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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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6年6月修订)

第一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大会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订会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及两名教授代表组成,承担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领导与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任何不及格课程或因课程不及格、旷考等原因产生的重修,学分积点在2.50及以上。非涉外专业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30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涉外专业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六级考试成绩在530分以上,或所有专业雅思IELTS 、托福TOFEL、GMAT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以上成绩均应至推免申请截止日内有效。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第四条推荐工作程序

(一)依据学校推免生工作计划,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计划。

(二)学院依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推免生控制指标确定学院推免生初选指标。

(三)学生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条件,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学院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在本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

(五)直升推免生资格由教务处统一认定。

(六)初选进入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依据学院工作小组确认的总成绩和学校下达的可接收推免生名额,根据专业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七)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成绩排名第一的学生可用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相应的学术科研能力加分;论文需达到学士学位毕业论文水平,经由学院工作小组认定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加分。

(八)学院推荐学生须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登记表》,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盖章,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推免生考核分数的构成

(一)考核分数包括基础分和项目加分两个部分,其中基础分满分为100分,项目加分上限为10分。

(二)基础分主要包括专业课程学习成绩、非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所占比例分别为70%、30%;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是指专业必修、方向课(准出课程)的学习成绩,非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指除专业必修、方向课程(准出课程)以外的其他必修课程学习成绩。如及格课程有再修或重修记录,均以第一次成绩计算平均成绩。

(三)项目加分包括学术科研能力加分和综合能力加分,最高加分分别为6分和4分。

1. 项目加分认定程序:学生根据要求提出加分申请,由学院工作小组认定。

2. 学术科研能力加分具体标准

学术科研创新能力加分上限为6分。

学术科研创新能力加分,分为一、二、三、四、五档次,分别对应加分为0.5分、2分、3分、4分、6分,其中第一档只能申请一项加分。同一科研成果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加分。不同科研成果得分可以累加,但累计不能超过6分。

A级、B1级和B2级的期刊等级认定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3年版)》(见科研处主页)。学生申请加分时必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用稿通知一律不予认可。本细则未列示期刊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认定。

申请的文章内容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只认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如跟本院教师合作发表文章,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加分,其余作者不加分。

各档加分如下:

第一档(拟加0.5分)

在除本细则其余各档提及之外的B2级期刊中,进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但没有进入CSSCI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第二档(拟加2分)

在《财务与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审计》、《金融会计》、《会计与经济研究》等会计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第三档(拟加3分)

在B2级中的CSSCI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第四档(拟加4分)

在《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中国会计学刊》(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等会计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在B1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第五档(拟加6分)

在A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四)综合能力加分具体标准

综合能力加分上限为4分。

1.参加经会计学院认定的综合性专业竞技全国性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按其获得的一、二、三等奖的等级分别加4分、2分、1分。全国性竞赛指的是各种全国性的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竞赛。

综合性专业竞赛分为会计专业类、外语类和其他类三类。

会计专业类包括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ERP沙盘模拟经营比赛、海峡两岸大学生会计辩论赛、CIMA商业精英挑战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外语类竞赛包括“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21世纪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其他类竞赛包括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教育部)等。

经会计学院认可的全国性竞赛如设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具体加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0.5分。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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