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实测实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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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筑工程质量实测实量管理制度
22.1总则
22.1.1为促使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2.1.2实测实量实施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行业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设计文件、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
22.1.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其它施工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22.1.4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全司所属项目的实测实量活动实施监督归口管理,各级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22.2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22.2.1工程项目质量实测实量工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分公司及各项目部负责实施。
22.2.2分公司及各项目部也必须成立工程项目质量实测实量工作组,由生产/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及时报公司或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2.2.3公司关于实测实量工作的主要工作职责:
1每年年底查实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制定下年度实测实量工作计划。
2负责协调并组织督查、指导分公司、项目部实测实量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对分公司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实行不定期的巡回抽样检查,核实分公司和项目部实测实量工作情况。
4负责对分公司在建项目实测实量实施情况和抽查结果进行分类、打分、排名。
22.2.4分公司生产/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本单位的实测实量工作的实施,并配合公司工作组的实测实量抽样检查工作;项目经理主要负责组织成立项目部实测实量工作组,督查工作组的工作,制订质量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项目生产、技术、质量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部实测实量工作的落实。
22.2.5分公司实测实量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各在建项目组建项目实测实量工作组、检查项目实测实量落实情况及检测仪器配备情况,对在建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并复核项目上报的实体质量检测资料,统计并及时上报公司实测实量工作组。
2制定本单位实测实量管理细则办法。根据分公司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质量评定等级,但不得低于公司制定的标准。
3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拟定项目基本目标。
4每季度月初第一周的工作日内,对在建项目上季度的实体质量进行排名并通报。制定在本单位范围内或与其他单位之间的观摩、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5通过每季度检查的结果,分析在建项目的质量通病、提出预防措施并于下季度月初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培训记录及时归档。
6 积极推行项目实体样板引路和工程质量缺陷防治。
22.2.6项目实测实量工作组主要职责:
1 制定本项目实测实量实施方案。
2按照项目的进度,及时对项目实体质量进行检测,且每栋每层均应有检
测资料并附平面图。
3完善实测实量管理流程。实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为一体的动态循环管理流程。
4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班组在实测实量方面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数据分析会议,并针对上一个月在质量方面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交底。且应对上月会议中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每月会议记录均应及时存档。
5与项目负责人协商制定实测实量对劳务队伍的管理细则,认真分析劳务单价,可在劳务合同中涉及实测实量的相关约束条款,项目实测实量检测结果可在劳务单价、进度款支付比例及奖罚措施等方面作为依据之一。
6负责项目检测设备的定期校正。
7每次实测检查结果信息需及时反馈给劳务班组,以便在后续施工中及时改进和调整。
8项目部实测实量工作组实测数据需在每月20日前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每月向公司汇报实测实量的工作情况。
22.3实施管理
22.3.1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质量管理机构应配齐以下质量检测工具:5m 钢卷尺、2米靠尺、楔形塞尺、激光扫平仪、激光测距仪、超声波楼板测厚仪、钢筋保护层检测仪、阴阳角尺、游标卡尺、空鼓锤等。项目部一级质量管理机构对超声波楼板测厚仪、钢筋保护层检测仪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22.3.2由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和质量验收标准,统一制订《公司建筑工程实测实量操作手册》,指导全公司的实测实量工作。
22.3.3 项目部必须按规范和实测实量手册要求对工程项目100%检测到位,分公司实测实量工作组对所管项目的实测实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复核,公司工程部对分公司、项目部的实测实量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和检查。
22.3.4对各级实测实量工作组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实测实量中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正性原则:在实测实量过程中应保证测量数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严守职业道德。
2客观性原则:实体质量检测后,被检单位和项目部可对检测过程中存在异见的问题提出质疑,相关实测实量工作组及参与的工作人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释疑和必要时现场进行复核。
3综合性原则:为反映项目质量的动态改进情况,被抽检的项目应按随机抽选和被检单位推荐部位相结合的方式检测,检测结果取平均值。为了综合反映项目的实体质量水平,被检单位推荐的部位必须保持连续性(如按楼层抽检则必须为连续的楼层且不少于5层)。
4真实性原则:各级实测实量工作组测量数据应最大限度反映项目的真实质量,避免修补或做表面文章。实测取点时应合理选择有效部位。每季度的检查结果均要与上季度上报的实测结果进行对比,凡是错报、少报以及与上级实测实量工作组所抽查项目的实测结果偏差超过10%的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5可追溯原则:项目实测实量的自检资料均应附带平面图,标明检测部位并存档。
6完整性原则:同一分部工程内所有分项实测指标,根据现场情况具备条件的必须全部进行实测,不能有遗漏,资料应保存完整。
22.3.5实测实量检查执行时间从基础工程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分公司实测实量工作组应预先建立所有在建项目实测实量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到现场实测实量后及时将数据输入电脑保存。
22.3.6各项目部应由生产/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及《操作手册》制订本项目部《实测实量实施方案》,进行实测实量,将所测数据张贴上墙,明确“检测项目、时间、实测值和测量人”等4项目内容,以备公司和分公司组织实测实量工作组检查。
22.3.7分公司由生产/技术负责人负责按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对项目部的实测实量工作进行复测,并建立本单位所有项目实测实量档案;同时,对各项目质量员在施工过程中签字填写的《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表》等质量验收表进行检查。
22.3.8对检查中出现的通病问题,“实测实量工作组”应及时指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预防措施;对查出的不合格项,也应组织对此类问题的全面普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项目生产副经理/质量负责人负责整改方案的落实,分公司负责监督落实情况,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2.3.9公司在年中和年末的两次检查中抽查分公司项目,专项对实测实量工作的开展和质量进行评比,采用打分、分类的方法进行排名。具体方法如下:
22.3.9.1实测实量抽查打分:依据《操作手册》中明确的各检测项目实测实量合格标准,以合格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率×100”作为本项目的分数。
22.3.9.2业主、监理对质量满意度评价打分;
22.3.9.3综合类评分(具体加扣分数在检查表格中明确):
1加分项:获得本地区结构优质奖;在本单位季度综合考评前2名;被评为省、地市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示范工程。
2扣分项:未按公司规定开展实测实量工作;有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因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在行业、地区被通报批评。
22.3.9.6分类排名:最终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A类;70分及以上的为B类;70以下的为C类。
22.4激励措施
22.4.1公司对A类项目公司给予3万/次奖励,对C类项目公司给予3万/次罚款,对B类项目不奖不罚;每年总结、兑现一次,在公司网站、建工报上进行专题报道。
22.4.2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全年实测实量结果,年底对各分公司的施工质量状况出具评估结论,作为对各分公司评先评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2.4.3公司建立“实测实量质量奖罚专用账户”,罚款全部上缴到上述奖罚专用账户作为项目的奖励基金之一。
22.4.4对A类项目,由公司或分公司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学习,重点总结创新的管理方法或“四新”技术,并在全公司推广;对C类项目由所属分公司生产/技术负责人负责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分析原因及整改措施;公司工程管理部将跟踪监督、落实整改情况,对拒不执行的予以加倍处罚。
22.4.5各级领导要支持实测实量工作组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对实测质量工作的意见,如有对检查工作设置障碍或对测量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认真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