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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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绥政办发[2009]1号【发布部门】绥化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1.05【实施日期】2009.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0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五日绥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07〕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全方位提升城镇居民的健康水平,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城镇居民的以住院和大病统筹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城镇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基本原则(一)低水平起步原则。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各级财政的实际和城镇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住院和大病医疗需求。

(二)费用共担原则。

建立财政补助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家庭和政府共同承担。

(三)自愿参保缴费原则。

城镇居民可自愿缴费参保,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选择。

(四)属地管理原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统筹层次原则上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一致,充分发挥现有管理服务体系的优势和作用。

绥化市(全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绥化市(全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绥化市(全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报告导读本报告对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做出全面梳理,从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的理解,洞悉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第一节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 (1)第二节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三、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3四、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同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7)二、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三、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四、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1)表2: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4: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3 表5: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4)表6: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同全国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2: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7)表13: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8)表14: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绥化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第一节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绥化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绥化市(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绥化市(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绥化市(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序言本报告对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做出全面梳理,从全社会用电量,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的理解,洞悉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第一节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 (1)第二节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现状统计 (3)三、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占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统计 (3)四、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同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统计 (7)二、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统计分析 (7)三、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比重统计分析 (7)四、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同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10图表目录表1: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统计表 (1)表2: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现状统计表 (3)表4: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占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统计表 (3)表5: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2016-2018)统计表 (4)表6: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同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统计表 (7)表12: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比重统计表 (7)表13: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6-2018)统计表 (8)表14: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同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表17:绥化市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同全国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第一节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绥化市全社会用电量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规〔2021〕1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规〔2021〕1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规〔20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化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22日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决市域内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5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健委、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医保发〔2019〕56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黑医保发〔2019〕3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绥化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所有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绥化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用人单位及人员应当依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职工;(二)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及职工;(三)中、省直及外地驻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四)个体工商户及雇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8•【字号】绥政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绥化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8日绥化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20〕1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努力在我市建成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相关规定,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按规定编制和执行年度基金收支预算,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统收统支、分级管理、责任共担。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市与县(市、区)分级管理,基金收支缺口由市与县(市、区)合理分担。

强化考核导向,压实基金收支责任,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绥化市(市辖区)医院数量、床位数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绥化市(市辖区)医院数量、床位数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绥化市(市辖区)医院数量、床位数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序言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数据解读报告从医院数量,医院床位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现状及发展趋势。

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解读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数据解读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第一节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现状 (1)第二节绥化市医院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一、绥化市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3)三、绥化市医院数量占全国医院数量比重统计 (3)四、绥化市医院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绥化市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医院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绥化市医院数量同全国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一、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现状统计 (7)二、全国医院床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三、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占全国医院床位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四、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同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绥化市医院数量、床位数量现状统计表 (1)表2:绥化市医院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医院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4:绥化市医院数量占全国医院数量比重统计表 (3)表5:绥化市医院数量(2016-2018)统计表 (4)表6:绥化市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医院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绥化市医院数量同全国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医院床位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2: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占全国医院床位数量比重统计表 (7)表13: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表 (8)表14: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同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表17:绥化市医院床位数量同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绥化县域人口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格局研究

绥化县域人口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格局研究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一)数据来源本文着力于绥化一区三市六县,针对其人口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区域比较。

其经济发展水平采用人均GDP (GDPP)衡量,人口城镇化水平(URBAN)采用城镇人口(或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衡量,数据来源于《绥化市统计年鉴2010》。

(二)研究方法———象限图法[2,3]1.原始数据标准化处理将绥化市的人均GDP (GDPP)和人口城镇化水平指标(URBAN)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生成两个新的变量ZGDPP 、ZURBAN ,标准化方法选用标准差标准化法[4](P70-72),即X 'ijX ij-X j S j i=1,2,.…,m ;j=1,2,.…,n )式中X j =1mmi =1∑X 'ijS i =1mmi -1∑(X ij -X )2√2.建立坐标系利用标准化处理后的新变量数据列,ZGDPP 为X 轴,ZURBAN 为Y 轴,不同区域的人均GDP 和城市化水平形成一个点集(ZGDPP ,ZURBAN),在坐标轴绘制出散点样式的象限图。

见图2。

3.类型划分过程(1)判断ZGDPP —ZURBAN 的符号(见表1):若ZGDPP —ZURBAN >0,为人口城市化滞后型,即图像落在y=x 右下方的城市;若ZGDPP —ZURBAN <0,为人口城市化超前型,即图像落在y=x 左上方的城市;ZGDPP —ZURBAN=0,人口城市化与经济发展关系为完全协调型,即图像落在y=x 直线上的城市。

(2)计算ZGDPP —ZURBAN 数值的大小(见表1):其差值大小表征ZGDPP 、ZURBAN 偏离中心程度的大小,若0≤|ZGDPP —ZURBAN|≤0.1,则人口城市化与经济发展基本协调型;若0.1<ZGDPP —ZURBAN ≤0.5,则人口城市化轻微滞后型;若0.5<ZGDPP —ZURBAN ≤1,则人口城市化中度滞后型;若1<ZGDPP —ZURBAN ,则人口城市化严重滞后型。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部分:主要业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伤、⽣育保险、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基⾦的征缴、筹集、⽀付、管理、运营等事务;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具体承办⼯作;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制度改⾰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作。

(⼀)负责办理市本级机关、事业、企业和中省直驻绥单位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基数核定、关系转移接续、待遇审核、待遇⽀付等业务。

(⼆)负责办理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核定⽀付等业务。

(三)负责市本级职⼯⼤病、慢性病及城镇居民⼤病的审核鉴定⼯作。

(四)负责市本级和中省直驻绥企事业单位⼯伤、⽣育保险参保和待遇审核⽀付⼯作。

(五)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以及待遇⽀付⼯作。

(六)负责市本级离休⼲部医药费核拔和医药费报销⼯作。

第⼆部分:⼯作⼈员纪律要求为严肃⼯作纪律,打造风清⽓正、岗责分明、规范有序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平,⼯作⼈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作纪律,禁⽌下列⾏为:(⼀)擅⾃离岗、串岗、聊天、办私事;(⼆)带⽆关⼈员进⼊办公区域;(三)⼯作⽇⽩天饮酒;(四)在服务场所吸烟、吃东西、打瞌睡;(五)在服务时间看⼿机、玩游戏、上⽹聊天、看电影等与⼯作⽆关的⾏为;(六)推诿、搪塞服务对象等不作为⾏为;(七)对服务对象态度⽣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与服务对象发⽣争执;(⼋)违反操作规程擅⾃办理业务;(九)超越职责权限办理业务;(⼗)擅⾃增加办理环节,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伪造、篡改、擅⾃销毁服务对象的权益记录;(⼗⼆)对服务对象区别对待,讲私情,谋私利;(⼗三)接受服务对像的礼品、礼⾦、有价证?;(⼗四)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及其他活动;(⼗五)滥⽤职权,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六)其他违法⾏为。

我局郑重承诺:举⽌⽂明、礼貌热情、服务周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严格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严格按审批(核准)程序办理各项业务;严格遵守⼲部廉洁⾃律规定,不利⽤⼯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黑政发[1999]5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黑政发[1999]5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黑政发〔1999〕57号)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1999年8月2日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二、任务和原则1999年要在全省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双方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实现医药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

三、基本内容(一)覆盖范围。

我省辖区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发[2009]1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发[2009]1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1.08施行日期2009.01.01文号绥政发[2009]1号主题类别基本医疗保险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发〔2009〕1号)北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八日绥化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城镇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具有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下列人员,均可依据本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成人居民”)。

(二)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大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各类大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第三条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承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审定、费用征缴、医疗费用支付、就医管理等日常工作。

北林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以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市区财政、卫生、民政、教育、公安以及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

旅游康养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旅游康养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旅游康养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为加快推进哈大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融合发展,加快融入哈尔滨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绥化市政府拟在肇东市东发办事处境内规划建设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

该项目及项目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共约16.78平方公里。

涉及肇东市东发办事处东发村(青松村)、五湖村、同发村,通过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充分论证,项目实施对肇东市乃至绥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对该区域内及周边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及生活环境有所改善,提高多方面工作技能增加就业机会,以及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等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受肇东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80号)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各项安置补偿可行性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对征地过程中容易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风险进行稳定性评估,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确保征地安置补偿工作及“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评估、客观公正、取信于民的原贝h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风险,确保地方社会稳定。

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征地,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

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

(二)建设单位:肇东市政府通过招拍挂确定。

(三)项目地址:肇东市东发办事处境内。

(四)项目内容:项目建设以文化、旅游、康养产业为核心,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美食、医疗、教育、健康、养老等多元化功能为一体。

绥化社保参保指南

绥化社保参保指南

绥化社保参保指南对于绥化社保参保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绥化社保参保分为:单位参保登记和个⼈参保;其中个⼈参保必须是绥化市户籍、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员。

⾮绥化市的灵活就业⼈员⽆法在绥化新开社保办理条件1、绥化市的户籍⼈员或长期居住⼈员,2、未参加过:企业职⼯养⽼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城乡居民养⽼保险、城镇职⼯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种社会保险制度的3、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居民、低收⼊家庭60周岁以上⽼年⼈,还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活保障证、《中华⼈民共和国残疾⼈证、《低收⼊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学⽣毕业后在两年待业期内参保,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材料居民户⼝本、⾝份证等参保⼈员⾸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应当由本⼈所在单位到所在地社会保险服务⼤厅办理下列⼿续:(1)提供⽩底彩⾊六个⽉内拍摄的正⾯免冠彩⾊头像电⼦照⽚,358像素(宽)×441像素(⾼),⽂件⼤⼩为14K~40K。

(2)社保卡由⿊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作,并按照参保⼈的个⼈资料记录个⼈信息。

(3)申领单位到所在地社会保险服务⼤厅凭⾝份证等有效证件签领。

若出现信息有误或卡⽚质量问题,应及时登记更换。

办理地点本⼈户⼝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参保条件需满⾜以下条件之⼀1、绥化市内办理⼯商登记的企业2、绥化市内企事业单位参保流程缴费单位持下列相关资料到省社保局窗⼝办理,省社保局⾃受理之⽇起10个⼯作⽇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⑴、参保登记①、有关部门批准成⽴的⽂件;②、⼯商营业执照;③、组织机构统⼀代码证书;④、税务登记证;⑤、法定代表⼈或负责⼈复印件;⑥、户名、开户银⾏及帐号;⑦、成建制转⼊单位提供原社保机构开具的参加基本养⽼保险⼈员转移情况表、《职⼯基本养⽼保险个⼈账户对账单。

绥化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绥化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绥化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绥化市社会保险是指在绥化市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
员和其他缴费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绥化市人社局发布的《绥化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绥化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各参保单位和个体
工商户应按照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率和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绥化市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绥
化市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同样为每人每月1000元。

此外,绥化市还规定,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绥化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行为,保障参
保人员的基本权益。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水平,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绥化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
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参保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绥化变迁

绥化变迁

1978年,外出买上一张硬座火车票都 要排长队或托人;2007年,海陆空成 为随意选择的出行交通方式…… 数字,在不经意间见证着变迁,诠释着 进步。
绥 化 的 工 行 与 建 行 总 行
绥化的现代化商场
绥 化 的 魅 力 街 区
绥化艺 术家绘 制的绥 化一小 区
绥化 唯美 的夜 景
改革开放的步伐已走过了30年。一 万多个日子里,岁月更迭,沧海桑田。 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生活的每一个细 节都在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改革 开放30年中,绥化实行"立体交通",1 年运客一亿人。
1978年,能拥有一台凤凰或永久牌
自行车,足以令一家人自豪;2007年, 私家轿车更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


建城、管城、关城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实现重 大转变 立足建设中等规模城市群,发展城市型经济,大 力完善提高城市功能。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15.6亿元。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17万平方米、排水管 网139公里;新增公园绿地237公顷;新增集中供热 563万平方米。争取国家和省道路交通和危桥改造资 金10亿元,改善了城市和城际之间的路网条件。市本 级和9个市县都启劢了中等规模城市规划,海伦、兰 西、青冈、安达、肇东、望奎等地启劢了新城区建设。 全市城市新增建设用地640公顷,房地产开发1009 万平方米。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房44503套,改造泥草 房5.2万户。各地都加强了城市管理,管理效能明显 提高。
现代化大农业全面推开,新农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在现代化大农业建设上,绥化市实现了粮食总量改 革开放后连续增长,8年总产达305.8亿斤,纯增36.7 亿斤;着力打造千公里科技示范带,落实标准化示范点 188个;新组建规范的农民丏业合作社404家,旱田规 模经营面积496万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28 家。投入农机化建设资金10亿多元,新组建千万元以上 农机合作社56个,新增大型农机具1499台(套)。十个 县(市、区)全部被列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在新农村建设上,总结推广了村集体自主开发、宅基地 整村置换、政府主导市场开发、旧村统一改造、骨干产 业带劢“五种模式”。全市村镇建设总投资达47.6亿元, 30个重点小城镇建设全面铺开,完成了27个新农村示 范村整村建设,入住农户6169户,撤幵自然屯46个。 投资3.7亿元,新修农村公路101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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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专题报告对关键因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

相信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专题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 (1)
第二节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 (3)
四、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分析 (7)
四、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图表目录
表1: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1)
表2: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4: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 (3)
表5: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
表6: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4 表7: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2: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 (7)
表13: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8
表15: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
表16: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绥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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