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工作管理制度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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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创卫卫生管理制度

社区创卫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导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实现社区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2. 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良好氛围。

3. 确保社区公共卫生设施完好,使用方便,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三、管理职责1. 社区居委会负责制定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环境卫生的具体实施,包括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绿化养护等。

3. 居民委员会负责宣传、教育和引导居民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维护社区环境卫生。

四、环境卫生管理内容1. 垃圾管理(1)居民应将生活垃圾袋装后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确保垃圾桶内垃圾不过夜。

(3)禁止在小区内乱扔垃圾、乱倒污水。

2. 清洁管理(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设施的清洁工作。

(2)居民应保持居住环境的整洁,不得在楼道、阳台、窗户等地方堆放杂物。

(3)禁止在小区内乱贴乱画、乱涂乱写。

3. 公共设施管理(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使用方便。

(2)居民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或占用。

4. 绿化管理(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绿化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2)居民应爱护花草树木,不得损坏、采摘或随意移动。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居民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居民,责令其改正,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相信社区的卫生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造一个美丽、宜居的社区环境而努力。

完善创卫工作制度

完善创卫工作制度

完善创卫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创卫工作作为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市民的重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创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完善创卫工作制度来解决。

一、健全创卫组织体系1. 成立专门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2. 设立专门的创卫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创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 加强基层创卫组织建设,落实街道、社区、单位等各方面的责任,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卫工作格局。

二、完善创卫工作制度1. 制定详细的创卫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和时限,确保创卫工作有序开展。

2.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的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 制定创卫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级各部门的创卫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4. 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对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加强创卫宣传教育1.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创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和参与度。

2. 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宣传月、卫生宣传周等活动,引导市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3. 加强学校卫生教育,培养学生的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加大投入保障力度1.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创卫工作的投入,确保创卫工作经费充足,满足工作需要。

2.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卫生设施建设标准,确保城市卫生设施完好、发挥作用。

3.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卫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创卫工作格局。

五、强化督查整改1. 建立创卫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创卫工作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创卫工作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卫生管理,提高医院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管理职责1. 医院院长负责全院卫生管理工作,对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医务人员应遵守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卫生。

三、卫生管理内容1. 环境卫生(1)保持医院环境整洁,室内外无垃圾、杂物,地面清洁无痰迹。

(2)公共区域设置垃圾桶,并定期清理。

(3)加强绿化美化,营造良好的医院环境。

2. 传染病防治(1)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报告、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

(2)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传染病的认识。

(3)定期对医院环境进行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3. 公共用品用具(1)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确保用品用具卫生。

(2)定期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对废弃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分类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4. 健康教育(1)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患者和家属的健康意识。

(2)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3)鼓励患者参与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四、卫生管理制度1. 制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职责和任务。

2. 定期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卫生管理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 对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4. 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卫生政策法规,确保医院卫生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创建卫生城工作制度

创建卫生城工作制度

创建卫生城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创建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民共建共享。

第四条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科学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培养市民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环境卫生技术和设备,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第八条设立创建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卫生城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九条设立创建卫生城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创建卫生城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城市清扫保洁,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第十二条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第十三条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厕所卫生状况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加强城市绿化美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优美的城市景观。

第十五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卫生许可,加强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十六条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制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状况。

第十七条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除四害”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

第十八条加强环境保护,严格环境污染排放标准,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国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工作是指通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美观的目标。

第三条创卫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面治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各级爱卫办(创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

二、责任划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水利、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创卫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养护;(二)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三)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四)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五)其他与城市环境卫生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养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的监管,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创建卫生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进创卫工作,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制度,确保创卫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创卫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

各级政府应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创卫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创卫工作涵盖范围广泛,包括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卫生等方面。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例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市容市貌整治,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等。

三、制定详细的创建标准创卫工作要有明确的创建标准,以便于操作和考核。

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创建标准。

创建标准应包括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创建工作积极性。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广大市民是创卫工作的主体,要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和参与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同时,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市民参与创卫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卫工作不能只是一时的突击行动,而应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幼儿园创卫组织管理制度

幼儿园创卫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的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幼儿园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创卫办公室,负责创卫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三、职责分工1. 创卫工作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幼儿园创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协调各部门开展创卫工作,确保创卫工作顺利进行;(3)对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创卫工作质量。

2. 创卫办公室:(1)负责创卫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卫生保洁、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2)组织开展创卫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创卫意识;(3)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各部门:(1)按照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创卫工作任务;(2)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创卫教育,提高创卫意识;(3)积极配合创卫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

四、创卫工作内容1. 环境卫生:(1)落实卫生责任制,明确卫生责任人;(2)实行班级卫生区每日两扫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全园大扫除;(3)定期进行卫生大整治活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保持校园整洁。

2. 健康教育:(1)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2)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强师生的自我保健能力;(3)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3. 传染病防治:(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措施,及时报告疫情;(2)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3)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防止传染病传播。

五、监督检查1. 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创卫工作质量;2. 创卫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各部门定期自查自纠,确保创卫工作落实到位。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创卫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创卫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所有居民。

二、组织结构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创卫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三、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卫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2. 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3. 社区居委会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动员居民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

4.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环境整洁。

四、工作措施1.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定期开展清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

2. 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

3. 推广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

4. 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升空气质量。

五、监督检查1. 建立创卫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 鼓励社会监督,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整改问题。

3. 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资金保障政府将创卫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向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能够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共同为创建更加干净、整洁、和谐的生活环境而努力。

县级医院创卫工作制度

县级医院创卫工作制度

县级医院创卫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卫生城市的决定,提高县级医院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创卫工作。

2.设立创卫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副院长兼任,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

三、创卫目标1.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提高医院环境卫生质量,营造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3.提升医院形象,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创卫内容1.环境整治:按照所划分区域,重点对社区生活垃圾、花坛的污物杂草以及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枯枝落叶、杂草、纸屑、烟头等垃圾进行彻底清扫。

2.卫生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

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制定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3.健康教育:利用晨交班、床旁交班时间为患者进行健康宣教,引导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对医院家属区住户进行环境维护宣教,提高住户对创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病员管理:各科室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库房等。

劝导病员禁烟、戒烟。

五、工作措施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创卫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2.分工协作: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创卫工作。

3.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对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宣传引导:加大创卫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院职工和患者的创卫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5.培训提升:组织全院职工开展创卫知识培训,提高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六、奖惩办法1.对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创卫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创卫巩固提升工作制度

创卫巩固提升工作制度

创卫巩固提升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卫生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简称“创卫”)活动。

经过多年的努力,许多城市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

然而,创卫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需要持续巩固和提升。

为此,制定本工作制度,以确保创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和持续提升。

二、工作原则1. 全民参与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创卫巩固提升工作。

2.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城市环境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和提升工作。

3. 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4. 长效机制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卫成果得到长期巩固。

三、主要任务1.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加强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加强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确保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2. 强化疾病防控: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疫苗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加强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3. 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三个关口;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4. 改善市容市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品质。

5. 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污染防治,提高空气质量;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安全。

6.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提高法规执行力;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形成共治共享局面。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卫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2. 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 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爱国卫生及创卫管理制度

爱国卫生及创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方针政策,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全民健康意识,为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三、管理目标1. 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实现城市清洁、优美、宜居。

2. 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 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 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四、组织领导1. 成立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

2.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内容1. 环境卫生整治(1)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垃圾、杂物、污物。

(2)加强城市绿化美化,提高城市景观质量。

(3)加强公共设施管理,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4)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 疾病预防控制(1)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报告、处理传染病疫情。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3)落实疫苗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 健康教育(1)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2)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活动,推广健康饮食、运动、睡眠等。

(3)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习惯。

4. 环境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

(2)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环境卫生违法行为。

(3)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卫生设施水平。

六、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加强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3.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环境卫生整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创卫健康工作制度

创卫健康工作制度

创卫健康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创卫健康工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健康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范围内的卫生创建工作,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方面。

第三条创卫健康工作应以人为本,注重预防为主,强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卫生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

第四条创卫健康工作应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基础设施建设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保障城市道路、排水、环卫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卫生设施,确保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符合卫生要求。

第七条城市公共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第八条城市绿化应结合环境卫生要求,合理布局绿地,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应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各责任主体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条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实行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厕所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方便居民使用,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卫生整洁。

第十二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

四、公共卫生保障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疾病防控和卫生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疾病传播风险。

第十四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六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健康教育与宣传第十七条健康教育应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创卫办管理制度

创卫办管理制度

创卫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卫办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创卫工作, 提高创卫工作效率和质量, 保证城市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促进城市发展和市民幸福感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创卫办设立创卫办主任、副主任, 由相关部门派遣任职。

第三条创卫办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创卫工作的开展,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三章创卫工作目标第四条创卫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 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第五条创卫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城市卫生状况, 减少垃圾和污染物的排放, 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提升城市形象。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创卫办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和完善相关创卫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二)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排查和整改工作, 督导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三)开展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四)组织开展城市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 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五)组织开展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提高市民的使用便利度;(六)接收市民对环境卫生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七)定期组织召开创卫工作会议, 总结经验, 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创卫办工作流程分为以下步骤:(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二)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排查和整改工作;(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四)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五)维护和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六)处理市民投诉和举报;(七)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会议;(八)总结经验和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章预算管理第八条创卫办预算由相关部门提供, 主要用于开展创卫工作需要的费用支出。

第九条创卫办要按照相关规定, 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合理利用预算, 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创卫办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果。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创卫办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创卫办管理制度

创卫办管理制度

创卫办管理制度一、引言现如今,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城市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为了打造优美、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许多地方纷纷成立了创卫办,负责城市环境改善和管理工作。

为了有效管理创卫办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势不可缺。

本文将围绕创卫办管理制度展开论述,并提出建议。

二、目的和意义创卫办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管理工作,提高效率,推动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这一制度的推行对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塑造城市品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三、职责与权限创卫办的职责主要包括城市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管理、市容市貌维护等。

鉴于其中具体职责繁多,我们应该明确创卫办的权限边界,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工作流程为了确保创卫办的工作高效有序,我们应建立起科学的工作流程。

首先,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并确保其熟悉工作步骤与时间节点。

其次,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

最后,要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完善。

五、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创卫办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我们应该建立起科学客观的绩效考核体系,将绩效指标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以激发各部门和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此外,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绩效考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六、资源配置创卫办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

为了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我们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资源管理制度。

这包括对公共设施和人力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以及对投入产出的监管和评估。

七、法规和政策依据创卫办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健全的法规制度,明确工作的法规与政策依据,规范工作活动,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

八、宣传与培训宣传与培训是创卫办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我们应该建立起全方位的宣传与培训体系,包括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九、数据管理与分析创卫办的工作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

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科学的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利用数据进行科学决策和业务改进。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卫办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创卫办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创卫办各级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为全体工作人员树立榜样。

第四条创卫办各级领导必须积极落实创卫工作要求,负责制定和实施创卫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和完成负责。

第五条创卫办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忠于职守,为人民服务。

第六条创卫办全体工作人员要弘扬优良作风,严守纪律,勤勉工作,廉洁奉公。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创卫办设立领导机构,由主任领导,下设行政和业务部门。

第八条主任是创卫办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创卫办的工作。

第九条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人员编制、办公室管理、财务管理和其他行政工作。

第十条业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创卫工作计划,开展创卫活动,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领导要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及时与主任沟通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程序第十二条创卫办的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第十三条创卫办的工作流程包括:收集信息、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总结经验。

第十四条创卫办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需要经过讨论和研究,形成文件并报主任批准。

第四章责任和考核第十五条创卫办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创卫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创卫办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七条创卫办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创卫办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创卫办主任负责,并经过相应程序的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作为创卫办的工作依据。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创卫办所有,如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咨询,请联系创卫办相关人员。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3篇)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3篇)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创卫工作计划:确定创卫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 组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创卫工作。

3. 制定创卫工作制度:建立创卫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创卫工作的流程和方法。

4. 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海报、宣传栏、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宣传。

5. 强化巡查监督:设立创卫巡查组,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推广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供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和垃圾袋,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

7. 加强环境保洁:组织定期的清洁活动,如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共场所清洁等,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8. 建立奖惩机制:制定创卫工作的奖惩办法,对积极参与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 健全督导机制:建立创卫工作的督导机制,通过定期检查、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创卫工作落地落实。

10. 加强合作协作:与相关部门、社区和居民组织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创卫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和协同作战。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具体的制度和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2)目录劳动保护制度根据《____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1、由项目部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知识考核工作,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2、进入工地施工人员必须主动持本人有效证件到项目部注册登记,接受“三级教育”未登记注册和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经安全知识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

医院创卫爱卫管理制度

医院创卫爱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卫生管理,提升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全面推进医院创卫爱卫工作,确保医院环境卫生整洁,病媒生物防制有效,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创卫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创卫爱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各科室设立创卫爱卫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创卫爱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内容1. 环境卫生管理(1)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

(2)加强公共区域、科室、病房的清洁消毒,确保环境整洁。

(3)规范垃圾分类,及时清运垃圾,减少环境污染。

2. 病媒生物防制(1)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定期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等防制工作。

(2)对病媒生物栖息地进行整治,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

3. 个人卫生管理(1)加强员工个人卫生教育,提高卫生意识。

(2)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减少交叉感染。

(3)员工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保持仪容仪表。

4. 公共卫生教育(1)定期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公共卫生意识。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患者自我保健能力。

五、工作要求1.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创卫爱卫工作,将创卫爱卫工作纳入科室日常工作计划。

2. 各科室要落实创卫爱卫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加强监督检查,对创卫爱卫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创卫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创卫爱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创卫工作、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或办法

创卫工作、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或办法

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和谐城市,提高城市品位的城市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创卫工作,把创卫工作列为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创卫工作。

二、按要求成立爱卫、创卫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保证人员,明确职责。

三、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创卫工作,切实解决创卫工作中存
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创卫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健康卫生知识,教育干部
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创卫工作。

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街办认真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为创卫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建立健全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对创卫工作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坚持和完善创卫工作的考核及奖惩制度。

七、建立创卫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创卫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各项创
卫工作落实到实处。

八、严格按照创卫工作标准,做好六个方面的创卫工作:
(1)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坚持科学合理用药,杀灭与孳生地治理相结合方法,确保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及控烟工作。

(4)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及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工作。

(6)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爱卫、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朔州市矿山救护大队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卫工作的管理,提高创卫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创卫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二)科学规划,注重实效;(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四)严格监督,确保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创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协调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培训;(四)对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创卫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创卫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创卫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环境卫生整治;(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三)健康教育与宣传;(四)疾病预防控制;(五)食品安全监管;(六)生活饮用水安全;(七)固体废弃物处理;(八)城市绿化与美化;(九)其他与创卫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八条创卫工作要求:(一)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二)加强创卫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创卫工作;(五)定期开展创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创卫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

第十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创卫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创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创卫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三)创卫工作质量;(四)创卫工作效果。

第十一条创卫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未按要求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创卫工作制度牌

创卫工作制度牌

“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是我国为了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创卫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方面,详细介绍创卫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组织架构1. 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设立创卫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

3. 设立专业工作组,分别负责创卫工作的各个专项任务,如市容环境、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

4.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都要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 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创卫工作总体方案,协调专业工作组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3. 专业工作组职责:负责本领域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本领域创卫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向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

4.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职责:认真履行创卫工作责任,积极参与创卫活动,维护市容环境,保持公共卫生,提高文明素质。

三、工作流程1. 制定方案: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创卫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

2. 宣传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创卫工作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市民的创卫意识,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 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开展本领域的创卫工作。

4. 督促检查:办公室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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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骨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创卫工作、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和谐蒲城,提高城市品位的城市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将创卫工作列为医院重点工作,并与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

二、按要求成立院爱卫、创卫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保证人员,明确职责。

三、按创卫标准,制定本院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各阶段创卫工作任务,落实创卫工作经费。

四、采用各种形式,做好创卫工作的宣传与动员,使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85%。

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街办认真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为创卫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建立健全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对创卫工作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坚持和完善创卫工作的考核及奖惩制度。

七、严格按照创卫工作标准,做好七个方面的创卫工作。

(1)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坚持科学合理用药,杀灭与孳生地治理相结合方法,确保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及控烟工作。

(4)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及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工作,使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9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6)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爱卫、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阳江奥园项目部
广东省广工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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