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及其设置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成员有权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等方式。在有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应按照议程顺序逐一表决。
表决结果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计表决结果,并宣布表决结果是否通过。表决结果应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
会议记录
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议程、发言内容、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应详细、完整,并存档备查。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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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总则 • 董事会议事范围 • 董事会议事程序 • 董事会议事监督 • 附则
01
总则
制定目的和依据
目的
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利和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独立董事
在董事会中担任独立角色,对企业重大决 策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保护中小股东利 益。
02
董事会议事范围
召集股东大会
确定股东大会召开的次数和时 间;
确定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方式 和通知时限;
准备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包括 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审核并批准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信息披露渠道, 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避免出
现信息泄露或不对称的情况。
董事会报告与评估
01
02
定期报告制度
董事会自我评估
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包括年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 以便及时向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汇 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国企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国企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很多⼤型企业都会有董事会,董事会也是⼀个企业的组成部分。
通常都会有⼀个议事的规则,那么这个议事规则是什么呢?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规定,这也是很多⼈需要了解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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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保障**公司(以下简称**)董事会依法、独⽴、规范地⾏使职权,确保董事会⾼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条董事会向股东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董事由股东委派或指定。
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董事长由股东在董事中指定。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董事职责的基本⽅式。
第六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时,经股东委派或指定可以连任。
第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辞职报告。
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数,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新的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的缺额后⽅能⽣效。
股东应当尽快委派或指定新的董事填补缺额。
第⼋条董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董事不得利⽤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法收⼊,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董事履⾏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常⼯作提供⽀持保障。
第⼆章董事会职权第⼗⼀条董事会⾏使下列职权:(⼀) 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案;(⼆) 制订公司发展战略;(三) 向股东报告⼯作,并执⾏其决定;(四) 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并监督实施;(五)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七)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和决算⽅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的⽅案;(九) 根据股东授权,审议、批准公司重⼤投资、担保以及其他重⼤交易事项;(⼗) 制订公司境内外⼦公司(项⽬公司除外)的设置⽅案;(⼗⼀) 决定⼀级分⽀机构的设置;(⼗⼆) 决定公司⼀级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三)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级管理⼈员;(⼗四) 决定⾼级管理⼈员的报酬事项及考核事项;(⼗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案;(⼗六) 制订公司合并、分⽴、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案;(⼗七) 制订发⾏公司债券的⽅案;(⼗⼋) 有关法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管理国有资产的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上进行决策和讨论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程序。
下面将从会议召集、议程确定、决策程序、会议纪录等方面详细介绍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会议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一、会议召集1.会议召集应提前适当期限,通知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成员都能够参加会议。
2.会议通知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并附带相关材料,以便董事能够提前准备。
二、议程确定1.董事会主席和公司领导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需要,确定会议的议程。
2.议程应包括公司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财务报告、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3.董事会成员也可以提议议程内容,需提前提交给主席或公司领导,并在会议前确认是否列入议程。
三、决策程序1.决策应遵循多数原则,即董事会成员认同的决策意见为有效决策。
对于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的修改,可能需要经过特定的比例或者多数成员认同。
2.在讨论决策时,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充分沟通,依法行事。
3.对于董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回避。
四、会议纪录1.每次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内容。
会议纪要应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
2.会议纪要应由主席或董事会成员核实并签署,确保会议纪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会议纪要应当在会议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通知与会人员,并归档保存。
以上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基本要点,为保障董事会的决策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公司治理,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
董事会成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则,并在会议中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增加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会议质量,本规则制定。
第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确保决策科学、合理、有效。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事程序。
第二章会议召集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召集,并应当在召集通知中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及议程。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提前通知董事,通知时间不得少于七天。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通知书应当由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签名,并盖有公司公章。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由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主持。
第九条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会议期间不得私自更改议程。
第十条会议应当按照先发言后讨论、先讨论后决定的顺序进行。
第十一条凡事项均应当经过讨论后进行投票表决,待表决结果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四章会议纪要
第十二条会议应当有专人记录会议内容,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与会者、讨论内容、表决结果等。
第十四条会议记录应当由主持人或者专门委员会审阅后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六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的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实际需要,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2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的议事及决策过程。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与职责第3条组成董事会由5-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
董事会成员应当代表股东的权益,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4条职责1.审议和批准企业的发展战略。
2.审批年度财务预算、结算报告。
3.决策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其他重大变革。
4.选举、更换、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
5.对企业进行改革或进行重大投资决策。
第三章会议召开与通知第5条会议形式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长或1/3以上董事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6条会议通知1.董事会会议应提前15天通知所有董事。
2.通知内容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及所需资料。
3.若为紧急情况,通知期可缩短至3天,但应说明紧急理由,并确保所有董事均已获悉。
第四章会议议程与表决第7条会议议程议程由董事长提出,董事可以提前5天向董事会提议增加议题。
增加议题应获得1/3以上董事支持。
第8条决策与表决1.一般议题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同意。
2.对于重大事项,如企业改革、合并等,需获得2/3以上董事同意。
第五章会议纪要与备案第9条会议纪要1.董事会会议应有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的董事签字确认。
2.纪要应详细反映会议讨论内容、决策过程和表决结果。
第10条备案与公示1.纪要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2.与公众利益有关的决策应予以公示。
第六章董事的权利与义务第11条权利1.董事有权获取与其履职相关的所有资料。
2.对于会议议程内容,董事有权提问、建议或要求补充资料。
第12条义务1.董事应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董事应守秘,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组织、议事、决策方式的基本规则,对每一名董事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范围第三条董事会对市国资委负责,执行市国资委的决定,接受市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公司和董事会的运作,对市国资委保证透明度,按照有关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批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2.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的方案;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6.根据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7.决定公司年度融资计划、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报市国资委备案;8.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出借资金或为他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做出决议;9.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监督执行;10.拟定公司章程或拟定章程修正案;11.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审议和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和人员编制方案;13.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14.由市国资委授权董事会行使的部分出资人职权;15.制订公司发行债券的方案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董事会职权。
第三章议题的确定第四条董事会议题由董事、总经理和监事会提出。
总经理提交的议题应是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决议提交董事会议决的事项。
第五条提交议题应同时附带议题有关的报告、方案、可研报告等书面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第六条董事会议题及书面材料由董事会秘书集中整理,董事长决定当期上会、缓期上会或不上会。
第四章董事会的召集与主持第七条董事会会议分固定会议和临时会议。
固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于会议召开2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1. 引言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议事程序规范、高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 会议召集2.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会成员,并说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文件。
2.2 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送,除非紧急情况下,可缩短通知时间。
2.3 会议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可以是纸质或电子邮件,确认收到通知的时间视为通知时间。
2.4 会议通知应包含议程、相关文件和会议地点的详细信息。
3. 会议议程3.1 会议议程由董事长制定,根据企业的需要和重要性确定。
3.2 会议议程应包括会议的开场白、审议事项、决策事项、信息披露、其他事项和会议总结等。
3.3 会议议程应提前发送给董事会成员,并在会议开始前进行确认。
4. 会议程序4.1 会议应按时开始,董事长应主持会议并确保会议的秩序。
4.2 会议开始前,应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董事出席,以确保会议的合法性。
4.3 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严禁超时和偏离议题。
4.4 会议期间,董事应遵守会议纪律,相互尊重,遵守发言顺序。
4.5 会议期间,董事应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充分讨论。
4.6 会议期间,董事可以提出书面提案,但应提前提交给董事会成员。
4.7 会议期间,董事可以提出对议题的补充提问,以深入了解相关事项。
4.8 会议期间,董事应对重要议题进行投票表决,决策应遵循多数原则。
4.9 会议期间,董事应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10 会议结束时,董事长应进行总结,并宣布会议决议。
5. 会议记录5.1 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的过程和决议。
5.2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议题讨论、决策结果等。
5.3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整理,并由董事长和记录员签署确认。
5.4 会议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董事会议事规则一、规章概述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成员由多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公司职工的代表。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其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其基本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负责。
因此,在董事会议事时,应有相应的程序规则,明确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
二、主要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董事会议事的程序、董事、董事长在议事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制作要求制定该规则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坚持会议精简、高效的原则,避免决策的拖拉;明确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协助董事长开好董事会。
会后,要将董事会的相关文件、资料等归档存查。
四、范本XXX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多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规定,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而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则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有以下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企业规模和治理结构,董事会人数通常为奇数,一般为 5-19人。
董事的任职资格
资格要求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有相应的学历、从业经历、财产状况等。
独立性
独立于股东或其他企业,能够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
诚信和勤勉
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的选举和罢免
选举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
01
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为监
督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公司章程
02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
监督机制。
董事会决议
03
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作出的决定,是监
督机制实施的重要依据。
监督机制的执行机构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的决 策符合公司利益。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总则 •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监督机制 • 附则 • 相关文件、法规和指引
01
总则
制定目的
1
规范董事会的组织架构和议事程序,提高决策 效率和科学性。
2
保障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的 战略决策作用。
3
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实现可持 续发展。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议事程序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 涉及公司重大事项需要2/3以上董事同意。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模版
董事会会议应当对会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董事会会议应当按照每个董事的持股比例进行表决,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投票结果。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员,记录员应当对会议的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弃权人数、表决结果等重要信息。
董事会成员的组成
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应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一定比例,以便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的选举
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应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董事的任期和更换
董事的任期应明确规定,任期届满后可进行连任或更换。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由记录员签字确认,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遗漏任何重要事项。
董事会会议的记录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如有需要,经董事长批准,可以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记录的保管与查阅
01
02
03
01
02
03
董事会应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政策。
董事会应对管理层执行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董事会应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进行监督。
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关系
董事会与其他治理机构的关系
CHAPTER
06
董事会自身的治理
董事会的治理结构
国有独资公司及其设置的全资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国有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年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条宗旨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质询或者处罚时;(六)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长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长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四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长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监事的姓名;(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长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长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会议通知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长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模版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xx 年9 月24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规范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依法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第二条董事会职责: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利益负责,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和义务第三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编制公司的投资规划;(四)审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实施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八)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九)研究并决定公司机关组织机构、二级公司、境内外常设分支机构的设置和撤消;(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总经理的考核,决定其薪酬,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总经理的建议,决定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企业总法律顾问,对其进行考核并决定其薪酬;(十一)决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基础管理、审计、财务会计、资产与对外投资管理、薪酬分配、企业文化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对控股公司的管理制度;(十三)研究并决定董事、监事(对股东推荐的非公司在册的董事、监事,只提出处理建议)、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人员的违纪行为的行政处理;(十四)决定公司贷款、抵押、担保等重大事项;(十五)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督促检查董事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评估工作业绩;(十六) 全面管控公司经营管理工作;(xx)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十八)决定公司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十九)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对其实施监控;(二十)依法履行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股东职权;(二十一)审批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方案;(二十二)股东会授权的其他职权;(二十三)董事会下第四条董事会的授权:为适应市场、提高经营决策反应速度,建立审慎、科学、制衡与效率兼顾的授权机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设立xxxx董事会常务委员会;董事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依法、有效履行职责,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出资人和《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出资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董事会行使职权应当与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相结合,支部委员会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四条董事和董事会的产生、组成、任期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第五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常设工作机构及相应的专业委员会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下列事项必先经过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企业发展战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修)订;1.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制(修)订;2.企业改革发展方案制(修)订;3.主业核定及变更、功能界定、分类及调整。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1.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解散、并购、股份制改制、上市、清算、破产或者变更企业形式;2.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金(股本);3.重大资产损失核销、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等事项;4.重大经营、投融资、担保、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案;5.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6.在国(境)外注册公司;7.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预算外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8.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等重大事项;9.重大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10.企业重大风险研判、防范等事项。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1.企业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调整;2.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3.企业章程、基本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的制(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范文
董事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范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公司适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证董事和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第三条董事会按照下列原则议事:(一)依法合规原则。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权限的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履行报(审)批程序;属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基本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决策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
(二)科学决策原则。
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以书面议案形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或决策,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原则。
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决策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基本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应当先通过党群工作部提交党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明确意见,以党委会决议或其他书面形式(如党委会会议纪要)向董事会进行反馈,再由董事会进行审议或决策。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董事长最后发表意见,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总则1.本规则是为了规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议事活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科学、民主和高效,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议事程序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召集。
董事长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重大事项决策的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的召集通知应至少提前3天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会议形式等。
(3)当事前没有告知能否参加会议的情况下,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即可召开,并通知未出席的董事。
2.董事会会议的主持(1)董事长应当主持董事会会议,若董事长无法履行职责,应当由副董事长或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代为主持。
(2)主持人应当维护会议的秩序,确保董事会议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按照议程的要求进行议事。
3.董事会会议的决议(1)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多数董事的同意,会议的决议结果以表决结果形式记录。
(2)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字确认。
(3)对于重要决策,董事们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将异议意见写入决议记录。
三、董事会会议的议程1.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董事长或者由董事长指派的人员负责编制。
议程应当明确列出会议的主题、时间和地点。
2.董事会会议的议程如有需要,可以采用补充议程的方式,但补充议程不得对原有议程进行重大修改。
3.对于重要议题,应当提前向董事会成员发送相关的材料和报告,以便董事会成员在会前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准备。
四、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和报告1.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专门的记录人员进行记录并保存,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确保所记录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2.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名单、议题讨论和表决结果等内容,并由董事长或者主持人签字确认。
3.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并通过适当渠道向董事会成员发送。
五、董事会会议的保密1.董事会会议的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董事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会议内容泄露给外部人员。
国营独资公司及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国营独资公司及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前言
本规则适用于国营独资公司及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为规范公司决策程序,保障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则。
会议召集与通知
1.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如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由执行董事召集。
2. 董事长应当于会议前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将会议议程、有关资料发给董事。
如遇紧急情况,可缩短通知期,但应通知在场董事全体同意。
3. 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谈话记录及相关资料。
会议程序
1. 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主持会议,出席董事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应到会,缺席董事需事先说明理由并报董事长备案。
2. 会议应当遵循议程进行,董事可以根据需要提出议程以外的
事项,但须经过全体董事同意,并纳入会议记录。
3. 会议记录应当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议程、表决情况、决议内容等,由主持人签字确认。
4. 会议记录应当及时作成、存档,并公告于公司公告栏。
会议
记录成文后,应当由董事长及时向董事发放会议记录。
投票表决
1. 董事会议作出决议应当经过表决。
表决前应当讨论相关问题,并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
2. 董事会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以简单多数
原则确定。
3. 会议记录应当载明出席人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
数和决议内容。
结束语
本规则应当在公司公告栏上公示,并报请董事会研究、修订、
补充。
董事会对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属于全体董事。
国有独资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文
国有独资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独资董事会行为,提升企业决策效率和治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有独资董事会是国有独资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并对公司董事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董事会由一名董事长和多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政府指定或选举产生。
董事成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并经过董事会选举或委派。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一般不对外公开,但有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专家学者或者媒体代表出席会议。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可以是实体会议、远程会议或者书面决议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会议准备第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通常每年召开四次。
董事长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的议题由董事长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确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资料发给董事。
第八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时将会议相关资料和备忘录发给董事,并定期向董事提供有关企业运营情况和发展态势的报告。
第九条董事应当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准备,尽快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提出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会议进行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按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确定并通知所有董事。
第十一条任何与会的董事应按时出席会议,如无法出席,应提前通知董事长并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会议主持人应当确保参会人的秩序、安全和尊严,维护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员应当将会议的决议、提案和讨论内容进行记录,并在会议结束两日内将会议纪要发给各位董事。
第十四条会议期间,董事可以就提案进行讨论和表决,表决结果应当做出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在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前,董事会应充分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会议决策第十六条会议决策原则上以简单多数方式进行,但对于涉及公司战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应提请全体董事进行投票。
第十七条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应当向主管政府报告并征得批准意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公司适用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公司适用一、总则1.会议目的: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召开董事会会议是为了讨论和决定公司战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重大投资、并购计划等重要事项,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2.召开原则:董事会会议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地点定期召开,也可以由董事长或任意两名董事联名提出特别会议的召开。
3.出席要求:董事会成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如有不能亲自出席的情况,应提前请假并指定代表出席。
若连续三次未出席会议,应进行问责。
二、会议程序1.会议准备:董事会会议应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通知所有董事,并给予会议议题、资料和报告的准备时间。
2.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包括会议议程、相关报告、财务状况、决策依据等,要求材料真实、全面、准确。
3.会议主持:董事长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应由副董事长代理主持。
4.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门人员记录会议纪要,纪要应真实、准确地记录会议讨论、决策结果和相关负责人。
5.投票原则:会议决策一般采取表决方式,按照出席董事的多数决定。
若涉及重大事项如股权变动、资产重组等,需超过2/3的董事支持方可通过。
三、会议要求1.独立决策:董事应忠实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不受非法利益、个人感情等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商业机密:董事应妥善保管并严守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重要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信息公开:公司应及时向董事提供与会议议题有关的重要信息,确保董事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
4.利益冲突:董事应在决策过程中识别和管理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行为,如有个人利益冲突,应主动回避相关决策,或向董事会报告。
5.决策追责:对于会议决策应有相应的实施追踪机制,确保决策可以按时、按质量执行。
同时定期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和讨论。
四、会议决议的合法性1.决议表决:董事会决议应通过表决方式作出,决议通过需得到出席会议的多数董事的赞同。
对于表决结果有争议的决议,应保留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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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独资公司及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范本〕(本议事规则范本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称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___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董事会应书面报请出资人指定一名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董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定期会议分别在公司公布上一年度报告、本年度季报、中报的前__个工作日内召开,审议相关报告和议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__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二分之一以上的外部董事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公司章程》或出资人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董事会召开会议的通知方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__个工作日前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同时通知非董事的总经理和监事会列席;
(二)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电话、传真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同时通知非董事的总经理和监事会列席;
通知应当直接通知到董事、非董事的总经理和监事会成员本人,并应留有通知到本人的确认纪录。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通知由董事长签发,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议案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
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第九条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董事会议案信息,并独立发表个
人意见。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
董事因故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在董事会会议纪要和决议中说明其未能出席的原因。
第十一条董事连续3次(或6个月)无故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出资人。
第十二条董事会人数不能达到法律规定的人数时,董事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请出资人委派新的董事。
第十三条列席会议人员应当在列席人员名单签到表中签字,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就相关议题提出质询和建议,但无表决权。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董事拥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实行合议制。
董事长应在充分听取到会人员发表完意见后再发表意见。
董事会决议表决设“同意”或“不同意”两种表决意见(不同意的原因需要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董事会原则上应以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决议应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必须以会议方式做出决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出资人规定的事项;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
(三)“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做好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
(二)会议应到、实到和未到的董事名单、人数,董事未能出席会议的原因,以及到会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议的法定人数;
(三)会议议程;
(四)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必须形成董事会决议,所有参会董事必须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出席了会议,却不参加投票表决或不在会议记录和董事会决议上签字的,以及会议通知到了董事本人却无故不出席会议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相应责任。
对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投反对票的董事,该董事可以免除个人责任。
第二十条未获董事会决议通过和暂缓表决的提案,不得实施。
董事会决议涉及需要经出资人批准的事项,必须报经出资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将历届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按规定存档。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的修订由董事会提出修订草案,提交出资人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按本规则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出资人履行检查职责。
第二十四条不按本规则作出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视为无效决议,公司监事会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整改建议,并报告出资人。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内容不一致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自出资人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