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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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鲁教职字[2013]4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3.12.25
【实施日期】2013.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
会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3〕40号)
各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要求,决定成立山东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专指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通运输专指委是对全省交通运输类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覆盖专业包括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2010年修订)》交通运输类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公路运输类、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港口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及汽车类中涉及服务业各专业。
二、交通运输专指委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标准、教学要求和质量评价体系,对交通运输类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师培养等提出建议;指导职业院校根据交通运输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对接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不同层次职业岗位的用人需求,科学布局、设置交通运输类专业,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以能力增进为主线科学规划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推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贯通衔接;指导职业院校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规范、交通运输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鼓励学生取得交通运输类职业资格证书;指导职业院校与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院校与企业对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