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房分配方案.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白帝镇中心小学

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奉节教办【201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对象

白帝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离家较远(从住家到学校单程需1小时以上)、在学校及附近无住房的教职工。

二、分配原则

1、教师按积分高低顺序选择居住,得分高的优先选择楼层及住房;

2、教师也可放弃教师周转房分配,主动放弃者可在学校其他地方选择住房;

3、夫妻二人都在白帝小学上班的合并计算积分,只享受一套住房。

4、享受周转房的教师必须将原有住房交学校统一管理。

5、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有权将周转房收

回。

三、分配方法

1、本次分配房屋统一编号,供符合条件的教师以积分顺序依序

选择。

2、教师分房积分计算办法:

住房基础分统一定为100分;教师最后积分为下列各项得分总和,双职工按两人得分之和计算:

①、工龄:以每年1分计算(按满年计算,以下同)。

②、校龄:在本校工作每年得1分计算(含辖区村小工作年限)。

▲如积分相同,则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获得时间早者优先。

3、自住房入住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将原住房、借用空闲房及楼梯间无条件交归学校。

4、周转房出现空缺,依轮次序递补。(原住户可以重新提交申请,按本方案重新参加分配)。

四、管理办法

1、凡需租住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须由教职工本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进行审查后,确定是否租住以及租住房屋的面积、户型等,使用教师与学校签订一年期限的租住合同。符合条件的教师合同期满可申请续租,原则上一个教师在同一地点教师周转房宿舍连续居住时间不超过5年。

2、凡租住学校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学校的房屋,确需对使用房屋进行维修、装修、改造的,须经学校批准。凡擅自改变房屋建筑设施,如张贴墙砖、室内地板砖,在厨房、厕所添加固定设备,学校一律不得负担任何费用。本人不

愿租住此房屋后,自行增添设备,学校一律不予任何补偿,不准自行损坏。

3、凡租住的教职工都有维护房屋及设施的义务,注意防火、防盗、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批准,严禁改建、搭建,严禁封闭楼内门厅、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

4、居住人要爱护公物,屋内设施(包括电器线路、管道、水龙头、门、窗、锁等)不得私自调换、转借或拆除,公有住房内易耗品(如水龙头、日光灯、电气开关等)由居住人在居住期间原则上自行负责维修或更换,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租住期内,仅限教职工本人居住,若借于他人居住,学校有权收回住房。

5、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0.8元/平方米·月收取,住房者必须按时缴纳租金。

6、居住人要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地乱倒垃圾、乱泼水,不准饲养家禽宠物影响环境。要讲文明,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有外人非法留宿。

7、住房时间原则上按教委文件执行。

8、使用周转宿舍的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无条件退还周转宿舍;

(1)已调离学校、退休、辞聘以及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者;(退换期限:教师退休1 个月内,工作调动15日内,辞退、解除人事关系者7日内)

(2)本人或配偶在本校或本校附近已有住房者;

(3)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4)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周转宿舍内居住者;

(5)从事非法活动者;

(6)违反学校相关规定,不符合入住条件者;

(7)其他属于应当退还周转宿舍的情况。

8、本方案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白帝镇中心小学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