地单位提供)建设项目预审报批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的申请报告3、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管理部门意见4、项目建议书和批复文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平面布局图6、规划蓝线或规划红线图7、环评报告或环评承诺书(工业项目)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9、土地利用现状图(红线圈出用地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二、土地农转用征收工作流程图1、委托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现状地形图2、委托资质设计单位做好建设置规划图3、办理建设项目城市(村镇)规划审批手续4、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审批手续5、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6、委托征地部门依法征地7、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实地测绘埋设征地界桩8、政府发布建设项目征地通告9、做好征地红线范围内地类界及各被征地户面积分户测量工作10、组织核实征地地类、面积、权属、地面实物指标复核确认签字工作11、依法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2、发布征地听证告知书和组织征地听证(签定征地协议)13、落实征地资金并存入征地补偿专户和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14、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占用农保区的,办理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手续15、占用林地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审批手续16、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工作17、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及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三、土地报批、供地所需材料:(1)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农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2、预申请保证金的凭证(按预申请用地面积不低于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3、规划许可意见函(建设局)4、涉及使用林地的,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征得有相应审核权的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同意该地块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初步审核意见(林业局)5、征地告知、确认、征地听证材料(如放弃听证须附放弃听证说明)(征地事务所)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被征单位)6、征地资金汇入凭证复印件,原土地所有权单位对土地补偿已到位、无异议的说明(被征单位)(征地资金汇入征地专户凭证、用地单位汇入预申请保证金专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采用国家54标准坐标系确定界址点坐标(必须采用晒兰图,并标注界址线<用蓝黑细实线>权属单位名称、加盖征地界址章)(原件)、CAD数字图(CAD2000文件格式、征收界址边线需单独建立红线层,用界址红线字眼来表达层的名称)(测绘部门)8、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总规调整的须附上调整的有关材料)(耕保股)9、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用红线画出项目用地在现状图的具体位置)(地籍股)(2)普通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项目审批文件(发改局)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耕保股)3、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

土地审批流程图

土地审批流程图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流程图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流程图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批流程图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分割转让审批流程图
(15)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流程图
(19-1)矿区范围审批流程图

(19-2)采矿权设立审批流程图

(19-3)采矿权延续审批流程图

(19-4)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图

(19-5)采矿权变更审批流程图

(19-6)采矿权注销审批流程图

(20-1)探矿权设立审批流程图
(20-2)探矿权延续审批流程图
(20-3)探矿权转让审批流程图
(20-4)探矿权变更审查流程图
(20-5)探矿权保留审查流程图
(20-6)探矿权注销审批流程图
(20-7)地质调查备案流程图
(21)勘查备案审查流程图
(22)勘查基金项目审查流程图
(23-1)采矿权抵押备案审批流程图

(23-2)探矿权抵押备案审批流程图
(2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及初审流程图
(25)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及矿产资源储量
登记审批流程图
(26)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流程图
是。

建设用地预审、征地报批流程

建设用地预审、征地报批流程

二、征地报批
勘测定界、范围对比
〉 测量、编写勘测定界报告书 根据用地红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测量,编写勘测定界报告书。
〉 范围对比 将当前用地范围与用地预审阶段用地范围进行对比,检查用地
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直接沿用预审阶段的规划布局调整方案与永久基
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方案。 用地红线发生变化,若用地不符合规划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立项文件 (单独选址
项目)
可研批复 (单独选址
项目)
A
B
C
D
E
一、用地预审
编 制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占 用 和 补 划 方 案 流 程 图
一、用地预审
实地踏勘论证
部分项目需要组织实地踏勘论证,具体要求和级别如下: 〉 公路、铁路、河流、管线等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 者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能源、矿山、水利、环保工程等块状建 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占用耕地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 用地总面积50%以上的(不包括水库类项目)需报国务院办理农用 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地踏勘论证; 〉 项目用地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但不足35公顷的或 报省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由市或省直管县 国土资源局组织实地踏勘论证。
召开听证会,确保征地范围内户主的知情与同意。
二、征地报批
缴纳相关费用
〉 完成征地补偿工作,缴纳征地补偿费用及被征地农民社 保费用。
〉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 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背景信息
在开展任何建设项目前,需要进行用地预审工作。

用地预审是指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评估、规划和审核的过程。

用地预审可以帮助政府、开发商和其他相关人士更好地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流程图
用地预审流程通常包含以下步骤:
1.立项申请 1.1 提交建设项目开发申请书
2.初审 2.1 检查建设项目开发申请书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2.2 检查项目的
开发可行性和技术方案 2.3 检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
3.现场勘查 3.1 建立现场监测标准 3.2 对用地进行勘查和测试 3.3 对用
地质量、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等要素进行评估
4.报批和公示 4.1 编制用地预审报告 4.2 提交用地预审报告并举行公示
4.3 审批用地预审报告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建设项目和相关政策法规而有所差异。

有关具体细节和要求,请咨询当地建设管理部门。

总结
用地预审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对于政府和开发商来说都是有益的。

预审可以保
障项目的合法性,同时优化土地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若有任何事项建议书对预审的要求,应当严格遵守。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地报件的审查流程图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地报件的审查流程图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地报件的审查流程图
(适用于其他职权类第一项)
县(市、区)政府申请
审批服务科受理分件
2个工作日
规划科会审
2个工作日
地籍管理科会审
2个工作日
耕地保护科会审
2个工作日
土地利用科会审2个工作日
储量环境科会审
2个工作日
用地管理科承办人收集汇总意见,综合审查
4个工作日
用地管理科承办人起草补正通知或代市政府起草请示文件和审查意见
1个工作日
用地管理科科长审核
2个工作日
主管局长审签
2个工作日
根据用地管理科综合审查结果和各会审科室提出 的会审意见起草补正通知书,由审批服务科发(补正时间5个工作日)
局长审签
2个工作日
上报市政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签
无时限
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6.01.11•【字号】桂国土资规〔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6〕1号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改进我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改进用地审查报批流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5〕28号)要求,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审批不再列入我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转为政府内部审批管理。

今后,报自治区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建设用地申请材料不再通过我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改由厅直接受理。

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审批的时限要求执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对涉及疑难问题的用地报件,根据“审管分离”的精神,将转由厅相关业务处室研究确定后再继续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在用地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主动依法依规公开用地批复文件等相关信息,各地可根据需要领取用地批复文件。

二、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一)报自治区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批次建设用地纸质材料分别调整为10项和6项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需留市存档部分分别调整为14项和10项(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规划审批流程图》课件

《规划审批流程图》课件

决策内容:规划方案、建设 规模、用地性质、建筑高度

决策结果:批准、不予批准、 修改后批准等
规划实施:按照审 批通过的规划进行 实施,确保项目按 照规划进行
监督机制:建立完 善的监督机制,确 保规划实施过程中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
信息公开:公开规 划实施过程中的相 关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
反馈与调整:根据 实施过程中的反馈 和问题,及时调整 规划实施方案,确 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审查内容: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图纸、 环境影响评价等
审查方式:专家评审、公众参与、政 府审批等
公示方式: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社 区公示等
公示时间:根据项目规模和影响程度 确定,一般为15-30天
公示反馈: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对 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决策程序:受理、审查、决 定、公示、公告等
决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 文件、规划条件等
公示阶段:对审查通过的规 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 公众意见
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对公示 无异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 审批,颁发规划许可证
实施阶段:按照规划许可 证的要求进行建设,并接 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验收阶段:建设完成后,相 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是否 符合规划可证的要求
Part Three
申请条件:符合规划要求,具备相关资质 申请材料:规划方案、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 受理机构: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 受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受理申请
数字化审批: 利用信息技术 提高审批效率
和透明度
绿色审批:注 重环境保护, 推动可持续发

公众参与:加 强公众参与, 提高审批的公 正性和透明度
智能化审批: 利用人工智能 和大数据技术 提高审批的准

项目开发流程

项目开发流程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流程风力发电项目开发流程在各省的办理过程均有或多或少的差异。

但主要工作内容基本相同,现将华北大区开发过程总结的流程归纳如下:风电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排布可分为四个阶段:1、 项目考察、测风阶段;2、 项目论证、规划阶段;3、 项目批复、核准阶段;4、 土地补偿、报批阶段;以上四阶段中,前一阶段是作为后一阶段的必要条件,因此不可颠倒顺序。

下面对以上四部分工作分别进行详细的论述。

第一阶段 项目考察、测风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 对拟选风电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对该区域投资可能涉及到的各方面信息,包括电网架构;气象站数据;周边是否有风电场,风资源情况;可开发利用土地的性质(尽量规避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林地,必须规避压覆矿藏区和居民区)。

依托了解的信息撰写考察报告;2.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签订开发协议;3. 宏观选址、立测风塔进行测风;4. 相关部门建立关系,获取政府支持;第二阶段 项目论证、规划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 测风周期结束,通过专业软件进行风资源分析和经济评价分析,论证结果如达到公司要求,编写项目启动建议书,启动评审流程;2. 和项目所在地、市、省发改委进行有效沟通,申报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内蒙叫申报风资源配臵请示),使该项目纳入该省风电规划;3. 获得请示(风资源配臵)的批复后,开始正式启动该项目核准前期组件工作;注: 1.上述批复为项目阶段性里程碑,是代表该地区最高政府认可该项目。

2.上述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内蒙叫申报风资源配臵请示)必须由县发改至市发改至省发改逐级上报。

第三阶段 项目批复、核准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 依托可研编制所有用于项目审批的资质性文件:(1)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它不仅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精髓的归纳,更是项目核准的重要依据,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3.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4.节能方案分析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臵分析6.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7.经济影响分析8.社会影响分析(2)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应由具备环评资质的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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