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租赁方案【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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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租赁方案
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租赁方案 xx中心学校现已启动教师周转房工程建设,按计划做15套单元房(110m2/套),15套教师周转房(38m2/套),近400 m2门面房。为筹措资金,确保工程早日完工,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请县教育局批准,特制定本租赁方案。
一、租赁分配原则
1、公平公开原则。教师周转房和单元房所有的租赁分配面向全体教职工,相关信息、办法随时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2、切实需要原则。本房屋所有的分配、出售、出租以切实解决教职工住宿和生活困难为出发点,尽量满足教职工生活需要。
3、交费优先原则。所有房屋实行谁先交费谁先选租用的原则。
4、本校优先原则。教师周转房只分配给镇中学、镇小学教师居住,中学教师优先。单元房、门面房面向全镇教职工租售,先满足在职教师,后退休教师;在职教职工先中学,后镇小,然后xx、xx。
5、书面申请原则。本房屋所有的租用和入住,均要向中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未有书面申请视为弃权。
二、租赁分配办法
1、教师周转房分配对象:新分配到镇中小学的单身教师,外地调入的单身教师,夫妻两地分居在本校上班的一方,家在农村的半边户教职工及其他符合入住条件的对象。
入住条件:交建房垫资10000元入住,一户只能分配一套周转房,交费分两期,交费时间分别定为4月10日,5月10日前,首次交费不低于5000元,按交费时序选住楼层。
住房管理:周转房一律由学校管理,一旦原住户搬出,学校返还垫资,收回房屋,再按条件分配给另外的住户。
2、单元房单元房面向全镇教职工(括退休教职工)出售,每套房总金额为5万元。
不同单元、楼层的房屋的价格相同。交费分三期,交费时间分别定为4月10日,5月10日和6月10日前。首期交费不低于3万元。依据交费顺序,最先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的优先选住;分期交费的,先行交清全部费用的优先选住;分期交费先期交费比例高的优先选住。
住房管理:学校与租赁房屋教职工签订协议书,房产权归xx 中心学校,租赁房屋的教职工(含退休)的子女没有继承权。教职工调出本镇、教职工退休后不住房的,房屋交给学校,由学校退还现金5万元;教职工去世后,其住校的配偶可以续住,若其配偶去世后,在去世后六个月内,房屋交还学校,学校退还现金5万元;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或出售。
3、门面房门面房面向全社会进行整体出租。租赁期为十年,租赁采取竞租的方式,竞租底金4-5万元/每间,一楼主体建设完工后,学校召开竞租会,进行现场公开竞租。之后,学校与竞胜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十年期满,学校收回房屋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