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某市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转移管理工作,规范技术转移行为,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应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转移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技术转移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体系,明确技术转移活动的程序、方法和责任,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技术转移管理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技术转移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六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加强对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科技人员对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度。
第七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的档案和信息系统,记录和公布重要的技术转移活动和成果。
第八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制定技术转移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技术转移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技术转移管理的原则第九条技术转移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以自愿的方式进行,任何强迫、诱骗、胁迫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二)公平、公正原则。
技术转移活动应当公开、公正,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法合规原则。
技术转移活动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四)保护知识产权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科技成果的合法权益。
(五)效益最大化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促进科技成果的最大程度利用和价值实现。
第十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在开展技术转移活动时,应当遵循上述原则,加强对技术转移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技术转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技术转移管理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一、概述技术转移是指将技术、技术资产、技术成果等有形无形的技术要素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技术转移事务,确保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并最大化地利用技术资源,制定和实施技术转移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二、目的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保护和利用技术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适用范围技术转移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技术转移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
四、管理流程1. 技术转移需求确认在技术转移开始前,需明确转移双方的技术需求和转移目标。
双方应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确定技术转移的内容和范围。
2. 技术评估和选择对技术进行全面评估和选择,包括技术的可行性、可转移性、风险等因素。
技术转移双方需明确技术的具体参数和要求,确保技术符合转移方的需求。
3. 签订技术转移协议进一步详细制定技术转移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并签订技术转移协议。
技术转移协议应明确技术转移的方式、时间、费用、责任等各方面的内容,并约定技术转移期限和保密协议。
4. 技术转移实施根据技术转移协议的约定,进行技术转移的具体实施。
包括技术交底、培训、设备调试等环节,确保技术的成功转移。
5. 技术转移验收在技术转移实施结束后,进行技术转移验收。
双方通过技术转移验收评估技术转移的结果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要求,评估转移后的技术应用情况。
6. 技术转移管理与监督建立技术转移管理与监督机制,确保技术转移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技术转移结果的落地。
包括技术转移的追踪和监督,技术转移成果的评价和利用等。
五、保密措施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
为了保护技术转移的双方的利益,需建立和执行保密协议,包括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保密责任、义务和约束。
六、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技术转移管理制度需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随着技术和管理的发展,及时对技术转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以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重庆市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概要

重庆市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速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原则上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或是法人的内设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市科委负责对全市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包括全市技术转移机构的评定、备案、绩效考核等工作,制订并发布有关政策文件.各区县(自治县)科委、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本地― 1 ―区、本部门技术转移机构的推荐、申报,督促、协调其建设和运行等工作.第五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1.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及其他服务;2.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3.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4.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5.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6.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受托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统计等;7.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六条鼓励技术转移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将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所形成的成果,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目录一、前言 (3)1.1 编写说明 (3)1.2 目的和意义 (5)1.3 范围和定义 (6)二、背景分析 (7)2.1 全球化与国际技术转移的历史背景 (8)2.2 当前国际技术转移的现状与趋势 (9)2.3 我国国际技术转移的现状与挑战 (10)2.4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11)三、建设目标与定位 (12)3.1 建设目标 (13)3.2 功能定位 (14)3.3 发展战略 (15)四、功能与任务 (17)4.1 科技资源共享与服务 (17)4.2 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18)4.3 人才培养与国际合作 (19)4.4 政策研究与管理咨询 (20)五、建设策略与措施 (21)5.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3)5.2 创新体制机制 (24)5.3 引入多元化资金来源 (25)5.4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26)六、实施计划与步骤 (27)6.1 短期计划(1-2 年) (28)6.2 中期计划(3-5 年) (29)6.3 长期计划(5 年以上) (30)七、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32)7.1 技术风险 (33)7.2 管理风险 (35)7.3 市场风险 (37)7.4 政策风险 (37)八、保障体系与支持系统 (39)8.1 组织架构与管理体系 (40)8.2 制度建设与政策支持 (41)8.3 资金保障与财务管理 (43)8.4 技术支持与创新平台 (44)九、总结与展望 (45)9.1 建设成果与经验总结 (47)9.2 发展前景与展望 (48)9.3 结语与致谢 (49)一、前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技术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我们制定了本建设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目标、任务、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以期为我国技术转移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

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1. 引言技术转移中心是指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促进各类技术的转移与应用。
其主要目标是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技术形成产业化,并推动技术的快速转移和商业化。
本文为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介绍了该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责和工作流程等。
2. 组织结构技术转移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具有科学性、高效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同领域技术转移的需求。
建议采取如下部门设置:2.1 技术转移部技术转移部作为技术转移中心的核心部门,负责技术转移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技术需求分析与评估•技术资源与市场的匹配•技术转移协议的起草和签署•技术转移项目的跟踪和评估2.2 市场开发部市场开发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市场推广和商业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市场调研与分析•推广技术转移项目•寻找潜在合作伙伴•协助技术转移部完成商业化工作2.3 知识产权管理部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管理•知识产权合同的起草和签署•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保护技术转移项目的商业秘密3. 职责分工技术转移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技术需求分析与评估技术转移中心应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合作,收集技术需求,并对需求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可转移的技术和优先级。
3.2 技术资源与市场的匹配技术转移中心应根据技术需求,寻找与之匹配的技术资源,并评估其市场潜力和商业化前景,为技术转移项目的推进提供支持。
3.3 技术转移协议的起草和签署技术转移中心应与技术提供方达成技术转移协议,明确技术转移的目标、条件和权益分配等事项,并进行合同的起草和签署,以确保技术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3.4 技术转移项目的跟踪和评估技术转移中心应跟踪技术转移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评估,以持续提高技术转移项目的效果和商业化能力。
3.5 市场调研与分析市场开发部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技术转移项目的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并根据调研结果进行分析,为技术转移项目的推广和商业化提供参考。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施行日期】2022.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市(地)科技局:现将《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建模式第三章组建条件第四章组建程序第五章管理职责第六章运行管理第七章绩效评估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按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技术创新中心是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创新战略需求,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高端创新平台(机构),以提升我省重点产业创新竞争力为目标,以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使命,以促进重大研究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为主要任务,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坚持“聚焦产业、合力建设、协同创新、市场运作”原则,实行择优布局、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省技术创新中心应为独立法人实体,针对不同领域竞争态势和创新规律,探索不同类型的组建模式。
第二章组建模式第五条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会同市(地)人民政府、省直部门聚焦国家和我省“十四五”及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自上而下和市(地)人民政府、省直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
成熟一家、建设一家。
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转移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策略之一。
技术转移是指将技术成果、技术产权或技术服务从技术供应方传递给技术需求方的过程,它可以加速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也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赢。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实现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技术转移业务活动、确保技术转移成果落地和有效运行,以及促进技术创新和共享,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则、流程和制度。
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技术转移的效率和质量,降低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促进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技术转移已成为企业获取技术优势、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通过建立完善的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可以将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1.科学性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确保技术转移活动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规范性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规范技术转移活动的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各环节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风险和纠纷。
3.激励性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设立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供应方与技术需求方积极合作,共同推动技术转移成果的落地。
4.协同性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强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实现技术转移活动的有机连接。
5.风险控制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明确技术转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风险与挑战,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
6.持续改进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注重持续改进和优化,及时根据实践经验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的内容1.技术转移业务管理机构设置(1)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业务管理机构,负责技术转移业务的组织和管理。
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和应用,提高科技创新的综合效益,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引进和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企业技术转移机构是企业内部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促进企业内外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和应用。
根据企业规模和需求,适当设置分支机构和办事处,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组织机构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领导班子、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评估部门、业务拓展部门、信息服务部门等。
领导班子由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机构的决策和领导工作。
综合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发展规划、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协调各部门协作等。
技术评估部门主要负责对科技成果的技术评估工作,评估科技成果的创新程度和市场潜力。
业务拓展部门主要负责技术转移业务的对外协调和合作。
信息服务部门主要负责收集和整理技术信息,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四、人员管理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的人员管理主要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
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人员激励机制,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机构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业务流程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科技成果申报、技术评估、合作洽谈、合同签订、技术转移和应用推广等环节。
机构应根据业务需求,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确保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行。
机构应加强对技术成果的推介和宣传,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参与技术转移工作。
六、质量管理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规范进行。
机构应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技术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信息化建设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信息的共享化。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0.12.31•【字号】甬科合[2010]156号、甬财政教[2010]1703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科合[2010]156号、甬财政教[2010]1703号)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五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国科发火字〔2007〕609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甬党〔2010〕6号)等文件精神,完善我市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的政策环境,引导、支持我市技术转移机构发展,促进技术转移有序开展,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宁波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宁波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速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发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国科发火字〔2007〕609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甬党〔201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技术转移活动的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知识、技术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其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主要业务包括技术转移、技术扩散、技术贸易等。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济科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关于印发《济南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济科发【2018】19号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3月26日济南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培育发展全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性科创中心建设。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是指市内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主要职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业务范围包括:(一)对技术信息搜集、筛选、分析、加工;(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四)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提供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五)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评估、备案和管理。
区县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归口推荐和日常管理。
第五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市内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技术中介等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备案:(一)独立法人机构已在市内注册,且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活动,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二)机构成立1年以上,不少于3人服务团队;(三)有明确的科技服务流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四)具有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五)经营状况良好,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市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300万元或促成3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六)信誉良好。
AA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AA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AA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AA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AA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促进全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从事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转移网络平台运营、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等市场化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公益性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第三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一)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三)技术集成与开发;(四)技术应用与推广;(五)提供中试等后续试验、工程化等设计服务和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六)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七)提供技术交易网络信息服务等;(八)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公共服务;(九)其它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二章申报与管理第四条申报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服务理念。
(二)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特定商业和服务模式、特色技术转移服务项目。
(三)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需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专业服务机构应有独立的网站。
(四)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转移专职人员,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职人员在3人以上,公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兼)职人员在2人以上。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组建、筹建启动资助第四章运行管理第五章考核评估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室运行管理,根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府〔201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重点实验室是深圳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核心平台,是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配备先进科研装备、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载体,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基地。
第四条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实体化运作。
根据依托单位不同,分为院校类实验室和企业类实验室。
院校类实验室以开展高水平基础性研究为主,重点开展科学前沿和前瞻性研究,以提升深圳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为主要目标。
企业类实验室以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重点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以提高产业竞争力、支撑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目标。
第五条遵循动态调整、定期评估、择优持续支持的原则,对市重点实验室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第六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在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经费,对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筹建启动予以事前资助,对评估结果良好以上的市重点实验室予以奖励补助,支持市重点实验室开展团队建设、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
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技术转移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技术转移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高效便捷原则: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便捷服务。
(四)协同创新原则: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形成协同创新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技术转移服务中心,负责技术转移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技术转移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技术需求调研,掌握技术转移资源。
(三)建立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发布技术转移信息。
(四)组织技术转移项目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提供技术转移咨询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
(六)加强与外部合作,拓宽技术转移渠道。
第六条技术转移服务中心下设以下部门:(一)项目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
(二)市场拓展部:负责技术转移市场的调研、分析、拓展等工作。
(三)技术咨询服务部:负责技术转移咨询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持。
(四)财务部:负责技术转移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技术转移项目管理制度第七条技术转移项目分为以下类别:(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服务等领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技术合作项目:指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开展的技术研发、技术引进等项目。
(三)技术服务项目:指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项目。
第八条技术转移项目的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人填写《技术转移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技术转移服务中心。
(二)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立项评审。
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

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项目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转移逐渐成为推动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
技术转移中心作为一种机构化的平台,旨在促进技术创新、加强技术转移和知识共享,对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架构、主要职能和运营模式等。
1. 组织架构技术转移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能和推动技术转移活动。
典型的技术转移中心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部门:1.1 管理层管理层主要负责制定技术转移策略和决策,并对技术转移中心的整体运营负责。
管理层应包括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等。
1.2 技术转移部门技术转移部门是技术转移中心的核心部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开展和管理。
该部门应包括技术评估、技术推广、技术合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子部门。
1.3 服务支持部门服务支持部门主要提供技术转移中心运营所需的各类服务,包括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和公关等。
2. 主要职能技术转移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促进技术创新、加速技术转移和推动产学研用结合。
具体职能包括:2.1 技术评估技术转移中心应设立技术评估机构,负责对技术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以确保技术的可行性和商业潜力。
2.2 技术推广技术转移中心应制定技术推广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推广和推动技术转移项目的市场应用和推广。
2.3 技术合作技术转移中心应积极促进技术合作和联合研发,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推动技术的转化和产业的升级发展。
2.4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保护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时为技术转移项目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保护服务。
3. 运营模式技术转移中心的运营模式应综合考虑市场需求、政府支持和科技资源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运营模式。
典型的运营模式包括:3.1 自主运营模式技术转移中心可以通过自主运营的方式开展技术转移活动,包括建立技术转移项目数据库、组织技术交流会和技术咨询等。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85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正文:
----------------------------------------------------------------------------------------------------------------------------------------------------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科发〔2020〕85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我省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建立与完善我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我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现将《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15日
——结束——。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流程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流程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竞争加剧,技术转移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
技术转移可以帮助企业提高自身技术实力、降低成本、开拓市场并增强竞争力。
为了规范技术转移过程,确保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许多企业建立了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流程及其相关要点。
二、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流程1. 技术转移需求确认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确认技术转移的需求。
企业需要对内部技术资源进行评估,确定所需技术并建立明确的技术转移目标。
在确定需求的过程中,企业应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技术实力等因素。
2. 技术评估与选定在确认技术需求后,企业需要对候选技术进行评估与选定。
评估过程中,企业可从技术可行性、商业可行性、法律风险等多个角度对候选技术进行综合评估,并选择最适合的技术方案。
3. 技术转移策划技术转移策划是技术转移管理制度中的关键环节。
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技术转移计划,包括技术转移的时间、资源、成本等方面的安排。
同时,要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推广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4. 技术转移协议签订在技术转移过程中,技术转移协议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技术转移协议应明确技术的转让方式、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密条款等内容。
双方需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技术转移实施技术转移实施是整个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应按照事先制定的转移计划进行操作,确保技术的顺利转移。
同时,要做好技术培训与传承,确保接收方能熟练掌握技术并顺利开展相关工作。
6. 技术转移评估技术转移完成后,企业应进行技术转移效果的评估。
评估过程中,可通过技术成果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市场反馈等指标来评估技术转移的成果。
评估结果可用于优化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提高技术转移的效果。
三、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1. 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移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转让,企业应确保转让的技术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技术转移运营方案

技术转移运营方案一、引言技术转移是将科学研究成果转变为实际应用的过程,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技术转移是实现技术商业化的重要途径。
技术转移运营方案是指在技术转移过程中,为确保技术能够顺利商业化,实现商业价值最大化而制定的一系列策略和计划。
本文将介绍技术转移运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二、技术转移运营方案的制定1. 市场研究和评估在制定技术转移运营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市场研究和评估,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情况。
通过市场调研、竞争分析等方法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在此基础上确定技术商业化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2. 流程设计和规范制定制定技术转移的流程和规范是确保技术转移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需要明确技术转移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包括技术评估、合同谈判、知识产权保护等。
设计合理的流程和规范,可以减少风险、提高效率。
3. 团队组建和培训为了有效推进技术转移运营,需要组建一个专业的团队来负责技术转移的运营工作。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背景和商业化经验。
通过培训和引进外部人才,提升团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增强技术转移的推进力度。
4. 资金筹措和管理技术转移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包括技术开发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
制定合理的资金筹措和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可以考虑引入风险投资、银行贷款等方式,同时建立健全的预算和审计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
5. 市场推广和销售技术转移成功后,需要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将技术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
制定市场推广和销售策略,包括宣传推广、渠道建设、销售团队培训等。
通过有效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三、技术转移运营方案的实施1. 技术评估和选择在技术转移的初期阶段,需要对技术进行评估和选择,确定是否适合商业化和转移。
评估要素包括技术的成熟度、商业化前景、市场需求等。
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或专家的意见,对技术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2. 合同谈判和签订在确定技术转移方案后,需要与技术提供方展开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技术转移协议。
技术转移机构运营方案

技术转移机构运营方案一、引言技术转移是指将研发机构或企业的科研成果、技术与市场需求对接,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和转化。
技术转移机构作为桥梁和纽带,在技术转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就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营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二、技术转移机构的目标与职责1. 目标:(1) 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2) 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融合;(3) 加强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
2. 职责:(1) 构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2) 提供科技成果评估、产业化推进、市场化营销等一揽子服务;(3) 提供技术转移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协助解决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问题;(4) 进行技术转移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三、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营模式1. 权责结构:(1) 中央政府责任:制定技术转移政策,提供经费和支持;(2) 地方政府责任:落实技术转移政策,提供土地、场所等支持;(3) 技术转移机构责任:运营技术转移平台,提供技术转移服务。
2. 运营模式:(1) 自主创新模式:技术转移机构以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为核心,进行技术转移;(2) 平台对接模式:技术转移机构通过建立技术转移平台,将科研机构、企业和市场需求对接;(3) 产学研合作模式:技术转移机构与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合作开展技术转移项目。
四、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服务内容1. 科技成果评估: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确定其技术转移价值和可行性;2. 产业化推进:协助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转化,包括技术改进、专利申请、产品研发等;3. 市场化营销:为科技成果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包括市场调研、推广策略制定、宣传推广等;4. 技术转移培训:开展技术转移相关培训,提升技术转移机构和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5. 政策法规咨询:提供技术转移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助科技成果的顺利转移;6. 项目管理和监督:对技术转移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营流程1. 技术需求采集:与企业、政府等合作,了解市场需求,收集技术需求信息;2. 科技成果评估:对收集到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确定其转移价值和可行性;3. 技术转移项目对接:根据科技成果评估结果,寻找适合的技术转移合作伙伴;4. 技术转移合作协议签订:与技术转移合作伙伴签约,明确合作内容和权责;5. 技术转移推进:根据合作协议,推进技术转移项目的产业化落地;6. 技术转移结果评估:对技术转移项目进行评估,评估项目的效果和影响;7. 技术转移总结和反馈:总结技术转移经验,提供给后续项目的参考。
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加强技术转移中心的管理,规范技术转移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技术转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参与技术转移活动的相关人员。
二、组织机构1. 技术转移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中心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
2. 技术转移中心下设以下部门:(1)项目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2)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调研、项目推介、合作洽谈等工作。
(3)知识产权部: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转让等工作。
(4)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文档管理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主任职责:(1)负责中心整体工作的领导、决策和协调。
(2)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分管项目管理部、市场拓展部。
3. 各部门职责:(1)项目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2)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调研、项目推介、合作洽谈等工作。
(3)知识产权部: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转让等工作。
(4)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文档管理等工作。
四、技术转移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立项:(1)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申请,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3)评审通过的项目,由中心主任审批立项。
2. 项目实施:(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
3. 项目验收:(1)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2)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由中心主任批准结项。
五、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 专利申请:(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申请专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原则上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或是法人的内设机构。...........................................
第十一条市科委对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将不再纳入下一年度备案及考核范围。...........................................
第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相关规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在财政、税收、人才等方面为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市科委在市科技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对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技术转移行为和能力建设进行支持。经费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根据每年考核结果择优支持。...........................................
6.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受托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统计等;
7.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六条鼓励技术转移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将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所形成的成果,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同时鼓励民营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
第七条申请成为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2.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3.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及开展技术转移业务的成功案例。
4.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一般不小于100平方米);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独立的网站;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有稳定的专家咨询队伍;有可靠的技术转移项目和需求来源。...........................................
8.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连续两年以上无投诉、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第八条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实行评定制,凡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均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符合条件的由其择优推荐给市科委,中央驻渝单位可直接向市科委推荐。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基层站点,国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直接纳入市级技术转移机构。...........................................
(精编)某市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重庆市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速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理办法》、《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五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
1.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及其他服务;
2.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3.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
4.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
5.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
5.有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一般在10人以上(独立法人机构人员在10人以上,法人内设机构人员在6人以上);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
第九条市科委根据评审情况公布重庆市技术转移机构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单位与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凡列入备案名单的机构方可参加下一年度市科委组织的绩效考核。...........................................
第十条市科委按照《重庆市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见附件),对已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对当年新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机构进行现场抽查,依据考核和考查意见,公布绩效考核结果。...........................................
6.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
7.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技术转移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事业和社团法人不低于30万元),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法人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市科委负责对全市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包括全市技术转移机构的评定、备案、绩效考核等工作,制订并发布有关政策文件。各区县(自治县)科委、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技术转移机构的推荐、申报,督促、协调其建设和运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