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中环股份募资引入中芯国际或有意为大硅片寻求销路
中环股份募资引入中芯国际或有意为大硅片寻求销路 日前,中环股份发布《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其新增股份将于8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中芯国际参股设立的产业基金为认购方之一。
根据公告,中环股份此次发行新增股份共14092万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8398万股,用于向国电科环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电光伏90%股权,交易作价64415.07万元;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5693.69万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39685.00万元。
中环股份这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除了控股股东中环集团外,还有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程东海和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为国内晶圆代工厂商中芯国际与海河产业基金合作设立。
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3月,据中芯国际CFO高永岗介绍,中芯海河赛达产业投资基金是中芯国际首个与地方引导基金及区域政府合作的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100亿,重点投资集成电路及泛电子信息产业。
这次中芯海河赛达产业投资基金在中环股份新增股份的配售股份数量为416.07万股,虽然持股份额相当小,但业界认为这具有较大象征性意义,因为其背后是中芯国际。
众所周知,中芯国际是大陆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晶圆代工厂商,而中环股份正在投资建设集成电路用8-12英寸硅片研发生产项目,预计将于2018年第四季度设备进场调试,中环股份此时与中芯国际在资本市场有所合作,业界猜测这或是双方为后续在硅片方的合作做铺垫。
事实上,这并不是中环股份首次向供应链厂商寻求合作共赢。
上述提及的集成电路用大硅片研发生产项目中,中环股份就是与设备厂商晶盛机电合作,为该项目提前锁定单晶炉等设备的供应商。
前不久,晶盛机电公告称,中标中环领先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半导体硅片项目订单合计约4亿元订单,中标产品包括单晶炉、单晶硅切断机、滚磨机等。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4.19
•【文号】证监许可〔2018〕732号
•【施行日期】2018.04.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73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津中半〔2018〕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8年4月19日。
中环股份
5,022 万,同比增长
增长、而公司参股的二滩公
7.67%。EPS 0.3828,
司和新光硅业公司与上年同
同比增长 4.88%
比有所减少等各种因素共同
影响的结果。新光硅业公司
占营收的 11%。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 2012 年 1 月 4 日至 3 月 9 日, 由于国内光伏产品 90%以上
降 90%以上
8 英寸<110>晶向直拉硅单晶:
8 英寸<110> 晶向直拉硅单晶是一种新型的太阳能电池材料。由于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和 工艺复杂性的前提下,<110> 单晶硅上实现的环路振荡器性能比现金半导体工业界的<100> 取向有 15% 的提升,因此,预计未来 CMOS 可能会转向使用采用<110> 取向的晶圆。公司 2006 年即成功研发出 6 英寸<110> 晶向无位错硅单晶,2011 年 8 英寸产品开始批量供货, 同时成功拉制了 9 英寸产品。公司产品主要用于超薄太阳能电池和 CMOS(影像传感器)的制 备。以公司<110> 晶向无位错硅单晶产品制备的超薄、高效太阳能电池可获得较高输电效率, 并可有效克服遮挡效应。采用特殊工艺制成的太阳能电池片厚度降低了 2/3,同比传统太阳 能电池可节约材料 3 倍,最终获得最优的成本/ 功率比值,同时这些电池板厚度约为 45
2011 年业绩
股价今年以来波动
年报解释原因
营业收入 11.50 亿元, 2012 年 1 月 4 日至 3 月 9 日,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同比增长 5.04%,营业 上涨 12.59%
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87%,
利润 4.2 亿,同比增长
“科改示范行动”系列研究(四)
“科改示范行动”系列研究(四)数据显示,两年多来,“科改示范企业”累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6327.5亿元。
科改示范企业的经营效益和质量也屡创新高。
2021年“科改示范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增长34.5%和459%,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分别较2019年提高30.5%和20.8%。
截至2021年底,科改示范企业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855项,累计拥有授权发明专利41374件。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科改示范企业收益丰硕。
下面来看看几个典型改革案例:01中国石化催化剂公司一、企业简介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石化催化剂生产、销售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是中国石化催化剂业务投资的平台,负责中国石化催化剂业务投资和经营,对股份公司催化剂生产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已是全球最大的炼油化工催化剂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之一,2020年4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到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首次突破90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8%,营业收入利润率同比提高44%。
二、改革模式(市场化机制建设+科技自主创新)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在改革方向上主要是企业内部体制改革,聚焦三个方面:1.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升内部组织活力一是落实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
二是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原则,深化选聘模式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三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人才观,强化市场化用工模式,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四是坚持效益导向,优化薪酬分配机制,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2.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以多样化的短中长期激励手段激发员工干事创业动能。
一是以多样化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打造骨干员工与企业利益共同体。
二是以差异化的短期激励机制,鼓励全员在本职岗位发光发热。
三是设立科技创新激励基金,激励科研人员奋斗创新。
重磅!TCL成功竞购中环集团100%股权,成国产大硅片供应商
重磅!TCL成功竞购中环集团100%股权,成国产大硅片供应商7月15日消息,中环股份/天津普林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股东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中环集团51%股权)和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环集团49%股权)的通知,告知中环集团。
通过竞价,TCL 科技成为中环混改项目的最终受让方。
随后,TCL科技也发布公告,确定摘牌收购中环集团100%股权,正式晋升大硅片供应商。
据了解,中环集团成立于1998年4月15日,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其两个股东分别为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51%)、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中环集团主要是经营新能源与新材料、新型智能装备及服务、核心基础电子部件配套等业务。
旗下核心子公司中环股份主要从事单晶硅的研发和生产,主营产品包括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等;核心子公司天津普林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中环集团混改之所以如此吸睛,焦点在于其控股的中环股份。
中环股份不仅是光伏单晶硅片龙头之一,同时也在半导体领域地位斐然。
无论是光伏行业的企业亦或者看好半导体的公司、基金都对此次混改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在半导体领域,中环股份已经成为国内半导体硅片龙头,12英寸硅片即将放量。
根据规划,中环无锡项目一二期完成后,公司将具备8英寸105万片/月,12英寸35万片/月,具备全球竞争力。
此前有消息称,IDG对此次竞购势在必行,出价之高逼迫TCL临时追加银行授信。
但很显然,在资格分方面独占优势的TCL最终拿下了此次混改的硕果。
硅片是半导体产业的基石,对半导体行业的重要性极大,与半导体制造厂商而言,硅片是成本占比最大项,占比约 36%。
目前半导体硅片处在海外巨头垄断的格局下,2018 年CR5 接近93%,日本半导体硅片产业(信越化学和三菱住友)占据半壁江山,在 12 英寸硅片领域全球 CR5 超过 95%。
中环股份:对外投资决策程序(2010年5月) 2010-05-1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投资是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发展趋势和企业实际情况,将货币资金、实物、技术无形资产等投入到公司以外其他企业或与其组建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公司内部基建或技术改造(以下统称“投资”),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投资管理原则,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及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的程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活动,包括组建合资、合作企业,有偿或无偿兼并其他企业,对其他企业参股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四条 投资部是公司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所有投资活动由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五条 公司投资实行统一规划、分项负责的原则,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投资应列入公司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章 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第六条 项目申报建议书1、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选择和决定项目成立的依据,由投资部组织,公司内相关部门及项目单位协助编制,完成后,根据审批权限报批。
项目建议书应包括:项目负责人、申请立项理由、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期效果、可能发生风险及对策等内容。
《对外投资项目建议评审表》由投资部组织专业相关部门评审并办理。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议书中的主要内容详细阐述,着重对市场前景、投资效益、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对策、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发展目标是否一致、是否有利开发国际、国内市场、公司的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分析、论证。
合资、合作项目应介绍对方全部情况,对合作方进行审慎调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进行。
3、投资项目论证投资部负责组织对投资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及法律、法规评审。
对所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结果必须报投资审议会审议通过。
投资审议会由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投资部、财务部等部门参加,必要时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和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中环股份: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2010-12-08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42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1、担保事项的简要情况(1)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鑫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补充该环鑫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
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孙公司天津鑫天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和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补充该鑫天和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
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孙公司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拟向河北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四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项目建设,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按照出资比例51%,提供2550万元担保,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49%,提供2450万元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规则》制度第五条“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向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方式的反担保,或由其推荐并经公司认可的第三人向公司以保证方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董事会应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公司为控股70%以上的子公司或控股70%以上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公司控股环鑫公司、鑫天和公司和中环领先的比例分别为100%、53.03%和51%,为保证公司的权利,鑫天和公司、中环领先承诺用其相应资产进行反担保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 号
公司发起人包括: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 司、天津经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禄大新、张爱华、丛培金、孙志昌、张贵武、李石柱、滕新年、吴桂兰、白建珉 等 9 名自然人。
公司设立方式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全部由股份公司 承继。
(二)房产
1、股份公司拥有位于南开区黄河道 495 号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 权证号:房权证南开字第 040178662 号,房产面积:15,646.25 平方米。
2、股份公司拥有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 12 号土地上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工业厂房,房产面积:39,780 平方米。公司将在取 得土地使用证后尽快办理房产证。
022-23789787 022-23789786 Liangya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天津市中环半导体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市中环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27 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股批 [2004]6 号文批准,以天津市中环半导体有限公司截止 2004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按照 1:1 的比例折为 262,663,687 股股份变更设立本公司。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16 日领取了股份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张家口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张家口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股份”)与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棋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统筹协调、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就金融资本、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项目落地、可再生能源基础产业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签署协议的基本情况1、合作目标通过积极有效的整合各方项目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金融资源,促进张家口市产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世界一流的高科技产业聚集区,推动经济有序可持续性的快速发展.2、合作主要内容(1)建立高技术产业基金,主要用于投资张家口市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引导一批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落户.(2)建立高技术产业园区,形成信息产业、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企业聚集群.(3)建立新能源产业基金,充分发挥中环股份世界领先的技术优势,形成不低于2gw的光伏电站规模,打造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支柱产业.3、四方责任和义务(1)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措施予以保障,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必要的条件支持,给予基金配套不低于2gw光伏电站的建设指标和项目用地配套.(2)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建设高技术产业园区落实政策;负责协调引进企业落地相关事宜,给予落地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价格、税收等方面的最优惠条件;负责组织落实光伏电站建设指标与用地配套相关事宜;负责协助落实光伏电站建设地县区项目落地、税收分配等事宜.(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2gw以上的符合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发展要求的生态、高效光伏电站,并出资参股高技术产业基金及新能源产业基金.(4)河北棋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建高技术产业基金和新能源产业基金,并负责基金的投资与管理.二、对公司的影响1、在张家口市产业规划发展的战略框架下,公司参与共同推动张家口市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水平,促进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打造国家级优势产业基地,提升了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行业影响力.2、本次合作,将在张家口建设汇聚全球顶尖技术、高转换率、低发电成本的环境友好型生态光伏电站,总体规模不低于2gw,是公司布局在内蒙、四川高效光伏电站业务后又一全新的布局,对公司高效光伏电站实施全国化产业布局、全球化商业布局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公司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3、本次参与投资建立高技术产业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并打造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公司世界领先的技术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产业支持,同时,可利用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投资标的,进一步提高公司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4、本次战略合作事宜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三、风险提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四方合作的初步意向,具体以合作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0月14日。
天津市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注册资本
状态
50.000000 万人 注销来自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学勤
投资数额(万 元)
50
4
四、企业发展
4.1 融资历史
截止 2018 年 09 月 15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7 股权出质
截止 2018 年 09 月 15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二、股东信息
截止 2018 年 09 月 15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三、对外投资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天津市豪尔希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
1996-07-19
动产抵押、欠税公告、经营异常、开庭公告、司法拍卖 六.知识产权信息:商标信息、专利信息、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网站备案 七.经营信息:招投标、债券信息、招聘信息、税务评级、购地信息、资质证书、抽查检查、产
品信息、进出口信息 八.年报信息
*以上内容由天眼查经过数据验证生成,供您参考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天眼查接受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天眼查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
考。
1.3 变更记录
截止 2018 年 09 月 15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中环股份与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签署了《高端半导体产业园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环股份与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签署了《高端半
导体产业园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环股份6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以下简
称“中科院微电子所”)、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海洋高新区管委会”)就联合在塘沽海洋高新区投资建设高端半
导体产业园区合作事宜,签署了《高端半导体产业园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积极发展半导体产业并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产
业园区项目,公司拟与海科建、中科院微电子所子公司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投”)、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沽海
洋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海洋高新”)共同投资组建天津中科环海
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环海产业园”),负责园区运营管理、动力、物业配套及园区招商、产业孵化等。
?
?
?公司表示,本次合作各方共同在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组建中科环
海产业园,重点围绕中环股份产业优势以及中科院微电子所的技术优势和专
利布局,充分发挥海科建园区建设及运营经验,共同布局面向高端通讯领域
的5G通讯、微波毫米波通讯等方面的新兴化合物半导体产业。
?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精)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2005年4月4日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5年7月20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改, 2006年6月20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改, 2010年6月7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改)二○一○年六月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关联人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与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由本规则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三)本规则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中环股份:公司章程(2020年4月)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4年7月15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2005年7月20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改,2006年6月20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改,2007年6月28日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改,2008年7月7日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修改,2008年10月28日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次修改,2009年3月16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次修改,2010年6月7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次修改, 2011年4月8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八次修改,2011年5月31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次修改, 2012年3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次修改, 2012年6月25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次修改,2012年7月25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二次修改,2013年1月21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三次修改,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四次修改,2014年10月10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五次修改,2015年8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六次修改,2016年2月18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七次修改,2017年1月2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八次修改,2017年11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九次修改,2018年9月2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十次修改,2020年4月30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十一次修改)二○二○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党组织第六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八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十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二章修改章程第十三章附则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002129中环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圣怀、杨雪律师出席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上述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1.经本所律师审查,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于2021年3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告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002129中环股份:中环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7月9日,向3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485.68万份,行权价格为30.39元/股。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7月9日。
002129中环股份:关于云南、青海地震对公司生产制造影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公告编号:2021-04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青海地震对公司生产制造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投资者致电公司询问地震对公司生产制造的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5月21日云南地震未对公司生产制造产生影响
2021年5月21日21时48分云南大理州漾濞县(北纬25.67度、东经99.87度)发生6.4级地震,该次地震未对公司生产制造产生影响。
二、2021年5月22日青海地震对公司生产制造产生影响
2021年5月22日2时4分青海果洛州玛多县(北纬34.59度,东经98.34度)发生7.4
级地震,此次地震导致公司内蒙古光伏产业园光伏单晶硅生产基地生产中的部分单晶
炉台发生断苞、焖埚等异常情况。
经排查,此次地震预计影响公司五月份产量约0.13GW。
三、应对措施及保障方案
地震后,公司及时启动《生产处理应急方案》逐步恢复产能设备。
公司购买了财
产保险等相关保险,已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提交损失理赔申请。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祈福云南!祈福青海!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3日
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情况企业基本情况
0.38
-
25
100
氮氧化物(锅炉废气)
56
0.145
无
13.655
-
25
400
氮氧化物(工艺废气)
<3
0.029
无
13.655
-
25
400
氟化物
0.11
0.005
无
0.867
-
25
9.0
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名称
产生量(吨)
处置量)(吨)
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处置单位名称
废有机溶剂
310.1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是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中环股份”,股票代码002129。公司致力于半导体节能产业和新能源产业,是一家集科研、生产、经营、创投于一体的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独特的半导体材料-节能型半导体器件和新能源材料-高效光伏电站双产业链。公司围绕“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半导体节能和新能源两大产业,制造管理上推行自动化、产品创新上实现差异化,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实现回报股东、奉献社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电网传输、新能源汽车、高铁、风能发电逆变器、集成电路、消费类电子、航天航空、光伏发电等多个领域。截止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210.83亿元,净资产103.11亿元。
关于废水的处理:
我司主要废水为含镍废水、含氟废水、酸碱废水,上述废水分别进入三套废水处理装置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污水汇合,再经过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经由厂总口排入污水处理厂。其中含镍的废水在处理装置出口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股份公司于2016年8月经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新建一座废水综合处理站项目预计于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周观点:硅片价格上调,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创新高
万联证券证券研究报告|电气设备硅片价格上调,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创新高强于大市(维持)——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周观点日期:2021年2月8日[Table_Summary] 市场回顾:⚫ 2021.02.01-2021.02.05:本周电新行业涨幅为0.43%,同期沪深300指数涨幅为2.46%,落后沪深300指数2.03pct 。
在申万28个行业板块中位列第12位,表现位于中游。
投资要点:⚫ 新能源汽车:根据EVsales 统计,20年12月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57.1万辆,同环比分别增长104.7%和37.9%。
2020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累计销量达312.48万辆,其中,中国、欧洲市场累计销量分别为127.20万辆和136.71万辆,占比分别为40.7%和43.8%,欧洲超越中国成为2020年新能源乘用车的最大市场。
随着各国对新能源汽车的持续政策性激励,未来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将维持高景气发展,建议关注全球动力电池龙头宁德时代(300750)、锂电设备整线龙头赢合科技(300457)、高镍三元正极龙头当升科技(300073)以及高端负极龙头璞泰来(603659)。
⚫ 新能源发电:光伏方面,隆基、中环纷纷上调2月硅片报价,隆基182mm 价格上调0.15元/片至4.05元/片,158mm 、166mm 厚度减薄5μm ;中环210mm 价格上调0.12元/片至5.6元/片,涨价主要原因为上游硅料偏紧叠加下游需求较好,硅片价格上涨体现了行业龙头较强的议价能力。
光伏板块建议关注单晶一体化龙头隆基股份(601012)以及硅料和电池片双龙头通威股份(600438)。
风电方面,风机价格进一步下探,明阳智能以3097元/kW 价格中标内蒙40MW 风机采购项目,陆上风电补贴停止、平价时代将至,风机价格将持续下探,风机制造商需降本增效以维持现有盈利水平。
风电板块推荐整机龙头金风科技(002202)和明阳智能(601615)。
环晟光伏化工厂案例
环晟光伏化工厂案例
2022年1月14日,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作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叠瓦3.0技术平台工程试验线正式交付生产团队,进入有序量产阶段。
环晟高效叠瓦3.0组件技术立足于叠瓦差异化路线,进一步升级了产品设计,大幅提升电流收集效率,降低了电流传输过程中的电能损耗,实现了组件转换效率提升、功率输出提升和可靠性提升。
叠瓦3.0组件的开发量产体现了叠瓦技术平台的又一次优化升级,在保障自身产品更高能量输出优势的同时,兼容业内提升导电性能的技术发展思路,进一步提升了叠瓦技术在同尺寸下的优异产品性能表现。
结合后续218.2大尺寸硅片电池的应用,产品性能和适配兼容性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升级后的叠瓦3.0 P6系列产品包括4款单双玻组件,功率范围覆盖400W-675W,满足户用屋顶分布式、工商业分布式以及大型地面电站等应用场景需求,工艺技术、发电性能、产品可靠性等居于行业领先水平,最高组件功率675W,结合独特专利的并联电路设计,为客户带来更高的发电量收益和更低的BOS成本。
同时,依托于工业4.0设计与精益化管理运营理念,打造了标准化、自动化、数字化的工业4.0智慧化工厂,不断提升单线产能和质量水平,为新品组件的量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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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公告编号:2019-4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阳能光伏材料产业规划布局,为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中的全球行业领导者地位,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平价上网,结合公司成本优势、市场优势以及前期项目良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协鑫”)拟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目(以下简称“五期项目”或“项目”),新增产能25GW,建成后“中环产业园”整体产能将达到55GW以上,成为全球最大的高效太阳能用单晶硅生产基地。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中环协鑫投资建设五期项目。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中环协鑫作为五期项目的投资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19号
3、法定代表人:江云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太阳能硅棒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单晶硅、多晶硅材料来料加工,自有房屋租赁。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8,813.69平方米,新增生产工艺设备4,252台(套)(含配套工艺生产设备),项目设计产能为25GW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CZ高效单晶硅棒)。
3、项目建设期:3.5年。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1.30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筹、银行贷款、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等。
5、项目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拟新增产能25GW,将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73亿元,达产年后年平均利润为12亿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5.92%(税后),投资回收期8.26年(含建设期)。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光伏产业的持续发展,光伏制造业整体已开始进入“成熟制造业”阶段,同时,全球光伏“高效化”需求推动行业进入了单晶时代。
公司作为单晶硅材料全球领先企业,本次投资建设五期项目,将缓解全球市场光伏材料供给紧缺、填补优质产能缺口,大力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平价上网,提高光伏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竞争力。
2、在全球新能源材料产业竞争中的综合领先优势之上,五期项目的智慧化工厂设计及制造、组织、管理模式优化,注入光伏产品半导体化体系思维,以支撑光伏产业持续性升级,更好地满足光伏市场未来对新能源材料品质高效化、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中的全球行业领导者地位。
3、本次投资建设五期项目,集约资源打造全球最大的高效太阳能用单晶硅生产基地,符合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整体规划,通过五期项目扩大规模效益、提效降本,与上下游产业链战略协同、共享发展,发挥新能源材料行业竞争中的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的竞争力。
4、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