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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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司法厅(局)长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监所监管教育、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民生、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谱写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2012年主要任务目标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000件;扎实推进监狱劳教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监所实现“四无”目标;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2200件;着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确保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90%、帮教率达到85%,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年”主题活动,法治文化普及受众面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教育矫治工作,提高罪犯劳教(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率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

一、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在构建“大调解”体系中

着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1、大力实施“百千工程”和“千人万件工程”。着力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100个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100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实现“四个延伸”:向交通、医疗、劳动争议、国有大中型企业等重点行业延伸;向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物业小区、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延伸;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延伸,总结完善吴忠市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县、乡、村三级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门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向全社会延伸,利用“12348”法律咨询专线平台,开通“人民调解热线”,及时受理并分流纠纷线索。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社会管理诸多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继续组织1000名司法行政公务员、1000名律师公证人员、100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化解1万件矛盾纠纷,高标准高质量完成3000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民生工程,服务和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实施。

2、构建“大调解”格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研究制定并积极争取以自治区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探索实施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三调联动”为主导,多调联动为目标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格局,形成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3、完善“大调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制度,并建立动态增长保障机制,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最低报酬制度;完善矛盾纠纷“两排查一分析”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落实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及时提出预警意见,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效处置;健全部门联调制度,对于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矛盾纠纷,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共同调解。

4、创新“大调解”载体。加大基层司法所人员补充和装备配备力度,在村(居)建立流动调解室,为司法所逐步配备流动调解车,打造“半小时调解服务圈”。充分利用区市县乡四级信息化网络资源,依托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专线平台,在开通“人民调解热线”的基础上,开通人民调解员网上微博、QQ群,建立网上“调解室”、“说和室”,形成网上网下立体调解格局,实现人民调解零距离服务群众、近距离化解矛盾。

二、创新监所监管工作机制,在强化管理中筑牢安全稳固监墙

5、深入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行“一日一议一整改”安全排查整治模式,进一步排查整治罪犯劳教人员脱逃(逃跑)事故、狱(所)内重特大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疫情隐患,把各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继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和研判长效机

制,健全完善与公检法机关、武警部队、交通部门处突联动工作机制,年内联合开展应急处突演练,研究启动“联防联控、分级响应”黄金五分钟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监狱劳教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狱所敏感案件、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和应急处置机制,着力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6、拓展教育改造手段。把落实“首要标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罪犯“5+1+1”和劳教戒毒人员“6+3”教育管理内容的系统化,加强改造质量评估和心理矫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出监所教育,深入开展先进文化进监所活动,着力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法制教育合格率、道德教育合格率、脱盲率、职业技能证书获证率和顽固犯年转化率。充分利用监狱劳教警示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百场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努力提高戒断巩固率,破解复吸率高的难题。

7、扎实推进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加强监狱劳教所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宁夏监狱劳教所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全面推广”的原则,创建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实现规范化管理常态化。

三、创新特殊人群管控机制,在帮教帮扶中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8、建立“三帮三包”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司法厅、监狱局、劳教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职)和市(县、区)

司法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服刑在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三帮三包”活动,每名领导干部帮扶一名“三类”人员包兑现帮扶政策、包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包思想转化,确保所包“三类”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

9、强化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继续与社会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走进高墙“大帮教”活动,在监狱劳教系统分别开展“五个延伸”活动:回访百名刑释解教人员,走访百名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上100课时融入社会教育课,落实百名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为百名刑释解教人员推介就业,加快推进监狱劳教工作社会化进程。

10、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矫治质量。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协调落实社区矫正机构设置,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电子监控范围。突出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教育、心理矫治、公益劳动、帮扶六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因素,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 1.5%以下。

11、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控。认真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管控措施、安置优惠政策和教育帮扶工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五个地级市辖区内分别建立一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实体),打造集衔接、安置、帮扶“三位一体”的安置帮教模式,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适时召开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进会。

12、整合帮教资源。健全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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