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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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年X月X日)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XXX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运转高效、依靠科学、系统联动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系,消除事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X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重大隐患防范,包括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XXX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卫生局局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局、教育局、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交通局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任主任,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1、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审议批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应急处理
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检查督办各乡(镇)、各单位作好各项应急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根据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库;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向县政府、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完成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报道。
3、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卫生局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该预案各项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以及依法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工作,维护好事发地社会治安。
3、县农业局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4、县畜牧局负责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重餐饮服务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8、县文教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学生在校用餐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商务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生猪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县环保局:负责对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的污染处置工作,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县监察局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工作;
12、县政府其它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根据应急协调小组
的要求,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确定相关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其职责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
(三)组织体系框架
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成立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牵头部门,其职责为: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成,其职责为: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组成,其职责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经费和购买应急物资费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组织应急处理药品、器械和相关物资的储备和调度。
4、案件查办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组成,其职责为:迅速侦办案件,追踪源头,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查处违法当事人。
5、专家咨询组:由事故调查处理组的主要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为: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综合协调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成,其职责为:负责传达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四)应急联动机制
根据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财政、公安、民政、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武警部队、企事业单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警和报告
(一)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