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档案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分类第四条档案资料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文件、验收文件等。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收集第五条收集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地收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第六条收集责任: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整理第七条整理要求: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项目、时间等顺序进行整理。
第八条整理方法: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用性。
第五章档案资料的保管第九条保管场所: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环境中。
第十条保管期限: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
第六章档案资料的利用第十一条利用原则: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利用程序:档案资料的利用应经过审批,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七章档案资料的保密第十三条保密要求: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保密措施:采取物理和电子双重保密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八章档案资料的移交第十五条移交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给业主单位或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移交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第九章档案资料的销毁第十七条销毁条件: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可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销毁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第十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监督机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检查机制:定期对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规定2019-07-16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程建设、⽣产(使⽤)管理、⼯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基本建设⼯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规定。
第⼆条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的提出、调研、可⾏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调试、⽣产准备、竣⼯、试⽣产(使⽤)等⼯作活动中形成的⽂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字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领导,统⼀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建设项⽬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
第⼆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的档案资料⼯作。
档案⾏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
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由国家档案⾏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的重点建设项⽬由部门、地⽅档案⾏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的档案资料⼯作要与项⽬建设进程同步。
项⽬申请⽴项时,即应开始进⾏⽂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作;项⽬竣⼯验收时,完成⽂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作。
第五条项⽬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程总承包单位、⼯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单位应在各⾃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作。
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1.建设项⽬实⾏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竣⼯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档案资料。
实⾏⼯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竣⼯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档案资料。
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全面管理:涵盖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包括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阶段。
(三)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基本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本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基本建设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基本建设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和利用工作。
(五)负责基本建设档案的销毁和报废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基本建设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三)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验收、竣工等文件。
(四)基本建设项目的变更、延期、验收整改等文件。
(五)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片、声像等。
第七条基本建设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
(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三)采用统一格式的档案目录、索引、案卷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基本建设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保管条件进行分类、存放。
(二)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霉处理。
第九条基本建设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的借阅、复制、利用,需经档案管理机构批准。
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是组织和管理信息的重要工具,对于保证工程档案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本规范制定。
一、文件目的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提供标准化的指导,确保档案的组织、管理和使用符合规范要求,提供安全、可靠的档案信息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制度。
2. 统一管理原则: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 安全保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重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档案信息的安全。
4. 规范操作原则:档案管理工作要进行规范化操作,包括文件的登记、整理、归档等过程。
5. 便利使用原则:档案管理工作要便于使用者查阅与利用,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信息。
四、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1. 档案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2. 档案管理流程:设立统一的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文件的登记、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环节,确保档案管理的有序进行。
3. 档案分类: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查询。
4. 档案登记:档案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文件的名称、编号、编号顺序、归档地点、归档时间等信息。
5.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6. 档案借阅: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人员必须遵守借阅规定,并及时归还档案。
7. 档案销毁: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五、档案管理的保障措施1. 设立档案管理系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一、前言档案是一项国家重要财产,对于各行各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基本建设项目中更为重要。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对于保障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效益以及日后项目维护、改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着重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规范入手,对如何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探讨,以期能够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
二、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含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记录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投运到维护、改造、退役的全过程产生的各类书面、图像、图表、声像等资料的档案,是对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全面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人员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结束全过程内,负责此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以下责任:1、明确职责:项目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按照规范管理档案,及时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2、设立档案保管室:指定档案保管室,安排专人管理,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保障项目档案的安全。
3、责任制度: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档案管理的流程、标准和责任制度。
4、项目档案的维护:负责项目档案的编目、整理、保管和维护,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5、档案的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禁止随意借阅、复印、泄露项目档案,做到严密管理。
四、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保管实施1、建立项目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体系对于较大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较多、形式多样,为方便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体系。
应随时采用数字化技术,拍照、扫描、传输和存储现场实时数据,节约时间和空间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2、建立项目档案的实物管理体系对于一些非数字化的档案资料,需要采用人工分类、编目、编号和盒装,进行档案的整理、保管和维护。
应编好档案号,建立一份档案目录表,描述其内容和存放位置,方便日后查阅。
大学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基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基建档案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和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地质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监理、检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基建档案管理纳入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年度工作计划,各科室应协助、配合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展基建档案管理。
第二章资料整理与装订第四条应归档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合同资料要件、勘察资料、设计资料、造价咨询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甲供材资料、结算资料、联合验收资料等。
第五条资料整理责任人按照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件6、附表7的内容要求认真筛选、整理、装订归档资料,及时汇总至资料提交责任人。
(-)质量要求①归档的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
因故用复印件归档时,原则上应加复印件提供单位公章或档案证明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②归档材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书写材料宜采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③归档的材料,必须完整、成套、系统,移交的电子文件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应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
④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⑤电子文件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能够转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格式,利于信息共享和长期保存,具体格式要求详见下表,专有软件产生的其他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转换成规定的文件格式,若不能转换为通用格式时,应同时收集专用转件、技术资料、操作手册等。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是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操作:1.集中管理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2.完整记录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投产等各个环节的资料。
3.准确性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的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篡改。
4.及时性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及时归档,保证项目的实时记录和档案资料的及时调阅。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档案按照以下分类进行:1.基本建设项目规划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
2.基本建设项目设计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纸等资料。
3.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资料。
4.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质量报告、工程验收等资料。
5.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等资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程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归档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档案资料的收集:按照规定,收集项目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3.档案资料的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划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
第六条对于违反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产,是项目管理、决策、维护、扩建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并对档案的保密、安全负责。
第六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覆盖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反映项目实际情况。
(三)及时性:档案收集应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形式、来源等因素,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
(二)编目: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三)立卷: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来源等因素,将档案立卷。
(四)装订:对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安全,防止档案损毁。
(二)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加强保密措施。
(三)有序:档案存放应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档案的原始性。
(二)规范: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中国石化沧州分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细则制度编号制度文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信息管理处所属业务类别决策与综合协调管理/办会业务管理/档案管理会签部门监督检查者信息管理处审核部门解释权归属信息管理处签发日期废止阐明生效日期制定目旳为了加强沧州分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保证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旳完整精确、系统安全。
制定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措施》、《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献规定》(SH3503-2023)《中国石化档案管理措施》。
合用范围沧州分企业各下属单位约束对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波及旳有关制度业务类别所属层级1 基本规定1.1 基本建设项目文献材料是指从建设项目旳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价、决策、计划安排, 到勘测、设计、施工、生产准备、竣工投产、交付使用过程中, 有关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等单位在工作范围内形成旳所有文献材料。
1.2 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项目竣工文献编制和项目文献整顿。
1.3 项目在签订设计、施工、订货及监理协议步, 必须设置专门条款, 明确规定有关方面提交对应项目文献旳套数、费用、时间, 以及对应提交文献旳整顿、归档旳责任, 同步上述规定以附件形式纳入协议。
1.4 项目文献旳搜集、整顿、归档应与项目旳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完整洁全、精确系统旳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旳重要条件。
1.5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制度旳规定, 完毕各自职责范围或协议规定旳竣工文献旳编制和项目文献整顿、归档工作。
1.6 项目承包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要有一位项目负责人分管建设项目文献材料工作, 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 负责文献材料旳管理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项目文献材料安全旳措施。
1.7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 要有档案管理部门人员参与验收。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保障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可靠、便捷使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各种类型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档案保管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成立档案保管机构。
本机构应当具有保密、专业、安全、稳定的特点。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四条档案的分类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按项目组织管理原则进行分类,分为项目管理档案、设计档案、施工档案、竣工验收档案、运行使用档案、变更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参考资料档案等多个类别。
第五条档案的收集基本建设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档案应当及时收集,确保准确、完整、原始在内的原则。
各阶段档案的及时汇总,交由档案保管机构归档,档案保管机构应当制定档案收集记录表,明确归档档案的类型、数量、文件编码、保存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档案的整理汇总收集的档案需要进行整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归档规范和统一化。
档案管理员应当对档案进行检查、鉴定,并填写目录,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修复、翻新。
第七条档案的归档基本建设项目各阶段档案应当按照编制目录进行归档。
档案保管机构应当规范档案归档,规定每卷档案的标识和命名方式,并归档到安全、稳定、易于查阅、保密性好的位置。
第三章档案的审核和利用第八条档案审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保管机构应当审核项目档案的整理质量,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收集到的相同类别的档案进行汇总比对,如发现记录错误、漏标签、重复、同一档案有两个以上版本,应当及时进行纠正。
第九条档案借阅和利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保管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制定档案借阅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应当遵循依法办事、责任到人、面向社会、服务第一的原则。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提高项目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文件的管理1. 文件的分类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将项目文件分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文档、施工图纸、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变更通知书等,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类和整理。
2. 文件的编号项目文件应每个文件都应有一个唯一的编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号,以便管理和查询。
3. 文件的命名规范项目文件的命名应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文件内容,命名避免使用繁杂的特殊字符,尽量使用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合。
4. 文件的保存方式项目文件应采用电子化保存方式,并设置权限进行管理,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三、档案的整理和归档1. 档案的整理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文件进行整理,按照文件的分类和命名规范进行归类和整理,确保每个文件都有相应的分类和编号。
2. 档案的归档按照文件的重要性和保存期限,将项目文件进行归档,设立不同级别的档案库进行存放,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3. 档案的登记对每个入库的档案进行登记,包括档案编号、归属单位、文件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并建立档案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
四、档案的借阅和查询1. 档案借阅的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借阅档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目的和借阅期限。
2. 档案借阅的审批档案借阅申请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负责人应对借阅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借阅目的合法合规。
3. 档案查询的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档案查询,查询申请必须填写档案查询表,并注明查询的文件名称和查询的目的。
4. 档案查询的费用对于档案查询实施收费,查询费用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收取,查询费用的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当公开透明。
五、档案的保管和销毁1. 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人应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防止损毁和丢失。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档案法实施办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科学技术档案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8)、《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DA/T8-2002)、甘肃省档案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借鉴国家电力行业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规定和经验教训,为了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归档和整理工作,统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业务指导、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规范,能够长久保存,具备法律效力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更好地为企业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质量控制和档案整理业务技术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归档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应同时执行企业有关制度和规定。
第二章专业术语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分部分项、单元工程所组成。
第五条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第七条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单元工程具备单独验收的最小项目建设部分。
第九条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和传递工具,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施工图、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称为工程文件。
第十条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水文、气象、地质、地震基础资料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第十一条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文基本建设项目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此,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制定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与保护。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以用户为中心、分类管理、电子化管理、密级保护。
这几个原则的贯彻实施能够保障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档案管理的范围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了基本建设项目各阶段的档案管理,从项目策划到工程验收、运营管理、变更维护的全过程管理。
三、档案管理的职责档案管理的职责包括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档案部门等的职责分工,让每个责任单位都能够清晰的知道自己需要承担的管理职责。
四、档案管理的要求档案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了档案素材的采集、整理、筛选、分类、鉴定、保管、利用、归档、销毁等方面的要求,保证整个档案管理流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五、档案管理的保护档案管理的保护包括了档案管理过程中各种环节保密要求的提醒、档案的物理保护、安全措施、备份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为基建项目档案的长期保存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需要档案部门作为监管和检查的主体,对于计划、组织好的基建项目档案进行以程序为中心、内容为重点的监督和检查。
七、档案管理工作的奖惩办法档案管理工作的奖惩办法是对于档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以及失职渎职等违法失信行为的裁决,为完善档案工作的incentives 和营造档案管理的良好环境提供强制性的规定。
总体来看,《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流程,适用于监理、设计、承包、建设以及档案管理等部门。
这些规定的执行将有助于加强基金项目档案相关厂商的合法权益保护,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1. 前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国家重要的文化遗产和数据资产,是历史的见证和未来的指导。
为了保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需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和完整的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2. 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的制定依据本规范的制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档案馆工作规程》 - 《档案管理规定》 - 《档案数字化管理规范》 - 《档案保护技术标准》 - 《档案工作职业规范》 -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3. 档案归档整理程序3.1 档案接收基本建设项目部门负责将项目档案交由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档案管理部门需要对档案进行登记并开立档案著录表和档案流程单,确立档案的唯一标识和归档流程。
3.2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对新接收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其工程类别、密级、实物形态和保存期限等信息,并将其记录下来。
3.3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盘点、补全和清理等程序。
对于不合法或损坏的档案,需及时通知基本建设项目部门进行补充或修复。
3.4 档案装订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类别和保存期限等要求,对处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
档案装订应采用规范的档案材料和装订工具,确保档案不受损坏和变形。
3.5 档案标识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每个档案进行严格的标识,包括编写编号、书写题名、注明密级和分类号码等信息。
对于机器读取需要的标识,应使用机器可读的字符进行记录。
3.6 档案存储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存储。
对于密级较高的档案,应采用闭架式存储,保证其安全性和机密性。
3.7 档案查询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基本建设项目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可查询的档案信息。
对于重要的档案信息,应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提供在线检索和下载服务。
4. 档案归档整理的质量要求和评价标准4.1 档案质量要求•档案完整: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前、中、后的全程记录。
•档案准确:档案内容应真实客观,有明确的来源和证据支持。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
按照档案工作的要求,需要对这些档案资料进行规范的归档整理,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检索性。
下面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的规范性要求、程序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规范性要求(一)归档资料的统一归类对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根据档案的内容、用途等因素确定归档资料的统一归类。
通常,可以根据文件的类型、目录、数据、图表等因素进行分类。
(二)档案资料的统一编号针对归档资料,应给予每个文档或卷宗一个唯一的编号,便于快速查询。
并且应在归档过程中坚持进行码薄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归档资料的统一标准根据文件类型,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以确保归档资料的规范和规范化。
(四)归档资料放置的统一化归档资料应统一放置,按照文件类型、编号和年代等方式进行分类。
同时应确保归档文件的保存状态和安全。
高价值的档案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震等设备安全性高的房间里。
(五)归档过程中的全面记录归档资料的全面记录应包括文件类型、数量、归档时间、归档来源等重要信息。
通过有效的归档记录,实现了档案的全面监控。
二、程序(一)档案资料的筛选和提供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文档系统,其中的一些资料不具有较高的文档价值。
因此,在进行归档整理之前,应先对档案材料进行筛选和提供,只留下有价值的资料。
(二)归档的选择和确定完成筛选和提供工作之后,根据资料的性质和归档整理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统计和归档选择工作。
不重要或重复的材料应及时清理或删除。
对于有价值的资料,应遵循“完全性、连续性、真实性、合规性”的要求进行归档。
(三)归档文件的分类归档资料的分类应根据文件类型、年代、任务类型等因素进行分类。
同时,也应在归档文件上标明编号和名称信息,方便后续查找和检索。
(四)档案资料存储和维护完成归档整理之后,归档文件应放置在安全、整洁、干燥的环境中。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基建档案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基建档案管理,促进基建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基建档案材料齐全、真实,根据国家有关基建档案资料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施工到建成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招投标、勘测、设计、施工、竣工、审计、保修、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例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2、基建部负责全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基建部设立档案管理员岗位。
各部室对业务范围内所形成的各类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均应作出明确要求,落实到相关人员,同时要做好基建档案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管理员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根据企业档案管理的要求,以基建项目为单位进行预立卷和归档工作。
3、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进程同步。
项目建设过程中,现场代表应要求各参建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在签订基建项目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基建档案资料归档和工程款支付相挂钩。
每月工程资料经监理和现场代表检查认可后方能支付工程款。
4、基建项目档案资料分四个节点进行收集整理:项目前期工作开始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止;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审计结束;保修结束。
相关节点责任人应将原件交给档案管理员存档,今后工作中需要使用该材料,需到档案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资料应做好清点、签字等书面交接手续,并做好目录清单,同时负责审核档案资料是否符合归档相关标准和规定,基建处其他相关人员应负责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
5、档案管理员原则上应在工程竣工两个月内完成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将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材料一套按项目做好内部存档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概述1.1 背景和目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和强化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基本建设单位和相关机构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第二章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2.1 遵循法律法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2 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3 保障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机密性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中涉及机密信息的部分应当得到妥善保护,避免泄露和不当使用。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不仅应当用于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还应当发挥其在后续工作中的利用价值,促进知识的积累和传承。
第三章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3.1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建立和整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在项目开始阶段建立,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2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和存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进行分类存储,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进行合理的存储安排,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检索和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及时查阅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4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审批和借阅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审批和借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第四章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各级基本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2 评估标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评估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第五章结语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各级基本建设单位和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促进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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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5.项目文件的收集
项
目
文
项
项
件
目
目
的
准
施
形
备
工
成
阶
阶
和
段
段
积
累
项 目 试 运 行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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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
项
目 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
文
件 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
的
形 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3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基本建设文件和档案具备特征:
1. 分散性和复杂性; 2. 继承性和时效性; 3. 全面性和真实性; 4. 随机性; 5. 多专业性和综合性 ; 6. 载体多样性(纸质载体、光盘载体、磁性 载体、实物载体等)
4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1.范围 3.术语和定义 5.项目文件的收集 7.项目档案的整理 9.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11.档案的统计
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
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 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各种载体 的项目文件应收集电子文件(
最终版),电子文件与原件一
致。 含义:各类载体、应归项目收 集齐全、纸质与电子版一一对 应,竣工图归档最终版
收集范围
本标准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 :可行性研究、 勘察资料、 设计文件、 项目管理文件、 施工文件、 监理文件、 工艺 设备文件、 科研项目、 涉外 文件、 生产技术准备及试生 产、 财务及器材管理、 竣工 验收文件。
件 主要内容有: 施工综合管理文件、测量文件、原始记
电子文件 electronic records
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 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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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4.总则
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 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 在签订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 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 责任。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与项目的立项准 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项目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构 件及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 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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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项目文件 records of project
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或以纸质、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项目前期文件 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征地、勘察、设计、采购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工 阶 段
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 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
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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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5.项目文件的收集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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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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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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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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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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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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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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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试 运 行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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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 产技术准备 项 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目 试 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 运 行 集、积累所承建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 阶 段 成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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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收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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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1822—200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
一般要求。 GB/T10609.3 技术制图 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QG/SH1020 0017 档案分类规则
8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中还应掌握:
《国档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02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03-2007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定》
义 项目竣工图 drawing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 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项目监理文件 records of supervision
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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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records of test on completion
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 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 复制和分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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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归档的项目文件应为原件。 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 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应用易 褪色的书写材料(纸张也非常重要),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 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 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X210mm),图纸宜采用国 家标准图幅。 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 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电子文件应以光盘为长期储存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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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5.项目文件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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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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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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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项 目 试 运 行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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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
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
项 包单位汇总。
目 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
施 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总则 6.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 8.项目档案的归档与移交 10.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5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G/SHSLJ0018-2002《基本建设档案管理 规范》的修订。 本标准与QG/SHSLJ0018-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标准名称《基本建设档案管理规范》改为《基本建设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依据工作流程调整了标准结构,见第4、7章。 本标准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档案管理中心提出。 本标准于1991年首次发布,200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 为第二次修订。
成
和
档案部门负责对项目各阶段归档文件材料
积
累 的积累进行监督、指导。(档案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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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5.项目文件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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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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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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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单位各部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 项 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 目 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 准 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 备 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阶 材料、设备采购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合同范围 段 内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还可参照 :总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 范围、所执行标准的归档范围 (不漏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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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短期: 15年以下(含15年)
或永久与定期
长期:
16~50年以下(含50年 )
永久: 5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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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 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Q/SH0249-2009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SH/T3543-2007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2004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实施细则V3.0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源归档管理实施细则 石化股份建〔2008〕357号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办〔2011〕119号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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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 subunit of project
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 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 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 或 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 织施工,在工艺系统上完成某种 反应过程或实现某种辅助功能的 系统或工段)。
比如乙烯装置的裂解炉区、 急冷区、压缩区、原料罐区等设 计划定的工艺区域;聚丙烯装置 的聚合单元、丙烯回收单元、原 料精制单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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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