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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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质〔2012〕83号附件安徽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建质〔2012〕83号附件安徽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以及党委、工会负责人等班子成员。

本细则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实际控制人。

本细则所称的项目总监,是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本细则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正在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含外省进皖企业总公司和分公司负责人,以下同)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生- 1 -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带班是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活动。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五条本省企业负责人、外省进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每月要定期带班检查在省内的施工项目,每人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外省进皖企业总公司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一次到我省所属项目进行检查。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下列项目必查:(一)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在现场履职;(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本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专项方案施工;施工时,项目负责人或有关技术人员实施旁站;(四)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安装拆卸,经过有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投入使用;(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六)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 -是否存在重大隐患;(七)项目部建立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监控平台,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八)项目部了制定防坍塌、防起重伤害、防高处坠落、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有针对性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急救援预案;(九)项目部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工程监理现场安全控制制度

工程监理现场安全控制制度

工程监理现场安全控制制度工程监理现场安全控制制度的核心目的是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安全责任、强化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安全教育培训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评估、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确保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于重大危险源要实行重点监控和管理。

五、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坍塌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安全记录与报告保持完整的安全记录,包括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记录、培训记录等。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反馈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和建议。

七、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此激励全体人员遵守安全制度。

八、持续改进安全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评估和改进。

通过定期的安全评审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安全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监理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内容、措施和要求。

第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工艺、作业行为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十一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所负责专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工艺、作业行为等进行专业检查。

第十二条监理员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事故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理措施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制度一、总则为切实加强建筑工程现场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参与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二、监管机构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监理资质,并具有丰富的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监理人员监理机构负责派遣合格的监理人员驻场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安全监理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肃认真执行安全监理工作。

四、监理职责1.监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全天候值班,对建筑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2.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落实安全规定。

4.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并整理现场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保留现场监理日志和相关材料。

五、安全监督1.对每个工程进场承包商进行安全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的承包商予以暂停施工或要求整改。

2.加强现场巡查,发现违反安全规定或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商整改,并做好记录。

3.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组织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处罚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商、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通报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七、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八、监理效果评估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监理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定期检查和评审的方式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出色的监理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监理人员进行警告和处罚。

监理公司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石是对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我们的制度要求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出所有潜在的危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这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机械操作、电气安全、火灾防控等多个方面。

我们的制度强调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和紧急应对技能。

我们还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以提高工人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的制度规定了严格的现场监管措施。

监理团队需对施工现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事故报告和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最小化损失。

我们的制度还涵盖了设备与材料的安全管理。

所有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存储和使用标准,以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保障制度的执行力,我们还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监察小组,负责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以此来确保所有人员都能够严格遵守安全规范。

我们的制度还强调了持续改进的重要性。

通过定期的安全会议和反馈机制,我们不断收集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适应施工现场不断变化的安全需求。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方针如下: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以人为本,关注员工健康,保障员工安全。

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安全生产目标:1. 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2. 达到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原则:1.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2. 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

3. 公平、公正、公开。

4. 全员参与,共同提高。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安质部长、物资部长、综合部长、财务部长等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和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3)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2. 工作机构设立以下工作机构,负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1)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2)安全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和创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安全培训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目标实现。

(3)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监理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石在于其全面性与细致性。

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覆盖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等方面。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第一步。

根据制度范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基础的安全教育,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

针对不同工种的特殊风险,还应进行相应的专项安全培训。

风险评估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

监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估流程,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并据此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需要明确责任人,确保每项安全措施都能得到有效执行。

事故预防机制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度中应包含对各类常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如高空作业、电工作业、机械操作等。

同时,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除此之外,应急响应计划同样不容忽视。

一旦发生事故,快速而有效的应对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因此,制度中应明确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更新流程,确保所有参与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应对方法。

为了保障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这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

内部监督主要依靠监理公司自身的安全管理团队,而外部监督则涉及政府监管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

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确保每一项安全规定都能得到切实遵守。

一个优秀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应具备全面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它不仅是一纸文件,更是一道坚固的防线,保护着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

监理公司需不断优化和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实现零事故的最终目标,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树立典范。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权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共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同时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与教训。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十条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三)参与工程施工安全评估,提出合理的安全措施和建议;(四)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防止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五)建立安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六)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七)建立安全事故报告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八)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九)与相关行政部门和业主沟通协调,共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十)参与安全考核评价工作,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负责监督和指导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监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让我们来探讨这份制度范本的核心内容。

在构建质量管理体系时,需要明确各层级职责与
权限,从公司高层到现场作业人员,每个角色都要有明确的质量管理职责。

例如,公司高
层需定期组织质量审查会议,项目经理需确保质量计划的实施,而现场工程师则需对具体
操作进行监督。

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同样关键。

它应包括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
环节。

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
除安全隐患;通过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制度中还应包含对材料、设备和工艺流程的严格把控。

从源头上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
标准,设备得到定期维护和检验,工艺流程遵循最佳实践,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每一个环
节都不出现疏漏。

为了体现公正客观的原则,制度范本还需要设立独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该机构负责对
整个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的审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这样的设置有助于发现潜
在的问题,并促进整个团队对于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持续改进。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注重制度的动态管理。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法规的更新,制度也要相应
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这要求监理公司不断学习最新的行业标准,及时调整内部的管理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

有效的沟通机制也是制度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

无论是公司内部还是与合作伙伴之间,都
需要建立起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这样,任何关于质量和安全的问题都能被及时报告和处理,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要求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要求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要求随着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施工行业也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然而,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对于监理单位来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的要求。

一、安全责任划分在施工现场,安全是由多个相关方共同负责的,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是项目的承建方,施工单位是具体的执行方,而监理单位则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需明确各方责任划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则应对这些制度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二、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涉及到众多的施工工种和工艺,员工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危险和风险。

因此,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

通过科学规范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施工现场监督与检查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具有重要的职责,需要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到场检查,确保施工工艺、设备和人员的合规性。

同时,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和设施,监理单位应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

四、事故应急管理事故应急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

监理单位需要与施工单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识别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水平。

五、质量安全记录和报告监理单位需要进行相关的质量安全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这些记录和报告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监理单位应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质量安全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 质量为本,追求卓越。

严格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 依法管理,规范行为。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范项目建设行为。

4. 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项目建设单位(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

(3)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项目施工单位(1)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措施。

(2)定期进行质量安全自查,确保工程质量。

(3)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改。

3. 项目监理单位(1)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3)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4. 项目设计单位(1)确保设计质量,为项目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2)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变更不影响质量安全。

(3)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设计进行整改。

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和标准。

(2)加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4)加强工程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加强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3. 环境保护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维护工程监理单位的良好形象和声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方案审核、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问题处理和报告监理单位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进度为要、文明施工、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立工程监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职务,明确各职责。

第五条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和监督,对施工现场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的现场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管和协调。

第三章管理工作第八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应从施工前期就开始,包括施工方案审核、材料验收、工艺方案调整等。

第九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指标达到要求,及时纠正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严格控制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进度的监督和跟踪,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四章问题处理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追踪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请求支持和协助解决。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协调处理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章报告制度第十五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包括日报、周报、月报等,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第十六条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情况、安全状况、质量情况、进度情况、问题反馴等,真实准确反映现场工作情况。

监理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理,规范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监理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涉及所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质量验收、质量验收、质量检查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整体把握、逐级质量控制、全程质量保证”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执行职责,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保障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性,不受其他项目相关方的干扰,保持监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监理任务。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着重从施工过程中抓好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过程中的自查自纠能力,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督促工程施工方加强对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做好施工质量追踪和记录。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加强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技术交流、培训和监理经验总结,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理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程质量监理经验和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理部门应当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规模,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方案,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职权,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考核机制,定期对质量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工程监理管理,确保项目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项目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工程实施的符合施工标准和合同要求的行为。

第四条项目工程监理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维护国家和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项目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标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理组织机构,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设立项目监理部,负责项目工程监理的总体工作。

第八条项目监理部应设置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九条项目监理部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对监理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和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评定,确保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向项目业主报告监理情况,争取项目业主的支持和理解。

第十六条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评审。

第四章监理规范第十七条项目工程监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理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十九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监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者的安全和健康。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单位是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机构。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在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由招标人邀请投标,并在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进行监理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合规、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存在与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利益冲突等问题。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具备建设工程勘察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理,并在建设过程中能够进行合理的技术、经济和风险评估。

第二章监理单位职责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全程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验收工作。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质量检验验收合同以及变更、索赔和结算等文件进行审核和审定。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各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及时提出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验收阶段对质量检验验收过程、验收标准和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变更、索赔和结算文件进行评审和审定,并发表评价报告。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求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业务部门或者分公司,确保业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确保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其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第四章监理单位监督管理与考核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法合规。

监理质量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中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2. 规范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监理水平;3.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1. 监理单位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监督和考核;2. 项目总监负责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3.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本人工作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对项目总监负责。

四、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安全中的职责和权限;(2)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3)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2)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3)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制度(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监理人员应对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4.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2)监理人员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1.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未履行质量安全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监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企业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内容范本

工程监理企业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内容范本

工程监理企业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内容范本1. 建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工程监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管。

该体系应包括安全政策和目标、组织架构、工作程序和流程、安全培训和教育、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2. 预防性管理措施工程监理企业应制定并执行预防性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方案的编制、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设备和工具的检测和保养、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施工现场的临时安全措施等。

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3. 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管工程监理企业应对施工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管,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4. 协调施工各方的安全工作工程监理企业应协调施工各方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安全问题,并指导施工单位解决安全难题。

5. 安全教育和培训工程监理企业应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的安全需求,组织施工人员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课程,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6. 事故调查和分析工程监理企业应对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监理人员应深入调查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监测施工进展和风险控制工程监理企业应监测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

8. 安全记录和报告工程监理企业应做好施工安全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巡查记录、施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等。

(完整word)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完整word)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第五条组织机构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

第六条人员配备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

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

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5人,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第七条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工作。

第三条监督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第五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督促企业改进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第八条监督机构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绩效审查,评估其工作效果和质量水平。

第九条监督机构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违法行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监督机构应当通过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提供真实、全面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二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

第三章监督措施第十三条监督机构应当采取以下监督措施:(一)实地检查:监督机构可以随时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实地检查。

(二)信息核验:监督机构可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核验和检查。

(三)抽样调查:监督机构可以随机抽取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其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效果。

(四)整改督办:监督机构对发现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应当责令建筑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进行督办。

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现场安全监理制度一、引言现场安全监理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责任1. 项目总监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监理区域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监理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三、安全监理内容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 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培训等。

3. 施工现场环境: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

4. 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5. 施工用电: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6. 高处作业:检查高处作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高处作业安全。

7. 消防安全: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8. 应急救援: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施工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四、安全监理程序1. 开工前检查: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2. 施工过程中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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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编制时间:2018年3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悦景苑项目建设阶段,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控制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控,对于质量低劣,进度缓慢,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表现好的给予奖励.第四条:本办法自各方现场负责人会签完毕之日起执行,处罚金额自处罚通知单(或违约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交于工程部,逾期不交者,直接从节点工程款五倍扣除;奖励款项自奖励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支付于被奖励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奖罚金的结算.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悦景苑工程部、监理部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第二章编制依据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第三章项目部门管理(强制性)第六条:1、本办法执行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未经甲方监理允许,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2、严禁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有违犯委托人有权建议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参加每周监理例会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报备;4、非监理例会期间,总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岗,需书面向甲方和总监同时请假,并将岗位职责暂时移交其他人员代处理,附工作移交单,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5、以上第3、4条第一次违反,处以罚款5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1000元,两次以上违反,则视情况对总包执行违约金5000元,甲方监理保留清退该管理人员的权力.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样板工程技术交底、工序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制性)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佳兆业第三方评估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现行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标准为最低标准,各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标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整洁.场区大门周围道路必须干净整洁,厕所必须使用水冲式.第十三条:施工中需要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等动火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严格施行动火令制度;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有关的规定,在建的楼内严禁住人;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郑州市(高新区)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的规定,建立管理制度,保持裸土覆盖.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措施.大门口实行刷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第二十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笫二十二条: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底部放置底座或垫木;2、脚手架要按照规定与建筑物拉结牢靠,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3、脚手架板必须满铺并固定牢靠,不得有探头板;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第二十三条:施工用电要求1、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闸刀器件完备无缺损;3、,必须搭设防护栏杆;无外架防护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并设开关箱,由专人负责;4、不准私接乱拉线路,除现场统一布置的厨房和食堂外,其它地点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大功率电器.第二十四条: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1、“三宝”: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网:脚手架、电梯井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搭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2、“四口”: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通道口要设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必须按规定设临边防护.3、“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的层面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要搭设防护栏杆并挂安全网;卸料平台的侧边,必须安装高度不低于0.9米的防护挡板,前端安装挡脚板.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及时报验.安装完毕,经安装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十六条: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加工机械要有防护装置;第二十七条:提升电梯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求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防护栏杆.电梯上下要有明显的信号指示;第二十八条: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二、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项目开工前,现场应配备良好安全防护器材、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安全标牌,设备使用维修牌、消防器材、水泵及安全宣传标志,安全器材与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2、现场应树立“九牌一图”.3、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和施工现场要硬化、平整、无积水.4、施工现场、办公室地坪要硬化,墙体要批白、吊顶,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严禁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三图一表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等标牌.5、工人宿舍严禁使用电炉丝、碘钨灯等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及自制工具直接插入水桶内加热热水,要集中供暖、供热水.6、施工现场要挂有各项施工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有配合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横幅.7、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围挡标高要一致,要设立大门、门卫,大门要有醒目的《华润·悦景苑项目部》灯箱门头,有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和施工重地、谢绝参观等字样.8、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要成方、成垛,整齐美观,有材料标牌;场地平整无积水,清扫干净.9、搅拌机、吊盘下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无积沙.10、搅拌机、物料提升机、安全通道和“四口五临边”边防护栏杆,要刷黑黄间隔标志漆,防护要搭设双层.11、施工层内每道工序施工,都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无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清扫干净后进行下道工序.12、施工现场要有板报和宣传专栏,有技术、质量、文化、生活和表优评劣等内容.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池,并定期清理.14、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临建的布置,须严格按照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三、施工机具1、施工机械进场后,应提供机械“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及“准用证”,保养维修合格证,对国家严禁使用的淘汰或破旧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并限期清除出施工现场.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保持润滑,并在水平地面段加以保护,严禁带病作业.3、各种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必须搭设防护架,防护架的高度必须依照规范执行.4、物料提升机的防护架与脚手架搭设时必须分开,物料提升机防护的附着点隔层必拉,且严禁吊盘运送人员.物料提升机盘上下运行时,安全防护措施要良好运行,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5、安拆塔吊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塔吊进场前应提供有关安全、质量合格证件,基座经监理隐蔽验收,安拆塔吊必须是有资质安装塔吊公司进行安装,安装后有安检部门核发的合格证书.塔吊拆除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在拆除地点10米内用网围起,并出示拆除警示标志,有专人看护,.6、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带病机械的作业.7、塔吊运行要有专人指挥.四、脚手架工程1、承包方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内、外脚手架,脚手架内、外立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2、脚手架水平杆及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3、脚手架施工时未能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顶撑等连接杆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4、脚手架搭设高度应大于楼层施工面1.2米.5、外架体系与模板支撑体系应完全分离,若发现采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的,承包方应及时整改.6、外墙脚手架搭设后安全网及时悬挂并悬挂严密、绑扎牢固.7、楼层标志牌、安全标语、警示标志未能及时悬挂,监理工程师将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悬挂.8、外墙脚手架的脚手扳、踢脚板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实施,搭设规范.9、外墙脚手架上严禁留存杂物、垃圾,避免坠落伤人,检查中发现有建筑垃圾或杂物或其他安全隐患存在,承包方需立即整改.10、因外架连接拉杆部件影响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承包方需积极配合该部位部件的位置调整,推动其他工作的开展.以上强条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第五章其他罚则第二十九条:工程报验程序方面1、承包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现行规范、标准合理划分报验范围,除正常报验以外,仍需报验由发包方或监理方特别要求的工序、工艺样板、重点环节(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或监理将书面告知)等.2、承包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各项措施、制度,认真落实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3、承包方未进行报验直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将给予停工处理,经核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工程部(监理部)的要求全部返工或专项整改.若承包方连续两次出现未进行报验直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责令承包方立即更换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生产经理,并对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认可.4、工程部(监理部)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承包方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如果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且影响工程进度的,承包方应支付违约金.5、承包方接到工程部(监理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照具体要求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整改通知回复单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承包方应加大整改力度并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直至整改合格.6、报验审请表及隐蔽资料不齐全或不规范,工程部(监理部)应不予以验收.7、部分工序没有进行报验或未按照佳兆业工序指引进行样板验收程序,已被下道工序隐蔽,下达通知后拒绝整改造成质量失控且继续施工者,将责令停工整改,承包方应支付相应违约金.经检查造成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承担返工整改的一切费用.8、检测仪器、仪表、测量工具等均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并定期检测,并且提供检测仪器、仪表、测量工具年检报告.9、未按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或工程测量放线,未经监理核准即进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并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总承包方必须妥善保存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标高或坐标控制点,确保其准确性,并由总承包方按需提供给各分包单位使用,由于基准点破坏或承包方失误造成工程出现高程、坐标错误,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10倍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的违约金.10、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关键工序、装饰工程等要进行样板先行,方案及样板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以上工序罚则执行额度为5000元/次.第六章质量控制一、土建工程质量管理1、有关质量、安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必须要闭合,且留有影像资料,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承担200元违约金.2、使用的砂浆、砼、外加剂等无试验配合比即进行施工的,责令返工并每次承担1000元罚款.3、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认可,无证不准进场,违者将材料清除现场,并扣除1000元/次罚款.4、使用的原材料未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未向监理报验即投入使用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承担2000元罚款.对于未按设计图纸和建设方提出的使用要求采购,购进并使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应责令马上拆除并清理出场且进行返工,每发生一次承担2000-5000元罚款.5、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向监理报验的,责令退场或补报,并每次承担500-5000元罚款.6、施工中发现偷工减料时,责令改正每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7、施工中出现质量通病和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未及时向监理部和建设单位报告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私自处理的,承担2000~5000元罚款,并立即进场整改,采取补救措施.未按要求进行处理的承担1000~2000元罚款.8、支护模板时,墙、柱、梁、板等构件根部垃圾清理不干净强行封模,打砼前墙、柱、等构件根部未由砂浆进行封堵的,每发现一处承担500元并要求返工处理.9、砼模板经拆除后,内墙、柱须标注水平线以及验收标示牌,未标注水平线、验收标示牌的每处扣除500元.10、承包单位在钢筋制作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有异常,须向监理单位汇报,若隐瞒不报而被监理发现的,每次扣除500元.11、钢筋制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若有变动,须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未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而擅自变动的,每次扣除500元.12、钢筋制作前,如需焊接必须做焊接试验,进口钢材须做化学分析.若未做焊接试验的,每次扣除500元并作试验.13、钢筋绑扎、焊接,需符合规范要求.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修改的,除按规定执行外,每个焊点扣除100元,每个绑扎点扣除50元.14、经检查缺筋、锚固长度不够、保护层厚度不够或尺寸不对而不积极修改的每次扣除200元.15、马凳筋的布置标准未按图纸、规范、建设单位提供做法要求进行设置的每处扣除1000元.16、模板经检查发现接缝不严或固定不牢靠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200元.17、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1000元.18、砼养护不及时的每天承担200~500元罚款.19、在砼进场时随车将砼生产厂家资料交监理审核,并且须经监理公司和业主签写砼浇筑令,若未经业主和监理公司签字而浇筑砼,每次扣除3000-5000元.20、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漏振和振捣不实而引起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等现象,每处扣除200元,未经验收私自修补,除应重新剔凿,经监理及甲方查看后,按方案重新修复,每处罚款500元,砼浇筑前未按要求铺设施工通道的每次扣除200元.21、砼浇筑厚度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超过规范允许偏差,每处扣除500元.22、施工缝必须按规范进行留置、封堵严禁跑浆,违者每处扣除2000元.23、不需设置施工缝的,砼必须连续浇筑,杜绝冷缝现象,违者每处扣除500元.24、模板支设前应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若报验后发现有未清除干净的,每处扣除200元,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如未经检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扣除5000~10000元罚款.25、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报监理单位,否则每次扣除100元.26、在砌筑过程中,若砖、加气块未提前润水而干砖上墙或砌筑砂浆强度不够,该部分墙需全部拆除,并扣除1000元/处.27、在砌筑过程中,未按照图纸设计留置构造柱或漏放构造柱的每发现一次处进行1000元/处的罚款,并要求进行整改;28、砖、加气块墙砌筑时,若检查发现漏放或少放拉结筋,砂浆不饱满水平缝不直、门口过梁锚固长度不足等其他质量通病而不积极修改的,除整改外,每处扣除500-2000元.29、室内外粉刷所用的水泥、砂、添加剂原材料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复试,配合比准确.负责每发现一次扣除500-2000元的罚款;30、室内外粉刷滴水线、室内护角严格按照图纸及发包方要求的节点进行施工;二、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检验管理1) 、施工必须遵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有关分规程规范和业主代表的相关要求进行,遵照工程施工工序施工,违者扣除500元/次.2)、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若设备基础复验未合格便进行设备就位加固,扣除200元/台,并限期整改到满足要求为止.3)、所有管材、钢材、主要阀门、部件、电焊条等到货后,必须进行材料报验,否则扣除200元/次.4)、给水、中水、采暖、制冷、热水、消防、空调水等供水系统均按试压要求,严格作闭水及水压试验,违者扣除500元/次.5)、阀门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强度及严密性试验,不经实验或实验不合格不准进行安装,违者扣除50元/个.6)、在管道施工、设备安装时,不允许私自砸梁、凿洞等破坏主体结构的行为,违者扣除500元/次.7)、设备、管道系统,主控阀门安装前,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违者扣除200元/处,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8)、地热施工必须按规范规定试压,如不试压扣除100元/处,并限期整改达到规范要求为止.9)、通风和空调管、管件制作,经检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而不积极整改,扣除500元/处,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10)、各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在竣工前出现漏项工程,每项以该工程造价的30%,并限期完成该漏项工程,至到满足要求为止.11)、排水管道没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灌水、通水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扣除100元/处,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三、电气安装工程检验管理1)、各专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未经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的认可,私自改变图纸进行盲目施工,发现后除令其整改外,并扣除1000元.2)、设备安装:a)、配电盘成套柜安装:盘柜安装工程施工应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并做好安装记录、试验记录,如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必须返工,如没有做好记录,必须补做并扣除500元.b)、设备验收资料不全除补交外,发现后除另其整改外,扣除1000元.3)、母线安装(母线排和保护式母线):a)、母线安装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有无腐蚀和损伤、裂纹等,并做好记录,报送监理.如安装后发现上述情形之一者,扣除300元/处违约金,并令其补救.b)、母线及其金属构件应按施工规范安装.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扣除500元/次.4)、电缆敷设:a)、电缆敷设与电缆头制作,应按图纸标注的路径和标高敷设,严格执行施工和验收规范和各项规定,并做好安装记录.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除限期整改外扣除500元/次.b)、工程验收时,应交齐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如在验收时缺少必要的文件资料,除应补交外,扣除1000元.5)、配线工程a)、明、暗配管应按施工规范的各项标准实施.施工人员认真检查,管线敷设后发现违反规范标准,除限期整改外,根据情节扣除50~300元/处.b)、预埋管除按规范施工外,应按要求做好隐蔽记录并做好工程报验单提交监理,经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如未报验、检查就隐蔽,扣除500元/次.c)、管内穿线后必须做绝缘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报监理验核,否则不准安装,扣除500元.6)、桥架安装a)、桥架进场后,应通知监理、业主对桥架进行外观检查,未经监理验核,不准安装.违者扣除500元违约金.b)、桥架安装必须按施工设计图纸标注标高和路径施工,如因与其它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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