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发布2021年网络犯罪检察白皮书(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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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发布2021年网络犯罪检察白皮书(附典

型案例)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

•【分类】司法白皮书

正文

上海检察机关发布2021年网络犯罪检察白皮书(附典型案

例)

2022年1月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上海网络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本市网络犯罪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发布《上海网络犯罪检察白皮书(2021)》(下称“《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培华通报2021年上海网络犯罪检察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利用或针对网络实施的犯罪层出不穷,同时出现与新业态、新技术伴生的新兴犯罪。2021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网络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共计11643件22881人,办案量为2017年以来之最。

诈骗增速趋缓

数据显示,2021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网络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938件11806人,同比分别上升126.6%、106.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705件11075人,同比分别上升122.7%、86.3%。

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受案数量增幅明显,成为网络犯罪占比最高的罪名,共受理审查起诉2972件3847人,件数人数分别占比52.1%和34.7%。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比次之,分别为16.9%和27.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参与人数增加,结伙作案趋势明显,平均每件审查起诉案件参与人数从2019年的2.4人增长至3.2人,而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打击不断深入,整体受案数量的增速已趋于缓和。

同时,网络犯罪整体呈年轻化趋势,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90后”占比52.0%,是网络犯罪最高发人群。此外,涉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增幅明显,2021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此类案件共计48件91人,件数同比上升约1倍。

出现与网络经济、虚拟货币等伴生的新兴犯罪

据《白皮书》显示,网络犯罪的特性日益凸显,不仅有传统犯罪转移至线上后产生的新发展,也出现了与新业态、新技术伴生的新兴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在不断翻新。如诱导被害人下载不法APP,以小额费用诱使其付款,通过后台修改支付金额实施诈骗;又如搭建生成仿冒二手交易平台的“钓鱼链接”并发布物品出售信息,诱使被害人通过其发送的仿冒平台支付链接骗取钱财;又如投资类犯罪中,被告人利用邮币卡、区块链等投资概念设置虚假投资理财平台实施诈骗。

网络犯罪目标逐渐精准化。如利用在校生追星或利用应届生求职心理等实施诈骗;以股票咨询、股票推荐等名义诱导股票炒股人士至虚假股票平台投资;利用老年人对自身健康关注,通过虚构疗效,诱骗购买所谓的保健品等。

与此同时,当前网络犯罪链条化、产业化态势明显,已经构建起完整的网络黑灰产业链,且不断拆分细化,出现各种新型的“关联产业”,如专业引流、专业换绑解封等,加大了打击难度。而随着黑灰产业链的扩张,参与其中的涉案人员增多,层级清晰。团伙犯罪的主犯、上游诈骗实施者往往反侦查能力较强,追踪难度较大,而团伙犯罪的从犯、“两卡”犯罪的“卡农”等,则多为犯罪“工具人”。

检察机关还发现,涉计算机类犯罪与技术发展的伴生性极强,虽然数量不多,但容易造成严重后果,且犯罪手法复杂、专业性强,为证据固定、定罪量刑造成了一定困难。计算机网络犯罪手段多样化趋势明显,既有行为人利用计算机或网络系统存在的漏洞实施的犯罪,还有行为人借助于网站管理者、技术人员等特定地位或权限篡改服务器数据等情况。

网络经济新业态伴生的犯罪增长明显。上海检察机关去年办理了多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呈现出犯罪人员隐蔽、犯罪时间持续、受害人数众多等特点。随着电商经济的发展,商家“刷单”提升交易量、用户“薅羊毛”套取商家发放的补贴等操作,也引发了新兴犯罪。

随着区块链技术热度不断走高,虚拟货币作为其核心的新兴技术产物,逐渐成为犯罪分子新的目标,以“炒币”为幌子的非法集资、诈骗类犯罪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虚拟货币难以管控易成为洗钱犯罪的工具。

成立智联研究中心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

网络犯罪具有新类型层出、涉案人员跨地域、被害人众多、证据认定难度大等特点。市检察院在2020年成立智联检察研究中心的基础上,2021年,普陀长风(互联网犯罪惩防)研究基地、徐汇西岸(人工智能犯罪惩防)研究基地相继落成。“一中心两基地”积极发挥专业化优势,指导互联网企业联合成立“反网络黑灰产联盟”,形成协同共治的新局面。

上海检察机关还组建了跨院际、跨层级的网络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了全市首例利用区块链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案、“429”特大网络攻击案等多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于专业性极强的计算机犯罪、网络金融犯罪等,通过聘任技术专家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专业咨询,提高办案质效。

上海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等会签相关工作指引,建立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统一司法标准,及时有效打击犯罪。针对网络犯罪案件呈现产业化、链条化等特点,上海检察机关在注重全面审查的同时,重点聚焦上下游关联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而对于网络犯罪中位于不同层级、不同环节的涉案人员,则根据其地位作用大小、认罪态度、退赃退赔等情况,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在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的同时,上海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相结合,多维度打击、预防网络犯罪。同时,赴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查摆网络漏洞和运营风险,及时研究提供法律服务。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摸线索,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建议等形式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上海检察机关还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开展“反诈集中宣传月”活动,检察官积

极参与电台专题、融媒体访谈、庭审直播、线下法律服务等反诈公益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社会法治意识。

#反诈,检察在行动

典型案例

李某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徐汇区检察院

基本案情

2009年,Y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李某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至2020年间,Y公司在未经P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由李某某决策通过非法手段抓取P公司运营直播平台的数据,并通过Y公司开发的微信小程序对外出售,非法牟利。在李某某的授意下,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分工合作,以非法技术手段突破、绕过P公司设置的网络安全机制,利用编写的数据抓取程序(俗称“爬虫程序”)大量获取P公司存储的各主播直播时的开播地址、销售额、观看PV(页面浏览量)、UV(独立访客量)等保密数据。至案发,Y公司整合非法获取的数据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对外出售,非法获利人民币22万余元。

诉讼过程

2021年2月8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同年5月8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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