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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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日期得分
一、填空题 ( 每空 2分共60分)
1.《护士条例》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工作,
护士只能在(注册执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
2.《护士条例》经国务院第 206 次常务会议通过 , 自( 2008 年 5 月12 日)施行。
3.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5)年。
4. . 护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3 )年内未提出申请注册的,需接
受(二级)级医院( 3 )个月临床实习并考试合格。
5.《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权利:(获得报酬)、享受福利、(参与社保)、(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参与专业培训)的权利。
6.《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义务:(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治疾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有参与突发共卫生事件的救护义务,无条件服从调遣。
7.《护士条例》共6 章35 条,包括总则、(护士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 6 个部分。
8. 《护士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
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 保护生命 ) 、(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 55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02 年 9 月 1 日)施行。
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 63 条。包括总则、(医疗事故预防
与处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医
疗事故赔偿、罚则)和附则 7 个部分。
11.门诊病历(医疗机构保管)不少于( 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
于( 30 )年。
12.2013 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印件),
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在封存后,病历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二、简答题(共40 分)
(一)护士应当怎样执行医嘱?(10 分)
答:1、正确执行医嘱: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
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
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
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二)简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30分)
(三)答: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
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 ; 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