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涉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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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税收领域,税收法律责任则是保障税收制度有效运行、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税收法律责任。

简单来说,税收法律责任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在税收活动中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多种形式。

行政责任是税收法律责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比如,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如果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不仅可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还可以处以罚款。

对于扣缴义务人来说,如果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也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则是针对那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

例如,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就可能构成抗税罪,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也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有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等多种涉税犯罪,这些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

民事责任在税收法律责任中相对较少,但也并非不存在。

比如,在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中,如果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致使国家税收受到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那么,为什么要明确和严格执行税收法律责任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维护税收公平。

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有人通过违法手段逃避纳税,就会破坏税收的公平性,使依法纳税的人承担了更多的税负。

涉税法律案例题考点总结(3篇)

涉税法律案例题考点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涉税法律是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涉及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人和其他相关主体。

在税务实践中,涉税法律案例题是检验考生对税法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涉税法律案例题的考点进行总结,以便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二、涉税法律案例题考点总结1. 税收法律关系(1)纳税主体:了解不同税种的纳税主体,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为个人,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熟悉各类税种的征税对象,如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3)税率:掌握各类税种的税率,如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4)税基:了解税基的概念,如增值税的税基为销售额减去进项税额。

2. 税收征收管理(1)税收征收程序:熟悉税收征收的程序,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

(2)税收优惠:了解税收优惠的种类和条件,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3)税收征收手段:掌握税收征收的手段,如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税收代征等。

3. 税收争议处理(1)税务行政复议: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程序和期限。

(2)税务行政诉讼:熟悉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程序和期限。

(3)税收争议仲裁:掌握税收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4. 税收法律责任(1)税收违法行为:了解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如偷税、抗税、骗税等。

(2)税收法律责任:掌握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5. 税收筹划(1)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熟悉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等。

(2)税收筹划的方法:掌握税收筹划的方法,如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税种结构等。

6. 税收案例分析(1)案例分析步骤:熟悉案例分析的基本步骤,如阅读案例、分析问题、寻找解决方案、评价方案等。

2023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归纳(第一章 导论)

2023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归纳(第一章 导论)

第一章导论第一单元涉税专业服务概述一、涉税专业服务的特点(5点)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专业性二、涉税专业服务的地位与作用(3点)1、有助于优化纳税服务2、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能3、有助于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1、税务师事务所2、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

四、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范围(8大类)1、8大业务分两类,其中“四大类业务”为: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一般业务为: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业务。

2、“四大类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三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单元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督一、实名制管理**1、实名制采集的信息包括“机构”“人员”和“业务信息”三类。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报送。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本机构报送“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的具体人员范围。

3、《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业务委托协议发生变更或终止的,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报送。

4、*对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难以区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三类涉税业务的,可按“一般税务咨询”填报;对于实际提供纳税申报服务而不签署纳税申报表的,可按“一般税务咨询”填报。

二、业务信息的采集**1、四项业务报告采集: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2、其他业务报送:可于完成涉税服务业务后报送。

3、年度报告的报送: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三、信用评价***1、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1)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实行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相结合方式。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课件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课件

《处分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从轻、从重、减轻、免予处分的具体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应当减轻处分的情节: 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可以免予处分: 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处分规定》起草的过程
2007年9月,根据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成立了由中央纪委 法规室、国家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司、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
监察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参加的起草组,开始着手研 究起草《处分规定》。2011年3月,以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三家名义联合发文普发征求意见。根据 各方所提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对《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 了认真修改,形成了送审稿,报请三部委审批。6月6日,监察 部部长马馼签署第26号部长令,决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 规定》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学习培训讲座
目 录
《处分规定》起草的背景
《处分规定》起草的过程
《处分规定》的主要内容 《处分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学习《处分规定》的几点期望
《处分规定》起草的背景
(一)税务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
2008年下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制定和下发了
《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
(二)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税收责任法

税收责任法

税收责任法税法主体的违法责任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违反法定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说来,税法主体承担的主要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例如,纳税主体违反其依法纳税的义务,从事偷税、欠税、抗税等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纳税人违反有关税务管理方面的义务时,应在限期内履行义务,否则将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又如,征税主体违反其依法征税的义务,违法擅自决定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应依法撤销其违法决定,改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征税,并由该征税机关主体的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如果征税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应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分。

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具体责任承担,体现在税法、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之中。

为了优化税法的实效,保障征纳双方的权利的实现,许多国家都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责任。

这也是体现税法严肃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违法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一) 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税务管理制度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及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具体制度,违反这些具体制度规定,多属一般违法行为,纳税人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违反税务登记、账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如果纳税人有下述行为:(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只要具备其中的一种行为,税务机关即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亦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另外,纳税人违反法律规定,在规定的保存期限以前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国税发[2005]4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收执法过错责任是指税务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本办法所称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指给予税收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行政第四条过错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简捷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追究形式第七条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

行政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经济惩戒是指扣发奖金、岗位津贴。

第八条批评教育适用于执法过错行为性质较轻,后果轻微的责任人。

第九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适用于执法过错行为性质一般,后果较轻但是发生频率较高的责任人。

第十条通报批评适用于执法过错行为性质一般,但可能导致较重后果或者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责令待岗适用于执法过错行为性质较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者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责任人。

待岗期限为一至六个月,待岗人员需接受适当形式的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取消执法资格适用于执法过错行为性质、后果严重的责任人。

取消期限为一年。

被取消执法资格人员需接受适当形式的培训后方可重新取得执法资格。

第十三条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决定,由其所在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局长办公会议集体作出。

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可以由本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后果能够纠正的,应当责令限期纠正。

能消除影响的,就及时消除影响。

第三章追究范围和适用第十四条(一)未对逾期办理开业税务登记行为按违法违章进行处理的;(五)未对欠税进行准确核算(十)未按《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告的;(十一)其他行为性质、后果较轻的执法过错行为。

关于税务稽查行为的法律限制

关于税务稽查行为的法律限制

关于税务稽查行为的法律限制税务稽查是国家对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情况的监管措施之一,在税收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稽查行为也应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

本文将就关于税务稽查行为的法律限制进行探讨。

一、法律依据的合法性要求税务稽查行为必须依据充分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的合法性是税务稽查行为合规性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税务机关进行稽查需出具书面通知,并明确出具单位的名称、地点、内容、时间等相关情况。

稽查行为开始后,必须与纳税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听取其说明,听取纳税人的申辩意见,并进行书面记录。

二、稽查人员权益的限制税务稽查人员在履行稽查职责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首先,稽查人员在进行稽查行为时,应当出示税务机关的工作证件、执法证件等相关证件,确保合法身份的明确性。

其次,稽查人员的权力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不能滥用职权,不能对纳税人进行体罚、虐待或者其他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三、稽查行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要求税务稽查行为必须基于合理的事实依据,并且合规性是税务稽查行为的重要要求。

稽查行为应当以合理、公正的方式进行,不得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稽查人员应当充分尊重纳税人的专业、商业和商业机密等权益,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办理。

四、不得违法收集或使用证据在税务稽查行为中,不得通过非法手段收集或使用证据。

税务稽查人员不得以非法侵入、窃听、录音、摄像等方式获取证据,更不能利用非法手段逼迫纳税人或他人提供证据。

稽查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注重合法性,确保证据的法律有效性。

五、信息保密义务的限制税务稽查行为涉及纳税人的资产和财务情况,税务机关和稽查人员有保护纳税人信息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和其他涉税人员要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买卖、非法获取或者非法使用纳税人的信息。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B.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C.特殊困难包括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D.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在批准的期限内不予加收滞纳金【答案】 D2、(2015年真题)甲税务局委托乙保险公司代征税款,纳税人对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

A.甲税务局B.甲税务局上级税务机关C.乙保险公司D.乙保险公司上级机构【答案】 B3、税务师实施代理记账业务时不应当()。

A.代制会计凭证B.代为编制会计报表C.代为制作原始凭证D.代理纳税申报【答案】 C4、位于天津市的顺通物流公司2019年8月末转让一块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610万元。

3月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45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了13.5万元的契税。

顺通物流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A.41.88B.44.11C.39.11D.41.11【答案】 A5、某小规模纳税人在 2021 年第二季度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900000元,当月购入货物 500000 元,当月增值税账务处理正确的是()A.借:银行存款 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0B.借:银行存款 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91089.11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910.89C.借:银行存款 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91089.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910.89D.借:银行存款 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7378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6213.59【答案】 C6、企业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涉税法律案例题选项(3篇)

涉税法律案例题选项(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税收法律法规也日益完善,涉税法律案件也日益增多。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涉税法律案例,请根据案例内容选择正确的答案。

二、案例描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该公司在2010年至2015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方式,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调查,发现甲公司在以下环节存在涉税违法行为:1. 虚构业务: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虚假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虚列支出,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 虚开发票: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以此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3. 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甲公司在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时,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4. 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甲公司在转让房产时,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三、案例分析根据以上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1. 甲公司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以下哪项税收法律法规?A.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D. 以上都是2. 乙公司以甲公司开具的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违反了以下哪项税收法律法规?A.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D. 以上都是3. 甲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行为,违反了以下哪项税收法律法规?A.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D. 以上都是4. 甲公司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的行为,违反了以下哪项税收法律法规?A.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D. 以上都是5. 以下关于涉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描述正确的是?A. 涉税违法行为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B. 涉税违法行为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C. 涉税违法行为可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D. 涉税违法行为可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四、答案解析1. D 甲公司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税务管理(税务违法及法律责任)习题与答案

税务管理(税务违法及法律责任)习题与答案

一、单选题1、出租车司机张某打电话给税务所长:如不答应减免应缴未缴的3万元税款,就伺机将其撞死。

张某的这种行为属( )。

A. 抗税行为B. 逃税行为C. 偷税行为D. 骗税行为正确答案:A2、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税务机关()。

A.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罚款B.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C.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D.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正确答案:D3、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以处()的罚款。

A. 10000元以上B.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C.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D. 2000元以下正确答案:C4、对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扣缴义务人追究违法责任时,税务机关应()。

A.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B.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C.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D.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正确答案:C5、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A.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B.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

C.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D.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正确答案:B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A. 由税务机关注销税务登记。

B.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C.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D.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正确答案:B7、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照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的,()A. 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B.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C.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师法律练习题

税务师法律练习题

税务师法律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税收法律关系?A. 纳税人B. 税收征收机关C. 税收优惠政策D. 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 我国税收立法权属于哪个机构?A. 国家税务总局B. 国务院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3. 下列哪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A. 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资料B.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C. 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D. 纳税人有逃税行为二、多项选择题4. 下列哪些属于税收法律?A. 税收征收管理法B. 企业所得税法C. 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D. 税收协定A. 依法申请减免税B. 依法申请退税C. 查阅税收法律法规D.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A. 罚款B. 没收违法所得C. 刑事责任D. 行政处分三、判断题7.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8. 纳税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

()9. 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可以随意调整纳税人的计税依据。

()四、简答题10. 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1. 简述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形式。

12. 简述税收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

五、案例分析题(1)隐瞒销售收入300万元;(2)虚增进项税额50万元。

(1)该企业偷税金额是多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该企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六、计算题14. 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包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20万元。

假设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请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 乙个体工商户2019年第四季度取得营业收入8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为40万元。

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乙个体工商户第四季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关于企业涉税行为的法律解释

关于企业涉税行为的法律解释

关于企业涉税行为的法律解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涉税行为是不可避免的。

合法合规缴纳税款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企业涉税行为进行解释,并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企业纳税义务企业纳税义务是指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所有的企业都应按照法律规定纳税,不得逃避税款的缴纳。

税收按照不同的类别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而间接税则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企业应当根据所得情况和税务政策,按照规定的税收比例缴纳相应的税款。

二、企业税务合规税务合规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税收政策,诚信缴纳税款的行为。

税务合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对企业的声誉、发展和经营持续性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1. 税务登记企业纳税之前,首先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企业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必备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将本单位及分支机构作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2. 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企业所得情况,并通过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自行计算应纳税款,并将税款及时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3. 税务稽查和合规风险防范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企业涉税行为的检查和审计。

为了预防潜在的合规风险,企业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涉税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税务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合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三、企业涉税违法行为与处罚对于企业涉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和制裁措施。

1. 涉税违法案件涉税违法案件是指企业或个人在涉税方面违反税法规定,未按照法定期限、范围和义务缴纳税款,虚报、隐瞒应纳税收入或者虚开、伪造、买卖增值税发票等行为。

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制度(四篇)

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制度(四篇)

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人员的行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行为准则适用于国家税务局及其下属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税务人员在征管工作中应坚持诚信、公正、廉洁的原则,履行公共职责,维护税收法纪,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税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税务人员应当恪尽职守,积极服务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税收征管服务。

第六条税务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七条税务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不得违规收受礼品、宴请和其他应当禁止的非法利益。

第八条税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及时、专业的咨询和服务。

第二章行为准则第九条税务人员应当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纳税人的税务信息,不得私自调取、使用、披露纳税人的信息。

第十条税务人员应当公正行事,不得随意扣减或增加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不得对纳税人进行不合理的检查、调查和退改税处理。

第十一条税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规定办理税务事务,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拖延或拒绝办理纳税人的合法请求。

第十二条税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处理涉税争议,不得滥用职权干预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税收征管权力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税务人员应当积极回应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疑问,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第十四条税务人员应当严格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他人的礼品、宴请或其他非法利益。

第十五条税务人员应当依法用人,不得歧视、压迫或侵犯下属的权益,不得滥用职权对下属进行任何形式的刁难或打压。

第十六条税务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或私自离职。

第十七条税务人员应当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指导,配合组织进行内部审计和巡视工作,如实报告工作情况和申报个人财产。

《中国税收》课件 第十二章税收法律责任和处罚

《中国税收》课件 第十二章税收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三节 税务行政处罚
• • • • • •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管辖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六、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 本章结束! • 谢谢!
• 十、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普通发 票罪 • (一)该罪的客观表现 • (二)该罪的犯罪主体 • (三)该罪的处罚
• 十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扣 税款发票罪 • (一)该罪的客观表现 • (二)该罪的犯罪主体 • (三)该罪的处罚
• • • • •
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 (一)该罪的客观表现 (二)该罪的犯罪主体 (三)该罪的处罚 十三、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 • • •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观表现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犯罪主体 (三)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
•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骗取出口 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一)该罪的客观表现 • (二)该罪的犯罪主体 • (三)该罪的处罚
• • • •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该罪的客观表现 (二)该罪的犯罪主体 (三)该罪的处罚
• • • •
一、偷税罪 (一)偷税罪的客观表现 (二)偷税罪的犯罪主体 (三)偷税罪的处罚
• 二、抗税罪 • (一)抗税罪的客观表现 • (二)抗税罪的犯罪主体 • (三)抗税罪的处罚
• • • •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一)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客观表现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处罚
第十二章 税收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一节 税收行政法律责任
• 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应 承担的,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据法律、 法规、规章等对其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 • 根据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中有关税 务违法行为及其行政责任的规定,税务违 法行为具体可分为违反税收管理的违法行 为、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妨害 发票管理的违法行为三类。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卷与参考答案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卷与参考答案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B、纳税人出境经营的,应当在离境前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注销C、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项目的,应当在项目结束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并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下列关于税款征收措施的说法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的是()A、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的征收措施B、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拍卖其不动产的征收措施C、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查封其动产的征收措施D、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扣押其货物的征收措施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哪项不属于免税项目?A.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B. 避孕药品和用具C.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D.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通勤班车服务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哪一项收入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A. 劳务报酬所得B. 财产租赁所得C. 稿酬所得D. 子女教育支出5、下列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错误的是:A.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B.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发票内容应当与实际交易相符C.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为三联,各联次分别为: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D.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为20位数字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A.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查阅B.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进行查询和冻结C.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D.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7、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权代理的是()。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

• 所谓税收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 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 后果。税收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法律责任和 刑事法律责任。二者通过税收违法行为的 危害程度、危害情节来划分。危害程度、 情节较轻的,一般适用行政处罚,危害程 度、情节较重的,一般适用刑事处罚。今 天我们主要探讨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
二、税收违法行为的三种行政处罚
• 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规 定,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税收违法行 为实施三种行政处罚 : • 申诫罚 • 财产罚 • 能力罚
申诫罚
• 申诫罚是指影响违法者声誉的处罚,是行 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提出谴责、警告, 使其引起警惕,防止继续违法的措施。 。 • 申诫罚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未造成 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既可以适用于 公民个人,也运用于法人和组织。
相关法律规定
• • • • • •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一条 《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等等
直接妨害税款征收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 过《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新修改了 偷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原来的“偷税” 一词被“逃避缴纳税款”所取代。原偷税 罪将以逃避缴纳税款罪的罪名得到追诉。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 行政责任
浏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赖芬 2013年11月25日
• 一、引入案例:不能踩的红线 • 二、税收违法行为的三种行政处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三、税收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处罚规定
• 四、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能踩的红线
• 王某曾设立一家公司,实行核定征收方式, 每个月应纳税额1800元,王某的公司于 2008年2月倒闭,当月注销了工商营业执照, 却忘记了注销税务登记。两年后,王某打 算开设新店,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时, 被告知欠税76360元。然而,王某在中间两 年并没做生意,怎么会产生欠税呢?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概述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概述

第四条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 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规定发售、保管、代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发票,致使国家税收遭 受损失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规定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 收定额,导致纳税人税负水平明显不合理的。
第(一)项 对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违法行为,发现后 不予处理或者故意拖延查处,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的 本项所称“管辖范围”:是指税务机关履行税收管理 权的职责范围和税务人员的岗位职责范围。在认定税收 违法行为的管辖职责范围时,以税收违法行为实际发生 时的管辖职责范围为基本依据。无论税收违法行为何时 被发现,均依据行为发生时的管辖范围为依据认定税务 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责任。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如果是 一次终了的税收违法行为,以行为发生时的职责范围认 定;如果是持续性的税收违法行为,期间所有有管辖职 责的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都有责任。
处分权限 处分权限,是指各级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在 给予不同级别的责任人员处分,给予何种处分种 类上的权力界限。 任免机关和监察机关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当 按照管理权限作出决定。
(二)具体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与处分规定
针对税收征收管理特点,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 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从规范、监督税收执法权 力和内部行政管理权力方面,在税务管理、税款 征收、税务检查、税收法制、廉洁从政等方面做 出具体规定。 对其他人员从违规做出行政许可、审批,滥用 职权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缺少相应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处分责任规定大量干扰税收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三有效惩处税收违法违纪的重要体现为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实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惩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原则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整合和细化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处分的规定并补充规定一些新的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形式及其量纪标准从而完善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为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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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涉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人员或者其他人违反税收征管法,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为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侵害纳税人权益,我国法律设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制度,向纳税人提供法律救济。

一行政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违反税收征管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违反税收征管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税务行政相对人行政责任1.税收违法行为。

追究税务行政相对人行政责任的税收违法行为可以归纳为违反税务管理和妨害税款征收两大类。

(1)违反税务管理。

违反税务管理,包括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税务登记证,违反账簿、凭证、账号管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违反发票管理,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非法印制、使用完税凭证,阻挠税务检查,以及不按规定协助税务工作。

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税务登记证,包括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违反账簿、凭证、账号管理,包括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是指未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包括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包括非法印制发票,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或者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对发票的检查,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倒买倒卖发票,以及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

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包括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非法印制、使用完税凭证,包括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

阻挠税务检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税务机关检查。

不按规定协助税务工作,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接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不按规定在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号码,或者不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中登录纳税人账户账号的;以及有关单位拒绝税务机关按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情况的。

(2)妨害税款征收。

妨害税款征收,包括逃避缴纳税款,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申报纳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骗税,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他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

逃避缴纳税款,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亦为逃避缴纳税款。

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

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是指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不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

骗税,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抗税,则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因违法行为导致他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包括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以及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2.行政处罚。

追究税务行政相对人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三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罚款是最主要的处罚措施,适用于所有的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违法行为对税收征管的损害程度,法律上设定了不同的罚款力度。

违反税收管理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必须处以罚款;非情节严重的,则可以处也可以不处罚款。

妨害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较违反税收管理行为性质严重,除个别情况,法律上均要求必须处以罚款,罚款幅度基本上设定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1倍以下。

没收违法所得适用于有违法所得的税收违法行为。

主要是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不法分子通过非法印制、使用、倒买倒卖发票,非法生产、制作发票防伪专用品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停止出口退税权适用于骗税行为。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二、税务人员行政责任1.税收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追究税务人员行政责任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擅改征管范围、入库级次,不按规定查封、扣押,唆使、协助偷逃骗税,受贿,不征、少征税款,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打击报复,违规预征、缓征或摊派,违规开、停征税或者减免、退补税,未按规定回避,未按规定保密,私分扣押、查封的物品。

擅改征管范围、入库级次,是指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

不按规定查封、扣押,是指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唆使、协助偷逃骗税,是指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受贿,是指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不征、少征税款,是指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

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指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打击报复,是指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

违规预征、缓征或摊派,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违规开、停征税或者减免、退补税,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未按规定回避,是指税务人员在征收税款或者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照征管法规定进行回避。

未按规定保密,是指未按征管法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

私分扣押、查封的物品,是指税务人员私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2.行政处分。

税务机关擅改征管范围、入库级次的,《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税务人员的其他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则依法给予行为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二刑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人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行为,税务人员实施税收职务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1.税收犯罪行为。

(1)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

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包括逃避缴纳税款、抗税、逃避追缴欠税和骗取出口退税。

逃避缴纳税款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亦构成本罪。

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为。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妨害发票管理的犯罪。

妨害发票管理的犯罪,主要是妨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犯罪,是我国危害税收征管罪的重要内容。

首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所谓虚开,既包括在没有任何商品交易情况下的凭空填写,也包括在有一定商品交易情况下的不实填写。

所谓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按现行增值税制度,是指虚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货物运输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进口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

其次是伪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第三是非法出售、非法制造普通发票。

2.刑事处罚。

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罚金和没收财产。

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及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其他最高刑为有期徒刑。

对于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先行给予行政处罚。

当人民法院审判构成犯罪并判处罚金时,税务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罚金。

在刑事处罚中,税款追缴优先。

因犯逃避缴纳税款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对于纳税人有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税收违法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且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税务人员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税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的职务犯罪,诸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税务人员均可构成。

但刑法规定的只能由税务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只有两个罪名,即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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