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图书市场价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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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图书市场价格分析

我国图书市场价格逐年攀升,且已超过人们现有的经济承受能力,作者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各出版社未能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没有按照规定的图书定价原则定价,以致我国图书市场连年萎缩。为使我国图书市场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必须端正经营思想,改革定价制度,优化选题,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图书是为记载、传播、积累各种知识和思想,用文字、图画和其它符号记载在一定的材料上并经印制出版的各种形式的著作物。它是出版物中最主要的,但并不代表所有出版物。现代意义上的出版物中除图书、报纸、杂志外,还有音像制品、缩微制品、计算机软件、磁盘、光盘、磁卡、数据库等各种电子出版物。这里,本文就现代意义上的出版物及市场价格加以分析。

图书是科技成果的体现,是知识的载体,是传播文化知识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具,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由此,图书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图书的价值是由花费在图书生产中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图书的使用价值在于它能满足人们一定的精神需要。正是由于图书具有此属性才使它作为一种产品进入图书市场。因此就要有一定的价值尺度———价格。图书的价格是图书价值的货币表现。

图书价格的确定,建国前是由各家出版社各定各的价,一本书的售价在各地也可以不一样。建国后,1950年12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出版总署联合发出了《关于1951年春季教科书的售价及生产供应办法的决定》,首先在教科书的售价上划一了全国各地的售价。1956年2月18日文化部发出了《颁发全国杂志、书籍定价标准的通知》,在其定价标准表中规定得很细,分列定价类别11类,又在大类下有分类项目26项,每印张定价标准15项。这个标准的实施,不仅对贯彻“保本微利”的方针,稳定书价,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我国图书统一定价的开始,也是以正文印张计算定价办法的开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与发展,纸张价格的上涨,图书定价又有所突破,实行控制利润率、参照成本定价。其计算公式是:图书定价=(每印张正文定价标准×印张数)+(每页插页定价标准×插页数)+封面定价。对一些特殊装帧和排印复杂的图书,则要进行具体的成本核算再定价。1988年8月新闻出版署发出了《转发国家物价局<关于改革书刊定价办法的意见>》规定除课本、教材外,对书刊全面实行在控制定价利润率下,由出版社自行定价。1993年4月国家物价局重工司和新闻出版署计财司联合发出《关于改革书刊价格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了除大中专教材和中小学课本实行国家定价外,其它图书的价格基本放开。其定价利

润率:直接成本(纸张、印刷、稿酬)占定价的45~55%;间接成本(编辑费、企业管理费)占定价的8%、税金占2%;流通环节发行费占35%,总成本占定价的90~95%,出版利润占书价的5~10%。当然这个定价还要考虑发行量的问题,发行量大,成本就低,定价就可降低,反之则高。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前图书价格高得离谱,远远超出同期物价上涨指数。这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人们的实际购买力,导致图书远离读者。不仅大量读者如是说,作为业内人士的书店经营者更有切肤之感。图书涨价过猛、长期居高不下,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过高的图书定价,一方面损害了读者利益,另一方面也扼制了图书销售,造成库存暴涨,导致图书市场连年萎缩。

一些出版社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各项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任意提高图书定价,少则高出成本3倍,多则几十倍。如《中华大藏经》一书,第一次定价每册仅50元,以后则按50元的递增额上涨,到现在已涨至每册350元的定价,前后也不过几年时间。如此涨价,谁个能承受?不要说个人读者承受不了,就是图书馆等单位也承受不了。不少图书馆在年购书金额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购书的数量和种类却在不断地下降,甚至有的图书馆因无力购书而陷入困境。年10万元购书经费的图书馆若纯用于购买图书,在1988年以前可购买4000

0册以上的图书,而现在却只能购买4000册左右,图书价格上涨指数超过了10倍。这之间隐藏着出版社对读者或图书馆的一种欺骗行为。近年来,丛书和套书的出版大有泛滥之势,如果你买了第一册,要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以后不买又怎么行呢。一些出版社显然掌握了这种心理,就随意提高定价。

对一些重版或再版图书,无须再支付稿费,成本就可降低,其定价不仅不减少,反而重版一次价格便提高一次。如《辞海》、《鲁迅全集》、《红楼梦》等等。事实上,现在一些出版社出版图书有很多时候是没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稿费的,如科技论著的出版,是著书人为了评定职称或记载自己的科研成果,通常是拿钱出书,而且这还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往往这些人又经济拮据,弄得作者十分为难,这就是学术界常说的“著书易,出书难”。这种给钱出书的现象现在是普遍存在。这不仅不利于出版业的规划与管理,也不利于科学技术的传播和推广,同时也损害了科技工作者的利益,挫伤了其积极性。

一些政治类、法规类、行业类图书,是由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出版单位出版的,印数多,发行量也大,而定价仍然较高。如《199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教材》一书发行量是10万册,定价21。00,而实际成本却只有7。00元。还有像全国普法教材、伟人文集之类的

图书,定价仍然很高。

一些电子类图书,虽说其技术含量高,但在现代科技十分发达的情况下,其成本也是不高的,然而定价却高得惊人,让读者或使用者望而生畏。如“实用软件”,其定价少则近千元,多则几万元。一套图书馆管理软件其定价高达58,000。00元。一张普通只读光盘(CD-ROM)成本价只须2。00元左右,而零售价却高达65。00元,有的甚至更高。

图书定价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

一些出版社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图书的社会效益。图书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通过销售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合理合法的。但不能只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更应该看到图书的社会效益,图书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也是最主要的。图书是传播科学文化理论知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工具,通过图书提高全人类文化素质,从而促进生产力和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所以首先应当注重的是图书的社会效益。

2.我国图书出版的管理体制及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尽管国家对图书定价有明确细致的标准和规定,但由于管理体制跟不上,政策得不到很好地落实,任由各出版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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